三十一章
關燈
小
中
大
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
」範本「若美」下有「之」字,餘同。
室町本作:「勝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
」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殺」,敦本作「○」。
案「○」,此石俗字也。
廣韻曰:「『○』,俗『殺』字。
此字見于白虎通。
」又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有「勝」字義優。
李道純曰:「『勝而不美』,或雲『故不美也』,非。
」又中都四子本「勝而不美」下,無下二句。
夫樂○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嚴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禦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無「則」字。
羅振玉曰:王本「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人」字。
與禦注三本均無「則」字、「以」字。
又與英倫諸本均無「矣」字。
「得志」,景龍、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謙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樂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樂人殺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範本同傅本,唯無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兇事尚右。
是以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
嚴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無「故」字。
「居左」,禦注、大典作「處左」,下「居右」亦作「處右」。
魏稼孫曰:「是以偏将軍」,禦注無「是以」二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
「兇」,敦煌本作「喪」。
「尚右」下,景龍、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謙之案:河上、王弼無「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範本有。
又傅、範「居」并作「處」。
○人衆多,以悲哀泣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殺人之衆」。
此句上,禦注、河上有「言以喪禮處之」六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與大典皆無。
易順鼎曰:王弼本獨此章無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為非老子之言。
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與下篇「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為此謬論也?惟此章語頗冗複,疑有古注誤入正文,「言以喪禮處之」,觀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語。
譚獻曰:昔人雲:「大兵之後,必有兇年」八字,注文誤入。
予以為「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三句亦注文。
「言以喪禮處之」句,易州石本及禦覽引皆無。
嚴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據訂正。
又「泣」,一說當作「莅」。
羅運賢曰:按「泣」當為「莅」之訛。
說文無「莅」字,蓋即「○」(本書三十二章及周官、左傳、莊子并有「莅」字,說文蓋遺而未收,「莅」「○」古同。
淮南俶真訓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
說文:「○,臨也。
」「莅之」與下句「處之」一律。
申鑒政體「好惡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樂以○之」,與「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戰勝,以哀禮處之。
嚴可均曰:「哀禮」,各本作「喪禮」。
謙之案:道藏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
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于王注也。
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衆多,以悲哀莅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
今試删其冗複,訂定經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吉事尚左,兇事尚右,是以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
)殺人衆多,以悲哀莅之。
(勝而不美,若美之,是樂殺人。
夫樂殺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戰勝,以哀禮處之。
(言居上世,則以喪禮處之。
) 謙之案:王羲之本、傅、範本「言以喪禮處之」,「言」下有「居上勢則」四字。
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勢」作「世」,疑為古注,今據補。
【音韻】此章舊說以文多錯亂,故不言其韻。
實則此章以者、器、惡、處為韻(魚部),右、之、之為韻(之部)。
者,古音渚,右,古音以。
知文多相協,隻中間所插入注語可删。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範本一百三十四字。
河上本題「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題「三十一章」,範本題「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範本「若美」下有「之」字,餘同。
室町本作:「勝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樂殺人也。
」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殺」,敦本作「○」。
案「○」,此石俗字也。
廣韻曰:「『○』,俗『殺』字。
此字見于白虎通。
」又河上、王弼作「勝而不美」,有「勝」字義優。
李道純曰:「『勝而不美』,或雲『故不美也』,非。
」又中都四子本「勝而不美」下,無下二句。
夫樂○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嚴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禦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無「則」字。
羅振玉曰:王本「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龍本、敦煌本均無「人」字。
與禦注三本均無「則」字、「以」字。
又與英倫諸本均無「矣」字。
「得志」,景龍、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謙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樂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樂人殺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範本同傅本,唯無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兇事尚右。
是以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
嚴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無「故」字。
「居左」,禦注、大典作「處左」,下「居右」亦作「處右」。
魏稼孫曰:「是以偏将軍」,禦注無「是以」二字。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
「兇」,敦煌本作「喪」。
「尚右」下,景龍、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謙之案:河上、王弼無「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範本有。
又傅、範「居」并作「處」。
○人衆多,以悲哀泣之;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殺人之衆」。
此句上,禦注、河上有「言以喪禮處之」六字,蓋注語羼入正文,此與大典皆無。
易順鼎曰:王弼本獨此章無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為非老子之言。
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與下篇「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為此謬論也?惟此章語頗冗複,疑有古注誤入正文,「言以喪禮處之」,觀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語。
譚獻曰:昔人雲:「大兵之後,必有兇年」八字,注文誤入。
予以為「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三句亦注文。
「言以喪禮處之」句,易州石本及禦覽引皆無。
嚴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據訂正。
又「泣」,一說當作「莅」。
羅運賢曰:按「泣」當為「莅」之訛。
說文無「莅」字,蓋即「○」(本書三十二章及周官、左傳、莊子并有「莅」字,說文蓋遺而未收,「莅」「○」古同。
淮南俶真訓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
說文:「○,臨也。
」「莅之」與下句「處之」一律。
申鑒政體「好惡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樂以○之」,與「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戰勝,以哀禮處之。
嚴可均曰:「哀禮」,各本作「喪禮」。
謙之案:道藏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
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于王注也。
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衆多,以悲哀莅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
今試删其冗複,訂定經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吉事尚左,兇事尚右,是以偏将軍居左,上将軍居右。
)殺人衆多,以悲哀莅之。
(勝而不美,若美之,是樂殺人。
夫樂殺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戰勝,以哀禮處之。
(言居上世,則以喪禮處之。
) 謙之案:王羲之本、傅、範本「言以喪禮處之」,「言」下有「居上勢則」四字。
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勢」作「世」,疑為古注,今據補。
【音韻】此章舊說以文多錯亂,故不言其韻。
實則此章以者、器、惡、處為韻(魚部),右、之、之為韻(之部)。
者,古音渚,右,古音以。
知文多相協,隻中間所插入注語可删。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範本一百三十四字。
河上本題「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題「三十一章」,範本題「夫佳兵章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