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經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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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陰火也,同于本則異于标,同于标則異于本,故皆不從中氣也。

    至若陽明厥陰不從标本從乎中者,以陽明之中,太陰濕土也,亦以燥從濕化矣;厥陰之中,少陽火也,亦以木從火化矣。

    故陽明厥陰不從标本,而從中氣也。

    要之五行之氣,以木遇火,則從火化,以金遇土,則從濕化,總不離于水流濕,火就燥,同氣相求之義耳。

    故本篇曰從本者化生于本,從标本者有标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必詳明标本化生之所自,則知所以調治之矣。

    故張子和标本運氣歌曰∶少陽從本為相火,太陰從本濕土坐,厥陰從中火是家,陽明從中濕是我,太陽少陰标本從,陰陽二氣相包裹,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萬病能将火濕分,徹開軒岐無縫鎖。

    又其十二經水火分治歌,其義大同,皆本諸此,詳載儒門事親第十四卷中。

     愚按六經從本從标從中者,蓋以同類相從,歸六氣于水火,總萬病于陰陽,二者而已。

     此誠造化自然之道,然而經旨深邃,未易推測,自啟玄子以來,注皆未得。

    及戴人張子和始發明火濕二字之義,甚得其要,意謂标本相從之理,止于是矣。

    繼自劉宗濃而下,莫不宗之。

     愚亦深以為然,獨惜其治法之有未盡善者,謂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也。

    此概指六氣從化,皆為有餘,而欲以汗下二法盡之。

    若然,則諸病之化,豈盡屬有餘而必無不及者耶?殊失聖經本意矣。

    在内經之言,蓋特舉陰陽所化之理,本非謂其有餘;而子和之意,則但見其有餘之為病,而不知其不及之難化也。

    夫六經之氣,時有盛衰,氣有餘則化生太過,氣不及則化生不前。

    從其化者化之常,得其常則化生不息;逆其化者化之變,值其變則強弱為災。

    如木從火化也,火盛則木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陽衰則木失其化,此化之不前也。

    燥從濕化也,濕盛則燥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土衰則金失其化,亦化之不前也。

    五行之氣,正對俱然,此本标化生之理所必然者。

    化而太過者宜抑,化而不及者不宜培耶?治失其當,又安得謂之善哉?知乎此,則可與言化生之妙用矣。

     \r面部圖\pt13a102.bmp\r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間也,庭者顔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于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髒次于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于阙庭,王宮在于下極,五髒安于胸中,真色以緻,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詳《類經》脈色類)\r髒腑色見面部圖\pt13a103.bmp\r庭者首面也,阙上者咽喉也,阙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男子色在于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

    在女子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搏為聚。

     \r肢節色見面部圖\pt13a104.bmp\r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胫也,當胫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膑也,此五髒六腑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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