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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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其一 鍾右住聖母院路初診十一月初三日傷寒七日,發熱無汗,微惡寒,一身盡疼,咯痰不暢,肺氣閉塞使然也。

    痰色黃,中已化熱,宜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加浮萍。

     淨麻黃三錢光杏仁五錢生石膏四錢青黛四分司打生草三錢浮萍三錢 【按】據史惠甫師兄言,鐘姓少婦先因外出探望其父病,心滋優戚,歸途白雪紛飛,到家即病。

    曾經中西醫師雜治未痊,又因身懷六甲,家人憂俱萬分。

    耳師名,叩請出診,惠甫兄随侍焉。

    初診時,病者面赤氣喘,頻頻呼痛,臉都尤甚,按脈浮緊。

    師謂此證易治,不足憂,徑疏本方。

     二診十一月初四日昨進麻杏甘石湯加浮萍,汗洩而熱稍除,惟咳嗽咯痰不暢,引胸腹而俱痛,脈仍浮緊,仍宜前法以洩之。

     淨麻黃三錢五分生甘草二錢生石膏六錢薄荷末一錢同打光杏仁四錢苦桔梗五錢生薏仁一兩中川樸二錢蘇葉五錢 【按】據史惠甫兄言,二診時患者已能與師對語,神情爽适,不若初診時之但呼痛矣。

    稔知服藥後,微汗出,一身盡疼者悉除。

    惟于咳嗽時,胸腹部尚覺牽痛耳。

    師謂本可一劑全愈,适值天時陰雨,故稍纏綿,乃加苡仁、厚樸、蘇葉等與之。

     自服第二方後,又出微汗,身熱全除,但胸背腹部尚有微痛,遊移不居。

    又越一日,病乃全瘥,起床如常人。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其二 馮衡荪嵩山路萼廬帳房十月廿九日始而惡寒,發熱,無汗,一身盡痛。

     發熱必在暮夜,其病屬營,而惡寒發熱無汗,則其病屬衛,加以咳而咽痛,當由肺熱為表寒所束,正以開表為宜。

     淨麻黃三錢光杏仁四錢生石膏五錢青黛四分同打生甘草二錢浮萍三錢 【按】本案脈案中所謂營衛,蓋本《内經》營氣夜行于陽,晝行于陰,衛氣晝行于陽,夜行于陰之說。

    餘則謂本案乃麻黃湯證化熱而為麻杏石甘湯證耳。

     觀其惡寒發熱無汗身疼,非麻黃湯證而何?觀其咳而咽痛,非由寒邪化熱,熱邪灼津而何?方依證轉,病随藥除。

     桂枝湯證,或以服藥故,或以病能自然傳變故,可一變而為白虎湯證。

    同理,麻黃湯證可一變而為麻杏石甘湯證。

    此可證之以大論。

    曰: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此言本屬麻黃湯證,予麻黃湯發汗,孰知藥劑太重,竟緻肺部轉熱,雖汗出,而仍喘。

    淺人無知,見無汗變為有汗,疑麻黃湯證轉為桂枝湯證。

    初不知身無大熱,熱反聚于肺藏,而肺藏之邪,并非傳于腸胃也。

    經文俱在,可以覆按。

     餘前謂白虎湯為桂枝湯之反面,今當續曰,麻杏甘石湯為麻黃湯之反面。

    此說當更易明了。

    何者?二湯中三味相同,所異者,一為桂枝,一為石膏。

    而後知麻黃湯證為寒實,麻杏甘石湯證為熱實。

    攻實雖同,寒熱不一。

    麻黃湯證有喘,麻杏甘石湯證亦有喘。

    其喘雖同,而其喘之因不一。

    喘為肺閉,而其所以閉之因不一。

    人當健時,肺都寒溫調勻,啟阖合度,無所謂閉。

    及其受寒,則閉,受熱,則亦閉。

    閉者當開,故均用麻杏以開之,甘草以和之,而以桂枝石膏治其原。

    于是因寒而閉者開,因熱而閉者亦開,仲聖制方之旨,于焉大明!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其三(附列門人治驗) 前年三月間,朱錫基家一女婢病發熱,請診洽。

    予輕劑透發,次日熱更甚,未見疹點。

    續與透發,三日病加劇,群指謂猩紅熱,當急送傳染病醫院受治。

    錫基之房東尤恐懼,慫恿最力。

    錫基不能決,請予毅然用方。

    予允之。

    細察病者痧已發而不暢,咽喉腫痛,有白腐意,喘聲大作,呼吸困難不堪,咯痰不出,身熱胸悶,目不能張視,煩躁不得眠,此實爛喉痧之危候,當與:淨麻黃錢半生石膏五錢光杏仁四錢生草一錢略加蘆根竹茹蟬衣蚤休等,透發清熱化痰之品。

    服後,即得安睡,痧齊發而明,喉痛漸除。

    續與調理,三日全愈。

    事後婢女叩謝曰,前我病劇之時,服藥(指本方)之後,涼爽萬分,不知如何快适雲。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