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老君中經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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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臍中央,太一是也。
一名玉靈子,衣五彩朱衣,總閱黃神。
常以八月秋分之日,案比計等。
常先之一日,後之一日,正節之日,凡三日,入室勿出。
常以雞嗚時思之,平日一召說之,至日禺中時止。
為之三日。
被發,西北向,偃外,縱體,無令他人見之,豫敕家中人無得有聲。
先齋戒沐浴,至其日,入靜室中,安心自定,先祝之曰:曾孫小兆某甲好道,願得長生。
今日秋分之日,天帝使者夏裡黃公來下入吾身中,案比總閱,諸神不得通亡,皆當來會。
從上三呼之,比為之‘,日三呼之,三日九呼之,日中乃止。
即言曰:司錄六丁玉女,削去某死籍,更着某長生神仙玉曆,急急如律令。
即日有天帝無極君,教自應曰:諾。
下林回向再拜,謝天神。
一身道畢此矣。
第五十四神仙 子欲知真人、仙人何類,仙人衣搽衣,生毛羽,真人無影,衣五彩朱衣。
其居無常處,束春,南夏,西秋,北冬,浮遊名山昆侖、蓬萊、大郢、九域之上,時上谒上皇。
故真人得道,八千萬歲。
乘珠玉雲氣之車,駕無極之馬,時乘六飛龍,佐上皇治。
中仙之士,中天而上,乘雲往來,曆越海江。
下仙之士,法當屍解,晦日朝會拜禮,不得懈息,當為神使。
道非有所異也,但有尊車之故耳。
故百歲之人黃頭發,三百歲之人兩權起,三百歲之人,萬物耳。
四百歲之人,面縱理,五百歲之人,方瞳子,六百歲之人,脅助胼,七百歲之人,骨體填,八百歲之人,殇為筋,九百歲之人,延耳生,千歲之人,飛上天,上谒上皇太一為仙。
真人重瞳子,故能徹視八方。
食芝服丹,即不老。
人萬八千歲更為童子,男八女七,從此始。
第五十五神仙 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常持符、利劍、亭水瓷上,’於中視其形影。
凡行出入,卒逢非常怪物,於日月光中視其形影,皆可知也。
以丹書制百邪符,置于瓷水上,邪鬼見之,皆自然消去矣。
諸邪鬼魅,龍蛇、虎豹、六畜、狐狸、魚鲈龜、飛烏、磨鹿、老木,皆能為精物。
犯人者,符刻之,斬之,付河伯、社令。
當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衛。
左文字,在八十一首玄圖六甲宮四十九真中。
亦有珠胎七機,華蓋清觀,皆能制百邪。
此四符者,惡穢人不可服也。
當被服威喜、巨勝、左契、右射、太極、太清、太玄、陽章、參天、包元氣、太虛,此太道也。
可常被服,無所不防,亦無禁忌也。
上制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所願從心來,自在心也,不多言。
上封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一、北千#9君、日月陰陽君、司命君、司錄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唯司命司錄君能去死籍,更着長生玉曆仙籍,定為真人。
臣某即日除為太一使者,再拜受命上皇道君、中黃門子,再拜着契封符傳。
當清潔先解過。
常以歲四時除日及八節之日,以酒脯於束流水上解過,南流亦可。
神仙玄圖曰:玉曆五十五章,姓名符信本在上皇金匮玉岌玉筍中,封之力重。
兆得之,慎勿妄傳。
子慎之,勿受錢之,得其人即傳之,可得神仙。
吾時時自案行此二篇上下《中經》也。
吾常使司命教鬼守汝,勿妄增臧吾文。
一字不具,吾即知之,兆汝慎之,慎之。
如吾言符與下字,以丹青之,此吾之信也。
兆汝審欲神仙,當先服還丹金液,存神,即時仙矣,上為真人。
兆汝不服神丹金液,當自苦耳,為寒溫風鬼所擊,司命不救汝也,道神無奈汝何。
兆為道,溫衣适食,守虛無,為自然,鬼亦不能救殺也。
年壽終竟,自死矣。
何以言之?以其不堅守神故也。
譬猶萬物之生,非欲求死,但自然老枯槁腐死,其人亦如此矣。
吾以喻汝,弩力求師,吾教八十一弟皆仙,其十人布在民間,遊邀谷仙。
吾越度秦項不出,為漢出,合於黃世,見吾大吉。
太上老君中經卷下竟 #1『何』,《雲笈七簽》本作『河』。
#2『日』,原缺,據《雲笈七簽》本補。
#3『肺』,原作『肝』,據《雲笈七簽》本改。
#4『強』,《雲笈七簽》本作『狂』。
#5『常』,《雲笈七簽》本作『當』。
#6『聚』,原缺,據文義補。
#7『去』,原作『雲』,據《雲笈七簽》本改。
#8『聚』,《雲笈七簽》本作『娶』。
#9『千』,《雲笈七簽》本作『鬥』。
一名玉靈子,衣五彩朱衣,總閱黃神。
常以八月秋分之日,案比計等。
常先之一日,後之一日,正節之日,凡三日,入室勿出。
常以雞嗚時思之,平日一召說之,至日禺中時止。
為之三日。
被發,西北向,偃外,縱體,無令他人見之,豫敕家中人無得有聲。
先齋戒沐浴,至其日,入靜室中,安心自定,先祝之曰:曾孫小兆某甲好道,願得長生。
今日秋分之日,天帝使者夏裡黃公來下入吾身中,案比總閱,諸神不得通亡,皆當來會。
從上三呼之,比為之‘,日三呼之,三日九呼之,日中乃止。
即言曰:司錄六丁玉女,削去某死籍,更着某長生神仙玉曆,急急如律令。
即日有天帝無極君,教自應曰:諾。
下林回向再拜,謝天神。
一身道畢此矣。
第五十四神仙 子欲知真人、仙人何類,仙人衣搽衣,生毛羽,真人無影,衣五彩朱衣。
其居無常處,束春,南夏,西秋,北冬,浮遊名山昆侖、蓬萊、大郢、九域之上,時上谒上皇。
故真人得道,八千萬歲。
乘珠玉雲氣之車,駕無極之馬,時乘六飛龍,佐上皇治。
中仙之士,中天而上,乘雲往來,曆越海江。
下仙之士,法當屍解,晦日朝會拜禮,不得懈息,當為神使。
道非有所異也,但有尊車之故耳。
故百歲之人黃頭發,三百歲之人兩權起,三百歲之人,萬物耳。
四百歲之人,面縱理,五百歲之人,方瞳子,六百歲之人,脅助胼,七百歲之人,骨體填,八百歲之人,殇為筋,九百歲之人,延耳生,千歲之人,飛上天,上谒上皇太一為仙。
真人重瞳子,故能徹視八方。
食芝服丹,即不老。
人萬八千歲更為童子,男八女七,從此始。
第五十五神仙 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常持符、利劍、亭水瓷上,’於中視其形影。
凡行出入,卒逢非常怪物,於日月光中視其形影,皆可知也。
以丹書制百邪符,置于瓷水上,邪鬼見之,皆自然消去矣。
諸邪鬼魅,龍蛇、虎豹、六畜、狐狸、魚鲈龜、飛烏、磨鹿、老木,皆能為精物。
犯人者,符刻之,斬之,付河伯、社令。
當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衛。
左文字,在八十一首玄圖六甲宮四十九真中。
亦有珠胎七機,華蓋清觀,皆能制百邪。
此四符者,惡穢人不可服也。
當被服威喜、巨勝、左契、右射、太極、太清、太玄、陽章、參天、包元氣、太虛,此太道也。
可常被服,無所不防,亦無禁忌也。
上制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所願從心來,自在心也,不多言。
上封文曰: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一、北千#9君、日月陰陽君、司命君、司錄君,曾孫小兆王甲好道,願得長生,唯司命司錄君能去死籍,更着長生玉曆仙籍,定為真人。
臣某即日除為太一使者,再拜受命上皇道君、中黃門子,再拜着契封符傳。
當清潔先解過。
常以歲四時除日及八節之日,以酒脯於束流水上解過,南流亦可。
神仙玄圖曰:玉曆五十五章,姓名符信本在上皇金匮玉岌玉筍中,封之力重。
兆得之,慎勿妄傳。
子慎之,勿受錢之,得其人即傳之,可得神仙。
吾時時自案行此二篇上下《中經》也。
吾常使司命教鬼守汝,勿妄增臧吾文。
一字不具,吾即知之,兆汝慎之,慎之。
如吾言符與下字,以丹青之,此吾之信也。
兆汝審欲神仙,當先服還丹金液,存神,即時仙矣,上為真人。
兆汝不服神丹金液,當自苦耳,為寒溫風鬼所擊,司命不救汝也,道神無奈汝何。
兆為道,溫衣适食,守虛無,為自然,鬼亦不能救殺也。
年壽終竟,自死矣。
何以言之?以其不堅守神故也。
譬猶萬物之生,非欲求死,但自然老枯槁腐死,其人亦如此矣。
吾以喻汝,弩力求師,吾教八十一弟皆仙,其十人布在民間,遊邀谷仙。
吾越度秦項不出,為漢出,合於黃世,見吾大吉。
太上老君中經卷下竟 #1『何』,《雲笈七簽》本作『河』。
#2『日』,原缺,據《雲笈七簽》本補。
#3『肺』,原作『肝』,據《雲笈七簽》本改。
#4『強』,《雲笈七簽》本作『狂』。
#5『常』,《雲笈七簽》本作『當』。
#6『聚』,原缺,據文義補。
#7『去』,原作『雲』,據《雲笈七簽》本改。
#8『聚』,《雲笈七簽》本作『娶』。
#9『千』,《雲笈七簽》本作『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