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太陽上編 中風證治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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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不解。
熱結膀胱。
其人如狂。
血自下。
下者愈。
其外不解者。
尚未可攻。
當先解外。
外解已。
但少腹急結者。
乃可攻之。
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之經脈。
起于目内之睛明穴。
上額交巅。
從巅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挾脊抵腰中。
入循膂。
絡腎屬膀胱而終于足小趾之至陰穴。
故太陽為膀胱之經。
膀胱為太陽之腑。
此以太陽中風之陽邪不解。
熱邪内走而結于膀胱。
則熱在下焦。
即下文所謂太陽随經瘀熱在裡也。
其人如狂者。
調經論雲。
血并于陰。
氣并于陽。
故為驚狂。
生氣通天論雲。
陰不勝其陽。
則脈流薄疾。
并乃狂。
謂之如狂者。
狂而未甚之詞。
其語言動靜。
或者或非。
猶未至于棄衣而走。
登高而歌。
逾垣上屋。
妄言罵詈。
不避親疏之甚也。
熱在下焦。
故迫血自下。
血下則熱邪随血下洩。
故愈也。
若其血不得自下。
而留蓄于少腹者。
當攻之。
然外證未解者。
恐裡虛邪陷。
故尚未可攻。
必當先解外邪。
得外邪已解。
但覺少腹急結者。
乃可攻之。
宜以桃仁承氣湯下盡蓄血。
則愈矣。
x桃核承氣湯方x桃仁(五十個去皮)桂枝(二兩)大黃(四兩)芒硝(二兩)甘草(二兩) 桂枝二兩。
是後人所改。
推仲景立方本意。
當是肉桂五錢。
漢之五錢。
即今之一錢二分也。
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
與硝黃同用。
亦未為太過也。
上五味。
以水七升。
煮取二升半。
去滓。
内芒硝。
更上火微沸。
下火。
先食溫服五合。
日三服。
當微利。
承氣。
即大小承氣之義。
神農本經。
謂桃仁主瘀血血閉。
潔古雲。
治血結血秘。
通潤大腸。
破蓄血。
東垣謂桃仁苦重于甘。
氣薄味濃。
沉而降。
陰中之陽。
乃手足厥陰藥也。
苦以洩滞血。
甘以生新血。
故破瘀血者用之。
其功治熱入血室。
洩腹中滞血。
除皮膚血熱凝聚。
大黃下瘀血積聚。
留飲宿食。
蕩滌腸胃。
推陳緻新。
芒硝鹹寒下洩。
鹹走血。
鹹軟堅。
熱淫于内。
治以鹹寒之義也。
桂之為用。
雖曰補五勞七傷。
通九竅。
利關節。
益精補腎暖腰膝。
治攣縮。
續筋骨。
生肌肉。
引血化膿作汗等效。
然通血脈。
消瘀血。
尤其所長也。
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黃芒硝之寒峻耳。
此即至真要大論之所謂君二臣三。
奇之制也。
辨誤此條之如狂。
成氏謂熱在膀胱。
與血相搏。
未至于狂。
但不甯爾。
條辨以為心主血而屬火。
膀胱居下焦而屬水。
膀胱熱結。
水不勝火。
心火無制。
熱與血搏。
不歸經而反侮所不勝。
故走下焦而為蓄血。
心雖未病。
以火無制。
故悖亂颠倒。
與心狂無異。
又曰少腹者。
膀胱也。
急結者。
有形之血蓄積也。
尚論因之。
遂以為熱邪搏血。
結于膀胱。
膀胱為太陽寒水之經。
水得熱邪。
必沸騰而上侮心火。
故其人如狂。
若少腹急結。
則膀胱之血。
蓄而不行。
餘曆觀注傷寒家。
動辄以驚狂谵語。
及心下悸者。
皆作心病論。
已屬乖謬。
而血蓄膀胱之說。
恐尤為不經。
愚謂仲景之意。
蓋以太陽在經之表邪不解。
故熱邪随經内入于腑。
而瘀熱結于膀胱。
則熱在下焦。
血受煎迫。
故溢入回腸。
其所不能自下者。
蓄積于少腹而急結也。
況太陽多血少氣。
陽明多氣多血。
腸胃為受盛之器。
傳化糟粕之濁道。
百物之所彙。
血熱妄行。
豈有不歸腸胃者乎。
且膀胱為下焦清道。
其蒸騰之氣。
由氣化而入。
氣化而出。
未必能藏蓄血也。
即另有溲血一證。
亦由腎髒受傷。
下焦氣化乖離。
故有氣血錯亂之病。
然自小便流出者。
亦非瘀蓄留滞。
成形作塊之血也。
若果膀胱之血。
蓄而不行。
則膀胱瘀塞。
下文所謂少腹硬滿。
小便自利者。
又何自出乎。
曆見蓄血必從大便而出。
未見有傷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
若果出于小便。
因何反用桃仁承氣。
及抵當通其大便乎。
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方中之桂枝。
王肯堂先生已于傷寒準繩中斷雲。
以上證。
詳玩之。
當是桂。
非桂枝也。
蓋桂枝輕揚治上。
桂濃重治下。
成氏随文順釋未足據。
觀此論。
可以正千古之訛。
複仲景之舊矣。
奈何以後注家。
又雲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餘邪少有未解。
其血得以留戀
熱結膀胱。
其人如狂。
血自下。
下者愈。
其外不解者。
尚未可攻。
當先解外。
外解已。
但少腹急結者。
乃可攻之。
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之經脈。
起于目内之睛明穴。
上額交巅。
從巅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挾脊抵腰中。
入循膂。
絡腎屬膀胱而終于足小趾之至陰穴。
故太陽為膀胱之經。
膀胱為太陽之腑。
此以太陽中風之陽邪不解。
熱邪内走而結于膀胱。
則熱在下焦。
即下文所謂太陽随經瘀熱在裡也。
其人如狂者。
調經論雲。
血并于陰。
氣并于陽。
故為驚狂。
生氣通天論雲。
陰不勝其陽。
則脈流薄疾。
并乃狂。
謂之如狂者。
狂而未甚之詞。
其語言動靜。
或者或非。
猶未至于棄衣而走。
登高而歌。
逾垣上屋。
妄言罵詈。
不避親疏之甚也。
熱在下焦。
故迫血自下。
血下則熱邪随血下洩。
故愈也。
若其血不得自下。
而留蓄于少腹者。
當攻之。
然外證未解者。
恐裡虛邪陷。
故尚未可攻。
必當先解外邪。
得外邪已解。
但覺少腹急結者。
乃可攻之。
宜以桃仁承氣湯下盡蓄血。
則愈矣。
x桃核承氣湯方x桃仁(五十個去皮)桂枝(二兩)大黃(四兩)芒硝(二兩)甘草(二兩) 桂枝二兩。
是後人所改。
推仲景立方本意。
當是肉桂五錢。
漢之五錢。
即今之一錢二分也。
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
與硝黃同用。
亦未為太過也。
上五味。
以水七升。
煮取二升半。
去滓。
内芒硝。
更上火微沸。
下火。
先食溫服五合。
日三服。
當微利。
承氣。
即大小承氣之義。
神農本經。
謂桃仁主瘀血血閉。
潔古雲。
治血結血秘。
通潤大腸。
破蓄血。
東垣謂桃仁苦重于甘。
氣薄味濃。
沉而降。
陰中之陽。
乃手足厥陰藥也。
苦以洩滞血。
甘以生新血。
故破瘀血者用之。
其功治熱入血室。
洩腹中滞血。
除皮膚血熱凝聚。
大黃下瘀血積聚。
留飲宿食。
蕩滌腸胃。
推陳緻新。
芒硝鹹寒下洩。
鹹走血。
鹹軟堅。
熱淫于内。
治以鹹寒之義也。
桂之為用。
雖曰補五勞七傷。
通九竅。
利關節。
益精補腎暖腰膝。
治攣縮。
續筋骨。
生肌肉。
引血化膿作汗等效。
然通血脈。
消瘀血。
尤其所長也。
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黃芒硝之寒峻耳。
此即至真要大論之所謂君二臣三。
奇之制也。
辨誤此條之如狂。
成氏謂熱在膀胱。
與血相搏。
未至于狂。
但不甯爾。
條辨以為心主血而屬火。
膀胱居下焦而屬水。
膀胱熱結。
水不勝火。
心火無制。
熱與血搏。
不歸經而反侮所不勝。
故走下焦而為蓄血。
心雖未病。
以火無制。
故悖亂颠倒。
與心狂無異。
又曰少腹者。
膀胱也。
急結者。
有形之血蓄積也。
尚論因之。
遂以為熱邪搏血。
結于膀胱。
膀胱為太陽寒水之經。
水得熱邪。
必沸騰而上侮心火。
故其人如狂。
若少腹急結。
則膀胱之血。
蓄而不行。
餘曆觀注傷寒家。
動辄以驚狂谵語。
及心下悸者。
皆作心病論。
已屬乖謬。
而血蓄膀胱之說。
恐尤為不經。
愚謂仲景之意。
蓋以太陽在經之表邪不解。
故熱邪随經内入于腑。
而瘀熱結于膀胱。
則熱在下焦。
血受煎迫。
故溢入回腸。
其所不能自下者。
蓄積于少腹而急結也。
況太陽多血少氣。
陽明多氣多血。
腸胃為受盛之器。
傳化糟粕之濁道。
百物之所彙。
血熱妄行。
豈有不歸腸胃者乎。
且膀胱為下焦清道。
其蒸騰之氣。
由氣化而入。
氣化而出。
未必能藏蓄血也。
即另有溲血一證。
亦由腎髒受傷。
下焦氣化乖離。
故有氣血錯亂之病。
然自小便流出者。
亦非瘀蓄留滞。
成形作塊之血也。
若果膀胱之血。
蓄而不行。
則膀胱瘀塞。
下文所謂少腹硬滿。
小便自利者。
又何自出乎。
曆見蓄血必從大便而出。
未見有傷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
若果出于小便。
因何反用桃仁承氣。
及抵當通其大便乎。
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方中之桂枝。
王肯堂先生已于傷寒準繩中斷雲。
以上證。
詳玩之。
當是桂。
非桂枝也。
蓋桂枝輕揚治上。
桂濃重治下。
成氏随文順釋未足據。
觀此論。
可以正千古之訛。
複仲景之舊矣。
奈何以後注家。
又雲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餘邪少有未解。
其血得以留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