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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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精亂音,神喪炁散,死入幽泉又不得仙。

    有此服者,給玉童玉女各二人,典衛侍真,不得妄借異人,身備帝皇之無有此響徹九,輕慢神服,五犯身無複仙冀、十犯被拷左官。

     凡女子學上清白日昇天之法,受靈寶玉訣,騰行大洞,皆充元君夫人之位。

    入室之日,當冠元君之服,用紫紗作褐,令用二丈四尺,身袖長促就令取足,當使兩袖作十六條,身二十二條。

    又作青紗之裙,令用四十五尺,作八幅,幅長四尺九寸,餘作襻腰,分八幅,作三十二條。

    此作飛青之裙,元君之服也。

    身冠此服,萬靈束帶,千魔滅也形,給玉童玉女各十二人,典掌法服也。

    無此服,不得詠於上清寶經。

    輕以常服,誦詠上經,天魔侵景音,神散炁離,又不得仙。

     讀經軌度品 《真迹經》: 列紀曰:侍文玉童玉女并司察有書之道士,言功紏罪,上聞上清玄中先師,大過被拷於三官,小過奪紀以促年,大罪禍及於三祖,小罪止身以受殃,輕慢則神去,汗穢則文藏。

    學仙者.開視靈文,皆當起拜燒香,天靈司察,可不慎敬!諸非傳授,皆不得妄說篇一目,說則犯洩漏天文之科。

     《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凡道士修受上法,欲有所誦讀經文,發帙之時,皆當燒香,心拜經前,叩齒五通,乃微咒曰:玉帝上法,上聞三清。

    吉日齋戒,敢開神經,萬試隐伏,所向皆成。

    玉童侍護,玉華散馨,上告三元,與我長生。

    咒畢開經,然後乃得誦讀之。

    小過奪紀以促小罪止身以受此名為大帝開經之法,令玉童玉女侍守,燒香啟降神靈,上聞九天。

     《洞真四極明科》 學士入室誦經,皆五帝束帶,四司浮位,不得臨經在音,與外人交言,失略言句,稽誕天真,想念不專。

    三犯伐功斷事,不得成仙,十犯身被左官拷。

     入室誦經,當令言句相屬,不得越 略天音。

    失一句更卻百言而讀,失二句卻還二百言,失五句卻還五百言始就,誦失一句便誦一篇而補之。

    十犯至三十犯,廢功斷事,不得成仙。

    五十犯至百犯,延七祖己身并被左右官考罰刀山食火二十四獄三塗之役。

     入室誦經,當令目注經文,心念神真,不得臨經他念異想,以亂天音。

    十 犯至三十犯,伐功斷事,不得成仙。

     入室誦經,千言以下不得臨經進飲,千言以上至五千言得一進飲,五千以上至萬言得二進飲,萬言以上得三進飲,不得妄進飲食以充炁音。

    五犯至十犯,伐功斷事,不得成仙。

     入室誦經萬言,疲極得聽中住消息,後得讀句竟遍,雖爾不得經宿殘句,虧廢天度。

    五犯至十犯,伐功斷事,不得成仙。

     入室誦經,若有男女同學亦得同室,但男女異牀。

    北向誦經,當令男在東,女在西,不得座起卧息混同一席。

    三犯斷功廢事,不得成仙,五犯身被左官所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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