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戰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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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三則,以為參考。
《傷寒證治明條》雲:凡傷寒疫病戰汗者,病人忽身寒鼓颔戰栗,急與姜米湯熱飲,以助其陽。
須臾戰定,當發熱汗出而解。
或有病人惡熱,盡去衣被,逆閉其汗,不得出者,當以生姜豆豉紫蘇等發之。
有正氣虛不能勝邪,作戰而無汗者,此為難治。
若過半日或至夜而有汗,又為愈也。
如仍無汗,而神昏脈漸脫者,急以人參姜棗煎湯以救之。
又有老人虛人,發戰而汗不行,随即昏悶,不知人事,此正氣脫而不複蘇矣。
又雲:餘見疫病有五六次戰汗者,不為害也。
蓋為邪氣深,不得發透故耳。
又有二三次複舉者,亦當二三次作戰,汗出而愈。
《醫林繩墨》雲:應汗而脈虛弱者,汗出必難。
戰不得汗,不可強助,無汗即死。
當戰不得用藥,用藥有禍無功,要助其汗,多用姜湯。
《溫疫論》雲:應下失下,氣消血耗,即下亦作戰汗。
但戰而不汗者危,以中氣虧微,但能降陷,不能升發也。
次日,當期複戰,厥回汗出者生,厥不回,汗不出者死,以正氣脫,不勝其邪也。
戰而厥回無汗者,真陽尚在,表氣枯涸也,可使漸愈。
凡戰而不複,忽痙者必死。
痙者身如屍,牙關緊,目上視。
凡戰不可擾動,但可溫覆,擾動則戰而中止,次日當期複戰。
又雲:狂汗者伏邪中潰,欲作汗解,因其人禀賦充盛,陽氣沖擊,不能頓開,故忽然坐卧不安,且狂且躁,少頃大汗淋漓,狂躁頓止,脈靜身涼,霍然而愈。
《溫疫論》又雲:溫疫得下證,日久失下,逐日下利純臭水,晝夜十數行,乃緻口燥唇乾,舌裂如斷。
醫者按仲景協熱下利治法,與葛根黃連黃芩湯,服之轉劇。
餘診視,乃熱結旁流,急與大承氣湯一服,去宿糞甚多,色如敗醬,狀如粘膠,臭惡異常。
是晚利止,次日服清燥湯一劑,脈尚沈,再下之,脈始浮。
下證減去,肌表尚存微熱。
此應汗解,雖不得汗,然裡邪先盡,中氣和平,所以飲食漸進。
半月後,忽作戰汗,表邪方解。
蓋緣下利日久,表裡枯燥之極,飲食半月,津液漸回,方能得汗,所謂積流而渠自通也。
可見脈浮身熱,非汗不解,血燥津枯,非液不汗。
昔人以奪血無汗,今以奪液亦無汗,血液雖殊。
枯燥則一,則知溫疫非藥可得汗者矣。
本節上半可作自利清水大承氣證之補注,下半可作餘說戰汗多屬太陽病之别解。
曹穎甫曰:戰汗多屬太陽,為前人所未發,蓋太陽有寒水,他經不當有寒水也。
凡戰汗而愈之病,皆由太陽失表所緻。
在少陽一經,猶曰手少陽三焦為寒水下行之經隧。
而陽明已經化燥,則斷斷不應有此。
而卒見此證者,或由其人水分太多,上膈水氣猶在,腸胃已經化燥,水氣被蒸,化為濕熱,與燥矢相持而不動,燥矢一去,濕熱不能獨留,乃戰汗而外出,數十年來偶然一見,要未可據為成例也。
【又按】以上吾師各案,皆為依法治之而得生者,所謂驗案是也。
然而驗案之書多矣,掩不善而著善,何足貴者?吾今特選吾師治而不驗之案,詳述于後,以存真迹,而昭大信。
考其不治之由,或因病情之過重,或因證方之未合,或因藥量之嫌輕,或因人事之未盡。
拙按内悉旁征博引,細為推求,間有越仲聖之大範者,不計也。
總冀閱者獲此,庶了若觀火,洞垣一方,以後即遇此種疑難險證,亦能治之而驗。
夫如是則今茲不驗之案尤遠勝于吾前此之驗案也欽?
《傷寒證治明條》雲:凡傷寒疫病戰汗者,病人忽身寒鼓颔戰栗,急與姜米湯熱飲,以助其陽。
須臾戰定,當發熱汗出而解。
或有病人惡熱,盡去衣被,逆閉其汗,不得出者,當以生姜豆豉紫蘇等發之。
有正氣虛不能勝邪,作戰而無汗者,此為難治。
若過半日或至夜而有汗,又為愈也。
如仍無汗,而神昏脈漸脫者,急以人參姜棗煎湯以救之。
又有老人虛人,發戰而汗不行,随即昏悶,不知人事,此正氣脫而不複蘇矣。
又雲:餘見疫病有五六次戰汗者,不為害也。
蓋為邪氣深,不得發透故耳。
又有二三次複舉者,亦當二三次作戰,汗出而愈。
《醫林繩墨》雲:應汗而脈虛弱者,汗出必難。
戰不得汗,不可強助,無汗即死。
當戰不得用藥,用藥有禍無功,要助其汗,多用姜湯。
《溫疫論》雲:應下失下,氣消血耗,即下亦作戰汗。
但戰而不汗者危,以中氣虧微,但能降陷,不能升發也。
次日,當期複戰,厥回汗出者生,厥不回,汗不出者死,以正氣脫,不勝其邪也。
戰而厥回無汗者,真陽尚在,表氣枯涸也,可使漸愈。
凡戰而不複,忽痙者必死。
痙者身如屍,牙關緊,目上視。
凡戰不可擾動,但可溫覆,擾動則戰而中止,次日當期複戰。
又雲:狂汗者伏邪中潰,欲作汗解,因其人禀賦充盛,陽氣沖擊,不能頓開,故忽然坐卧不安,且狂且躁,少頃大汗淋漓,狂躁頓止,脈靜身涼,霍然而愈。
《溫疫論》又雲:溫疫得下證,日久失下,逐日下利純臭水,晝夜十數行,乃緻口燥唇乾,舌裂如斷。
醫者按仲景協熱下利治法,與葛根黃連黃芩湯,服之轉劇。
餘診視,乃熱結旁流,急與大承氣湯一服,去宿糞甚多,色如敗醬,狀如粘膠,臭惡異常。
是晚利止,次日服清燥湯一劑,脈尚沈,再下之,脈始浮。
下證減去,肌表尚存微熱。
此應汗解,雖不得汗,然裡邪先盡,中氣和平,所以飲食漸進。
半月後,忽作戰汗,表邪方解。
蓋緣下利日久,表裡枯燥之極,飲食半月,津液漸回,方能得汗,所謂積流而渠自通也。
可見脈浮身熱,非汗不解,血燥津枯,非液不汗。
昔人以奪血無汗,今以奪液亦無汗,血液雖殊。
枯燥則一,則知溫疫非藥可得汗者矣。
本節上半可作自利清水大承氣證之補注,下半可作餘說戰汗多屬太陽病之别解。
曹穎甫曰:戰汗多屬太陽,為前人所未發,蓋太陽有寒水,他經不當有寒水也。
凡戰汗而愈之病,皆由太陽失表所緻。
在少陽一經,猶曰手少陽三焦為寒水下行之經隧。
而陽明已經化燥,則斷斷不應有此。
而卒見此證者,或由其人水分太多,上膈水氣猶在,腸胃已經化燥,水氣被蒸,化為濕熱,與燥矢相持而不動,燥矢一去,濕熱不能獨留,乃戰汗而外出,數十年來偶然一見,要未可據為成例也。
【又按】以上吾師各案,皆為依法治之而得生者,所謂驗案是也。
然而驗案之書多矣,掩不善而著善,何足貴者?吾今特選吾師治而不驗之案,詳述于後,以存真迹,而昭大信。
考其不治之由,或因病情之過重,或因證方之未合,或因藥量之嫌輕,或因人事之未盡。
拙按内悉旁征博引,細為推求,間有越仲聖之大範者,不計也。
總冀閱者獲此,庶了若觀火,洞垣一方,以後即遇此種疑難險證,亦能治之而驗。
夫如是則今茲不驗之案尤遠勝于吾前此之驗案也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