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辨可汗病脈證篇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
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注】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
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大法:春夏宜發汗。
【注】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注】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于春夏發生長育之義。
今人多以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于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
若病不解,當重發汗。
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注】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丢,正氣不傷也。
以然,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
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
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汗也。
【集注】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裡之邪悉去。
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
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咛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雲:上焦開發腠理,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
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熏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液,而陽亦随之俱亡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注】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注】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于“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也。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
然不如湯,随證良驗。
【注】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
然丸散乃定劑,不如湯可随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注】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随證則不如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耳。
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注】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硬裡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
當先解其外,表解熱除,内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
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注】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硬乎?論中有雲: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卷十五 辨不可汗病脈證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注】浮而無力,濡脈也。
沉而無力,弱脈也。
浮中沉俱無力,似有似無,微脈也。
滞而不流利,澀脈也。
巅謂浮也,上謂寸也,下謂尺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澀反在下,謂關脈浮濡沉弱。
寸脈微,尺脈澀,陽虛則寸脈微,血少則尺脈澀。
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脈也。
陽虛當汗出惡寒,血少當心煩發熱。
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證也。
若誤認為太陽中風而發其汗,必緻陰陽相失而兩亡,則反煩躁不眠,厥而且寒矣。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
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粟,不能自還。
【注】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也。
弦為少陽熱邪之診,微為少陰寒邪之診,故曰上實下虛也。
然微弦同見,虛實未審,惟察其人意欲得溫,則非惡寒在表,而是畏寒在裡也,故不可發汗。
若誤發其汗,則陰愈盛而生寒栗,陽愈衰而不能自還矣。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幹,胃燥而煩。
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注】凡諸病得數動脈者,有餘診也,可發汗,若按之微弱者,是外假實而内真虛也,不可發汗。
若誤發其汗,傷其津液,則腹中幹,大便難,胃燥而煩,其形似胃實熱結之陽明,究其根本,實由發虛家汗,緻成津枯虛燥之陽明也。
故曰:其形相像,根本異源也。
【集注】程知曰:動數為熱,微弱為虛,發汗動津液,則便難腹幹,胃燥而煩。
此與陽明裡熱之證。
雖曰其形相似,而根本則有虛實之不同也。
張志聰曰:數動陽脈也,微弱陰脈也。
諸脈得動數微弱者,猶言左右三部,或得動數之脈而按之微弱者,皆不可發汗。
發汗則津液内竭,故大便難;水氣外洩,故腹中幹;火熱上蒸,故胃燥而煩。
其形相像者,汗後而燥證相同也。
根本異源者,動數之脈屬乎陽,微弱之脈屬乎陰,有陰、有陽、有虛、有實也。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注】可發汗之脈,必陰陽俱緊,今厥而脈緊,乃少陰之緊,非太陽之緊也。
若發其汗,則傷少陰之氣,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之證作矣。
【集注】成無己曰: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
法當溫裡,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
其脈不能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聲亂咽嘶,舌萎聲微,言語不得高也。
魏荔彤曰:此段就厥證論脈,知陽虛禁汗,因明諸逆發汗之贻誤也。
厥也,凡厥有冷厥、熱厥、蛔厥、寒熱相勝之厥。
但見緊脈,無論何厥,病皆在陰。
若發汗反攻其陽,則氣散血竭。
夫舌根于腎,聲出于肺,聲亂咽嘶,肺氣欲絕也。
舌萎,即萎不為用也。
聲不得前,本氣不振也。
皆由于發汗,散亡其腎肺二髒真氣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注】動氣者,築築然氣跳動也。
臍之上下左右,四髒之位也。
四髒之氣,不安其位故動也。
緣素為客邪所據,本髒之氣,已失其守,尚賴中州胃氣為主,即有表邪,不可發汗,恐胃中之氣液兩傷,本髒失養,則所不勝之邪,因而同病也。
動氣在右,肺氣不治,心不恒德。
若誤汗之,則心氣愈熱,血脈沸騰,故衄而渴、苦煩也;肺失治節,不能通調水道,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肝氣
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注】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
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大法:春夏宜發汗。
【注】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注】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于春夏發生長育之義。
今人多以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于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
若病不解,當重發汗。
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注】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丢,正氣不傷也。
以然,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
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
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汗也。
【集注】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裡之邪悉去。
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
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咛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雲:上焦開發腠理,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
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熏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液,而陽亦随之俱亡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注】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注】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于“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也。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
然不如湯,随證良驗。
【注】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
然丸散乃定劑,不如湯可随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注】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随證則不如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耳。
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注】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硬裡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
當先解其外,表解熱除,内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
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注】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硬乎?論中有雲: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卷十五 辨不可汗病脈證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注】浮而無力,濡脈也。
沉而無力,弱脈也。
浮中沉俱無力,似有似無,微脈也。
滞而不流利,澀脈也。
巅謂浮也,上謂寸也,下謂尺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澀反在下,謂關脈浮濡沉弱。
寸脈微,尺脈澀,陽虛則寸脈微,血少則尺脈澀。
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脈也。
陽虛當汗出惡寒,血少當心煩發熱。
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證也。
若誤認為太陽中風而發其汗,必緻陰陽相失而兩亡,則反煩躁不眠,厥而且寒矣。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
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粟,不能自還。
【注】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也。
弦為少陽熱邪之診,微為少陰寒邪之診,故曰上實下虛也。
然微弦同見,虛實未審,惟察其人意欲得溫,則非惡寒在表,而是畏寒在裡也,故不可發汗。
若誤發其汗,則陰愈盛而生寒栗,陽愈衰而不能自還矣。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幹,胃燥而煩。
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注】凡諸病得數動脈者,有餘診也,可發汗,若按之微弱者,是外假實而内真虛也,不可發汗。
若誤發其汗,傷其津液,則腹中幹,大便難,胃燥而煩,其形似胃實熱結之陽明,究其根本,實由發虛家汗,緻成津枯虛燥之陽明也。
故曰:其形相像,根本異源也。
【集注】程知曰:動數為熱,微弱為虛,發汗動津液,則便難腹幹,胃燥而煩。
此與陽明裡熱之證。
雖曰其形相似,而根本則有虛實之不同也。
張志聰曰:數動陽脈也,微弱陰脈也。
諸脈得動數微弱者,猶言左右三部,或得動數之脈而按之微弱者,皆不可發汗。
發汗則津液内竭,故大便難;水氣外洩,故腹中幹;火熱上蒸,故胃燥而煩。
其形相像者,汗後而燥證相同也。
根本異源者,動數之脈屬乎陽,微弱之脈屬乎陰,有陰、有陽、有虛、有實也。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注】可發汗之脈,必陰陽俱緊,今厥而脈緊,乃少陰之緊,非太陽之緊也。
若發其汗,則傷少陰之氣,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之證作矣。
【集注】成無己曰: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
法當溫裡,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
其脈不能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聲亂咽嘶,舌萎聲微,言語不得高也。
魏荔彤曰:此段就厥證論脈,知陽虛禁汗,因明諸逆發汗之贻誤也。
厥也,凡厥有冷厥、熱厥、蛔厥、寒熱相勝之厥。
但見緊脈,無論何厥,病皆在陰。
若發汗反攻其陽,則氣散血竭。
夫舌根于腎,聲出于肺,聲亂咽嘶,肺氣欲絕也。
舌萎,即萎不為用也。
聲不得前,本氣不振也。
皆由于發汗,散亡其腎肺二髒真氣也。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注】動氣者,築築然氣跳動也。
臍之上下左右,四髒之位也。
四髒之氣,不安其位故動也。
緣素為客邪所據,本髒之氣,已失其守,尚賴中州胃氣為主,即有表邪,不可發汗,恐胃中之氣液兩傷,本髒失養,則所不勝之邪,因而同病也。
動氣在右,肺氣不治,心不恒德。
若誤汗之,則心氣愈熱,血脈沸騰,故衄而渴、苦煩也;肺失治節,不能通調水道,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肝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