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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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疾病 夫人禀五行之和氣而成形,所以有疾苦者,皆由陰陽五行之氣,虛、實、寒、熱太過不及,贅疣而緻也。

    欲知人虛實,死絕為虛,生旺為實,虛實既明,疾病可以類推也。

    凡水死絕,多胸氣、腰足、攻圭、滑瀉、便溺不利之疾,火死絕主腸氣、結塞、驚悸、健忘、精神不安之疾。

    木死絕,主虛風、目牆、眩暈、筋急、爪甲枯悴,喜怒颠倒,擇食揀飯之疾。

    金死絕,主氣虛喘咳嗽、皮毛焦、乾燥、乾啬,骨筋疼痛、善憂足涕淚,大腸瀉痢,便血之疾。

    土死絕,主面黃減食,隔食吐逆,肢體怠堕,喜睡嗜卧,多思足慮,耳聾神濁,健忘少喜動作之疾。

     凡五行有相尅而成疾者,金火相尅生旺,則痬、瘡、癱、腫,死絕無氣,主勞瘵嘔血。

    土木相尅生旺,主痞悶、昏眩、風麻、小腸疾、丹腫。

    死絕相尅,主吐食症塊,疽癖積滞之疾。

    李九萬雲:木土相尅主中風,土受邪故也。

    金木相尅生旺,主肢足骨節不完,眼目之疾。

    死絕主氣虛精脫,勞瘵癱瘓之疾。

    水上相尅,主脾濕洩瀉,中滿痰嗽,不利之疾。

     凡五行有相生而生疾者,火木相生生旺,則上盛膈壅,目赤頭風。

    死絕則傷寒作狂悶亂疾。

    火土相生生旺,則胃實。

    死絕則唇焦,紅氣熱結,大便不利。

    金水相生生旺,則氣滞,死絕則精滑。

    水木相生生旺,則嘔吐胃虛。

    死絕則精敗傷寒,痁瘧,金土相生生旺,則多無肌肉。

    死絕腸鳴蟲作也。

    凡水土木相逢于無氣處。

    主蠱氣腹脹,吐逆之疾。

    凡金水火相逢于無氣之地,主痢疾。

    金主大腸,水火守之陰陽不和也。

    凡水逢土,多主翻胃疾,土多而無木氣疏之,主聾聩疾,蓋腎水不流則為翻胃,氣不通則為聩也。

     凡一切諸殺,亦有主疾者,劫殺主小腸,又主耳聾、咽喉疾。

    官符,主腰腳疾。

    威池主酒色勞瘵膿血,便溺疾。

    大耗主暗昧,或贅疣疾,凡祿主因食緻疾,須帶殺尅身方是也。

     凡命見真沖氣散,或真刑氣散者,多是廢疾人也(并燭神經) 凡人午為頭,巳為左肩,未為右肩,辰為左膊,申為右膊,卯為左肋,酉為右肋,寅為左腿,戌為右腿,醜為左腳,亥為右腳,子為陰,又辰為腿,醜為唇,未為三焦,戍為兩腿之間,取疾病去處,須推此。

     凡寅醜子亥多人,中年有腰腳疾,庚辰日,乙亥日,主消渴勞病等疾。

     【天瞽殺】 正月起申,逆行十二辰,又名飛廉殺,犯者主無目,凡命最忌,大惡支幹有氣。

    (并寸珠尺璧) 【五行交加象】以刑言之 甲辰、甲午、乙醜、乙未,土木交加,主癱瘓之疾,丙申、丁酉,金火交加,主血筋所傷。

    戊子、己亥,水土交加,主脾胃之疾。

    庚寅、辛卯,金木交加,主筋骨勞嗽之疾。

    癸巳、壬午、丙子、丁亥,水火交加,主頭面目疾。

     日被時克莫相對,終是艱辛病禍纏,金木戰兮憂骨肉,水淩火氣眼生煙。

    金水死時為風【癞】,土多水少敗丹田。

    土遭木克脾胃弱,火勝金殘血裡眠,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定教落深淵。

    水少火多應受渴,火多土少語狂颠。

    水若滿兮火若明,水滿火明壽難延。

    金純切忌四肢損,土多帶火受憂煎。

    木若盛時應蹇塞,更須仔細辯根源。

    (并神白經) 金衰火盛,嘔血不人小,脫肛水竭,土盈病癖,忽然耳聩。

     金在髒為肺而主嘔,火在髒為心,而主血咳與血相應也。

    金衰而火盛,則火乘其便以克之,肺乃受疾,發于上則為咳嘔,發于下則為痔漏,蓋肺與腸相為表裡也。

    此言金人得火多也。

    水在髒為骨髓,土在髒為脾為肌肉,骨與肉相接也。

    水竭而土盈,則土乘其便以克之,腎乃受疾,腎既受疾,攻于下則為癖,攻于上則為聩,蓋腎上攻則應于耳,此言水人得土多也。

    (壺中子) 破碎羊刃招痕疾,疾中六害還非吉,日時累犯旺鬼淩,無氣空亡纏病卒。

     凡命如犯破碎羊刃,日時中見者,身多痕瘕,女人有血氣之疾,少年主多【?】疖之患,凡病厄宮不要見六害,多疾患。

    旺鬼淩者,如土命人犯乙卯己亥又三合,巳酉醜見戊午,乙巳丁巳之類,更犯空亡無氣,一生多疾。

     月陰淫佚忌相逢,陰命須憂帶下通,月水不調緣好事,男兒痔漏及腸風。

     月陰月殺也,如寅午戌在卯。

    (并沉芝源髓) 凡命祿對沖一辰,如坐命宮,或疾厄宮,主人手足不完,身體有疾,六厄亦係名曰互戰。

     辛卯日時,名曰白虎閉目,火年必損眼,其餘辛與卯字者,亦忌之。

    (并廣信集) 凡欲推疾病災厄,先看祿、命、身三等,大小運如何,若三命無氣,祿馬敗絕,但隻祿财、命财旺相,亦不至死。

    若父病推其子命,如子命遇孤辰、寡宿、喪門、吊害及白衣殺臨命,其父必有不可救之疾,夫妻亦準此論之。

    (三命指掌) 論壽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