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内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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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至三分,留五呼;即可徐徐而退針,以手扪之。
胃為倉凜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谷,是謂倉凜之官。
榮#12養四傍,故雲五味出焉。
飲食飽甚汗出,食飽房室,即氣留滞注,神遊失守,邪幹未至,可以預治全真。
可刺胃之源。
胃之源#13沖陽穴也,在足咐上,如同身寸之五分,骨問動脈上,去陷谷穴五寸,是足陽明之所過。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扪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為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
故雲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男子有反之過,故失守位,邪非幹之,以刺法治之,即令反卻蘇也。
可刺大腸之源。
大腸之源,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曲骨問,手陽明之所過也。
用長針,口中溫針,刺入二分,留三分#14,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也。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元複化,傳入大腸,故雲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受而有異,非合不合,神失守,可刺全真者。
可刺小腸之源。
小腸之源,腕骨穴也,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之所過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 留一呼;徐徐出針,次以手扪其穴也。
腎者,作強之官,仗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日作強。
造化形容,故日俠巧。
在女則當俠巧,在男正日作強。
人強作過失,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故神失守位也,故預刺而可全真者也。
刺其腎之源。
腎之源,出於大溪,在足内踝下,跟骨之前陷者中,足少陰之所過為源。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扪其穴也。
三焦者,決渎之官,水道出焉。
引道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央渎,水道出焉。
次渎者,如四渎入大海,不離其水,百川入海,隻江河淮濟入海,不變其道,故日四渎也。
三焦次渎,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故日三焦者,上中下。
上焦者,主内而不出,或非内而即内,故不守。
中焦者,主腐熟水谷,或情動於中,人或非動而動,是謂孤動者,神失守位。
下焦者,主出而不内,或當出而不出者,故日神失守位也。
刺三焦之源。
三焦之源,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扪之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日都官。
居下内空,故藏精液。
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波便注洩。
氣海之不足,則閩隐不通,故日氣化則能出矣。
人若滞便而合氣注膀胱,故精洩氣通#15。
水道不宣通,故神失守位。
即可以刺法全真者,方知此法大妙也。
刺膀胱之源。
膀胱之源,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之所過。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扪其穴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
失之則神光不聚,故有邪幹犯之,即害天命,宜先刺以全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神為主養之宗,故作先也。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内三寶,即神、氣、精。
一失其位,三者皆傷。
三者同守,故日元和也。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
神如去即死矣。
然雖在其體,身中而未去者,亦非守位而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神不守即光明不足,故要守真而聚神光,而可以修真,真勿令洩,人為知道。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
人在母腹,先通天玄之息,是謂玄牝,名日谷神之門,一名神颠,一名上部之地戶,一名人中之嶽,一名胎息之門,一名通天之要。
人能忘嗜欲,定喜怒,又所動随天玄牝之息,絕其想念,如在母腹中之時,命日返天息,而歸命回,入寂滅,反太初,還元胎息之道者也。
神守天息,複入本元,命日歸宗。
人有諸疾守位之神,可入玄中之息,而歸命之真全,神之道可久觊也。
黃帝内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1口:明刻本作『不』。
#2□口:元刻本作『嚏也』。
#3室:明刻本無。
#4□:明刻本作『厥』。
#5□:明刻本作『溫』。
#6君:此下疑有脫文。
#7舌:此下元刻本有一字空格。
#8分:疑為『呼』之訛。
#9過:明刻本作『遇』。
#10二:元刻本作『一』 #11着:元刻本作『着』。
#12榮:原作『勞』據文義改。
#13源:原作『陽』,據元刻本改。
#14分;疑當作一呼』。
#15通:元刻本作『動』。
胃為倉凜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谷,是謂倉凜之官。
榮#12養四傍,故雲五味出焉。
飲食飽甚汗出,食飽房室,即氣留滞注,神遊失守,邪幹未至,可以預治全真。
可刺胃之源。
胃之源#13沖陽穴也,在足咐上,如同身寸之五分,骨問動脈上,去陷谷穴五寸,是足陽明之所過。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扪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為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
故雲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男子有反之過,故失守位,邪非幹之,以刺法治之,即令反卻蘇也。
可刺大腸之源。
大腸之源,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曲骨問,手陽明之所過也。
用長針,口中溫針,刺入二分,留三分#14,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也。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元複化,傳入大腸,故雲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受而有異,非合不合,神失守,可刺全真者。
可刺小腸之源。
小腸之源,腕骨穴也,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之所過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 留一呼;徐徐出針,次以手扪其穴也。
腎者,作強之官,仗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日作強。
造化形容,故日俠巧。
在女則當俠巧,在男正日作強。
人強作過失,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故神失守位也,故預刺而可全真者也。
刺其腎之源。
腎之源,出於大溪,在足内踝下,跟骨之前陷者中,足少陰之所過為源。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扪其穴也。
三焦者,決渎之官,水道出焉。
引道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央渎,水道出焉。
次渎者,如四渎入大海,不離其水,百川入海,隻江河淮濟入海,不變其道,故日四渎也。
三焦次渎,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故日三焦者,上中下。
上焦者,主内而不出,或非内而即内,故不守。
中焦者,主腐熟水谷,或情動於中,人或非動而動,是謂孤動者,神失守位。
下焦者,主出而不内,或當出而不出者,故日神失守位也。
刺三焦之源。
三焦之源,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扪之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日都官。
居下内空,故藏精液。
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波便注洩。
氣海之不足,則閩隐不通,故日氣化則能出矣。
人若滞便而合氣注膀胱,故精洩氣通#15。
水道不宣通,故神失守位。
即可以刺法全真者,方知此法大妙也。
刺膀胱之源。
膀胱之源,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之所過。
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扪其穴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
失之則神光不聚,故有邪幹犯之,即害天命,宜先刺以全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神為主養之宗,故作先也。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内三寶,即神、氣、精。
一失其位,三者皆傷。
三者同守,故日元和也。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
神如去即死矣。
然雖在其體,身中而未去者,亦非守位而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神不守即光明不足,故要守真而聚神光,而可以修真,真勿令洩,人為知道。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
人在母腹,先通天玄之息,是謂玄牝,名日谷神之門,一名神颠,一名上部之地戶,一名人中之嶽,一名胎息之門,一名通天之要。
人能忘嗜欲,定喜怒,又所動随天玄牝之息,絕其想念,如在母腹中之時,命日返天息,而歸命回,入寂滅,反太初,還元胎息之道者也。
神守天息,複入本元,命日歸宗。
人有諸疾守位之神,可入玄中之息,而歸命之真全,神之道可久觊也。
黃帝内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1口:明刻本作『不』。
#2□口:元刻本作『嚏也』。
#3室:明刻本無。
#4□:明刻本作『厥』。
#5□:明刻本作『溫』。
#6君:此下疑有脫文。
#7舌:此下元刻本有一字空格。
#8分:疑為『呼』之訛。
#9過:明刻本作『遇』。
#10二:元刻本作『一』 #11着:元刻本作『着』。
#12榮:原作『勞』據文義改。
#13源:原作『陽』,據元刻本改。
#14分;疑當作一呼』。
#15通:元刻本作『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