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母女修正途十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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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曰按女修,應受九戒。

    戒律曰:行持不退,大有利益,戒果圓成,不經地獄之苦,生逢十善之家,名登紫府,位列仙班。

    今頒女修正途,應以九戒戒文為第一則。

    文曰:孝敬柔和,慎言不妒;貞靜持身,離諸穢行;惜諸物命,慈憫不殺;禮誦勤慎,斷絕葷酒,衣具質素,不事華飾l調攝性情,不生煩惱;不得效讨齋會,不得虐便奴仆,不得隐善揚惡。

    以上九戒能遵,方可受持正途。

    蓋以所頒,至珍至貿,不戒授受,為亵天寶,授者受者,一體受罰,慎之凜之。

     [謹按,全郗則則皆冠“若曰”兩字者,文成于述授之手,乃代西王母金口口宣,記者之詞。

    是猶佛經冠以“如是我聞”,道經冠以“道言”之義。

    又按此則則中九戒文,前人取冠于第一則則前,乃在淨身、淨口、淨壇等等文列。

    呂祖申正全部,始将戒文加以申說,纂作正文笫一則。

    從此道不輕傳大義,開門見山矣。

    ] 若曰女修正途第二則,題曰“本命”。

    齋言女子,陰質也,月象也。

    當十三、四、五歲時,元炁充足、真血盈滿,有陰中之一陽,月圓之光正旺,至天癸一降,元炁道破,真血遂洩。

    若到婚嫁之後,或生男女,元炁漸損、真血漸虧,雖月月有信水複生,即月月有信水複傷。

    女命難修,在此一着。

    女欲保命還元,須尋修訣,得訣以修,功成甚速也。

    題曰“本命”者,蓋以女命還在天癸。

    天癸不化,命何能保?還元無日,無如修訣至珍。

    故以“九戒”文為第一則,而以“本命”文為第二則。

    先性後命之義。

    進體此則之下,接曰"性原"。

    蓋言修性,正以保命耳! [謹按,全部除去第一則出自呂祖創纂,第二至九則皆屬不二元君重訂輯成,複經呂祖手正者,意在明顯。

    故措詞從達,恐複因文掩義贻誤後人。

    見者切勿以文欠古雅,疑非仙筆焉。

    至如第十則,全經呂祖纂出,益自申準以後,而續演政者也。

    ] 若曰女修正途第三則,題曰“性原”。

    蓋言女子,水性也,花質也。

    時當年少,知識已開,即宜自饬,毋任戲遊,兼戒奔馳。

    子斯時也,自有一點初經含于内牝,如星如珠,乃是先天至寶,藏于坤腹之上,位在中黃之中。

    女子斯時,若知潔性,不看淫戲,不聽淫詞,舉止幽閑,動循内則,靜則釋如,則此一物得附性天,便成元一、不變赤珠、不化天癸。

    無如凡女無知、童性喜動,或随嬉戲,或逐跳奔,不無氣動心搖、精神内亂、真炁不固,則此星星天寶油然融化,其熱如火,奪門而下,破扉而出,舉世名曰天癸。

    際此以後,縱或守貞不字,總是凡女也矣。

    此無他,不識“性原”之故。

    志欲修還,催自下則修起焉。

     [謹按:内牝即是牝戶,以下又有泉扉,亦名牝戶,故以中黃之戶曰内牝雲。

    又按:初經命寶,不識知靜,則附性天而化元一,古之聖女有行之者,大士、天妃此明證也。

    世間不乏慧女,可惜内無仙父母,外無聖師友,千慧千堕,悲夫!] 若曰女修正途第四則,題曰“修經”。

    蓋言女子天癸巳下、真炁巳破、真血已虧,不事修經,真血日少、真炁日虧,縱欲精修,有何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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