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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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客于春前,故其為候如此。
)民反周密,關節禁固,腰痛,炎暑将起,中外瘡瘍。
(此皆寒氣之病。
然少陰君火司天,又值二之主氣,故炎暑将起,中外瘡瘍。
音誰,尻臀也。
) 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正,萬物應榮,寒氣時至,民乃和;(風木之客,加于君火之主,故陽布風行,春氣正,萬物榮也。
司天君火未盛,故寒氣時至。
木火應時,故民氣和。
)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郁于上而熱。
(君火為病也。
) 三之氣,天政布,大火行,庶類蕃鮮,寒氣時至;(客氣君火司天,加于相火之主,故大火行,庶類蕃鮮。
火極水複,熱極寒生,故寒氣時至。
)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二火交熾,故病如此。
) 四之氣,溽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客主之氣皆濕土用事,故為溽暑大雨等候。
)民病寒熱,嗌幹黃瘅,鼽衄飲發。
(濕熱之病也。
) 五之氣,畏火臨,暑反正,陽乃化,萬物乃生乃長乃榮,民乃康,(畏火,相火也。
時當秋收而陽氣化,故萬物榮,民乃康。
)其病溫。
(時寒氣熱,陽邪勝也。
) 終之氣,燥令行,餘火内格,腫于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霧翳,(燥金之客,加于寒水之主,金氣收,故五氣之餘火内格。
而為病如此。
格,拒也。
寒氣舉,霧翳,皆金水之化。
)病生皮腠,内舍于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地将易也。
(病生皮腠,金之合也。
内舍于脅、下連少腹,金乘木也。
金性寒,故寒中。
在泉氣終,故地将易。
) 必抑其運氣,資其歲勝,(以上子午十年,運氣太過,必抑有餘,欲得其平;歲有所勝,必資不足,無令受傷也。
) 折其郁發,先取化源,無使暴過而生其病也。
(本年少陰司天則金郁,陽明在泉則木郁,郁氣化源義,見前太陽之政。
又如《本病篇》曰:子午之歲,太陰升天,主窒天沖,勝之不前。
太陽降地,主窒地阜。
勝之不入。
故刺法論于土欲升而天沖窒抑之,當刺足太陰之俞。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當刺足太陰之所出,足陽明之所入。
王氏曰:先于年前十二月迎而取之。
是皆折郁氣、取化源之義。
)食歲谷以全真氣,食間谷以避虛邪。
(歲谷,即上文丹白谷也。
間谷,義見前陽明之政。
)歲宜鹹而軟之,而調其上,(鹹從水化,故能調在上之君火。
)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苦發之,可以散火。
酸收之,可以補金。
平其上之君火,則下之燥金得安矣。
)甚則以苦洩之,(熱燥甚者,非苦寒洩之不可。
愚按:五味之屬,如《陰陽應象大論》曰火生苦,《金匮真言論》曰其味苦,其類火,是分五行之味,苦從火化也。
故在本篇如太陽太陰陽明等政,雲以苦燥之溫之及以苦發之者,皆用苦之陽也。
又《陰陽應象大論》及《至真要大論》,皆雲酸苦湧洩為陰,是言氣味之效,苦從陰用也。
故本節雲以苦洩之,《至真要大論》雲濕司于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濕化于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者,皆用苦之陰也。
再如《宣明五氣篇》及《五味篇》,俱雲苦走骨。
夫北方生寒,在體為骨,是骨本屬陰,而苦則走之,豈非陰乎?可見苦味一也,而有從陰從陽、苦熱苦寒之不同,何可不辨?今有謂苦屬火而諱其寒者,有但知苦寒而忘其熱者,皆不明氣味變通之理耳。
舉此一端,則五味之性可類見矣。
又如《藏氣法時論》雲粳米牛肉棗葵皆甘、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是于飲食常味之中,又各有辨。
味變之理如此,不得其精,不足以言氣味也。
) 适氣同異而多少之,同天氣者以寒清化,同地氣者以溫熱化。
(言以上十年運之與氣,有與司天同熱者,當以寒清所化之品治之,如太角太征歲是也。
有與在泉同寒者,當以溫熱所化之品治之,如太羽太宮太商歲是也。
當各因其同異,而制為之多少耳。
)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則反,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作矣。
(詳義見前太陽陽明之政。
) 帝曰:善。
厥陰之政奈何?岐伯曰:巳亥之紀也。
丁巳丁亥歲(俱天符。
) 上厥陰木,(司天。
)中少角木運,(中運。
)下少陽相火。
(在泉。
)同正角。
(本年木運不及,得司天厥陰之助,所謂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風清熱。
(風為中運少角之氣,清為勝風之氣,熱為複清之氣。
)清化熱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詳同前。
)災三宮。
(三,東方震宮也。
木氣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與運同。
)火化七,(在泉。
)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辛涼從金化,治風木在上也。
)中辛和,(木運不及,而得司天之助,故宜辛宜和。
)下鹹寒,(鹹寒從水化,治相火在下也。
)藥食宜也。
少角(初正)太征少宮太商少羽(終) 癸巳癸亥歲(俱同歲會。
) 上厥陰木,中少征火運,下少陽相火,其運熱寒雨。
(熱為運氣,寒為勝氣,雨為複氣。
)寒化雨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災九宮。
(九為離宮,火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八,(司天。
)火化二,(運與在泉同。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鹹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運少征,得天地之生助,故宜鹹和。
上下同前。
) 少征太宮少商太羽(終)太角(初) 己巳己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宮土運,下少陽相火。
同正角。
(本年土運不及,風木司天勝之,則木兼土化,所謂卑監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雨風清,(雨為運氣,風為勝氣,清為複氣。
)風化清化勝複同,所謂邪氣化日也。
災五宮。
(五,中宮也。
土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
)濕化五,(中運。
)火化七,(在泉。
)所謂正化日也。
其化上辛涼,中甘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中運少宮不及,故宜甘和。
上下同前。
) 少宮太商少羽(終)少角(初)太征乙巳乙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
同正角。
(本年金運不及,而厥陰司天,木無所制,則木得其政,所謂從革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涼熱寒,)涼為運氣,熱為勝氣,寒為複氣。
)熱化寒化勝複同,邪氣化日也。
災七宮。
(七,兌宮也。
金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八,(司天。
)清化四,(中運。
)火化二,(在泉。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運少商不及,故宜治以酸和。
上下同前。
以酸治金義,見前少陰之政壬子壬午歲。
) 少商太羽(終)太角(初)少征太宮辛巳辛亥歲上厥陰木,中少羽水運,下少陽相火。
其運寒雨風。
(寒為運氣,雨為勝氣,風為複氣。
)雨化風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災一宮。
(一,坎宮也。
水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
)寒化一,(中運。
)火化七,(在泉。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苦和,苦從火化,以溫少羽之寒也。
上下同前。
) 少羽(終)少角(初)太征少宮太商(愚按:上文六十年氣化之數,有言生數者,有言成數者。
《新校正》注雲:詳對化從标成數,正化從本生數。
謂如甲子年司天熱化七,在泉燥化九,俱從對化也。
甲午年司天熱化二,在泉燥化四,俱從正化也。
六十年司天在泉正對,皆同此意。
似乎近理,今諸家多宗之,而實有未必然者。
何也?如少陰司天,子午年也,固可以子午分正對矣。
然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陽明用事則氣屬卯酉也,又安得以子午之氣,言在泉之正對耶?且凡司天有餘,則在泉必不足,司天不足,則在泉必有餘,氣本不同。
若以司天從對化之成數,而言在泉亦成數,司天從正化之生數,而言在泉亦生數,則上有餘下亦有餘,上不足下亦不足,是未求上下不同之義耳。
故以司天言正對則可,以在泉言正對則不合矣。
且内經諸篇并無正對之說,惟本篇後文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
此但欲因生成之數,以明氣化之微甚耳。
故其言生者不言成,言成者不言生,皆各有深意存焉,似不可以強分也。
然欲明各年生成之義者,但當以上中下三氣合而觀之,以察其盛衰之象,庶得本經之意。
但正化對化之義亦不可不知,今并附圖說于《圖翼》二卷,以備明者參正。
) 凡此厥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
(此總結巳亥年厥陰司天六氣之化也。
後天義見前。
)諸同正歲,氣化營運同天。
(諸同正歲者,其氣正,其生長化收藏皆與天氣相合,故曰營運同天。
此雖以上文丁巳丁亥、己巳己亥、乙巳乙亥六氣為言,然六十年之氣,亦莫不皆然。
)天氣擾,地氣正,(風木司天,故天氣擾。
相火在泉,土得溫養,故地氣正。
)風生高遠,炎熱從之,雲趨雨府,濕化乃行。
(木在上,故風生高遠。
火在下,故炎熱從之。
上氣得溫,故雲雨作,濕化行。
) 風火同德,上應歲星、熒惑。
(木火同氣,故二星當明。
)其政撓,其令速,(風政撓,火令速。
)其谷蒼丹,(蒼應司天,丹應在泉。
)間谷言太者。
(詳見前陽明之政。
)其耗文角品羽。
(前陽明之政曰:其耗白甲品羽。
義未詳。
)風燥火熱,勝複更作,蟄蟲來見,流水不冰。
(風甚則燥勝,燥勝則熱複,故勝複更作如是。
)熱病行于下,風病行于上,風燥勝複形于中。
(上下之氣,持于氣交也。
) 初之氣,寒始肅,殺氣方至,(燥金用事也。
)民病寒于右之下。
(金位西方,金王則傷肝,故寒于右之下。
) 二之氣,寒不去,華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複化,(太陽用事,故其氣候如此。
然以寒水之客,加于君火之主,其氣必應,故陽複化。
)民病熱于中。
(客寒外加,火應則熱于中。
) 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厥陰司天用事也。
)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風木之氣見證也。
) 四之氣,溽暑濕熱相搏,争于左之上,(以君火之客,加于太陰之主,四氣為天之左間,故濕熱争于左之上。
)民病黃瘅而為腫。
(此濕熱之為病也。
腫,肉浮腫也,與足跗之跗不同。
瘅音丹,又上聲。
) 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
(客以濕土,主以燥金,燥濕更勝,其候如此。
) 終之氣,畏火司令,陽乃大化,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少陽在泉,故候如此。
)其病溫厲。
(時寒氣熱,故病溫厲。
) 必折其郁氣,資其化源,(本年厥陰司天則土郁,少陽在泉則金郁,郁氣、化源義見前。
又如《本病篇》曰:巳亥之歲,君火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
陽明降地,主窒地彤,勝而不入。
故刺法論于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當刺包絡之荥。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當刺心包絡之所出,手少陽之所入。
王氏曰:化源、四月也,迎而取之。
是皆折郁氣、取化源之義。
)贊其運氣,無使邪勝。
(補其不足,以抑有餘也。
)歲宜以辛調上,以鹹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辛從金化,以調上之風木。
鹹從水化,以調下之相火。
然相火虛實,尤多難辨,故曰畏火之氣,無妄犯之,以明其當慎也。
)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之道也,反是者病。
(詳義見前太陽陽明之政。
)凡此定期之紀,勝複正化皆有常數,不可不察。
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帝曰:善。
(知其要者四句,本經凡三見:《至真要大論》者,言陰陽南北政,詳本類前五;《九針十二原篇》者,言井荥五,詳經絡類十四;此言六十年之紀也。
本節原另列在後,今随前五運氣行主歲之紀,故并類于此。
)
)民反周密,關節禁固,腰痛,炎暑将起,中外瘡瘍。
(此皆寒氣之病。
然少陰君火司天,又值二之主氣,故炎暑将起,中外瘡瘍。
音誰,尻臀也。
) 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正,萬物應榮,寒氣時至,民乃和;(風木之客,加于君火之主,故陽布風行,春氣正,萬物榮也。
司天君火未盛,故寒氣時至。
木火應時,故民氣和。
)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郁于上而熱。
(君火為病也。
) 三之氣,天政布,大火行,庶類蕃鮮,寒氣時至;(客氣君火司天,加于相火之主,故大火行,庶類蕃鮮。
火極水複,熱極寒生,故寒氣時至。
)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二火交熾,故病如此。
) 四之氣,溽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客主之氣皆濕土用事,故為溽暑大雨等候。
)民病寒熱,嗌幹黃瘅,鼽衄飲發。
(濕熱之病也。
) 五之氣,畏火臨,暑反正,陽乃化,萬物乃生乃長乃榮,民乃康,(畏火,相火也。
時當秋收而陽氣化,故萬物榮,民乃康。
)其病溫。
(時寒氣熱,陽邪勝也。
) 終之氣,燥令行,餘火内格,腫于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霧翳,(燥金之客,加于寒水之主,金氣收,故五氣之餘火内格。
而為病如此。
格,拒也。
寒氣舉,霧翳,皆金水之化。
)病生皮腠,内舍于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地将易也。
(病生皮腠,金之合也。
内舍于脅、下連少腹,金乘木也。
金性寒,故寒中。
在泉氣終,故地将易。
) 必抑其運氣,資其歲勝,(以上子午十年,運氣太過,必抑有餘,欲得其平;歲有所勝,必資不足,無令受傷也。
) 折其郁發,先取化源,無使暴過而生其病也。
(本年少陰司天則金郁,陽明在泉則木郁,郁氣化源義,見前太陽之政。
又如《本病篇》曰:子午之歲,太陰升天,主窒天沖,勝之不前。
太陽降地,主窒地阜。
勝之不入。
故刺法論于土欲升而天沖窒抑之,當刺足太陰之俞。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當刺足太陰之所出,足陽明之所入。
王氏曰:先于年前十二月迎而取之。
是皆折郁氣、取化源之義。
)食歲谷以全真氣,食間谷以避虛邪。
(歲谷,即上文丹白谷也。
間谷,義見前陽明之政。
)歲宜鹹而軟之,而調其上,(鹹從水化,故能調在上之君火。
)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苦發之,可以散火。
酸收之,可以補金。
平其上之君火,則下之燥金得安矣。
)甚則以苦洩之,(熱燥甚者,非苦寒洩之不可。
愚按:五味之屬,如《陰陽應象大論》曰火生苦,《金匮真言論》曰其味苦,其類火,是分五行之味,苦從火化也。
故在本篇如太陽太陰陽明等政,雲以苦燥之溫之及以苦發之者,皆用苦之陽也。
又《陰陽應象大論》及《至真要大論》,皆雲酸苦湧洩為陰,是言氣味之效,苦從陰用也。
故本節雲以苦洩之,《至真要大論》雲濕司于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濕化于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者,皆用苦之陰也。
再如《宣明五氣篇》及《五味篇》,俱雲苦走骨。
夫北方生寒,在體為骨,是骨本屬陰,而苦則走之,豈非陰乎?可見苦味一也,而有從陰從陽、苦熱苦寒之不同,何可不辨?今有謂苦屬火而諱其寒者,有但知苦寒而忘其熱者,皆不明氣味變通之理耳。
舉此一端,則五味之性可類見矣。
又如《藏氣法時論》雲粳米牛肉棗葵皆甘、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是于飲食常味之中,又各有辨。
味變之理如此,不得其精,不足以言氣味也。
) 适氣同異而多少之,同天氣者以寒清化,同地氣者以溫熱化。
(言以上十年運之與氣,有與司天同熱者,當以寒清所化之品治之,如太角太征歲是也。
有與在泉同寒者,當以溫熱所化之品治之,如太羽太宮太商歲是也。
當各因其同異,而制為之多少耳。
)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則反,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作矣。
(詳義見前太陽陽明之政。
) 帝曰:善。
厥陰之政奈何?岐伯曰:巳亥之紀也。
丁巳丁亥歲(俱天符。
) 上厥陰木,(司天。
)中少角木運,(中運。
)下少陽相火。
(在泉。
)同正角。
(本年木運不及,得司天厥陰之助,所謂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風清熱。
(風為中運少角之氣,清為勝風之氣,熱為複清之氣。
)清化熱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詳同前。
)災三宮。
(三,東方震宮也。
木氣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與運同。
)火化七,(在泉。
)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辛涼從金化,治風木在上也。
)中辛和,(木運不及,而得司天之助,故宜辛宜和。
)下鹹寒,(鹹寒從水化,治相火在下也。
)藥食宜也。
少角(初正)太征少宮太商少羽(終) 癸巳癸亥歲(俱同歲會。
) 上厥陰木,中少征火運,下少陽相火,其運熱寒雨。
(熱為運氣,寒為勝氣,雨為複氣。
)寒化雨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災九宮。
(九為離宮,火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八,(司天。
)火化二,(運與在泉同。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鹹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運少征,得天地之生助,故宜鹹和。
上下同前。
) 少征太宮少商太羽(終)太角(初) 己巳己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宮土運,下少陽相火。
同正角。
(本年土運不及,風木司天勝之,則木兼土化,所謂卑監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雨風清,(雨為運氣,風為勝氣,清為複氣。
)風化清化勝複同,所謂邪氣化日也。
災五宮。
(五,中宮也。
土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
)濕化五,(中運。
)火化七,(在泉。
)所謂正化日也。
其化上辛涼,中甘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中運少宮不及,故宜甘和。
上下同前。
) 少宮太商少羽(終)少角(初)太征乙巳乙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
同正角。
(本年金運不及,而厥陰司天,木無所制,則木得其政,所謂從革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也。
)其運涼熱寒,)涼為運氣,熱為勝氣,寒為複氣。
)熱化寒化勝複同,邪氣化日也。
災七宮。
(七,兌宮也。
金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八,(司天。
)清化四,(中運。
)火化二,(在泉。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運少商不及,故宜治以酸和。
上下同前。
以酸治金義,見前少陰之政壬子壬午歲。
) 少商太羽(終)太角(初)少征太宮辛巳辛亥歲上厥陰木,中少羽水運,下少陽相火。
其運寒雨風。
(寒為運氣,雨為勝氣,風為複氣。
)雨化風化勝複同,邪氣化度也。
災一宮。
(一,坎宮也。
水運不及,故災及之。
)風化三,(司天。
)寒化一,(中運。
)火化七,(在泉。
)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涼,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中苦和,苦從火化,以溫少羽之寒也。
上下同前。
) 少羽(終)少角(初)太征少宮太商(愚按:上文六十年氣化之數,有言生數者,有言成數者。
《新校正》注雲:詳對化從标成數,正化從本生數。
謂如甲子年司天熱化七,在泉燥化九,俱從對化也。
甲午年司天熱化二,在泉燥化四,俱從正化也。
六十年司天在泉正對,皆同此意。
似乎近理,今諸家多宗之,而實有未必然者。
何也?如少陰司天,子午年也,固可以子午分正對矣。
然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陽明用事則氣屬卯酉也,又安得以子午之氣,言在泉之正對耶?且凡司天有餘,則在泉必不足,司天不足,則在泉必有餘,氣本不同。
若以司天從對化之成數,而言在泉亦成數,司天從正化之生數,而言在泉亦生數,則上有餘下亦有餘,上不足下亦不足,是未求上下不同之義耳。
故以司天言正對則可,以在泉言正對則不合矣。
且内經諸篇并無正對之說,惟本篇後文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
此但欲因生成之數,以明氣化之微甚耳。
故其言生者不言成,言成者不言生,皆各有深意存焉,似不可以強分也。
然欲明各年生成之義者,但當以上中下三氣合而觀之,以察其盛衰之象,庶得本經之意。
但正化對化之義亦不可不知,今并附圖說于《圖翼》二卷,以備明者參正。
) 凡此厥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
(此總結巳亥年厥陰司天六氣之化也。
後天義見前。
)諸同正歲,氣化營運同天。
(諸同正歲者,其氣正,其生長化收藏皆與天氣相合,故曰營運同天。
此雖以上文丁巳丁亥、己巳己亥、乙巳乙亥六氣為言,然六十年之氣,亦莫不皆然。
)天氣擾,地氣正,(風木司天,故天氣擾。
相火在泉,土得溫養,故地氣正。
)風生高遠,炎熱從之,雲趨雨府,濕化乃行。
(木在上,故風生高遠。
火在下,故炎熱從之。
上氣得溫,故雲雨作,濕化行。
) 風火同德,上應歲星、熒惑。
(木火同氣,故二星當明。
)其政撓,其令速,(風政撓,火令速。
)其谷蒼丹,(蒼應司天,丹應在泉。
)間谷言太者。
(詳見前陽明之政。
)其耗文角品羽。
(前陽明之政曰:其耗白甲品羽。
義未詳。
)風燥火熱,勝複更作,蟄蟲來見,流水不冰。
(風甚則燥勝,燥勝則熱複,故勝複更作如是。
)熱病行于下,風病行于上,風燥勝複形于中。
(上下之氣,持于氣交也。
) 初之氣,寒始肅,殺氣方至,(燥金用事也。
)民病寒于右之下。
(金位西方,金王則傷肝,故寒于右之下。
) 二之氣,寒不去,華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複化,(太陽用事,故其氣候如此。
然以寒水之客,加于君火之主,其氣必應,故陽複化。
)民病熱于中。
(客寒外加,火應則熱于中。
) 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厥陰司天用事也。
)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風木之氣見證也。
) 四之氣,溽暑濕熱相搏,争于左之上,(以君火之客,加于太陰之主,四氣為天之左間,故濕熱争于左之上。
)民病黃瘅而為腫。
(此濕熱之為病也。
腫,肉浮腫也,與足跗之跗不同。
瘅音丹,又上聲。
) 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
(客以濕土,主以燥金,燥濕更勝,其候如此。
) 終之氣,畏火司令,陽乃大化,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少陽在泉,故候如此。
)其病溫厲。
(時寒氣熱,故病溫厲。
) 必折其郁氣,資其化源,(本年厥陰司天則土郁,少陽在泉則金郁,郁氣、化源義見前。
又如《本病篇》曰:巳亥之歲,君火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
陽明降地,主窒地彤,勝而不入。
故刺法論于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當刺包絡之荥。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當刺心包絡之所出,手少陽之所入。
王氏曰:化源、四月也,迎而取之。
是皆折郁氣、取化源之義。
)贊其運氣,無使邪勝。
(補其不足,以抑有餘也。
)歲宜以辛調上,以鹹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辛從金化,以調上之風木。
鹹從水化,以調下之相火。
然相火虛實,尤多難辨,故曰畏火之氣,無妄犯之,以明其當慎也。
)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之道也,反是者病。
(詳義見前太陽陽明之政。
)凡此定期之紀,勝複正化皆有常數,不可不察。
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帝曰:善。
(知其要者四句,本經凡三見:《至真要大論》者,言陰陽南北政,詳本類前五;《九針十二原篇》者,言井荥五,詳經絡類十四;此言六十年之紀也。
本節原另列在後,今随前五運氣行主歲之紀,故并類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