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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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上附上,言上而又上,則寸脈也。

    五髒之位,惟肺最高,故右寸之前以候肺,右寸之後以候胸中。

    胸中者,膈膜之上皆是也。

    )
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以肺皆居膈上,故左寸之前以候心,左寸之後以候膻中。

    膻中者,兩乳之間,謂之氣海,當心包所居之分也。

    愚按:本論五髒應見之位,如火王于南,故心見左寸。

    木王于東,故肝見左關。

    金王于西,故肺見右寸。

    土王于中而寄位西南,故脾胃見右關。

    此即河圖五行之序也。

    )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此重申上下内外之義而詳明之也。

    統而言之,寸為前,尺為後;分而言之,上半部為前,下半部為後,蓋言上以候上,下以候下也。

    )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竟,盡也。

    言上而盡于上,在脈則盡于魚際,在體則應于胸喉;下而盡于下,在脈則盡于尺部,在體則應于少腹足中。

    此脈候上下之事也。

    愚按:本篇首言尺内,次言中附上而為關,又次言上附上而為寸,皆自内以及外者,蓋以太陰之脈,從胸走手,以尺為根本,寸為枝葉也。

    故凡人之脈,甯可有根而無葉,不可有葉而無根。

    如論疾診尺篇曰: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是蓋所重在本耳。

    又按:本篇外内二字,諸家之注,皆雲内側外側。

    夫曰内外側者,必脈形扁闊而或有兩條者乃可。

    若謂診者之指側,則本篇文義乃舉脈體而言,且診者之左外,則病者之右手也,當言候胃,不當言候肝矣。

    于義不通。

    如下文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下竟下者,是皆内外之謂。

    觀易卦六爻,凡畫卦者,自下而上,上三爻為外卦,下三爻為内卦,則其上下内外之義明矣。

    又有以浮取為外、沉取為内者,于義亦通,均俟明者辨正。

    又按:本篇上竟上者言胸喉中事,下竟下者言少腹足膝中事,分明上以候上,下以候下,此自本經不易之理。

    而王氏脈經,乃謂心部在左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太陽為表裡,以小腸合為腑,合于上焦;肺部在右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陽明為表裡,以大腸合為腑,合于上焦。

    以緻後人遂有左心小腸、右肺大腸之配,下反居上,其謬甚矣。

    據其所雲,不過以髒腑之配合如此;抑豈知經分表裡,脈自不同。

    如脾經自足而上行走腹,胃經自頭而下行走足,升降交通,以成陰陽之用;又豈必上則皆上,下則皆下,而謂其盡歸一處耶?且自秦漢而下,未聞有以大小腸取于兩寸者,扁鵲仲景諸君心傳可考;自晉及今,乃有此謬,訛以傳訛,愈久愈遠,誤者可勝言哉!無怪乎醫之日拙也。

    此之不經,雖出于脈訣之編次,而創言者謂非叔和而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