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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
傷寒發熱。
何以明之。
發熱者。
謂怫怫然發于皮膚之間。
然散而成熱者是也。
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
與煩躁相類而非。
煩躁者在内者也。
潮熱之熱。
有時而熱。
不失其時。
寒熱之熱。
寒已而熱。
相繼而發。
至于發熱。
則無時而發也。
有謂翕翕發熱者。
有謂蒸蒸發熱者。
此則輕重不同。
表裡之區别爾。
所謂翕翕發熱者。
謂若合羽所覆。
明其熱在外也。
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
所謂蒸蒸發熱者。
謂若薰蒸之蒸。
明其熱在内也。
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
其發熱屬表者。
即風寒客于皮膚。
陽氣怫郁所緻也。
其發熱屬裡者。
即陽氣下陷。
入陰中所緻也。
觀其熱所從來。
而汗下之證明其辨焉。
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
知邪氣之在外也。
若熱先自裡生而發達于表者。
知邪氣之在裡也。
舉斯二者。
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
惟其在表在裡俱有發熱。
故邪在半表半裡者。
亦有發熱之證。
何者。
以表證未罷。
邪氣傳裡。
裡未作實。
是為半表半裡。
其發熱者。
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内熱而外達于表。
蓋邪氣在表發熱者。
則表熱裡不熱也。
邪氣在裡發熱者。
則裡熱甚而達于表也。
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
則表裡俱發熱。
而但熱又輕于純在表者也。
經雖雲。
發熱惡寒者。
發于陽也。
無熱惡寒者。
發于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
亦有反發熱者。
蓋亦屬其表也。
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
發熱為陽。
寒之常也。
一或陰陽俱虛與其下利新汗後。
又皆惡其發熱也。
經雲。
脈陰陽俱虛。
熱不止者死。
下利發熱亦死。
内經雲。
汗出辄複熱。
而脈躁疾。
不為汗衰。
狂言不能食。
此名陰陽交。
交者死也。
斯亦發熱也。
讵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
醫者更當明辨之。
卷上 惡寒 傷寒惡寒。
何以明之。
惡寒者。
風寒客于榮衛之中也。
惟其風寒客于榮衛。
則灑淅然惡寒也。
惟其榮衛之受風寒。
則啬啬然不欲舒也。
其惡寒者。
非寒熱之寒也。
又非惡風也。
且惡風者見風至則惡矣。
得以居密室之内。
帏帳之中。
則坦然自舒也。
至于惡寒者。
則不待風而寒。
雖身大熱而不欲去衣者是也。
寒熱之熱。
謂寒熱更作。
熱至則寒無矣其惡寒雖發熱而不欲去衣也甚則至于向火被覆而猶不能遏其寒也。
所以然者。
由陰氣上入陽中。
或陽微。
或風虛相搏之所緻也。
惡寒一切屬表。
雖裡證悉具。
而微惡寒者。
亦是表未解也。
猶當先解其外。
俟不惡寒為外解。
乃可攻裡也。
經曰。
發熱而惡寒者。
發于陽也。
無熱而惡寒者。
發于陰也。
謂如傷寒。
或已發熱。
或未發熱。
必惡寒者。
謂繼之以發熱。
此則發于陽也。
若惡寒而蜷。
脈沉細而緊者。
此則發于陰也在陽者可發汗。
在陰者可溫裡。
惡寒雖悉屬表。
而在表者亦有虛實之别。
若汗出而惡寒者。
則為表虛。
無汗而惡寒者。
則為表實。
表虛可解肌。
表實可發汗。
又有止稱背惡寒者。
背者胸中之府。
諸陽受氣于胸中。
而轉行于背。
内經曰。
人身之陰陽者。
背為陽。
腹為陰。
陽氣不足。
陰寒氣盛。
則背為之惡寒。
若風寒在表而惡寒者。
則一身盡寒矣。
但背惡寒者。
陰寒氣盛可知也。
經所謂少陰病一二日。
口中和而背惡寒者。
當灸之。
處以附子湯者是矣。
又或乘陰氣不足。
陽氣内陷入陰中。
表陽新虛。
有背微惡寒者。
經所謂傷寒無大熱。
口燥渴心煩。
背微惡寒者。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是也。
二者一為陰寒氣盛。
一為陽氣内陷。
又何以明之也。
且陰寒氣盛。
豈又能消耗津液。
故于少陰病則曰口中潤。
如陽氣内陷。
則熱爍津液為幹。
故于太陽病。
則口燥舌幹而渴也。
二者均是背惡寒。
要辨陰陽寒熱不同者。
亦于口中潤燥可知。
卷上 惡風 傷寒惡風。
何以明之。
黃帝針經曰。
衛氣者。
所以溫分肉。
充皮膚。
肥腠理。
司開阖者也。
風邪中于衛也。
則必惡風。
何者。
以風則傷衛。
寒則傷榮。
為風邪所中。
于分肉不溫而熱矣。
皮毛不充而緩矣。
腠理失其肥。
則疏而不密。
開阖失其司則洩而不固。
是以惡風也。
是惡風惡寒二者。
均為表證。
其惡風則比之惡寒而輕也。
惡寒者,啬啬然增寒也。
雖不當風。
而自然寒矣。
惡風者。
謂常居密室之中。
帏帳之内。
則舒緩而無所畏也一或用扇。
一或當風。
淅淅然而惡者。
此為惡風者也。
惡寒則有屬于陽者。
有屬于陰者。
及其惡風者。
悉屬于陽。
非若惡寒之有陰陽也。
三陰之證。
并無惡風者以此也惡風雖悉在表。
而發散又自不同。
若無汗而惡風者。
則為傷寒。
當發其汗。
若汗出而惡風者。
則為中風。
當解其肌。
裡證雖具。
而惡風未罷者。
尤當先解其外也。
又有發汗多亡陽。
與其風濕皆有惡風之證。
蓋以發汗。
多漏不止則亡陽。
外不固。
是以惡風也。
必以桂枝加附子湯溫其經。
而固其衛。
風濕相搏。
骨節疼煩。
濕勝自汗而皮腠不密。
是以惡風也。
必以甘草附子湯散其濕而實其衛。
由是觀之。
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卷上 寒熱 傷寒寒熱。
何以明之。
寒熱者。
謂往來寒熱也。
經曰。
邪正分争。
往來寒熱者。
言邪氣之入也。
而正氣不為之争。
則但熱而無寒也。
乃有熱而寒者。
謂其正氣與邪氣分争。
于是寒熱作矣。
争則氣郁不發于外。
而寒熱争焉。
争甚則憤然而熱故寒已而熱作焉。
茲乃寒熱之理也。
或謂寒熱者。
陰陽争勝也。
陽勝則熱。
陰勝則寒。
此陰陽之争也。
何則。
蓋以寒為陰。
而熱為陽裡為陰而表為陽。
邪之客于表者為寒。
邪與陽相争。
則為寒矣。
邪之入于裡者為熱。
邪與陰相争。
則為熱矣;其邪在半表半裡;外與陽争而為寒。
内與陰争而為熱矣。
表裡之不拘。
内外之不定。
或出或入。
由是而寒熱且往且來也。
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之證。
邪居表多則多寒。
邪居裡多則多熱。
邪氣半在表半在裡。
則寒熱亦半矣。
審其寒熱多少。
見其邪氣淺深矣。
小柴胡湯。
專主往來寒熱。
而又立成諸加減法。
亦為邪氣在半表半裡。
未有定處。
往來不常。
又寒熱如瘧。
與夫發熱惡寒。
皆似而非也。
然寒熱加瘧者。
作止有時者也。
及往來寒熱。
則作止無時。
或往或來。
日有至于三五發者。
甚者十數發。
其與瘧狀有以異也。
至于發熱惡寒者。
為發熱時寒并不見。
惡寒時熱不見也。
不若此熱已而寒。
寒已而熱者。
雖然。
應往來寒熱。
屬半表半裡。
當和解之。
又有病至十餘日。
而結熱在裡。
複往來寒熱者。
亦可與大柴胡湯下之。
不可不知也。
卷上 潮熱 傷寒潮熱。
何以明之。
若潮水之潮。
其來不失其時也。
一日一發。
指時而發者。
謂之潮熱。
若日三五發者。
即是發熱。
非潮熱也。
潮熱屬陽明。
必于日晡時發者。
乃為潮熱。
陽明者。
屬胃土。
應時則王于四季。
應日則王于未申。
經曰。
陽明居中土也。
萬物所歸。
無所複傳。
蓋邪氣入胃。
謂之入腑。
腑之為言聚也。
若府庫之府焉。
邪氣入于胃。
而不複傳。
邪氣郁而為實熱。
随王而潮。
是以日晡所發潮熱者。
屬陽明也。
惟其屬陽明。
故潮熱為可下之證。
經曰。
潮熱者實也。
又曰。
潮熱者。
此外欲解也。
可攻其裡焉。
又曰。
其熱不潮。
未可與承氣湯。
即此觀之。
潮熱屬于胃者。
昭然可見焉。
雖然。
潮熱為裡實可下之證。
如或脈浮而緊。
與其潮熱而利。
或小便難。
大便溏者。
皆熱未全入腑。
猶帶表邪。
當和解其外。
外解已而小便利。
大便硬者。
乃可攻之。
或謂潮熱有屬太陽少陽者乎。
少陽王于寅卯。
太陽王于巳午。
若熱于此時發者。
為邪未入胃。
豈得謂之潮熱。
必待日晡所發者。
乃謂之潮熱。
見其邪在胃也。
遇疾值病。
詳而驗之。
始見得真也。
卷上 自汗 傷寒自汗。
何以明之。
自汗者。
謂
何以明之。
發熱者。
謂怫怫然發于皮膚之間。
然散而成熱者是也。
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
與煩躁相類而非。
煩躁者在内者也。
潮熱之熱。
有時而熱。
不失其時。
寒熱之熱。
寒已而熱。
相繼而發。
至于發熱。
則無時而發也。
有謂翕翕發熱者。
有謂蒸蒸發熱者。
此則輕重不同。
表裡之區别爾。
所謂翕翕發熱者。
謂若合羽所覆。
明其熱在外也。
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
所謂蒸蒸發熱者。
謂若薰蒸之蒸。
明其熱在内也。
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
其發熱屬表者。
即風寒客于皮膚。
陽氣怫郁所緻也。
其發熱屬裡者。
即陽氣下陷。
入陰中所緻也。
觀其熱所從來。
而汗下之證明其辨焉。
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
知邪氣之在外也。
若熱先自裡生而發達于表者。
知邪氣之在裡也。
舉斯二者。
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
惟其在表在裡俱有發熱。
故邪在半表半裡者。
亦有發熱之證。
何者。
以表證未罷。
邪氣傳裡。
裡未作實。
是為半表半裡。
其發熱者。
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内熱而外達于表。
蓋邪氣在表發熱者。
則表熱裡不熱也。
邪氣在裡發熱者。
則裡熱甚而達于表也。
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
則表裡俱發熱。
而但熱又輕于純在表者也。
經雖雲。
發熱惡寒者。
發于陽也。
無熱惡寒者。
發于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
亦有反發熱者。
蓋亦屬其表也。
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
發熱為陽。
寒之常也。
一或陰陽俱虛與其下利新汗後。
又皆惡其發熱也。
經雲。
脈陰陽俱虛。
熱不止者死。
下利發熱亦死。
内經雲。
汗出辄複熱。
而脈躁疾。
不為汗衰。
狂言不能食。
此名陰陽交。
交者死也。
斯亦發熱也。
讵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
醫者更當明辨之。
卷上 惡寒 傷寒惡寒。
何以明之。
惡寒者。
風寒客于榮衛之中也。
惟其風寒客于榮衛。
則灑淅然惡寒也。
惟其榮衛之受風寒。
則啬啬然不欲舒也。
其惡寒者。
非寒熱之寒也。
又非惡風也。
且惡風者見風至則惡矣。
得以居密室之内。
帏帳之中。
則坦然自舒也。
至于惡寒者。
則不待風而寒。
雖身大熱而不欲去衣者是也。
寒熱之熱。
謂寒熱更作。
熱至則寒無矣其惡寒雖發熱而不欲去衣也甚則至于向火被覆而猶不能遏其寒也。
所以然者。
由陰氣上入陽中。
或陽微。
或風虛相搏之所緻也。
惡寒一切屬表。
雖裡證悉具。
而微惡寒者。
亦是表未解也。
猶當先解其外。
俟不惡寒為外解。
乃可攻裡也。
經曰。
發熱而惡寒者。
發于陽也。
無熱而惡寒者。
發于陰也。
謂如傷寒。
或已發熱。
或未發熱。
必惡寒者。
謂繼之以發熱。
此則發于陽也。
若惡寒而蜷。
脈沉細而緊者。
此則發于陰也在陽者可發汗。
在陰者可溫裡。
惡寒雖悉屬表。
而在表者亦有虛實之别。
若汗出而惡寒者。
則為表虛。
無汗而惡寒者。
則為表實。
表虛可解肌。
表實可發汗。
又有止稱背惡寒者。
背者胸中之府。
諸陽受氣于胸中。
而轉行于背。
内經曰。
人身之陰陽者。
背為陽。
腹為陰。
陽氣不足。
陰寒氣盛。
則背為之惡寒。
若風寒在表而惡寒者。
則一身盡寒矣。
但背惡寒者。
陰寒氣盛可知也。
經所謂少陰病一二日。
口中和而背惡寒者。
當灸之。
處以附子湯者是矣。
又或乘陰氣不足。
陽氣内陷入陰中。
表陽新虛。
有背微惡寒者。
經所謂傷寒無大熱。
口燥渴心煩。
背微惡寒者。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是也。
二者一為陰寒氣盛。
一為陽氣内陷。
又何以明之也。
且陰寒氣盛。
豈又能消耗津液。
故于少陰病則曰口中潤。
如陽氣内陷。
則熱爍津液為幹。
故于太陽病。
則口燥舌幹而渴也。
二者均是背惡寒。
要辨陰陽寒熱不同者。
亦于口中潤燥可知。
卷上 惡風 傷寒惡風。
何以明之。
黃帝針經曰。
衛氣者。
所以溫分肉。
充皮膚。
肥腠理。
司開阖者也。
風邪中于衛也。
則必惡風。
何者。
以風則傷衛。
寒則傷榮。
為風邪所中。
于分肉不溫而熱矣。
皮毛不充而緩矣。
腠理失其肥。
則疏而不密。
開阖失其司則洩而不固。
是以惡風也。
是惡風惡寒二者。
均為表證。
其惡風則比之惡寒而輕也。
惡寒者,啬啬然增寒也。
雖不當風。
而自然寒矣。
惡風者。
謂常居密室之中。
帏帳之内。
則舒緩而無所畏也一或用扇。
一或當風。
淅淅然而惡者。
此為惡風者也。
惡寒則有屬于陽者。
有屬于陰者。
及其惡風者。
悉屬于陽。
非若惡寒之有陰陽也。
三陰之證。
并無惡風者以此也惡風雖悉在表。
而發散又自不同。
若無汗而惡風者。
則為傷寒。
當發其汗。
若汗出而惡風者。
則為中風。
當解其肌。
裡證雖具。
而惡風未罷者。
尤當先解其外也。
又有發汗多亡陽。
與其風濕皆有惡風之證。
蓋以發汗。
多漏不止則亡陽。
外不固。
是以惡風也。
必以桂枝加附子湯溫其經。
而固其衛。
風濕相搏。
骨節疼煩。
濕勝自汗而皮腠不密。
是以惡風也。
必以甘草附子湯散其濕而實其衛。
由是觀之。
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卷上 寒熱 傷寒寒熱。
何以明之。
寒熱者。
謂往來寒熱也。
經曰。
邪正分争。
往來寒熱者。
言邪氣之入也。
而正氣不為之争。
則但熱而無寒也。
乃有熱而寒者。
謂其正氣與邪氣分争。
于是寒熱作矣。
争則氣郁不發于外。
而寒熱争焉。
争甚則憤然而熱故寒已而熱作焉。
茲乃寒熱之理也。
或謂寒熱者。
陰陽争勝也。
陽勝則熱。
陰勝則寒。
此陰陽之争也。
何則。
蓋以寒為陰。
而熱為陽裡為陰而表為陽。
邪之客于表者為寒。
邪與陽相争。
則為寒矣。
邪之入于裡者為熱。
邪與陰相争。
則為熱矣;其邪在半表半裡;外與陽争而為寒。
内與陰争而為熱矣。
表裡之不拘。
内外之不定。
或出或入。
由是而寒熱且往且來也。
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之證。
邪居表多則多寒。
邪居裡多則多熱。
邪氣半在表半在裡。
則寒熱亦半矣。
審其寒熱多少。
見其邪氣淺深矣。
小柴胡湯。
專主往來寒熱。
而又立成諸加減法。
亦為邪氣在半表半裡。
未有定處。
往來不常。
又寒熱如瘧。
與夫發熱惡寒。
皆似而非也。
然寒熱加瘧者。
作止有時者也。
及往來寒熱。
則作止無時。
或往或來。
日有至于三五發者。
甚者十數發。
其與瘧狀有以異也。
至于發熱惡寒者。
為發熱時寒并不見。
惡寒時熱不見也。
不若此熱已而寒。
寒已而熱者。
雖然。
應往來寒熱。
屬半表半裡。
當和解之。
又有病至十餘日。
而結熱在裡。
複往來寒熱者。
亦可與大柴胡湯下之。
不可不知也。
卷上 潮熱 傷寒潮熱。
何以明之。
若潮水之潮。
其來不失其時也。
一日一發。
指時而發者。
謂之潮熱。
若日三五發者。
即是發熱。
非潮熱也。
潮熱屬陽明。
必于日晡時發者。
乃為潮熱。
陽明者。
屬胃土。
應時則王于四季。
應日則王于未申。
經曰。
陽明居中土也。
萬物所歸。
無所複傳。
蓋邪氣入胃。
謂之入腑。
腑之為言聚也。
若府庫之府焉。
邪氣入于胃。
而不複傳。
邪氣郁而為實熱。
随王而潮。
是以日晡所發潮熱者。
屬陽明也。
惟其屬陽明。
故潮熱為可下之證。
經曰。
潮熱者實也。
又曰。
潮熱者。
此外欲解也。
可攻其裡焉。
又曰。
其熱不潮。
未可與承氣湯。
即此觀之。
潮熱屬于胃者。
昭然可見焉。
雖然。
潮熱為裡實可下之證。
如或脈浮而緊。
與其潮熱而利。
或小便難。
大便溏者。
皆熱未全入腑。
猶帶表邪。
當和解其外。
外解已而小便利。
大便硬者。
乃可攻之。
或謂潮熱有屬太陽少陽者乎。
少陽王于寅卯。
太陽王于巳午。
若熱于此時發者。
為邪未入胃。
豈得謂之潮熱。
必待日晡所發者。
乃謂之潮熱。
見其邪在胃也。
遇疾值病。
詳而驗之。
始見得真也。
卷上 自汗 傷寒自汗。
何以明之。
自汗者。
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