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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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黃籙齋儀卷之五十三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删
贊導
經科皆雲:齋官之内,以道德尊高者,為法師。
明練法度,為都講也。
又都講職詞雲,先鳴法鼓,次引朋衆。
風則軌儀,敬憑贊說。
此即贊唱導引,皆都講之務也。
吳中江表、刻楚之間,皆以都講執磬,講導行禮。
夫先鳴法鼓者,锺磬之謂也。
欲令羣官整肅,儀制森然。
須先擊磬齊衆,而後贊唱陞壇,亦都講之職也。
但以近年,或都講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勞止。
即於衆官之内,差一人執磬唱禮。
蓋事出一時,元非古制。
詳其職簡,頗謂曠官。
更有後學生情,妄為臆斷。
於六職之外,置一人持磬。
殊無經據,訛謬益深。
又高功法師,職在敷奏。
進止俯仰,居衆之先。
或昏耄不任,自可求退,豈容假手翻類冗員。
今蜀地高功,止於發爐、複爐,兩稱名位。
其他宣讀,皆委他人。
雖雲先唱後随,何異龍吟鳌應。
此蓋不懼冥譴,自掇罪尤。
人事尚且未容,天道如何通感。
後之法主,深可戒焉。
無蹈利於目前,更增罪於身後。
監齋秉執科憲,繩糾愆違。
務在無私,共引典法。
若有虧犯,務須授簡。
告之受罰之人,亦須甘心伏罪。
所冀外能合禮,以全濟濟之儀;内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
不得使彈糾之際,彼此諠然。
秉法者,進退有詞;負罪者,譸張拒命。
不惟犯幹玄聖,又且取笑衆人。
其次侍經,整饬壇場。
主張法席,經科幾案。
供養供須,施列敷張,皆須檢校。
況舊法於齋堂之内,置兩高座,三時講讀,故簡文雲:三時講唱是也。
又職簡雲:衛獅子之兩座。
罰簡雲:聽經倚據,不執版。
又雲:請問敗句。
此皆明行道既畢,法師衆官,三時講誦矣。
近代相承,秖於壇場之内,三時行道,三時轉經。
久無講唱之事,亦無兩座之設。
然轉經之時,衆官既坐。
一人行淨水,侍香行香,侍經行經。
轉讀既了、侍經收經,安置本座。
及整拂壇席,嚴待供養。
無使外人,淩冒辄踐法壇,此乃侍經職務也。
不得虛叅職任,倨傲不恭。
使幾案縱橫壇場,污雜薦獻之物。
使僮仆入壇,輕冒神真,淩犯禁戒。
且禁壇之後,尚不許通行。
而仆使庖夫,容易出入。
例多此事,切宜禁之。
苟獲未除,皆侍經獲其殃責也。
侍香所職,具在簡詞之中。
近者因循,多不勤恪。
豈獨香煙中絕,往往火滅灰寒。
兼有高功,尚未陞壇,中擅添香炷。
此例違失,率皆有之。
省閱科儀,亦宜戒慎。
侍燈惟在勤勵,興廢合儀,徹曙續明,即為稱職。
近有不經之士,淺識之人。
不使侍經整饬壇筵,别置直壇之号。
六職之外,頗有冗名。
明鑒法師,所宜共棄。
無履僞迹,取诮後賢。
又按金籙古儀及黃籙舊法,宿啟之夜及言功之時,皆先作自然朝,然後行齋事。
明練法度,為都講也。
又都講職詞雲,先鳴法鼓,次引朋衆。
風則軌儀,敬憑贊說。
此即贊唱導引,皆都講之務也。
吳中江表、刻楚之間,皆以都講執磬,講導行禮。
夫先鳴法鼓者,锺磬之謂也。
欲令羣官整肅,儀制森然。
須先擊磬齊衆,而後贊唱陞壇,亦都講之職也。
但以近年,或都講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勞止。
即於衆官之内,差一人執磬唱禮。
蓋事出一時,元非古制。
詳其職簡,頗謂曠官。
更有後學生情,妄為臆斷。
於六職之外,置一人持磬。
殊無經據,訛謬益深。
又高功法師,職在敷奏。
進止俯仰,居衆之先。
或昏耄不任,自可求退,豈容假手翻類冗員。
今蜀地高功,止於發爐、複爐,兩稱名位。
其他宣讀,皆委他人。
雖雲先唱後随,何異龍吟鳌應。
此蓋不懼冥譴,自掇罪尤。
人事尚且未容,天道如何通感。
後之法主,深可戒焉。
無蹈利於目前,更增罪於身後。
監齋秉執科憲,繩糾愆違。
務在無私,共引典法。
若有虧犯,務須授簡。
告之受罰之人,亦須甘心伏罪。
所冀外能合禮,以全濟濟之儀;内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
不得使彈糾之際,彼此諠然。
秉法者,進退有詞;負罪者,譸張拒命。
不惟犯幹玄聖,又且取笑衆人。
其次侍經,整饬壇場。
主張法席,經科幾案。
供養供須,施列敷張,皆須檢校。
況舊法於齋堂之内,置兩高座,三時講讀,故簡文雲:三時講唱是也。
又職簡雲:衛獅子之兩座。
罰簡雲:聽經倚據,不執版。
又雲:請問敗句。
此皆明行道既畢,法師衆官,三時講誦矣。
近代相承,秖於壇場之内,三時行道,三時轉經。
久無講唱之事,亦無兩座之設。
然轉經之時,衆官既坐。
一人行淨水,侍香行香,侍經行經。
轉讀既了、侍經收經,安置本座。
及整拂壇席,嚴待供養。
無使外人,淩冒辄踐法壇,此乃侍經職務也。
不得虛叅職任,倨傲不恭。
使幾案縱橫壇場,污雜薦獻之物。
使僮仆入壇,輕冒神真,淩犯禁戒。
且禁壇之後,尚不許通行。
而仆使庖夫,容易出入。
例多此事,切宜禁之。
苟獲未除,皆侍經獲其殃責也。
侍香所職,具在簡詞之中。
近者因循,多不勤恪。
豈獨香煙中絕,往往火滅灰寒。
兼有高功,尚未陞壇,中擅添香炷。
此例違失,率皆有之。
省閱科儀,亦宜戒慎。
侍燈惟在勤勵,興廢合儀,徹曙續明,即為稱職。
近有不經之士,淺識之人。
不使侍經整饬壇筵,别置直壇之号。
六職之外,頗有冗名。
明鑒法師,所宜共棄。
無履僞迹,取诮後賢。
又按金籙古儀及黃籙舊法,宿啟之夜及言功之時,皆先作自然朝,然後行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