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元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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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天元紀大論》全)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禦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髒,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
(禦,臨禦也。
位,方位也。
化,生化也。
天有五行以臨五位,故東方生風,木也;南方生暑,火也;中央生濕,土也;西方生燥,金也;北方生寒,水也。
人有五髒以化五氣,故心化火,其志喜;肝化木,其志怒;脾化土,其志思;肺化金,其志憂;腎化水,其志恐,而天人相應也。
《陰陽應象大論》思作悲,見陰陽類一,又詳見疾病類二十六。
)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複始,餘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論,即前六節藏象論也。
終期之日,周而複始,謂期年一周而複始也。
三陰三陽,六氣也。
言氣有五運,複有六氣,五六不侔,其将何以合之?)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
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此數句與《陰陽應象大論》同,但此多五運二字,詳注見陰陽類一。
)故物生謂之化,(萬物之生,皆陰陽之氣化也。
)物極謂之變,(盛極必衰,衰極複盛,故物極者必變。
《六微旨大論》曰:物之生從乎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
《五常政大論》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
)陰陽不測謂之神,(莫之為而為者謂之不測,故曰神。
此以天道言也。
)神用無方謂之聖。
(神之為用,變化不測,故曰無方。
無方者,大而化之之稱。
《南華天運篇》曰:無方之傳,應物而不窮者也。
故謂之聖。
此以人道言也。
)夫變化之為用也,(用,功用也。
天地陰陽之道,有體有用。
陰陽者,變化之體;變化者,陰陽之用。
此下乃承上文而發明神用之道也。
)在天為玄,(玄,深遠也。
天道無窮,故在天為玄。
)在人為道,(道,衆妙之稱。
惟人能用之,故在人為道。
)在地為化,(化,化生也。
物之生息出乎地,故在地為化。
)化生五味,(由化以生物,有物則有味,故化生五味,出乎地也。
)道生智,(有道則有為,有為則有智,故道生智,存乎人也。
)玄生神。
(玄遠則不測,不測則神存,故玄生神,本乎天也。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此以下皆言神化之為用也。
神以氣言,故在天之無形者為風,則在地之成形者為木,風與木同氣,東方之化也。
餘仿此。
)在天為熱,在地為火;(熱與火同氣,南方之化也。
)在天為濕,在地為土;(濕與土同氣,中央之化也。
)在天為燥,在地為金;(燥與金同氣,西方之化也。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
(寒與水同氣,北方之化也。
自在天為玄至此,與《五營運大論》同,見藏象類六。
)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氣即上文之風熱濕燥寒,形即上文之木火土金水,此舉五行之大者言,以見萬物之生,亦莫不質具于地而氣行乎天也。
)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形,陰也。
氣,陽也。
形氣相感,陰陽合也,合則化生萬物矣。
故《寶命全角論》曰: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正此義也。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天複之,故在上。
地載之,故在下。
若以司天在泉言,則亦為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左為陽主升,故陽道南行。
右為陰主降,故陰道北行。
是為陰陽之道路。
如司天在泉之左右四問,亦其義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征,證也。
兆,見也。
陰陽之征,見于水火;水火之用,見于寒暑。
所以陰陽之往複,寒暑彰其兆,即此謂也。
上數句,與《陰陽應象大論》稍同,見陰陽類一。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
(金主秋,其氣收斂而成萬物;木主春,其氣發揚而生萬物,故為生成之終始。
按:上文水火金木,乃五行之四,各有其用,獨不言土何也?蓋土德居中,凡此四者,一無土之不可,故兼四氣之用而寄王于四季,是以不可列言也。
)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
(在天之氣有多少,故陰陽有三等之分。
在地之形有盛衰,故五行有太少之異。
上下相召,即形氣相感之謂。
蓋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升降相因,則氣運太過不及勝複微甚之變而損益彰矣。
本類諸篇所言者,皆發明損益之義,當詳察也。
)帝曰:願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主四時之令也。
)鬼臾區曰:五氣營運,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
(各終期日,謂五運各主期年以終其日
(禦,臨禦也。
位,方位也。
化,生化也。
天有五行以臨五位,故東方生風,木也;南方生暑,火也;中央生濕,土也;西方生燥,金也;北方生寒,水也。
人有五髒以化五氣,故心化火,其志喜;肝化木,其志怒;脾化土,其志思;肺化金,其志憂;腎化水,其志恐,而天人相應也。
《陰陽應象大論》思作悲,見陰陽類一,又詳見疾病類二十六。
)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複始,餘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論,即前六節藏象論也。
終期之日,周而複始,謂期年一周而複始也。
三陰三陽,六氣也。
言氣有五運,複有六氣,五六不侔,其将何以合之?)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
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此數句與《陰陽應象大論》同,但此多五運二字,詳注見陰陽類一。
)故物生謂之化,(萬物之生,皆陰陽之氣化也。
)物極謂之變,(盛極必衰,衰極複盛,故物極者必變。
《六微旨大論》曰:物之生從乎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
《五常政大論》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
)陰陽不測謂之神,(莫之為而為者謂之不測,故曰神。
此以天道言也。
)神用無方謂之聖。
(神之為用,變化不測,故曰無方。
無方者,大而化之之稱。
《南華天運篇》曰:無方之傳,應物而不窮者也。
故謂之聖。
此以人道言也。
)夫變化之為用也,(用,功用也。
天地陰陽之道,有體有用。
陰陽者,變化之體;變化者,陰陽之用。
此下乃承上文而發明神用之道也。
)在天為玄,(玄,深遠也。
天道無窮,故在天為玄。
)在人為道,(道,衆妙之稱。
惟人能用之,故在人為道。
)在地為化,(化,化生也。
物之生息出乎地,故在地為化。
)化生五味,(由化以生物,有物則有味,故化生五味,出乎地也。
)道生智,(有道則有為,有為則有智,故道生智,存乎人也。
)玄生神。
(玄遠則不測,不測則神存,故玄生神,本乎天也。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此以下皆言神化之為用也。
神以氣言,故在天之無形者為風,則在地之成形者為木,風與木同氣,東方之化也。
餘仿此。
)在天為熱,在地為火;(熱與火同氣,南方之化也。
)在天為濕,在地為土;(濕與土同氣,中央之化也。
)在天為燥,在地為金;(燥與金同氣,西方之化也。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
(寒與水同氣,北方之化也。
自在天為玄至此,與《五營運大論》同,見藏象類六。
)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氣即上文之風熱濕燥寒,形即上文之木火土金水,此舉五行之大者言,以見萬物之生,亦莫不質具于地而氣行乎天也。
)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形,陰也。
氣,陽也。
形氣相感,陰陽合也,合則化生萬物矣。
故《寶命全角論》曰: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正此義也。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天複之,故在上。
地載之,故在下。
若以司天在泉言,則亦為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左為陽主升,故陽道南行。
右為陰主降,故陰道北行。
是為陰陽之道路。
如司天在泉之左右四問,亦其義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征,證也。
兆,見也。
陰陽之征,見于水火;水火之用,見于寒暑。
所以陰陽之往複,寒暑彰其兆,即此謂也。
上數句,與《陰陽應象大論》稍同,見陰陽類一。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
(金主秋,其氣收斂而成萬物;木主春,其氣發揚而生萬物,故為生成之終始。
按:上文水火金木,乃五行之四,各有其用,獨不言土何也?蓋土德居中,凡此四者,一無土之不可,故兼四氣之用而寄王于四季,是以不可列言也。
)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
(在天之氣有多少,故陰陽有三等之分。
在地之形有盛衰,故五行有太少之異。
上下相召,即形氣相感之謂。
蓋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升降相因,則氣運太過不及勝複微甚之變而損益彰矣。
本類諸篇所言者,皆發明損益之義,當詳察也。
)帝曰:願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主四時之令也。
)鬼臾區曰:五氣營運,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
(各終期日,謂五運各主期年以終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