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真太上八道命籍經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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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各慎之。

    受法之前,有諸災厄第一;受法之後,有諸災厄第二;出生以來,有諸災厄第三。

    右三條,災有多端,厄有淺深,不可具記,大略标舉,觸類附之。

    先世今世,前身今身,雖有遠近,罪目是同,還随源解釋,以功成德也。

    出生富貴,道俗兼修,出處安隐,吉樂相從。

    或仕官為業,或商販為資,或田蠶為事,或漁獵為常,常業雖俗,不淫不盜,不昏不亂,不妄相幹,父不哭子,君不哭臣,兄不哭弟,師不哭資,老者無病而終,少者無患相奉,送死接生,吊兇慶吉,此為中平,保之者希。

    諸天着樂,不複立功,先福既盡,尚入兇徒,是故賢明,願生下世,随師行道,授受相成,克獲神仙,長生不死,名為上學,業高乎中。

    中平可上,乃得學上,上學之方,非凡下所議矣。

     頻遭喪亡一, 祖父師君,傍親眷屬,年尊卑過,非正災限,己身慘服,為厄則同。

    罪由不孝,逆伐尊上,自作勸他,不知改悔。

    解用金帛,多買衆生,飲飼放之,各得其所。

     連嬰疾病二, 生來多病,一差一家人己身,同入第三條。

    罪由不仁,傷損含氣,笑他疾厄,咒願令病。

    解用酒藥,夜置於都路、市朝之間,窮乏之處。

     内外公家三, 雖非己過,非橫相牽,貴賤男女,親疏流連。

    罪由不柔,好鬥勸訟,制拘飛沉,籠系生物。

    解用紙筆、朱墨、刀子,手中逢人賜與,不須說源。

     大小口舌四, 道俗诽謗傳說,盲書辯诤無實,空中虛生。

    罪由不受,素薄親疏,道說人惡,負違谏谕。

    解用飲飯羹臛,鲑肴果菜,設之要路,不須看視。

     出入逢賊五, 公私往來,住止山世,兇人侵迫,掠奪毀傷。

    罪由不慈,略奪一切,侵害人神,肆欲利己。

    解用珍寶,村竹瓦草土磚,治護治館,改易法物。

     學業不升六, 外習經史子集圖書,内習真文方術要訣,憎聞之求,見不見之,讀誦不通,積年空過。

    罪由不貞,穢濁心身,師友乖儀,嫉他才學,破易經文。

    解用膏油及薪炭炬燭,手寫經圖,勸助同志。

     右六件,準三品,九萬九千九百九過行之。

     仕宦退落七, 為君為臣為吏,在位無能被廢,或有中德,橫遭左遷歸裡,僻遐守盡窮困。

    罪由不禮,矯位詐威,驕慢三朝,淩按四野。

    解用掃帚拂箕,密送他舍,晨夕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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