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味方制治法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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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或煩渴引飲,或腸垢臭穢,此則惡寒非寒,明是熱證,所謂熱極反兼寒化,亦曰陽盛隔陰也。
假熱者,陰證似陽,水極似火也,外雖熱而内則寒,脈微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無根,或弦芤斷續,身雖熾熱而神則靜,語雖谵妄而聲則微,或虛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迹假斑而淺紅細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結,此則惡熱非熱,明是寒證,所謂寒極反兼熱化,亦曰陰盛隔陽也。
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内熱,内清則浮陰退舍矣;假熱者溫其真陽,中溫則虛火歸原矣,是當從治者也。
又如虛實之治,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不易之法也。
然至虛有盛候,則有假實矣;大實有羸狀,則有假虛矣。
總之,虛者正氣虛也,為色慘形疲,為神衰氣怯,或自汗不收,或二便失禁,或夢遺精滑,或嘔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氣短似喘,或勞傷過度,或暴困失志,雖外證似實而脈弱無神者,皆虛證之當補也。
實者邪氣實也,或外閉于經絡,或内結于髒腑,或氣壅而不行,或血留而凝滞,必脈病俱盛者,乃實證之當攻也。
然而虛實之間,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
如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此虛實之大法也。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将顧其正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标也。
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
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緻于害。
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複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于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适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
故治實證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
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
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而假實之證最多也;假寒之證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也。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
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餘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餘則未敢許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此節從王氏及新校正等注雲: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後,冷體即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緻大益,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即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如五常政大論雲: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亦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
塞因塞用者,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欲散滿則更虛其下,欲補下則滿甚于中。
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滿,藥入或減,藥過依然,氣必更虛,病必漸甚。
乃不知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峻補其下以疏啟其中,則下虛自實,中滿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
通因通用者,如大熱内蓄,或大寒内凝,積聚留滞,瀉利不止,寒滞者以熱下之,熱滞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本也。
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
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類治似同,其終也病變則異矣,是為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積潰堅,氣和而病必已也。
塞,入聲。
)帝曰:善。
氣調而得者何如?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者,言氣調和而偶感于病,則或因天時,或因意料之外者也。
若其治法,亦無過逆從而已,或可逆者,或可從者,或先逆而後從者,或先從而後逆者,但疏其邪氣而使之調和,則治道盡矣。
)
假熱者,陰證似陽,水極似火也,外雖熱而内則寒,脈微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無根,或弦芤斷續,身雖熾熱而神則靜,語雖谵妄而聲則微,或虛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迹假斑而淺紅細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結,此則惡熱非熱,明是寒證,所謂寒極反兼熱化,亦曰陰盛隔陽也。
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内熱,内清則浮陰退舍矣;假熱者溫其真陽,中溫則虛火歸原矣,是當從治者也。
又如虛實之治,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不易之法也。
然至虛有盛候,則有假實矣;大實有羸狀,則有假虛矣。
總之,虛者正氣虛也,為色慘形疲,為神衰氣怯,或自汗不收,或二便失禁,或夢遺精滑,或嘔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氣短似喘,或勞傷過度,或暴困失志,雖外證似實而脈弱無神者,皆虛證之當補也。
實者邪氣實也,或外閉于經絡,或内結于髒腑,或氣壅而不行,或血留而凝滞,必脈病俱盛者,乃實證之當攻也。
然而虛實之間,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
如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此虛實之大法也。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将顧其正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标也。
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
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緻于害。
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複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于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适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
故治實證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
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
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而假實之證最多也;假寒之證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也。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
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餘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餘則未敢許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此節從王氏及新校正等注雲: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後,冷體即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緻大益,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即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如五常政大論雲: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亦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
塞因塞用者,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欲散滿則更虛其下,欲補下則滿甚于中。
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滿,藥入或減,藥過依然,氣必更虛,病必漸甚。
乃不知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峻補其下以疏啟其中,則下虛自實,中滿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
通因通用者,如大熱内蓄,或大寒内凝,積聚留滞,瀉利不止,寒滞者以熱下之,熱滞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本也。
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
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類治似同,其終也病變則異矣,是為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積潰堅,氣和而病必已也。
塞,入聲。
)帝曰:善。
氣調而得者何如?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者,言氣調和而偶感于病,則或因天時,或因意料之外者也。
若其治法,亦無過逆從而已,或可逆者,或可從者,或先逆而後從者,或先從而後逆者,但疏其邪氣而使之調和,則治道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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