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客主勝而無複病治各有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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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腰重腹痛,少腹生寒,下為溏,則寒厥于腸,上沖胸中,甚則喘不能久立。
(子午歲陽明在泉,以燥金之客,而加于土金水之主。
客勝則清寒之氣動于下焦,故少腹堅滿而便瀉。
主勝則寒侵金髒,故下在腸腹則為腰重腹痛溏寒厥,上于肺經則沖于胸中,甚則氣喘不能久立也。
,木、務二音,鴨也。
)太陽在泉,寒複内餘,則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胫足膝中痛。
(醜未年太陽在泉,以寒水之客,而加于金水之主。
水居水位,故不言客主之勝。
重陰氣盛,故寒複内餘而為腰尻股胫足膝中痛。
)帝曰:善。
治之奈何?(治客主之勝。
)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有餘者折之,不足者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适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高者抑之,欲其降也。
下者舉之,欲其升也。
有餘者折之,攻其實也。
不足者補之,培其虛也。
佐以所利,順其升降浮沉也。
和以所宜,酌其氣味薄濃也。
安其主客,審強弱以調之也。
适其寒溫,用寒遠寒,用溫遠溫也。
同者逆之,客主同氣者,可逆而治也。
異者從之,客主異氣者,或從于客,或從于主也。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餘已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五行氣化,補瀉之味,各有專主,故曰正味。
此不特客主之氣為然,凡治諸勝複者皆同。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
(木之主氣,初之氣也,在春分前六十日有奇,乃厥陰風木所主之時,故曰木位之主。
木性升,酸則反其性而斂之,故為瀉。
辛則助其發生之氣,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鹹。
(火之主氣有二:春分後六十日有奇,少陰君火主之,二之氣也;夏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少陽相火主之,三之氣也。
火性烈,甘則反其性而緩之,故為瀉。
火欲軟,鹹則順其氣而軟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用鹹補之,甘瀉之。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
(土之主氣,四之氣也,在秋分前六十日有奇,乃太陰濕土所主之之時。
土性濕,苦則反其性而燥之,故為瀉。
土欲緩,甘則順其氣而緩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
(金之主氣,五之氣也,在秋分後六十日有奇,乃陽明燥金所主之時。
金性斂,辛則反其性而散之,故為瀉。
金欲收,酸則順其氣而收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水位之主,其瀉以鹹,其補以苦。
(水之主氣,終之氣也,在冬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乃太陽寒水所主之時。
水性凝,鹹則反其性而軟之,故為瀉。
水欲堅,苦則順其氣而堅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瀉之。
)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客者,客氣之為病也。
後仿此。
厥陰之客。
與上文木位之主同其治。
而複曰以甘緩之者,木主肝,《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也。
)少陰之客,以鹹補之,以甘瀉之,以鹹收之。
(少陰君火之客,與上文火位之主同其治。
以鹹收之誤也,當作酸。
《藏氣法時論》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者,是其義。
)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瀉之,以甘緩之。
(太陰濕土之客,與上文土位之主治同。
)少陽之客,以鹹補之,以甘瀉之,以鹹軟之。
(少陽相火之客,與上文火位之主,少陰之客治同。
但曰以鹹軟之者,按:《藏氣法時論》曰: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
雖心非少陽,而君相皆火,故味同也。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洩之。
(陽明燥金之客,與上文金位之主治同。
複言以苦洩之者,金主肺,《藏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也。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太陽寒水之客,與上文水位之主治同。
複曰以辛潤之者,水屬腎,如《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也。
開發腠理等義,俱與彼同,詳疾病類二十四。
)帝曰:善。
(子午歲陽明在泉,以燥金之客,而加于土金水之主。
客勝則清寒之氣動于下焦,故少腹堅滿而便瀉。
主勝則寒侵金髒,故下在腸腹則為腰重腹痛溏寒厥,上于肺經則沖于胸中,甚則氣喘不能久立也。
,木、務二音,鴨也。
)太陽在泉,寒複内餘,則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胫足膝中痛。
(醜未年太陽在泉,以寒水之客,而加于金水之主。
水居水位,故不言客主之勝。
重陰氣盛,故寒複内餘而為腰尻股胫足膝中痛。
)帝曰:善。
治之奈何?(治客主之勝。
)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有餘者折之,不足者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适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高者抑之,欲其降也。
下者舉之,欲其升也。
有餘者折之,攻其實也。
不足者補之,培其虛也。
佐以所利,順其升降浮沉也。
和以所宜,酌其氣味薄濃也。
安其主客,審強弱以調之也。
适其寒溫,用寒遠寒,用溫遠溫也。
同者逆之,客主同氣者,可逆而治也。
異者從之,客主異氣者,或從于客,或從于主也。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餘已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五行氣化,補瀉之味,各有專主,故曰正味。
此不特客主之氣為然,凡治諸勝複者皆同。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
(木之主氣,初之氣也,在春分前六十日有奇,乃厥陰風木所主之時,故曰木位之主。
木性升,酸則反其性而斂之,故為瀉。
辛則助其發生之氣,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鹹。
(火之主氣有二:春分後六十日有奇,少陰君火主之,二之氣也;夏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少陽相火主之,三之氣也。
火性烈,甘則反其性而緩之,故為瀉。
火欲軟,鹹則順其氣而軟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用鹹補之,甘瀉之。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
(土之主氣,四之氣也,在秋分前六十日有奇,乃太陰濕土所主之之時。
土性濕,苦則反其性而燥之,故為瀉。
土欲緩,甘則順其氣而緩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
(金之主氣,五之氣也,在秋分後六十日有奇,乃陽明燥金所主之時。
金性斂,辛則反其性而散之,故為瀉。
金欲收,酸則順其氣而收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水位之主,其瀉以鹹,其補以苦。
(水之主氣,終之氣也,在冬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乃太陽寒水所主之時。
水性凝,鹹則反其性而軟之,故為瀉。
水欲堅,苦則順其氣而堅之,故為補。
《藏氣法時論》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瀉之。
)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客者,客氣之為病也。
後仿此。
厥陰之客。
與上文木位之主同其治。
而複曰以甘緩之者,木主肝,《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也。
)少陰之客,以鹹補之,以甘瀉之,以鹹收之。
(少陰君火之客,與上文火位之主同其治。
以鹹收之誤也,當作酸。
《藏氣法時論》曰: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者,是其義。
)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瀉之,以甘緩之。
(太陰濕土之客,與上文土位之主治同。
)少陽之客,以鹹補之,以甘瀉之,以鹹軟之。
(少陽相火之客,與上文火位之主,少陰之客治同。
但曰以鹹軟之者,按:《藏氣法時論》曰: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
雖心非少陽,而君相皆火,故味同也。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洩之。
(陽明燥金之客,與上文金位之主治同。
複言以苦洩之者,金主肺,《藏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也。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太陽寒水之客,與上文水位之主治同。
複曰以辛潤之者,水屬腎,如《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也。
開發腠理等義,俱與彼同,詳疾病類二十四。
)帝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