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胎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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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東門上雄雞頭。
又方取雄黃一兩,縫囊盛帶之。
《本草》:丹雄雞補虛溫中,通神殺毒;其肝補腎;其冠血益陽。
雄黃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傷。
)操弓矢,藉斧斤,取剛物之見于人事者,氣類潛通,造化密移,必于三月兆形之先。
蓋方儀則未具,陽可以勝陰,變女為男,理固然也(巢氏論雲:妊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未有定儀,見物而變。
欲得男者,操弓夭,射雄雞。
) 氣質生成章第七 具天地之性,集萬物之靈,陰陽平均,氣質完備,鹹其自爾。
然而奇偶異數,有衍有耗;剛柔異用,或強或弱。
血榮氣衛,不能逃于消息、盈虛之理。
則禀質之初,讵可一概論是。
以附贅垂疣,骈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氣所賦有如此者;瘡瘍癰腫,聾盲喑啞,瘦瘠疲瘵,氣形之病有如此者。
然則胚胎造化之始,精移氣變之後,保衛輔翼,固有道矣。
(《孝經》雲:天地之性,人為貴。
《書·泰誓》曰:唯人,萬物之靈。
)天有五氣,各有所湊;地有五味,各有所入。
所湊有節适,所入有度量。
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資物為養者,理固然也。
寝興以時,出處以節。
(《六節髒象論》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王冰雲: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
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
因時為養者,理宜然也。
以至調喜怒,寡嗜欲。
(《禮記·月令》仲夏之月,可以居高明,可以處台榭。
《脈要精微論》雲: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夏則順陽在上,故可以高明;冬則順陽氣之伏藏,故可以周密。
)作勞不妄,而氣血從之,皆所以保攝妊娠,使諸邪不得幹焉。
(《天真論》岐伯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
《通天論》曰: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
)苟為不然,方授受之時,一失調養則内不足以為中之守,外不足以為身之強。
氣形弗充而疾疢因之。
(《脈要》曰:五髒者,中之守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又曰:夫五髒者,身之強也。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若食兔唇缺,食犬無聲,食雜魚面瘡癬之屬,皆以食物不戒之過也。
(孫思邈《養胎法》雲: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
食犬肉,令子無音聲。
食幹鯉魚,令子多瘡癬。
《異法方宜論》雲:魚者使人熱中。
注雲:魚發瘡。
)心氣大驚而癫疾。
(《奇病論》帝曰:人生而病癫疾者何?岐伯曰:名為胎病。
此得之在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不下,精氣并居,故令子發為癫疾也。
)腎氣不足而解顱。
(巢氏雲:解顱者,其狀小兒年大,囟應合而不合,頭縫開解是也,由腎氣不成故也。
腎主骨髓,而腦為髓海。
腎氣不成,則腦髓不足,不能結成,故頭顱開解。
)脾胃不和而羸瘦。
(巢氏雲:夫羸瘦不生肌膚,皆為脾胃不和,不能飲食,故血氣衰弱,不能榮于肌膚。
凡小兒在胎而遇寒冷或生而挾伏熱,皆令兒不能食,故羸瘦也。
)心氣虛乏而神不足之屬,皆以氣血不調之過也。
誠能食飲知所戒,推而達之,五味無所傷。
誠能于氣血知所調,推而達之,邪氣無所乘,茲乃生育相待而成者。
(《病源》雲:肺主氣,心主 轉女為男法第八 論曰:陽施陰化,所以有娠。
遇三陰所會,多生女子。
但懷娠三月,名曰始胎。
血脈不流,象形而變。
是時男女未定,故令于未滿三月間服藥方術,轉令生男也。
其法以斧置妊婦床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
恐不信者,令待雞抱卵時,依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
此雖未試,亦不可不知。
凡受胎三月,遂物變化。
故古人立胎教,能令子生良善、長壽、忠效、仁義、聰明、無疾,蓋須十月之内常見好景象。
毋近邪僻,真良教也。
如有觸忤傷胎,治各有法。
又自初覺有娠,取弓弩弦縛婦人腰下,滿百日去之,紫宮玉女秘法也。
妊娠三月以前,取雄雞尾尖上長毛三莖,潛安婦人卧席下,勿令知之,驗。
又取夫發及手、足甲,潛安卧席下,勿令知之。
又妊娠才滿三月,要男者,以雄黃半兩衣中帶之;要女者,以雌黃帶之。
又方取雄黃一兩,縫囊盛帶之。
《本草》:丹雄雞補虛溫中,通神殺毒;其肝補腎;其冠血益陽。
雄黃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傷。
)操弓矢,藉斧斤,取剛物之見于人事者,氣類潛通,造化密移,必于三月兆形之先。
蓋方儀則未具,陽可以勝陰,變女為男,理固然也(巢氏論雲:妊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未有定儀,見物而變。
欲得男者,操弓夭,射雄雞。
) 氣質生成章第七 具天地之性,集萬物之靈,陰陽平均,氣質完備,鹹其自爾。
然而奇偶異數,有衍有耗;剛柔異用,或強或弱。
血榮氣衛,不能逃于消息、盈虛之理。
則禀質之初,讵可一概論是。
以附贅垂疣,骈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氣所賦有如此者;瘡瘍癰腫,聾盲喑啞,瘦瘠疲瘵,氣形之病有如此者。
然則胚胎造化之始,精移氣變之後,保衛輔翼,固有道矣。
(《孝經》雲:天地之性,人為貴。
《書·泰誓》曰:唯人,萬物之靈。
)天有五氣,各有所湊;地有五味,各有所入。
所湊有節适,所入有度量。
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資物為養者,理固然也。
寝興以時,出處以節。
(《六節髒象論》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王冰雲: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
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
因時為養者,理宜然也。
以至調喜怒,寡嗜欲。
(《禮記·月令》仲夏之月,可以居高明,可以處台榭。
《脈要精微論》雲: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夏則順陽在上,故可以高明;冬則順陽氣之伏藏,故可以周密。
)作勞不妄,而氣血從之,皆所以保攝妊娠,使諸邪不得幹焉。
(《天真論》岐伯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
《通天論》曰: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
)苟為不然,方授受之時,一失調養則内不足以為中之守,外不足以為身之強。
氣形弗充而疾疢因之。
(《脈要》曰:五髒者,中之守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又曰:夫五髒者,身之強也。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若食兔唇缺,食犬無聲,食雜魚面瘡癬之屬,皆以食物不戒之過也。
(孫思邈《養胎法》雲: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
食犬肉,令子無音聲。
食幹鯉魚,令子多瘡癬。
《異法方宜論》雲:魚者使人熱中。
注雲:魚發瘡。
)心氣大驚而癫疾。
(《奇病論》帝曰:人生而病癫疾者何?岐伯曰:名為胎病。
此得之在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不下,精氣并居,故令子發為癫疾也。
)腎氣不足而解顱。
(巢氏雲:解顱者,其狀小兒年大,囟應合而不合,頭縫開解是也,由腎氣不成故也。
腎主骨髓,而腦為髓海。
腎氣不成,則腦髓不足,不能結成,故頭顱開解。
)脾胃不和而羸瘦。
(巢氏雲:夫羸瘦不生肌膚,皆為脾胃不和,不能飲食,故血氣衰弱,不能榮于肌膚。
凡小兒在胎而遇寒冷或生而挾伏熱,皆令兒不能食,故羸瘦也。
)心氣虛乏而神不足之屬,皆以氣血不調之過也。
誠能食飲知所戒,推而達之,五味無所傷。
誠能于氣血知所調,推而達之,邪氣無所乘,茲乃生育相待而成者。
(《病源》雲:肺主氣,心主 轉女為男法第八 論曰:陽施陰化,所以有娠。
遇三陰所會,多生女子。
但懷娠三月,名曰始胎。
血脈不流,象形而變。
是時男女未定,故令于未滿三月間服藥方術,轉令生男也。
其法以斧置妊婦床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
恐不信者,令待雞抱卵時,依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
此雖未試,亦不可不知。
凡受胎三月,遂物變化。
故古人立胎教,能令子生良善、長壽、忠效、仁義、聰明、無疾,蓋須十月之内常見好景象。
毋近邪僻,真良教也。
如有觸忤傷胎,治各有法。
又自初覺有娠,取弓弩弦縛婦人腰下,滿百日去之,紫宮玉女秘法也。
妊娠三月以前,取雄雞尾尖上長毛三莖,潛安婦人卧席下,勿令知之,驗。
又取夫發及手、足甲,潛安卧席下,勿令知之。
又妊娠才滿三月,要男者,以雄黃半兩衣中帶之;要女者,以雌黃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