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諸經脈證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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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大奇論全)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
(滿,邪氣壅滞而為脹滿也。
此言肝腎肺經,皆能為滿,若其脈實,當為浮腫,而辨如下文也。
)肺之雍,喘而兩滿。
(肺居膈上,其系橫出腋下,故肺雍則喘而兩滿。
雍,壅同。
音區,腋下脅也。
)肝雍,兩滿,卧則驚,不得小便。
(肝經之脈環陰器,布脅肋,故肝雍則兩滿而不得小便。
肝主驚駭,卧則氣愈雍,故多驚也。
)腎雍,下至少腹滿,胫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
(腎脈循内踝之後上,出内廉,上股内屬腎絡膀胱而上行,故腎經雍則下至少腹脹滿也。
足胫或腫或消,是謂大小。
自髀至,或為大,或為跛,或掉易無力,或偏枯不用,是皆腎經雍滞、不能營運所緻。
下,諸本皆作腳下,甲乙經作下者是,今從之。
髀音皮。
音杭。
)心脈滿大,痫螈筋攣。
(心脈滿大,火有餘也。
心主血脈,火盛則血涸,故痫螈而筋攣。
痫音閑,癫痫也。
螈音熾,抽搐也。
攣音戀,拘攣也。
下同。
)肝脈小急,痫螈筋攣。
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
夫痫螈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内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肝脈骛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已。
(骛,馳驟也。
暴,急疾也。
驚駭者肝之病,故肝脈急亂者,因驚駭而然。
甚有脈不至而聲喑者,以猝驚則氣逆,逆則脈不通,而肝經之脈循喉嚨,故聲喑而不出也。
然此特一時之氣逆耳,氣通則愈矣,故不治自已。
骛音務。
喑音音,聲不出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三脈細小而急,陰邪聚于陰分也,故當随三經之位而為瘕。
瘕音加,又去聲,瘕也。
)腎肝并沉為石水,并浮為風水,(此言水病之有陰陽也。
腎肝在下,肝主風,腎主水,肝腎俱沉者,陰中陰病也,當病石水。
石水者,凝結少腹,沉堅在下也。
肝腎俱浮者,陰中陽病也,當病風水。
風水者,遊行四體,浮泛于上也。
諸篇水證詳義,當考會通類水脹證。
)并虛為死,(腎為五髒之根,肝為發生之主,根本空虛,有表無裡也,故當死。
)并小弦欲驚。
(肝腎并小,真陰虛也。
小而兼弦,木邪勝也。
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所為。
脈急者挾肝邪,脈沉者在陰分,沉急而大,陰邪盛也。
肝腎之脈絡小腹,結于陰器,寒邪居之,故當病疝。
愚按:疝病乃寒挾肝邪之證,或結于少腹,或結于睾丸,或結于睾丸之左右上下,而筋急絞痛、脈必急搏者,多以寒邪結聚陰分,而挾風木之氣也。
如四時刺逆從論曰肺風疝、脾風風疝之類,皆兼一風字,其必挾肝邪可知。
疝音讪。
睾音高,陰丸也。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病疝而心脈搏滑急者,寒挾肝邪乘心也。
肺脈沉搏者,寒挾肝邪乘肺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陽,手足太陽經也。
三陰,手足太陰經也。
邪聚三陽為瘕聚,邪聚三陰為疝氣,凡脈急者,皆邪盛也。
前言肝腎心肺而此言脾經,所以五髒皆有疝。
)二陰急為痫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
二陽,陽明也。
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痫為厥。
木邪乘胃,故發為驚。
陽
(滿,邪氣壅滞而為脹滿也。
此言肝腎肺經,皆能為滿,若其脈實,當為浮腫,而辨如下文也。
)肺之雍,喘而兩滿。
(肺居膈上,其系橫出腋下,故肺雍則喘而兩滿。
雍,壅同。
音區,腋下脅也。
)肝雍,兩滿,卧則驚,不得小便。
(肝經之脈環陰器,布脅肋,故肝雍則兩滿而不得小便。
肝主驚駭,卧則氣愈雍,故多驚也。
)腎雍,下至少腹滿,胫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
(腎脈循内踝之後上,出内廉,上股内屬腎絡膀胱而上行,故腎經雍則下至少腹脹滿也。
足胫或腫或消,是謂大小。
自髀至,或為大,或為跛,或掉易無力,或偏枯不用,是皆腎經雍滞、不能營運所緻。
下,諸本皆作腳下,甲乙經作下者是,今從之。
髀音皮。
音杭。
)心脈滿大,痫螈筋攣。
(心脈滿大,火有餘也。
心主血脈,火盛則血涸,故痫螈而筋攣。
痫音閑,癫痫也。
螈音熾,抽搐也。
攣音戀,拘攣也。
下同。
)肝脈小急,痫螈筋攣。
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
夫痫螈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内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肝脈骛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已。
(骛,馳驟也。
暴,急疾也。
驚駭者肝之病,故肝脈急亂者,因驚駭而然。
甚有脈不至而聲喑者,以猝驚則氣逆,逆則脈不通,而肝經之脈循喉嚨,故聲喑而不出也。
然此特一時之氣逆耳,氣通則愈矣,故不治自已。
骛音務。
喑音音,聲不出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三脈細小而急,陰邪聚于陰分也,故當随三經之位而為瘕。
瘕音加,又去聲,瘕也。
)腎肝并沉為石水,并浮為風水,(此言水病之有陰陽也。
腎肝在下,肝主風,腎主水,肝腎俱沉者,陰中陰病也,當病石水。
石水者,凝結少腹,沉堅在下也。
肝腎俱浮者,陰中陽病也,當病風水。
風水者,遊行四體,浮泛于上也。
諸篇水證詳義,當考會通類水脹證。
)并虛為死,(腎為五髒之根,肝為發生之主,根本空虛,有表無裡也,故當死。
)并小弦欲驚。
(肝腎并小,真陰虛也。
小而兼弦,木邪勝也。
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所為。
脈急者挾肝邪,脈沉者在陰分,沉急而大,陰邪盛也。
肝腎之脈絡小腹,結于陰器,寒邪居之,故當病疝。
愚按:疝病乃寒挾肝邪之證,或結于少腹,或結于睾丸,或結于睾丸之左右上下,而筋急絞痛、脈必急搏者,多以寒邪結聚陰分,而挾風木之氣也。
如四時刺逆從論曰肺風疝、脾風風疝之類,皆兼一風字,其必挾肝邪可知。
疝音讪。
睾音高,陰丸也。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病疝而心脈搏滑急者,寒挾肝邪乘心也。
肺脈沉搏者,寒挾肝邪乘肺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陽,手足太陽經也。
三陰,手足太陰經也。
邪聚三陽為瘕聚,邪聚三陰為疝氣,凡脈急者,皆邪盛也。
前言肝腎心肺而此言脾經,所以五髒皆有疝。
)二陰急為痫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
二陽,陽明也。
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痫為厥。
木邪乘胃,故發為驚。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