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音誦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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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老君音誦誡經。
又名《雲中音誦新秤之誡》。
北魏神端二年,嵩山道士寇謙之假托太上老君降授。
據《魏書□釋老志》載,原本為二十卷。
現殘存一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戒律類。
老君音誦誡經 老君曰:煩道不至,至道不煩,按如修行,諸男女官見吾誦誠科律,心自開悟。
可請會民同友,以吾誡律着按上作單章,表奏受誠,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道官、箓生,初受誡律之時,向誡經八拜,正立經前,若師若友,執經作八胤樂,音誦受者,伏誦經意卷後訖,後八拜止。
若不解音誦者,但直誦而已。
其誡律以兩若相成之,常當恭謹,若展轉授同友及弟子,按法傳之,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道官、箓生,未使寫經,誠律脫誤,增損一字,有不得抄撮;寫誠三紙二紙,不說卷首,使科律不具,災當及身。
吾此科誡,自有典事之官,随經誠監臨,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吾漢安元年以道授陵,立為系天師之位,佐國扶命。
陵以地上苦難,不堪千年之主者,求乞升天。
吾乃勉陵身,元元之心,賜登升之藥,百煉之酒,陵得升雲蹑虛,上入天宮。
從陵升度以來,曠官真職,來久不立系天師之位。
吾使諸州郡縣,土地真官,注氣治理鬼事,領籍生民戶口,不用生人,祭酒理民,濁亂之法。
而後人道官諸祭酒,愚暗相傳,自署治箓符契,攻錯經法,濁亂清真,言有三百六十契令,能使長生。
鬼神萬端,惑亂百姓;授人職契錄,取人金銀财帛。
而治民戶,恐動威逼,教人脆願,匹帛、牛犢、奴婢、衣裳,或有歲輸全絹一匹,功薄輸絲一兩。
衆雜病說,不可稱數。
妄傳陵身所授黃赤房中之術,授人夫妻,侄風大行,損辱道教。
有祭酒之官,稱父死子系,使道益荒濁。
誠曰:道尊德貴,惟賢是授,若子胤不肖,豈有繼承先業?有祭酒之官,子之不肖,用行颠倒,逆節縱橫,錯亂道法,何有承系之理者乎?鐵券首雲父死子系何?是近世生官王者之法制耳。
吾今未立地上系天師正位,據聽道官,愚暗相傳,自署治箓。
諸道官祭酒,可簡賢授明,末複按前,父死子系,使道教不顯。
吾論一事,吾豈死,有子孫系吾老君天師之後。
天道無親,惟賢是授。
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吾得嵩嶽鎮土之靈集仙官主表聞稱言:地上生民,曠官來久。
世間修善之人,求生科福,尋緒詐僞經書,修行無效,思得真賢正法之教。
宜立地上系天師之位為範則。
今有上谷寇謙之,隐學嵩嶽少室,精煉教法,掬知人鬼之情,文身宣理,行合自然,未堪系天師之位。
吾是以東遊,臨觀子身,汝知之不乎?吾數未至,不應見身於世。
謙之,汝就系天師正位,并教生民,佐國扶命,勤理道法,斷發黃赤。
以諸官祭酒之官,校人治箓符契,取人金銀财帛,衆雜功跪,願盡皆斷禁,一從吾樂章誦誠新法,其僞詐經法科,勿複承用。
謙之受誠,二宿三日,掬尋竊冥之情。
老君召,謙之臨言:臣以蒙覆,愚而不進,有不賜長生神藥,不能役使鬼神,何能化惡為善,消災伏異,師範之?則願道哀念,賜存生命,須老君出於世之時,得有神藥之應,皆道氣入身,乃敢受系天師之位。
願錄愚誠。
老君曰:吾以汝受天官内治,領中外官,臨統真職,可比系天師同位。
吾令聽汝一讓之辭。
吾此樂音之教誠,從天地一正變易以來,不出於世,今運數應出,汝好宜教誠科律,法人、治民、祭酒按而行之。
奉順誠約之後,吾當勑下九州四海之内土地真官之神,騰籍戶言#1。
其有祭酒道民,奉法有功,然後於中方有當簡擇種民#2,錄名文昌宮中。
若道官祭酒不閑教化者,導及養生之術,有疑事不了,汝當與決之,分明順奉,行如律令。
太上老君樂音誦誠令文曰:我以今世人作惡者多,父不慈,子不孝,臣不忠,運數應然當疫毒臨之,惡人死盡。
吾是以引而遠去,乃之昆侖山上。
世間惡人,共相魚肉,死者甚多,其中濫枉良善,吾愍之辛苦,時複東度,覆護善人。
九州四海之内土地真神,五嶽官屬,盡集對各說土居好德異同,林言事實,稱今世人惡,但作死事,修善者少。
世間詐僞,攻錯經道,惑亂愚民,但言老君當治,李弘應出,天下縱橫,返逆者衆。
稱名李弘,歲歲有之,其中精感鬼神,白日人見,惑亂萬民,稱鬼神語。
愚民信之,诳詐萬端,稱官設号,蟻聚人衆,壞亂土地。
稱劉舉者甚多,稱李弘者亦複不少,吾大瞋怒!念此惡人,以我作辭者,乃爾多乎!世間愚癡之人,何乃如此。
吾治在昆侖山,山上台觀衆樓,殿堂宮
又名《雲中音誦新秤之誡》。
北魏神端二年,嵩山道士寇謙之假托太上老君降授。
據《魏書□釋老志》載,原本為二十卷。
現殘存一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戒律類。
老君音誦誡經 老君曰:煩道不至,至道不煩,按如修行,諸男女官見吾誦誠科律,心自開悟。
可請會民同友,以吾誡律着按上作單章,表奏受誠,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道官、箓生,初受誡律之時,向誡經八拜,正立經前,若師若友,執經作八胤樂,音誦受者,伏誦經意卷後訖,後八拜止。
若不解音誦者,但直誦而已。
其誡律以兩若相成之,常當恭謹,若展轉授同友及弟子,按法傳之,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道官、箓生,未使寫經,誠律脫誤,增損一字,有不得抄撮;寫誠三紙二紙,不說卷首,使科律不具,災當及身。
吾此科誡,自有典事之官,随經誠監臨,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吾漢安元年以道授陵,立為系天師之位,佐國扶命。
陵以地上苦難,不堪千年之主者,求乞升天。
吾乃勉陵身,元元之心,賜登升之藥,百煉之酒,陵得升雲蹑虛,上入天宮。
從陵升度以來,曠官真職,來久不立系天師之位。
吾使諸州郡縣,土地真官,注氣治理鬼事,領籍生民戶口,不用生人,祭酒理民,濁亂之法。
而後人道官諸祭酒,愚暗相傳,自署治箓符契,攻錯經法,濁亂清真,言有三百六十契令,能使長生。
鬼神萬端,惑亂百姓;授人職契錄,取人金銀财帛。
而治民戶,恐動威逼,教人脆願,匹帛、牛犢、奴婢、衣裳,或有歲輸全絹一匹,功薄輸絲一兩。
衆雜病說,不可稱數。
妄傳陵身所授黃赤房中之術,授人夫妻,侄風大行,損辱道教。
有祭酒之官,稱父死子系,使道益荒濁。
誠曰:道尊德貴,惟賢是授,若子胤不肖,豈有繼承先業?有祭酒之官,子之不肖,用行颠倒,逆節縱橫,錯亂道法,何有承系之理者乎?鐵券首雲父死子系何?是近世生官王者之法制耳。
吾今未立地上系天師正位,據聽道官,愚暗相傳,自署治箓。
諸道官祭酒,可簡賢授明,末複按前,父死子系,使道教不顯。
吾論一事,吾豈死,有子孫系吾老君天師之後。
天道無親,惟賢是授。
明慎奉行如律令。
老君曰:吾得嵩嶽鎮土之靈集仙官主表聞稱言:地上生民,曠官來久。
世間修善之人,求生科福,尋緒詐僞經書,修行無效,思得真賢正法之教。
宜立地上系天師之位為範則。
今有上谷寇謙之,隐學嵩嶽少室,精煉教法,掬知人鬼之情,文身宣理,行合自然,未堪系天師之位。
吾是以東遊,臨觀子身,汝知之不乎?吾數未至,不應見身於世。
謙之,汝就系天師正位,并教生民,佐國扶命,勤理道法,斷發黃赤。
以諸官祭酒之官,校人治箓符契,取人金銀财帛,衆雜功跪,願盡皆斷禁,一從吾樂章誦誠新法,其僞詐經法科,勿複承用。
謙之受誠,二宿三日,掬尋竊冥之情。
老君召,謙之臨言:臣以蒙覆,愚而不進,有不賜長生神藥,不能役使鬼神,何能化惡為善,消災伏異,師範之?則願道哀念,賜存生命,須老君出於世之時,得有神藥之應,皆道氣入身,乃敢受系天師之位。
願錄愚誠。
老君曰:吾以汝受天官内治,領中外官,臨統真職,可比系天師同位。
吾令聽汝一讓之辭。
吾此樂音之教誠,從天地一正變易以來,不出於世,今運數應出,汝好宜教誠科律,法人、治民、祭酒按而行之。
奉順誠約之後,吾當勑下九州四海之内土地真官之神,騰籍戶言#1。
其有祭酒道民,奉法有功,然後於中方有當簡擇種民#2,錄名文昌宮中。
若道官祭酒不閑教化者,導及養生之術,有疑事不了,汝當與決之,分明順奉,行如律令。
太上老君樂音誦誠令文曰:我以今世人作惡者多,父不慈,子不孝,臣不忠,運數應然當疫毒臨之,惡人死盡。
吾是以引而遠去,乃之昆侖山上。
世間惡人,共相魚肉,死者甚多,其中濫枉良善,吾愍之辛苦,時複東度,覆護善人。
九州四海之内土地真神,五嶽官屬,盡集對各說土居好德異同,林言事實,稱今世人惡,但作死事,修善者少。
世間詐僞,攻錯經道,惑亂愚民,但言老君當治,李弘應出,天下縱橫,返逆者衆。
稱名李弘,歲歲有之,其中精感鬼神,白日人見,惑亂萬民,稱鬼神語。
愚民信之,诳詐萬端,稱官設号,蟻聚人衆,壞亂土地。
稱劉舉者甚多,稱李弘者亦複不少,吾大瞋怒!念此惡人,以我作辭者,乃爾多乎!世間愚癡之人,何乃如此。
吾治在昆侖山,山上台觀衆樓,殿堂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