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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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白而往,黑而來,豈能無怪哉?
此章蓋謂人不知至一之理,鮮有不為外物所變者。
狗見素衣而變黑,安得不吠?人若見白狗而為黑,亦安能無怪?見外不見内,人人皆然也。
楊朱曰;行善不以為名,而名從之;名不與利期,而利歸之,利不與争期,而争及之;故君子必慎為善。
此《莊子》為善無近名之意。
名出則利必随之,利至則必争,故為善者必忘己去名而後可也。
昔人有言有知不死之道者,燕君使人受之,不捷,而言者死。
燕君甚怒,其使者将加誅焉。
幸臣谏曰:人所憂者莫急乎死,己所重者莫過乎生。
彼自喪其生,安能令君不死也?乃不誅。
有齊子亦欲學其道,聞言者之死,乃撫膺而恨,富子聞而笑之曰:夫所欲學不死,其人已死而猶恨之,是不知所以為學。
胡子曰:富子之言非也。
凡人有術不能行者有矣,能行而無其術者亦有矣。
衛人有善數者,臨死以訣喻其子。
其子志其言而不能行也。
他人問之,以其父所言告之。
問者用其言而行其術,與其父無差焉。
若然,死者奚為不能言生術哉? 受之不捷者,捷,速也,使人之行不速,遂不及見其人也。
善數者,善為數學也,此章之意,蓋謂學不難而行之為難,知之不如行之。
不死之學,其喻甚佳。
死者奚為不能言生術者,謂其人雖死,而所言長生不死之術自是,但人不能行之爾。
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旦獻鸠於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
客問其故。
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故競而捕之,死者衆矣。
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
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
簡子曰:然。
此一喻甚近人情。
今世蹈此失者甚衆,如孤山湖中之放魚鼈,有一日而賣數次者。
齊田氏祖於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獻魚雁者。
田氏視之,乃歎曰:天之於民厚矣。
殖五谷,生魚鳥,以為之用。
衆客和之如響。
鮑氏之子年十二,預於次,進曰:不如君言。
天地萬物與我并生,類也。
類無貴賤,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疊相食;非相為而生之。
人取可食者而食之,豈天本為人生之?且#9蚊蚋噆膚,虎狼食肉,非天本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此章乃釋氏吞啖世界,大蟲食小蟲之論。
其說亦有理,人食雞,雞食蟲蟻之類是也。
非相為而生之也,天非為人而生百物也。
蚊蚋虎狼之喻亦佳。
食肉下非字,合作豈字。
齊有貧者,常乞於城市。
城市患其亟也,衆莫之與。
遂适田氏之廄,從馬醫作役而假食。
郭中人戲之曰:從馬醫而食,不以辱乎?乞兒曰:天下之辱,莫過於乞。
乞猶不辱,豈辱馬醫哉? 此意蓋謂人有數等,彼此皆辱而人不自知,即《莊子》以隸相尊之意,此中亦有孟子所言墦間之意,但不露耳。
宋人有遊於道,得人遺契者,歸而藏之,密數其齒。
告鄰人曰:吾富可待矣。
齒者,契上所載名物之數也。
得虛契而自喜,虛名無實之喻也。
坡詩所用甕算亦此意。
人有枯梧樹者,其鄰父言枯梧之樹不祥,其鄰人遽而伐之。
鄰人父因請以為薪,其人乃不悅,曰:鄰人之父徒欲為薪,而教吾伐之也。
與我鄰,若此其險,豈可哉? 不祥之告,初意本善也,因求為薪而反啟其疑近於私也。
此言世情之難必、公私之難明也。
其喻亦甚美。
若此其險,是句絕,豈可哉,三字一句。
人有亡鐵者,意其鄰之子。
視其行步,竊鐵也,顔色,竊鐵也;言語,竊鐵也;動作态度#10無為而不竊鐵也。
俄而抇音掘其谷而得其鐵。
他日複見其鄰人之子,動作态度無似竊鐵者。
此章猶診言疑心生暗鬼也。
心有所疑,其人雖不竊鐵,而我以疑心視之,則其件件皆可疑。
此喻甚得世情之微。
白公勝慮亂,罷朝而立,倒杖策,錣張剖切,策端有鐵也上貫頤,血流至地而弗知也。
鄭人聞之曰:頤之忘,将何不忘哉?意之所屬者,其行足踬株埳,頭抵粗木,而不自知也。
心有所着,頭傷而不知,亦人情也。
倒杖策者,以其杖倒轉而自策也。
錣,杖末之銳也。
株,木也。
埳,陷也。
意有所屬着,則於其行也。
雖抵觸而不自知,即《大學》心不在焉,視不見,聽不聞之意。
昔齊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
吏捕得之,問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對曰:取金之時、不見人;徒見金。
志在攫金而不見其人,是逐獸不見太山也,言心有所迷故至此。
此篇議論皆正,皆與儒書合。
末後數件設喻俱佳,文字亦異於他篇。
大抵此書八篇之中,其為本書者亦自可辯。
就中數段全似盜跖說劍文字,決非列子所作明矣。
若此篇議論雖正,實非列子家數。
通諸家之學者鈴能辯之。
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八竟 #1妻:原本作『妻子』,據明本改。
#2固:原作『因』,據明本改。
#3能:原作『得』,據明本改。
#4禍:原作『驕』,據明本改。
#5下:原作『不』,據明本改。
#6孫叔敖:原作『叔孫敖』,據明本改。
下同。
#7王:原本無,據明本增。
#8具:原作『且』,據明本改。
#9且:原作『是』,據明本改。
#10動作态度:原作『作動态度』,據明本政。
狗見素衣而變黑,安得不吠?人若見白狗而為黑,亦安能無怪?見外不見内,人人皆然也。
楊朱曰;行善不以為名,而名從之;名不與利期,而利歸之,利不與争期,而争及之;故君子必慎為善。
此《莊子》為善無近名之意。
名出則利必随之,利至則必争,故為善者必忘己去名而後可也。
昔人有言有知不死之道者,燕君使人受之,不捷,而言者死。
燕君甚怒,其使者将加誅焉。
幸臣谏曰:人所憂者莫急乎死,己所重者莫過乎生。
彼自喪其生,安能令君不死也?乃不誅。
有齊子亦欲學其道,聞言者之死,乃撫膺而恨,富子聞而笑之曰:夫所欲學不死,其人已死而猶恨之,是不知所以為學。
胡子曰:富子之言非也。
凡人有術不能行者有矣,能行而無其術者亦有矣。
衛人有善數者,臨死以訣喻其子。
其子志其言而不能行也。
他人問之,以其父所言告之。
問者用其言而行其術,與其父無差焉。
若然,死者奚為不能言生術哉? 受之不捷者,捷,速也,使人之行不速,遂不及見其人也。
善數者,善為數學也,此章之意,蓋謂學不難而行之為難,知之不如行之。
不死之學,其喻甚佳。
死者奚為不能言生術者,謂其人雖死,而所言長生不死之術自是,但人不能行之爾。
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旦獻鸠於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
客問其故。
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故競而捕之,死者衆矣。
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
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
簡子曰:然。
此一喻甚近人情。
今世蹈此失者甚衆,如孤山湖中之放魚鼈,有一日而賣數次者。
齊田氏祖於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獻魚雁者。
田氏視之,乃歎曰:天之於民厚矣。
殖五谷,生魚鳥,以為之用。
衆客和之如響。
鮑氏之子年十二,預於次,進曰:不如君言。
天地萬物與我并生,類也。
類無貴賤,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疊相食;非相為而生之。
人取可食者而食之,豈天本為人生之?且#9蚊蚋噆膚,虎狼食肉,非天本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此章乃釋氏吞啖世界,大蟲食小蟲之論。
其說亦有理,人食雞,雞食蟲蟻之類是也。
非相為而生之也,天非為人而生百物也。
蚊蚋虎狼之喻亦佳。
食肉下非字,合作豈字。
齊有貧者,常乞於城市。
城市患其亟也,衆莫之與。
遂适田氏之廄,從馬醫作役而假食。
郭中人戲之曰:從馬醫而食,不以辱乎?乞兒曰:天下之辱,莫過於乞。
乞猶不辱,豈辱馬醫哉? 此意蓋謂人有數等,彼此皆辱而人不自知,即《莊子》以隸相尊之意,此中亦有孟子所言墦間之意,但不露耳。
宋人有遊於道,得人遺契者,歸而藏之,密數其齒。
告鄰人曰:吾富可待矣。
齒者,契上所載名物之數也。
得虛契而自喜,虛名無實之喻也。
坡詩所用甕算亦此意。
人有枯梧樹者,其鄰父言枯梧之樹不祥,其鄰人遽而伐之。
鄰人父因請以為薪,其人乃不悅,曰:鄰人之父徒欲為薪,而教吾伐之也。
與我鄰,若此其險,豈可哉? 不祥之告,初意本善也,因求為薪而反啟其疑近於私也。
此言世情之難必、公私之難明也。
其喻亦甚美。
若此其險,是句絕,豈可哉,三字一句。
人有亡鐵者,意其鄰之子。
視其行步,竊鐵也,顔色,竊鐵也;言語,竊鐵也;動作态度#10無為而不竊鐵也。
俄而抇音掘其谷而得其鐵。
他日複見其鄰人之子,動作态度無似竊鐵者。
此章猶診言疑心生暗鬼也。
心有所疑,其人雖不竊鐵,而我以疑心視之,則其件件皆可疑。
此喻甚得世情之微。
白公勝慮亂,罷朝而立,倒杖策,錣張剖切,策端有鐵也上貫頤,血流至地而弗知也。
鄭人聞之曰:頤之忘,将何不忘哉?意之所屬者,其行足踬株埳,頭抵粗木,而不自知也。
心有所着,頭傷而不知,亦人情也。
倒杖策者,以其杖倒轉而自策也。
錣,杖末之銳也。
株,木也。
埳,陷也。
意有所屬着,則於其行也。
雖抵觸而不自知,即《大學》心不在焉,視不見,聽不聞之意。
昔齊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
吏捕得之,問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對曰:取金之時、不見人;徒見金。
志在攫金而不見其人,是逐獸不見太山也,言心有所迷故至此。
此篇議論皆正,皆與儒書合。
末後數件設喻俱佳,文字亦異於他篇。
大抵此書八篇之中,其為本書者亦自可辯。
就中數段全似盜跖說劍文字,決非列子所作明矣。
若此篇議論雖正,實非列子家數。
通諸家之學者鈴能辯之。
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八竟 #1妻:原本作『妻子』,據明本改。
#2固:原作『因』,據明本改。
#3能:原作『得』,據明本改。
#4禍:原作『驕』,據明本改。
#5下:原作『不』,據明本改。
#6孫叔敖:原作『叔孫敖』,據明本改。
下同。
#7王:原本無,據明本增。
#8具:原作『且』,據明本改。
#9且:原作『是』,據明本改。
#10動作态度:原作『作動态度』,據明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