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靈寶法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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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若食甘香之美,以誡度口。

    若願想财寶,放情愛欲,以誡挫心。

    若欲奸非,趣向惡事,以誡折足。

    既總其要,身不犯誡,超出塵羅,不入塵俗。

    處衆愛之中,心在道誡之藏,處憂患之舍,心在善救之堂。

    住暗冥之室,心在斷滅之戶。

    倚不固之屋,心在方便之門。

    坐蛇虺之地,心在舍遠之徑。

    居虎豹之薮,心在福德之館。

    乘浮船之險,心固自濟之路。

    近盛火之林,心惟灌滅之要。

    立荊棘之園,心在铠捍之障。

    是我持誡行智慧之便也。

    故曰:挫其銳,解其紛。

     道言:立人之道,有三因五主。

    何謂三因?一曰神,二曰氣,三曰形也。

    神因氣而立,氣因神而行,形因神而存,神因形而藏。

    神逝則氣散,氣散則形亡。

    故聖人先於養神,次於養氣,次於養形,三者和而相得,乃能長生。

    何謂五主?一曰精,主見五色;二曰神,主聞五音;三曰魂,主别善惡;四曰魄,主察清濁;五曰氣,主識痛癢。

    故形體者,是神魂之屋宅。

    五髒者,精魂之房室。

    九竅者,是神氣之門牖。

    欲人生目視耳聽、鼻息口言、形知痛癢者,皆是精神魂魄氣所為也。

    若其一不存,則愚癡;二不存,則昏惑;三不存,則衰耗;四不存,則百疾生;五不存,則死亡。

    夫亡者,目不能有所見,耳不能有所聞,鼻不能複息,口不能複言,形不知痛癢,此豈複無耳目鼻口形耶,特是精神魂魄之亡耳。

    故喜怒則精散而不藏,愁憂則神閉塞而不行,驚恐則魂魄飛揚,食飲過差則形滞氣不通。

    故聖人見失神者夭,失精者狂,失魂者悲哭,失魄者脫色,失志者亂,失意者無氣。

    是以虛心去欲,挫銳解紛,不以好美盈溢傷精,不以思慮愛憎傷神,不以喜樂恣态傷魂,不以忿怒激切傷魄,不以飲食過差傷形,不以悲哀極言傷氣。

    乃安居屏處,合天地之氣,存在於身,順四時,适寒暑,節陰陽,和喜怒,裁食飲,調憂苦,避霧露,逃風雨,寶氣補精,谷神養魂,内視若盲,反聽若聾,虛無淡泊,不在東西,内存五髒,分别色狀。

    存心即益精,存肝即益明,存肺即身光,存脾即體輕,存腎即氣長,神氣内守,病安所從。

    故曰:谷神不死。

     道言:人禀五髒,資於五行,外為形體,内為性情。

    骨屬木,血屬水,肉屬土,牙齒屬金,氣暖屬火。

    肝仁,肺義,心禮,腎信,脾智。

    木性強直,火性猛烈,土性仁和,金性嚴毳,水性謙退。

    又禀氣之始,各有清濁剛柔。

    禀氣清者,聰明聖達。

    氣之柔者,則優和慈仁,質樸淳笃。

    氣之剛者,則高嚴壯烈。

    氣之濁者,則愚癡兇虐。

    各随其所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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