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兩同書卷下

關燈
然麟鳳有圖,唐鹦無識,猶複以真為僞,以僞為真,況忠逆之情,靜躁之性。

    愚靖者類直,智狂者類賢;潔己者不能同人,犯顔者短於性主。

    情狀無形象可見,心慮非視聽所知,欲使銀鉛不雜,淄渑殊味,其有得者亦萬代之一遇也。

    是以昊用宰豁緻戮於子胥,魯退仲尼委政於季氏,秦誅白起以舉應侯,趙信郭開殺李牧,卞和獻玉反遇楚刑,北郭吹竽濫食齊祿。

    若斯之類皇繁有徒然,則所是不必真,所非不必僞也。

    故真僞之際,有數術焉,不可不察也。

    何者。

    夫衆之所譽者,不可必謂其善也;衆之所毀者,不可必謂其惡也。

    我之所親者,不可必謂其賢也;我之所疏者,不可必謂其鄙也。

    何以明言。

    昔堯理洪水,伯鲧為衆所舉而洪水莫除;魏伐中山,樂羊為衆所慢而中山卒拔。

    鄧通延夢於漢主而非傅說之才,屈原見逐於楚王而無共工之罪。

    此則衆議不必是,獨見未為得也。

    是故明主疇咨在位,詳省己慮,先難而後易,考着以究微,使夫登用者不愧其賞,有罪者不逃其責,然後可為當矣。

    然則良馬驗之於馳驟,則驽駿可分,不藉孫陽之舉也;柔刃征之於斷割,則利鈍可見,不勞風胡之談也。

    苟有難知之人,試之以任事,則真僞自辨,以塞天下之訟也。

    故先王之用人也,遠使之而觀其忠節,近使之而察其敬勤,令之以謀可識其智慮,煩之以務足見其材能,雜之以居視以貞濫,委之以利詳以貪廉困窮,要之以仁危難思之以信,尋其行而探其性,聽其辭而别其情,盡呂尚之八征,驗臯陶之九德。

    然後素絲皆染,白璧投泥而不渝,黃葉并雕,青松淩霜而獨秀,則僞者去而真者得矣。

    故孔子曰:衆善者必察焉,衆惡者必察焉。

    其是之謂乎。

     同異第九 夫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雖虎異谷風,虎嘯而谷風起;蛇非山霧,蛇踴而山霧興,理所同耳。

    夫異類殊群,異情同行,雖蛤因雀化而蛤不與雀遊,鴛自鼠為而鴛不與鼠匹,理所異耳。

    然父子兄弟非不親矣,其心未必同,君臣朋友非不疏矣,其心未必異。

    故瞽叟愚而重華聖,盜跷貪而柳下廉,劉季困而紀信焚,伯桃餓而角哀死。

    亦猶煙灰同出,飛沉自分;膠漆異生,而堅固相守也。

    然則情性不等,同異難并。

    大《易》雖雲:同人於門。

    三爻複雲:伏戎於莽。

    此則於同不能無異也。

    故有面同而心不同者,有外異而内不異者,有始同而終異者,有初異而末同者,有彼不同我而我與之同者,有彼不異我而我與之異者。

    何以明之。

    昔者陳平面向呂後,而心歸劉氏;程嬰外逆孫臼,而内存趙孤;張耳、陳餘始則刎頸之交,終構參商之隙;夷吾、小白初有射鈎之怨,末為魚水之歡;田氏懷诳義於齊君,齊君彌信;亞父盡至忠於項羽,項羽益疑,是則同異之心不可以。

    二而測也。

    是故明者徐視而審聽,高居而遠望也。

    随時之宜,唯變所适,因其可同而與之同矣,因其可異而與之異矣。

    故衛青堅耳,漢武委之以軍旅;由餘虜耳,秦穆授之以國政。

    夫以衛青、由餘敵於秦漢非不疏矣,猶知可同而同之,況於父子兄弟之親而有可同者乎。

    且管叔兄耳,姬旦誅之以極刑;石厚子矣,石錯死之以大義也。

    夫以管叔、石厚比於旦錯非不親矣,猶知可異而異之,況乎君臣朋友之疏而有可同者乎。

    故能同異者為福,不能同異者為禍。

    虞舜能同八元,能異四罪,永垂聖哲之名;殷纣不同三仁,不異二臣,故取敗亡之辱。

    是則同異之際,不可失其微妙也。

    故孔子曰:見幾而作,不俟終曰。

    其是之謂欤。

     愛憎第十 夫日之明也,無幽不燭,蓋之以重雲則光輝莫睹;水之鑒也,有來而斯應,混之以糁土則影像俱滅。

    夫以水曰之明鑒失其常然者,豈不以雲土之異移其性乎。

    是則人有神智之察非不靈矣,徒以内存愛尚之情,外挾憎忿之事,則是非得失不能不惑焉。

    何以明之。

    昔重華孝矣,瞽叟病之,親行不義;寤生賢矣,武姜惡之,自構其亂;鶴乃賤矣,衛君重之,載以華軒;馬則微矣,楚王好之,衣以文繡。

    夫以骨肉相親固無間矣,而猶憎之,禽畜類别誠於分矣,而猶愛之。

    況乎明君信臣不如父母之信子,邪士媚於主巧於鶴馬之媚,人而無愛憎之迷者蓋亦寡矣。

    是故汲黯、袁盎以忠谏而屢出,籍孺、韓嫣以佞幸而益重,孫通谀言而受賞,賈誼切直而見疏。

    甚矣哉,愛憎之惑人也如此。

    若夫忠臣之事君也,面诤君之惡方,欲成君之美,而君反以為憎己也。

    佞人之事主也,面谀主之善方,反長主之過,而主反以為愛己也。

    殊不知聞惡而遷善永為有道之君,悅善而忘惡長為不義之主。

    是則緻君於有道者,豈得不為大愛乎。

    陷主於不義者,豈得不為大憎乎。

    而主不原忠谄之情,輕肆向背之志,以為愛己者己亦愛之,則寵光加於三族;以為憎己者己亦憎之,則夷滅被於五宗,遂使剖心刎頸之誠棄而莫用,舐痔吮癱之類擢以殊級。

    且夫賞以勸善,名以爵賢,使天下不肖者有名,無功者受賞,則何以勸天下乎;法以禁非,刑以懲惡,使夫懷忠者坐法,行直者遇刑,則何以禁天下乎。

    是以漢憎雍齒,張良以為可封;隋寵少師,伯比以為可伐。

    何則,有功者害,适為不祥,無德是親,自 。

    。

    。

    。

    。

    。

     缺文 太平兩同書卷下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