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味方制治法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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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至真要大論附:病有真假辨)
帝曰:五味陰陽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湧,吐也。
洩,瀉也。
滲洩,利小便及通竅也。
辛甘酸苦鹹淡六者之性:辛主散主潤,甘主緩,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堅,鹹主,淡主滲洩。
藏氣法時論曰: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
故五味之用,升而輕者為陽,降而重者為陰,各因其利而行之,則氣可調而平矣。
湧音,如泉湧也。
,軟同。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非調氣,謂病有不因于氣而得者也。
王太仆曰:病生之類有四:一者始因氣動而内有所成,謂積聚瘕,瘤氣瘿氣,結核癫痫之類也;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謂癰腫瘡瘍,疣疥疽痔,掉螈浮腫,目赤疹,腫痛癢之類也;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内,謂留飲癖食,饑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墜堕,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樸之類也。
凡此四類,有獨治内而愈者,有兼治内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内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内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其于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或堅,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适大小為制也。
(治之之道,有宜毒者,有不宜毒者,但以所治為主,求當于病而已,故其方之大小輕重,皆宜因病而為之制也。
)帝曰:請言其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君臣佐義見下章。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
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證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
王太仆曰: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KT,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
病之太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适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火撲滅。
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
從之,謂攻以寒熱,須從其性用,不必皆同。
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此之謂乎。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适事為故。
(溫之,溫養之也。
逸者,奔逸潰亂也。
行之,行其逆滞也。
平之,安之也。
上之,吐之也。
摩之,按摩之也。
薄之,追其隐藏也。
劫之,奪其強盛也。
适事為故,适當其所事之故也。
)帝曰:何謂逆從?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
以寒治寒,以熱治熱,從其病者,謂之反治。
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一異,必觀其事之輕重而為之增損。
然則宜于全反者,自當盡同無疑矣。
愚按:治有逆從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證有真假也。
寒熱有真假,虛實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無難,假者反治,乃為難耳。
如寒熱之真假者,真寒則脈沉而細,或弱而遲,為厥逆,為嘔吐,為腹痛,為飧洩下利,為小便清頻,即有發熱,必欲得衣,此浮熱在外而沉寒在内也。
真熱則脈數有力,滑大而實,為煩燥喘滿,為聲音壯厲,或大便秘結,或小水赤澀,或發熱掀衣,或脹疼熱渴。
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溫其寒,真熱者直解其熱,是當正治者也。
至若假寒者,陽證似陰,火極似水也,外雖寒而内則熱,脈數而有力,或沉而鼓擊,或身寒惡衣,或便熱秘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湧,吐也。
洩,瀉也。
滲洩,利小便及通竅也。
辛甘酸苦鹹淡六者之性:辛主散主潤,甘主緩,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堅,鹹主,淡主滲洩。
藏氣法時論曰: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
故五味之用,升而輕者為陽,降而重者為陰,各因其利而行之,則氣可調而平矣。
湧音,如泉湧也。
,軟同。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非調氣,謂病有不因于氣而得者也。
王太仆曰:病生之類有四:一者始因氣動而内有所成,謂積聚瘕,瘤氣瘿氣,結核癫痫之類也;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謂癰腫瘡瘍,疣疥疽痔,掉螈浮腫,目赤疹,腫痛癢之類也;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内,謂留飲癖食,饑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墜堕,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樸之類也。
凡此四類,有獨治内而愈者,有兼治内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内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内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其于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或堅,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适大小為制也。
(治之之道,有宜毒者,有不宜毒者,但以所治為主,求當于病而已,故其方之大小輕重,皆宜因病而為之制也。
)帝曰:請言其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君臣佐義見下章。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
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證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
王太仆曰: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KT,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
病之太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适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火撲滅。
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
從之,謂攻以寒熱,須從其性用,不必皆同。
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此之謂乎。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适事為故。
(溫之,溫養之也。
逸者,奔逸潰亂也。
行之,行其逆滞也。
平之,安之也。
上之,吐之也。
摩之,按摩之也。
薄之,追其隐藏也。
劫之,奪其強盛也。
适事為故,适當其所事之故也。
)帝曰:何謂逆從?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
以寒治寒,以熱治熱,從其病者,謂之反治。
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一異,必觀其事之輕重而為之增損。
然則宜于全反者,自當盡同無疑矣。
愚按:治有逆從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證有真假也。
寒熱有真假,虛實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無難,假者反治,乃為難耳。
如寒熱之真假者,真寒則脈沉而細,或弱而遲,為厥逆,為嘔吐,為腹痛,為飧洩下利,為小便清頻,即有發熱,必欲得衣,此浮熱在外而沉寒在内也。
真熱則脈數有力,滑大而實,為煩燥喘滿,為聲音壯厲,或大便秘結,或小水赤澀,或發熱掀衣,或脹疼熱渴。
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溫其寒,真熱者直解其熱,是當正治者也。
至若假寒者,陽證似陰,火極似水也,外雖寒而内則熱,脈數而有力,或沉而鼓擊,或身寒惡衣,或便熱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