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邪風之至治之宜早諸變不同治法亦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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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邪風中人,疾速如此。

    )
故善治者治皮毛,(皮毛尚淺,用力少而成功易也。

    )
其次治肌膚,(深于皮毛矣。

    )
其次治筋脈,(深于肌膚矣。

    )
其次治六腑,(深于筋脈矣。

    )
其次治五髒。

    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

    (深于六腑矣。

    邪愈深則治愈難,邪及五髒而後治之,必難為力,故曰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

    救其已成者,用力多而成功少,吉兇相半矣。

    缪刺論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經脈,内連五髒,散于腸胃,陰陽相感,五髒乃傷。

    亦言邪自皮毛而至腑髒,與此義同。

    )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髒;水谷之寒熱,感則害于六腑;(天之邪氣,即風寒暑濕火燥,受于無形者也。

    喉主天氣而通于髒,故感則害人五髒。

    水谷之寒熱,即谷食之氣味,受于有形者也。

    咽主地氣而通于腑,故感則害于六腑。

    )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人之應土者肉也,濕勝則營衛不行,故感則害于皮肉筋脈。

    )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則過,用之不殆。

    (善用針者,必察陰陽。

    陰陽之義,不止一端,如表裡也,氣血也,經絡也,髒腑也,上下左右有分也,時日衰王有辨也。

    從陰引陽者,病在陽而治其陰也。

    從陽引陰者,病在陰而治其陽也。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缪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者,推己及人也。

    以表知裡者,有無相求也。

    能因此以觀過與不及之理,則幾微可見,過失可則,用之可不殆矣。

    則,度也。

    )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别陰陽;(此下皆言診法也。

    診之一字,所該者廣,如下文審清濁,知部分,視喘息,聽聲音,觀權衡規矩,總皆診法,非獨指診脈為言也,然無非欲辨陰陽耳。

    前節言針治之陰陽,此言脈色之陰陽,皆醫家之最要者,故曰先别陰陽,以見其不可緩也。

    義詳脈色類諸篇。

    )
審清濁,而知部分;(色者神之華,故可望顔察色、審清濁而知部分,如五色篇所言者是也。

    又仲景金匮要略曰:病患有氣色見于面部。

    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

    設微赤非時者死。

    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亦此之謂。

    )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病苦于中,聲發于外,故可視喘息、聽音聲而知其苦也。

    如陰陽應象大論曰:肝在音為角,聲為呼;心在音為征,聲為笑;脾在音為宮,聲為歌;肺在音為商,聲為哭;腎在音為羽,聲為呻。

    此五髒之音聲也。

    聲有不和,必有所病矣。

    仲景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

    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隔間病。

    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又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

    又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又曰:設令病患向壁卧,聞師到,不驚起而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咽唾者,此詐病也。

    設令脈自和處,但言此病大重,須服吐下藥,及針灸數十百處,當自愈。

    師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

    脈之呻者,痛也。

    言遲者,風也。

    搖頭言者,裡痛也。

    行遲者,表強也。

    坐而伏者,短氣也。

    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

    裡實護腹如懷卵者,心痛也。

    又曰:人病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

    又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

    此皆疾病之聲色,總之聲由氣發,氣充則聲壯,氣衰則聲怯。

    故華元化曰:陽候多語,陰證無聲;多語者易濟,無聲者難榮。

    然則音聲不惟知所苦,而且可知死生矣。

    )
觀權衡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