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O 緻靜與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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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經》雲:“緻靜不動,緻和不遷”。涵虛翁《約解》雲:“靜不動,定也;和不遷,安也”。若約玄教,必心息和融,而後身心二靜,寂然不動,身心愈靜,則氣愈和,直到外息斷絕,泰然大定。定中先後二天,自然和合,入真寂靜,而後“太和充溢,骨散寒瓊”矣。老聖曰:“靜為躁君”,“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又曰:“知和曰常”。靜也,和也,玄教之大綱,聖修之軌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