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濟衆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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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太上洞玄濟衆經。
撰人不詳,約出於南北朝末或隋唐之際。
一卷。
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
參校本:《雲笈七簽》卷三十一所收《濟衆經》。
太上洞玄濟衆經 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五種煙煴,聚而成體,會其宿業,因而受識,輪轉其神,有其生也。
因識受染,流入惡緣,處在昏衢,居於暗界,蔭蔽垢濁,魔獄禁形,長劫難辛,失於明性。
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未有一人求出離者。
普光又問:煙煴之理,何處流來?暗界明性,是誰為主?神之與識,何處禀形?識神是一,為複二耶?是一不合二名,是二各明何事?為善作惡,不審是誰?若神之所為,則神妙無方;既曰無方,則無過惡。
兩業必由,誰為惡者#1?識當異神,彼此罪罰,何容累及?何以扶我?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以是言之,識有何罪?臣之愚蒙,實所不了。
伏惟哀愍,有以教之,則萬劫因緣,一切鹹荷。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五無相結,乃有煙煴,觸業生形,因形能化,性理和合,是以為物。
從識生變,神乃為用,識之與神,不一不異。
何以故?法同源故。
體則是識,五性相和;用則為神,照於境智。
神若無識,何所用智?識若無神,不能為理。
譬猶荇菜,而為和羙,五味相和,何曾别異?無菜則味不獨擅,無神則識不為用。
是#2以用神為智,味菜為羙。
以此論之,何曾有間。
衆
撰人不詳,約出於南北朝末或隋唐之際。
一卷。
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
參校本:《雲笈七簽》卷三十一所收《濟衆經》。
太上洞玄濟衆經 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五種煙煴,聚而成體,會其宿業,因而受識,輪轉其神,有其生也。
因識受染,流入惡緣,處在昏衢,居於暗界,蔭蔽垢濁,魔獄禁形,長劫難辛,失於明性。
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未有一人求出離者。
普光又問:煙煴之理,何處流來?暗界明性,是誰為主?神之與識,何處禀形?識神是一,為複二耶?是一不合二名,是二各明何事?為善作惡,不審是誰?若神之所為,則神妙無方;既曰無方,則無過惡。
兩業必由,誰為惡者#1?識當異神,彼此罪罰,何容累及?何以扶我?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以是言之,識有何罪?臣之愚蒙,實所不了。
伏惟哀愍,有以教之,則萬劫因緣,一切鹹荷。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五無相結,乃有煙煴,觸業生形,因形能化,性理和合,是以為物。
從識生變,神乃為用,識之與神,不一不異。
何以故?法同源故。
體則是識,五性相和;用則為神,照於境智。
神若無識,何所用智?識若無神,不能為理。
譬猶荇菜,而為和羙,五味相和,何曾别異?無菜則味不獨擅,無神則識不為用。
是#2以用神為智,味菜為羙。
以此論之,何曾有間。
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