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附翼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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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少進,或嘔惡膨脹,或反胃隔塞,或怯寒畏冷,或臍腹多痛,或大便不實,瀉利頻作,或小水自遺,虛淋寒疝,或以寒侵溪谷,而為肢節痹痛,或以寒在下焦,而為水邪浮腫。
總之真陽不足者,必神疲氣怯,或心跳不甯,或四體不收,或眼見邪魔,或陽衰無子等證,俱速宜益火之源,以培右腎之元陽,此方主之。
大懷熟地(八兩。
)山藥(炒,四兩。
)山茱萸(微炒,三兩。
)枸杞(微炒,四兩。
)鹿角膠(炒珠,四兩。
)菟絲子(制熟,四兩。
)杜仲(淡姜湯炒,四兩。
)當歸(三兩,便溏者勿用之。
)大附子(自二兩漸可加至六兩,因人而用。
)肉桂(自二兩漸可加至四兩,因人而用。
)上丸法如前,或丸如彈子大,每嚼服二三丸,以滾白湯送下,則效速更妙。
如陽衰氣虛,必加人參以為之主,或二三兩,或五六兩,随人虛實以為增減。
蓋人參之功,随陽藥則入陽分,随陰藥則入陰分。
故欲補命門之陽,非此不能速效。
如陽虛精滑,或帶濁便溏,加補骨脂酒炒三兩。
或飧洩、腎洩不止,仍加肉豆蔻,用面炒去油三兩。
如嘔惡吞酸,可加幹姜三兩。
如腹痛不止,可加吳茱萸二兩,湯泡三次炒用。
制附子法,擇大附子重兩許者,半斤可得制淨附子六兩,先用大甘草四兩,煎濃湯,浸附子至二三日,剝去薄皮,切四塊,又浸一日,俟其極透,取起少涼即切為片,用微火徐炒,至七分熟意,即可用矣;若炒至太過,恐全失其性。
左歸飲此壯水之劑也,凡命門之陰衰陽勝者,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熟地(自二三錢可加至一二兩,随輕重用之。
)山藥(二錢。
)山茱萸(一二錢,畏酸者少用之。
)炙甘草(一錢,妙在此味。
)枸杞(二錢,相火盛者去之。
)茯苓(一錢五分。
)水二鐘,煎七八分,食遠溫服。
如肺熱而煩者,可加麥門冬二錢。
如肺熱多嗽者,可加百合二錢。
如血少者,可加當歸二錢。
血滞而熱者,可加丹皮二錢。
陰虛不甯者,加女貞子二錢。
如血熱妄動者,可加生地二三錢。
如脾熱易饑者,及多汗傷陰者,可加芍藥二錢。
如心熱多躁者,可加玄參二錢。
如腎熱骨蒸者,可加地骨皮二錢。
如津枯熱渴者,可加天花粉二錢。
如上實下虛者,可加牛膝二錢以導之。
右歸飲此益火之劑也,凡命門之陽衰陰勝者,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大懷熟地(用法如前。
)山藥(炒,二錢。
)山茱萸肉(一錢五分,凡吞酸畏酸者,當少用之。
)炙甘草(一錢。
)枸杞(二錢。
)杜仲(姜湯炒,二錢。
)肉桂(自一錢用至二錢。
)制附子(随宜用之,至三錢止。
)水二鐘,煎七八分,食遠溫服。
如氣虛血脫,或厥或昏,或汗或運,或虛狂,或短氣者,可加人參,自一二錢以至一二兩。
如火衰不能生土,而或為嘔惡,或為吞酸者,可加炮姜一二三錢。
如陽衰中寒而洩瀉不止,腹痛無休,所用制附子,自一錢以至二三錢,亦須人參兼用,或再加肉豆蔻二錢。
如小腹疼痛,加至桂附仍不止者,再加吳茱萸一錢許以佐之。
如淋遺白帶,臍腹疼痛者,加補骨脂一二錢炒熟搗碎用。
如血凝血少者,可加當歸二三錢。
[類經附翼卷三\求正錄]十二髒脈候部位論 脈為四診之一,所關最切,兼之俗弊,每多諱其因,隐其色,不出一聲,單用脈以試醫之高下,此雖病家之自誤,然醫當此際,苟脈理甚明,不得聲色病緣之相合,尚恐其有逆順真假、脈證相反之誤,而矧夫并經絡部位之俱錯,其誤又當何如?!此脈理之不明,而醫之所以蒙昧至今者,是皆誤于宋之高陽生。
雖高陽生附以己見而着為脈訣,若其髒腑所配部位,則實本于西晉之脈經。
雲心部在左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太陽為表裡,以小腸合為腑,合于上焦。
肺部在右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陽明為表裡,以大腸合為腑,合于上焦。
以緻高陽生遂有左心小腸肝膽腎,右肺大腸脾胃命之說,竟将心主、三焦之一合,謂其無形而俱遺之。
若此兩經者,内經顯然有大經絡,豈有有經絡而無脈者?亦豈有大小腸位居極下,而脈見于兩寸至高之地者?自戴同甫而下,既已曆言其非,然未免甲此乙彼,向無歸一之論,學人何所宗據?今遵内經本文,參之以理,酌定部位,庶無差謬。
然經文雖無五行所屬之分,而後世諸賢以左尺為水,生左關木,木生左寸火,君火類從于右尺而為相火,火生右關土,土生右寸金而止,甚屬有理。
今既有此五行之分,則小腸在下,當候于右尺,所以從火也;大腸在下,當候于左尺,以金從水也。
正合母隐子胎之義。
三焦雖當候于上中下,然靈樞本藏篇曰∶腎合三焦膀胱。
今腎脈候于兩尺,是三焦亦當候于尺。
且三焦為五髒六腑之總司,腎為五髒六腑之根本,故靈樞論疾診尺篇,獨取尺脈以定人之病形,其義蓋亦在此。
但膀胱屬水,故候于左;三焦屬火,故候于右。
若心主之脈,正當候于左寸,蓋以膈膜之上,獨惟心肺兩髒居之,而心包為護心之膜,附于膈上,故脈當候于左寸。
至若命門者,為腎之所屬,故脈候當随于腎。
腎一也,而何以候于兩尺?腎中之元陰,當候于左尺;腎中之元陽,當候于右尺。
陰宜靜,故左嫌浮豁;陽畏衰,故右嫌細微。
然命門之氣,以陽為主,故當附候于右尺,以察其衰旺甚驗。
部位若此,似不可易。
合而觀之,則左寸心髒之火,通于右尺小腸命門之火,自右尺火土相生而上右寸;右寸肺髒之金,通于左尺大腸之金,自左尺金水相生而上左寸。
左右上下,終始無端,正合十二經流注循環之妙,而診候庶無差也。
故内經脈要精微論曰∶尺内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味此經文,則左右上下之序,自不可紊,無待于辯;惟是六腑之候,雖無明訓,而但以上下陰陽之義測之,則已暗藏之矣。
習醫立訓者,不本内經之意,吾知其皆杜撰鑿空耳,觀者其詳辨焉。
總之真陽不足者,必神疲氣怯,或心跳不甯,或四體不收,或眼見邪魔,或陽衰無子等證,俱速宜益火之源,以培右腎之元陽,此方主之。
大懷熟地(八兩。
)山藥(炒,四兩。
)山茱萸(微炒,三兩。
)枸杞(微炒,四兩。
)鹿角膠(炒珠,四兩。
)菟絲子(制熟,四兩。
)杜仲(淡姜湯炒,四兩。
)當歸(三兩,便溏者勿用之。
)大附子(自二兩漸可加至六兩,因人而用。
)肉桂(自二兩漸可加至四兩,因人而用。
)上丸法如前,或丸如彈子大,每嚼服二三丸,以滾白湯送下,則效速更妙。
如陽衰氣虛,必加人參以為之主,或二三兩,或五六兩,随人虛實以為增減。
蓋人參之功,随陽藥則入陽分,随陰藥則入陰分。
故欲補命門之陽,非此不能速效。
如陽虛精滑,或帶濁便溏,加補骨脂酒炒三兩。
或飧洩、腎洩不止,仍加肉豆蔻,用面炒去油三兩。
如嘔惡吞酸,可加幹姜三兩。
如腹痛不止,可加吳茱萸二兩,湯泡三次炒用。
制附子法,擇大附子重兩許者,半斤可得制淨附子六兩,先用大甘草四兩,煎濃湯,浸附子至二三日,剝去薄皮,切四塊,又浸一日,俟其極透,取起少涼即切為片,用微火徐炒,至七分熟意,即可用矣;若炒至太過,恐全失其性。
左歸飲此壯水之劑也,凡命門之陰衰陽勝者,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熟地(自二三錢可加至一二兩,随輕重用之。
)山藥(二錢。
)山茱萸(一二錢,畏酸者少用之。
)炙甘草(一錢,妙在此味。
)枸杞(二錢,相火盛者去之。
)茯苓(一錢五分。
)水二鐘,煎七八分,食遠溫服。
如肺熱而煩者,可加麥門冬二錢。
如肺熱多嗽者,可加百合二錢。
如血少者,可加當歸二錢。
血滞而熱者,可加丹皮二錢。
陰虛不甯者,加女貞子二錢。
如血熱妄動者,可加生地二三錢。
如脾熱易饑者,及多汗傷陰者,可加芍藥二錢。
如心熱多躁者,可加玄參二錢。
如腎熱骨蒸者,可加地骨皮二錢。
如津枯熱渴者,可加天花粉二錢。
如上實下虛者,可加牛膝二錢以導之。
右歸飲此益火之劑也,凡命門之陽衰陰勝者,宜用此飲加減主之。
大懷熟地(用法如前。
)山藥(炒,二錢。
)山茱萸肉(一錢五分,凡吞酸畏酸者,當少用之。
)炙甘草(一錢。
)枸杞(二錢。
)杜仲(姜湯炒,二錢。
)肉桂(自一錢用至二錢。
)制附子(随宜用之,至三錢止。
)水二鐘,煎七八分,食遠溫服。
如氣虛血脫,或厥或昏,或汗或運,或虛狂,或短氣者,可加人參,自一二錢以至一二兩。
如火衰不能生土,而或為嘔惡,或為吞酸者,可加炮姜一二三錢。
如陽衰中寒而洩瀉不止,腹痛無休,所用制附子,自一錢以至二三錢,亦須人參兼用,或再加肉豆蔻二錢。
如小腹疼痛,加至桂附仍不止者,再加吳茱萸一錢許以佐之。
如淋遺白帶,臍腹疼痛者,加補骨脂一二錢炒熟搗碎用。
如血凝血少者,可加當歸二三錢。
[類經附翼卷三\求正錄]十二髒脈候部位論 脈為四診之一,所關最切,兼之俗弊,每多諱其因,隐其色,不出一聲,單用脈以試醫之高下,此雖病家之自誤,然醫當此際,苟脈理甚明,不得聲色病緣之相合,尚恐其有逆順真假、脈證相反之誤,而矧夫并經絡部位之俱錯,其誤又當何如?!此脈理之不明,而醫之所以蒙昧至今者,是皆誤于宋之高陽生。
雖高陽生附以己見而着為脈訣,若其髒腑所配部位,則實本于西晉之脈經。
雲心部在左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太陽為表裡,以小腸合為腑,合于上焦。
肺部在右手關前,寸口是也,與手陽明為表裡,以大腸合為腑,合于上焦。
以緻高陽生遂有左心小腸肝膽腎,右肺大腸脾胃命之說,竟将心主、三焦之一合,謂其無形而俱遺之。
若此兩經者,内經顯然有大經絡,豈有有經絡而無脈者?亦豈有大小腸位居極下,而脈見于兩寸至高之地者?自戴同甫而下,既已曆言其非,然未免甲此乙彼,向無歸一之論,學人何所宗據?今遵内經本文,參之以理,酌定部位,庶無差謬。
然經文雖無五行所屬之分,而後世諸賢以左尺為水,生左關木,木生左寸火,君火類從于右尺而為相火,火生右關土,土生右寸金而止,甚屬有理。
今既有此五行之分,則小腸在下,當候于右尺,所以從火也;大腸在下,當候于左尺,以金從水也。
正合母隐子胎之義。
三焦雖當候于上中下,然靈樞本藏篇曰∶腎合三焦膀胱。
今腎脈候于兩尺,是三焦亦當候于尺。
且三焦為五髒六腑之總司,腎為五髒六腑之根本,故靈樞論疾診尺篇,獨取尺脈以定人之病形,其義蓋亦在此。
但膀胱屬水,故候于左;三焦屬火,故候于右。
若心主之脈,正當候于左寸,蓋以膈膜之上,獨惟心肺兩髒居之,而心包為護心之膜,附于膈上,故脈當候于左寸。
至若命門者,為腎之所屬,故脈候當随于腎。
腎一也,而何以候于兩尺?腎中之元陰,當候于左尺;腎中之元陽,當候于右尺。
陰宜靜,故左嫌浮豁;陽畏衰,故右嫌細微。
然命門之氣,以陽為主,故當附候于右尺,以察其衰旺甚驗。
部位若此,似不可易。
合而觀之,則左寸心髒之火,通于右尺小腸命門之火,自右尺火土相生而上右寸;右寸肺髒之金,通于左尺大腸之金,自左尺金水相生而上左寸。
左右上下,終始無端,正合十二經流注循環之妙,而診候庶無差也。
故内經脈要精微論曰∶尺内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味此經文,則左右上下之序,自不可紊,無待于辯;惟是六腑之候,雖無明訓,而但以上下陰陽之義測之,則已暗藏之矣。
習醫立訓者,不本内經之意,吾知其皆杜撰鑿空耳,觀者其詳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