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決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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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夏陽奈何?(言死時也。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夜半者,一日之冬也。
陰盡陽生,故陰極者死。
日中者,一日之夏也,陽盡陰生,故陽極者死。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平旦者,一日之春,陰陽之半也。
故寒熱病者,亦于陰陽出入之時而死。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以陽助陽,真陰竭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日夕者,一日之秋也。
風木同氣,遇金而死。
)病水者,以夜半死。
(亥子生王,邪盛極也。
) 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脈變不常者,中虛無主也。
日之四季,辰戌醜未也。
四季為五行之墓地,故敗竭之髒,遇之而死。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脾主肌肉,為五髒之本。
未有脾氣脫而能生者,故九候雖調亦死。
)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七診義見前章第六。
從,順也。
謂脈順四時之令,及得諸經之體者,雖有獨大獨小等脈,不至死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者,陽病也。
故偶感于風,則陽分之脈或大或疾。
經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則陰分之脈或小或遲,或為陷下。
此皆似七診之脈而實非也,皆不可以言死。
然則非外感及經月之病而得七診之脈者,非吉兆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哕噫。
(此承上文而言風氣經月之病,本非七診之類;若其果系脈息證候之敗者,又非不死之比。
然其死也,必發哕噫。
蓋哕出于胃,土氣敗也。
噫出于心,陰邪勝也。
哕,于決切,呃逆也。
噫,伊芳、隘二音,嗳氣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
(凡診病之道,必問其始病者,察緻病之由也。
求今之方病者,察見在之證也。
本末既明,而後切按其脈,以參合其在經在絡,或浮或沉,上下逆從,各因其次以治之也。
)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着者死。
(疾言力強有神。
遲言氣衰不足。
若脈不往來者,陰陽俱脫。
皮膚着者,血液已盡,謂皮膚枯槁着骨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
治其經,謂即其經而刺之也。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絡之小者為孫,即絡脈之别而浮于肌膚者也。
經脈篇曰:諸刺絡脈者,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
故曰治其血。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血病而身痛者,不止于孫絡,而經亦有滞也,當随其經絡而刺之。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缪刺之。
(奇邪者。
不入于經而病于絡也。
邪客大絡。
則左注右,右注左,其氣無常處,故當缪刺之。
詳針刺類三十。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留,病留滞也。
瘦,形消瘦也。
不移,不遷動也。
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間有所結聚,故當于節之會處,索而刺之,斯可平也。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上實下虛,有所隔也,故當切其脈以求之,從其經以取之,索其絡脈之有結滞者,刺出其血,結滞去而通達見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瞳子高者,目上視也。
戴眼者,上視之甚而定直不動也。
此重明上文足太陽之證,而分其輕重以決死生也。
)手指及手外踝、五指留針。
(本節義不相屬,及前節單言太陽而不及他經,必皆古文之脫簡。
)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夜半者,一日之冬也。
陰盡陽生,故陰極者死。
日中者,一日之夏也,陽盡陰生,故陽極者死。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平旦者,一日之春,陰陽之半也。
故寒熱病者,亦于陰陽出入之時而死。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以陽助陽,真陰竭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日夕者,一日之秋也。
風木同氣,遇金而死。
)病水者,以夜半死。
(亥子生王,邪盛極也。
) 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脈變不常者,中虛無主也。
日之四季,辰戌醜未也。
四季為五行之墓地,故敗竭之髒,遇之而死。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脾主肌肉,為五髒之本。
未有脾氣脫而能生者,故九候雖調亦死。
)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七診義見前章第六。
從,順也。
謂脈順四時之令,及得諸經之體者,雖有獨大獨小等脈,不至死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者,陽病也。
故偶感于風,則陽分之脈或大或疾。
經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則陰分之脈或小或遲,或為陷下。
此皆似七診之脈而實非也,皆不可以言死。
然則非外感及經月之病而得七診之脈者,非吉兆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哕噫。
(此承上文而言風氣經月之病,本非七診之類;若其果系脈息證候之敗者,又非不死之比。
然其死也,必發哕噫。
蓋哕出于胃,土氣敗也。
噫出于心,陰邪勝也。
哕,于決切,呃逆也。
噫,伊芳、隘二音,嗳氣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
(凡診病之道,必問其始病者,察緻病之由也。
求今之方病者,察見在之證也。
本末既明,而後切按其脈,以參合其在經在絡,或浮或沉,上下逆從,各因其次以治之也。
)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着者死。
(疾言力強有神。
遲言氣衰不足。
若脈不往來者,陰陽俱脫。
皮膚着者,血液已盡,謂皮膚枯槁着骨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
治其經,謂即其經而刺之也。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絡之小者為孫,即絡脈之别而浮于肌膚者也。
經脈篇曰:諸刺絡脈者,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
故曰治其血。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血病而身痛者,不止于孫絡,而經亦有滞也,當随其經絡而刺之。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缪刺之。
(奇邪者。
不入于經而病于絡也。
邪客大絡。
則左注右,右注左,其氣無常處,故當缪刺之。
詳針刺類三十。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留,病留滞也。
瘦,形消瘦也。
不移,不遷動也。
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間有所結聚,故當于節之會處,索而刺之,斯可平也。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上實下虛,有所隔也,故當切其脈以求之,從其經以取之,索其絡脈之有結滞者,刺出其血,結滞去而通達見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瞳子高者,目上視也。
戴眼者,上視之甚而定直不動也。
此重明上文足太陽之證,而分其輕重以決死生也。
)手指及手外踝、五指留針。
(本節義不相屬,及前節單言太陽而不及他經,必皆古文之脫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