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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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中篇 太陽統攝之營衛,乃風寒始入之兩途,風則傷衛,寒則傷營。

    衛氣剽疾,統氣而行脈外,其用疏洩而屬陽,邪之犯也易,故其犯之也則有汗,為虛邪。

    營氣專精,統血而行脈中,其體固密而屬陰,邪之犯也難,故其犯之也則無汗,為實邪。

    夫冬固寒令也,然春月餘寒,秋末早寒,皆能緻病,但有無汗,實邪證候顯然,即可謂之傷寒,不必盡屬隆冬也。

    然太陽經也,膀胱腑也,由經視腑,則經為表,而腑為裡矣。

    上編用桂枝湯解肌,所以治風傷衛之表也,而未及衛分之裡,故又立五苓散一方,佐桂枝以和衛分之裡焉。

    此篇用麻黃湯發汗,所以治寒傷營之表也,而未及營分之裡,故又立桃核抵當方,佐麻黃以攻營分之裡焉。

    至于汗下失宜,過之則傷正而虛其陽,不及則熱熾而傷其陰。

    虛其陽,則從少陰陰化之證多,以太陽少陰為表裡也。

    傷其陰,則從陽明陽化之證多,以太陽、陽明遞相傳也,此篇中所以又有四逆、承氣之治也。

    凡風傷衛之虛邪已列上編,茲以寒傷營之實邪疏為中篇,使讀者先會大意于胸中,斯臨證處方,自不緻誤矣。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注】太陽病,即上編首條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謂也。

    營,表陰也。

    寒,陰邪也。

     寒邪傷人則營受之,從其類也。

    已發熱者,寒邪束于皮毛,元府閉密,陽氣郁而為熱也。

    未發熱者,寒邪初入,尚未郁而為熱,頃之即發熱也。

    惡寒者,為寒所傷,故惡之也。

    必惡寒者,謂不論已熱未熱,而必惡寒也。

    寒入其經,故體痛也。

    胃中之氣被寒外束不能發越,故嘔逆也。

    寒性勁急,故脈陰陽俱緊也。

    此承上編首條言太陽病,又兼此脈此證者,名曰傷寒。

    以為傷寒病之提綱。

    後凡稱傷寒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注】方有執曰:或者,未定之辭;必者,定然之謂。

    曰或曰必者,言發熱早晚不一,而惡寒則定然即見也。

     喻昌曰: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恐誤認為陰經之證,故早于篇首揭明此語以辨之。

     程應旄曰:傷寒陰陽俱緊之脈,大不同于中風陽浮而陰弱之緩脈矣。

    證與脈兼得其實,然後乃得正其名曰,此太陽傷寒之病,而非中風所能混也。

     魏荔彤曰:傷寒、中風同一浮脈,而彼為浮緩,此為浮緊,陽邪舒散故緩,陰邪勁急故緊。

    同為在表之浮,而一緩一緊,風寒迥異矣。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注】此承上條而詳言其證,以出其治也。

    太陽經脈起于目内,上額交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膊内,挾脊抵腰中,至足小指出其端。

    寒邪客于其經,則營血凝澀,所傷之處,無不痛也。

    營病者惡寒,衛病者惡風,今營病而惡風者,蓋以風動則寒生,惡則皆惡,未有惡寒而不惡風,惡風而不惡寒者。

    所以仲景于中風、傷寒證中,每互言之,以是知中風、傷寒,不在惡寒、惡風上辨,而在微甚中别之也。

    無汗者,傷寒實邪,腠理閉密,雖發熱而汗不出,不似中風虛邪,發熱而汗自出也。

    陽氣被寒邪所遏,故逆而為喘。

    主之以麻黃湯者,解表發汗,逐邪安正也。

     【集注】成無己曰:寒則傷營,頭痛身疼腰痛,以緻牽連骨節疼痛者,太陽經營血不利也。

     程應旄曰:頭痛發熱,太陽病皆然,而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是寒傷營室,若風傷衛,則無是也。

    惡風,太陽病皆然,而無汗而喘,是陽被壅遏,若風傷衛,則無是也。

    得其所同,因以别其所異也。

     沈明宗曰:太陽之邪從皮毛而入,郁逆肺氣,以故作喘。

    且寒主收斂,傷營則腠理閉密,故用麻黃湯發之。

     麻黃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桂枝(二兩)甘草(炙,一兩)杏仁(湯浸,去皮尖,七十個)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将息。

     【方解】名曰麻黃湯者,君以麻黃也。

    麻黃性溫,味辛而苦,其用在迅升;桂枝性溫,味辛而甘,其能在固表。

    證屬有餘,故主以麻黃必勝之算也;監以桂枝,制節之師也。

    杏仁之苦溫,佐麻黃逐邪而降逆;甘草之甘平,佐桂枝和内而拒外。

    飲入于胃,行氣于元府,輸精于皮毛,斯毛脈合精,溱溱汗出,在表之邪,必盡去而不留;痛止喘平,寒熱頓解,不須啜粥而藉汗于谷也。

    必須煮掠去上沫者,恐令人煩,以其輕浮之氣,過于引氣上逆也。

     其不用姜、棗者,以生姜之性橫散于肌,礙麻黃之迅升;大棗之性泥滞于膈,礙杏仁之速降,此欲急于直達,少緩則不迅,橫散則不升矣。

    然此為純陽之劑,過于發汗,如單刀直入之将,用之若當,一戰成功;不當,則不戢而召禍。

    故可一而不可再。

    如汗後不解,盒飯以桂枝代之。

    此方為仲景開表逐邪發汗第一峻藥也。

    庸工不知其制在溫覆取汗,若不溫覆取汗,則不峻也,遂謂麻黃專能發表不治他病。

    孰知此湯合桂枝湯,名麻桂各半湯,用以和太陽留連未盡之寒熱。

    去杏仁、加石膏,合桂枝湯。

    名桂枝二越婢一湯,用以解太陽熱多寒少之寒熱,若陽盛于内,無汗而喘者,又有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解散太陰肺家之邪;若陰盛于内而無汗者,又有麻黃附子細辛甘草湯,以溫散少陰腎家之寒。

     《金匮要略》以此方去桂枝,《千金方》以此方桂枝易桂,皆名還魂湯,用以治邪在太陰,卒中暴厥,口噤氣絕,下咽奏效,而皆不溫覆取汗。

    因是而知麻黃湯之峻與不峻,在溫覆與不溫覆也。

    此仲景用方之心法,豈常人之所得而窺耶!【集解】王肯堂曰:此方為元氣不虛者設也。

    如挾時氣者,宜十神湯;挾暑濕者,宜正氣湯;挾寒者,宜五積散;挾熱者,宜通聖散;挾食者,宜養胃湯;挾痰者,宜芎蘇散。

    按:肯堂之議誠當矣。

    然必證兼表裡,邪因錯雜,似傷寒而非傷寒者,乃可于諸方中斟酌選用。

    若脈證與麻黃、桂枝吻合,自當遵仲景之法治之。

    即元氣素虛,或平素有熱,不宜麻桂者,亦必如劉完素、張潔古法,緩緩消息治之,庶不誤人。

    臨病之工,宜詳審焉。

     吳绶曰:凡傷寒,寒邪在表,閉其腠理,身痛拘急,惡寒無汗,須用麻黃辛苦之藥,開發腠理,逐寒邪,使汗出而解。

    惟夏月炎暑之時,雖有是證,宜加涼藥方可用,如防風通聖散、三黃石膏湯是也。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注】傷寒一日,太陽受之,當脈浮緊,或汗或未汗,若脈靜如常,此人病脈不病,為不傳也。

    初病或嘔未止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此外邪不解,内熱已成,病勢欲傳也。

     宜以大青龍湯發表解熱,以殺其勢;或表裡有熱證者,則當以雙解湯兩解之也。

     【集注】沈明宗曰:此憑脈辨證,知邪傳與不傳也。

    脈浮而緊,為太陽正脈,乃靜是不傳他經矣。

    若頗欲吐,或躁煩而脈數急,則邪機向裡已着,勢必傳經為病也。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注】傷寒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此其常也。

    若二三日,陽明證之不惡寒、反惡熱、身熱心煩、口渴不眠等證,與少陽證之寒熱往來、胸脅滿、喜嘔、口苦、耳聾等證不見者,此為太陽邪輕熱微,不傳陽明、少陽也。

     【集注】程知曰:傷寒一二日太陽,二三日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少陰,六七日厥陰,此第言其常耳!其中變證不一,有專經不傳者,有越經傳者,有傳一二經而即止者,有發于陽即入少陰者,有直中三陰者,有足經冤熱而傳手經者,有誤藥而傳變者。

    大抵熱邪乘經之虛即傳,若經實即不受邪而不傳;陽邪勝則傳,陰邪勝多不傳;故經謂脈靜為不傳,脈數急為欲傳也。

    又曰:足經自足上行胸腹頭背,主一身之大綱,故寒邪入之,即見于其經,若手經第行于胸手,不能主一身之大綱也。

    邪既入足經,必傳入手經,故感風寒之重者,頭項痛、肩、背、肘節亦痛也。

    聖人言足不言手,足可該手,手不可該足也,非不傳手也。

    夫五髒六腑十二經,氣相輸,絡相通,豈有傳足而不傳手者哉!亦豈有傷足而不傷手者哉!虞天民謂:熱先手,寒先足。

    義亦可互通也。

     程應旄曰:傷寒之有六經,無非從淺深而定部署。

    以皮膚為太陽所轄,故署之太陽;肌肉為陽明所轄,故署之陽明;筋膜為少陽所轄,故署之少陽雲耳!所以華佗曰:傷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隻就軀殼間約略其淺深,而并不署太陽、陽明等名。

    然則仲景之分太陽、陽明等,亦是畫限之意,用以轄病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注】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誠為主劑矣。

    今脈浮與浮數,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病皆傷寒無汗之表實,則不妨略脈而從證,亦可用麻黃湯汗之。

    觀其不曰以麻黃湯發之、主之,而皆曰可發汗,則有商量斟酌之意焉。

     【集注】方有執曰:傷寒脈本緊,不緊而浮,則邪見還表而欲散可知矣。

    發者,拓而出之也;麻黃湯者,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也。

    或脈浮而數,傷寒之欲傳也,而亦宜麻黃湯發汗者,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當散其數,而不令其至于傳也。

     程應旄曰:麻黃湯為寒傷營之主劑,然亦當于脈與證之間互參酌之,不必泥定“緊”之一字,始為合法也。

    脈浮無緊,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證,一一寒傷營之表病,則不妨略脈而詳證,無汗,可發汗,定麻黃湯。

    若脈浮數,邪勢欲傳于裡,亦不妨略證而詳脈,無汗,可發汗,亦宜麻黃湯。

    就此二者之脈與證互參之,其有脈見浮緊,證具傷寒,二者俱符,又何麻黃湯之必在禁例哉!劉宏璧曰:但脈浮不緊,何以知其表寒實也?必然無汗始可發也。

    脈數何以知其未入裡也?以脈兼浮故可汗也。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注】太陽病外證未解,謂太陽病表證未解也。

    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

    今脈浮弱,是為中風外證未解也,故當以桂枝湯汗解之。

     【集注】方有執曰:外證未解,謂頭痛、項強、惡寒等證猶在也。

    浮弱即陽浮而陰弱。

    此言太陽證凡在未傳變者,仍當從于解表,蓋嚴戒不得早下之意。

     程知曰:外證未解,脈見浮弱,即日久猶當以汗解。

    然隻宜桂枝解肌之法,不宜誤行大汗之劑。

    至于不可誤下,更不待言矣。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複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注】傷寒服麻黃湯發汗,汗出已,熱退身涼解,半日許複煩熱而脈浮數者,是表邪未盡退而複集也,可更發汗。

    其不用麻黃湯者,以其津液前已為發汗所傷,不堪再任麻黃,故宜桂枝更汗可也。

     【集注】方有執曰:傷寒發汗者,服麻黃湯以發之之謂也。

    解,散也;複,重複也。

    既解半日許,何事而複哉?言發汗或不如法,或汗後不謹風寒,而複煩熱,脈轉浮數也,故曰可更發汗。

    更,改也。

    言當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湯。

     喻昌曰:用桂枝湯者,一以邪重犯衛,一以營虛不能複任麻黃也。

     程應旄曰:改前發汗之法為解肌,則雖主桂枝,不為犯傷寒之禁也。

     汪琥曰:仲景法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然此條已曾用過麻黃湯矣,故當更方以發其汗,宜桂枝湯。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按】發汗病不解之“不”字,當是衍文。

    蓋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今曰反惡寒者,正所謂病解之義也。

    病解惡寒,始謂之虛。

     【注】傷寒,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非表虛也,是表邪猶在不解,仍當汗也。

    今發汗汗出,病已解,不當惡寒矣。

    反惡寒者,非表邪也,乃陽虛不能衛外所緻,故以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蓋用附子以扶陽,芍藥以補陰,甘草佐附、芍補陰陽而調營衛也。

     【集注】方有執曰: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

    汗出之後,大邪退散,榮氣衰微,衛氣疏慢,而但惡寒,故曰虛。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芍藥(三兩)甘草(炙,二兩)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以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服。

     【集解】程應旄曰:傷寒發汗一法,原為去寒而設,若表已解,較前反惡寒者,非複表邪可知。

    緣汗外洩而表遂虛,故主之以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得桂枝則發表,得附子則補表,甘草和中從陰分,斂戢其陽,陽回而虛者不虛矣。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注】傷寒發汗,汗出病解,必不惡寒,亦不惡熱,始可為愈。

    若發汗後惡寒者,是陽虛也,宜用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今發汗後不惡寒,但惡熱,則是胃實也,故與調胃承氣湯瀉熱以和胃也。

     【集注】方有執曰:發汗後不惡寒,其人表氣強也。

    但熱、亡津液而胃中幹,故曰實也。

    當和胃氣,以幹在胃而實也。

    故曰與調胃承氣湯所以瀉實,而甘草則有瀉中調和之義。

     程知曰:汗後惡寒,則為榮衛俱虛;汗後不惡寒但發熱,則為津幹胃實,故有調胃通津之法。

    然曰當、曰與,則似深有酌量而不肯妄下,以重虛其津者。

     調胃承氣湯方 (見陽明篇)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

    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

    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注】脈浮緊者,寒傷榮之脈也;身痛者,寒傷榮之證也。

    脈證皆表實邪,則當發汗,宜麻黃湯。

    設若寸關脈浮緊,惟尺中遲者,則又不可發汗。

    何也?以其人平素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由此可知,脈陰陽不俱緊,不可輕汗也。

     【集注】方有執曰:尺以候陰,遲為不足,榮主血,汗者血之液,尺遲不宜汗者,嫌奪血也。

     張璐曰:尺中脈遲,不可用麻黃發汗,當頻與小建中湯和之。

    和之而邪解,不須發汗;設不解,不妨多與之,覆而汗之可也。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姜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注】發汗後,身疼痛脈浮緊或浮數,乃發汗未徹,表邪未盡也,仍當汗之,宜桂枝湯。

    今發汗後身雖疼痛,脈見沉遲,是榮衛虛寒,故宜桂枝新加湯,以溫補其榮衛也。

     【集注】成無己曰:表邪盛則身疼,血虛亦身疼。

    其脈浮緊者邪盛也,脈沉遲者血虛也。

    盛者損之則安,虛者益之則愈。

     喻昌曰:脈沉遲者,六部皆然,與尺遲大異。

    尺遲乃素虛,此為發汗新虛,故于桂枝方中,倍加芍藥生姜各一兩以去邪,加人參三兩以補正。

    名曰新加湯者,明非桂枝湯中之舊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