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運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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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而三陰之位,則少陰居中,太陰居左,厥陰居右。
脈之不應者,乃以三陰之中少陰所居之處言之,而又分南北二政以定其上下也。
故至真要大論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
又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正以北政之年,司天應尺而在泉應寸也。
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以地之左間為右寸也。
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以地之右間為左寸也。
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寸口者兩寸也,正以南政之年,上為寸而下為尺也。
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當右寸之位也。
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當左寸之位也。
此經文雖未盡言,然北舉在泉,則天在其中矣;南舉司天,則泉在其中矣。
故又曰∶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反其診者,謂南北相反而診之,當自見矣。
故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兩尺不應;太陰司天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厥陰司天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
南政之年,少陰在泉則兩尺不應;太陰在泉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厥陰在泉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也。
陰之所在,義詳運氣類五。
陰陽交、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左,當左脈不應,而反見于右;陽脈本在右,而反互移于左,是少陰所易之位,非少陽則太陽脈也,故曰陰陽交,交者死,惟辰戌醜未寅申巳亥八年有之。
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尺,當尺不應,而反見于寸;陽本在寸,而反移于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惟子午卯酉年有之。
然必也陰陽俱交,始為交也;尺寸俱反,始為反也。
若但本位當應而不應者,乃陰氣之不應也,止疾而已,不在陰陽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膠柱。
[卷二\運氣(下)]南北政歌 (前二句言寸,後二句言尺。
)南政子午兩寸沉,醜未巳亥左右尋。
(左右寸也。
)卯酉兩尺寅申左,(左尺。
)辰戌右尺真分明。
北政陽明沉兩寸,太陽少陽左右應。
(左右寸也。
)少陰兩尺厥陰左,(左尺。
)太陰右尺何須問。
\r南北政指掌圖\pt13a43.bmp\r其法以南政子年起中指端,北政子年起中指根,俱逆行輪之,凡年辰所值之處,即其不應之位。
如南政子起中指端,即兩寸不應,醜年左寸,寅年左尺,右數到底,皆南政不應之位。
北政子年起中指根,如前右數到底,皆北政不應之位。
[卷二\運氣(下)]推原南北政說 愚按南北政之義,諸說皆以甲己屬土,為五行之尊,故曰南政,似屬牽強。
夫幹支相合而成花甲,十幹之中,複各有所統十幹。
如六甲幹頭,必起甲子,至戊末而六十花甲盡;及至六己,複起甲子,至癸末而六十花甲盡。
故甲己年必起于甲子月,甲己日必起于甲子時。
此甲己二幹,所以為十幹之首,故象君而為南政,其餘則北面象臣而為北政,人之血脈,故亦應之。
即奇門諸家,亦獨以甲己為符頭。
此花甲自然之理,固不待土為五行之尊而分南北也。
晰理者以謂然否?\r九宮八風圖\pt13a44.bmp\r九宮八風篇曰∶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
立春居天留,春分居倉門,逐節挨宮各居四十六日,惟巽幹兩宮止四十五日,至幹而複反于坎。
如是無已,終而複始。
[卷二\運氣(下)]九宮星野說 \r九宮星野圖\pt13a45.bmp\r此即洛書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也。
此數上中下三層,橫皆十五;左中右三層,縱皆十五;巽中幹,坤中艮,四隅皆十五。
故奇門家曰∶縱橫十五在其中也。
天元紀大論曰∶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此星曜之所以有象也。
而六元正紀大論中,凡不及之年,則有所向災宮,五行九星,鹹有分野,不可不察。
如少羽歲雲災一宮者,以少羽屬辛,為水之不及,而一乃正北坎位,天蓬水星司也。
少角歲災三宮者,以少角屬丁,為木之不及,而三乃正東震位,天沖木星司也。
少宮歲災五宮者,以少宮屬己,為土之不及,而五乃中宮,天禽土星司也。
少商歲災七宮者,以少商屬乙,為金之不及,而七乃正西兌位,天柱金星司也。
少征歲災九宮者,以少征屬癸,為火之不及,而九乃正南離位,天英火星司也。
此皆以五運不及之方,故災及之。
若甲丙戊庚壬年,乃為歲運太過之年,則無災宮矣。
然經文止言五正之宮,而不詳言九宮者,乃概舉五方為言也。
使能再兼五行不盡之意而推展之,則四隅之外,及五太之年,豈無所傷,亦可意會而通矣。
按天元玉冊九星注曰∶天蓬一,水正之宮也。
天芮二,土神之應宮也。
天衡三,木正之宮也。
天輔四,木神之應宮也。
天禽五,土正之宮也。
天心六,金神之應宮也。
天柱七,金正之宮也。
天任八,土神之應宮也。
天英九,火正之宮也。
九星有位,以應九州之分野,即冀兖青徐揚荊豫梁雍,禹貢九州之次也。
\r天地陰陽升降圖\pt13a46.bmp\r假如亥年,太陽寒水原在天之右間,太陰濕土原在地之右間,至子年則太陽降而入地,為地之左間,太陰升而上天,為天之左間。
醜寅以後,循序皆然。
此客氣之一定者,舉此子年為例,其他年司天在泉遷正退位之序,可類推矣。
[卷二\運氣(下)]唐會要九宮九星 天蓬(太乙,坎水白。
)天芮(攝提,坤土黑。
)天沖(軒轅,震木碧。
)天輔(招搖,巽木綠。
)天禽(天符,中土黃。
)天心(青龍,幹金白。
)天柱(鹹池,兌金赤。
)天任(太陰,艮土白。
)天英(天乙,離火紫。
)\r天地五星圖\pt13a47.bmp\r五星之在天地,名号各有不同。
木星在天曰天沖,在地曰地蒼。
火星在天曰天英,在地曰地彤。
土星在大曰天芮,在地曰地阜。
金星在天曰天柱,在地曰地晶。
水星在天曰天蓬,在地曰地玄。
以分主東南西北中,而土則寄位西南也。
[卷二\運氣(下)]五星升降不前解 \r五星窒抑不升不降圖\pt13a48.bmp\r凡氣候有升降不前者,謂天氣不得降,地氣不得升也。
如本年司天之氣不及者,未得遷正,故地之右間不得升天;舊年司天之氣有餘者,不肯退位,故天之右間不即入地。
至真要大論曰∶主歲者紀歲。
可見逐年升降之權,皆由司天為主也。
六微旨大論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也。
如子午之歲,太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沖抑之不得前;太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阜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陰未得遷正,則太陰不得升天;舊歲厥陰未得退位,則太陽不得降地。
如壬子壬午木運太過,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升;甲子甲午土運太過,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降也。
如醜未之歲,少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厥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晶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陰未得遷正,則少陽不得升天;舊歲少陰未得退位,則厥陰不得降地。
如辛醜辛未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升;乙醜乙未金運有餘,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降也。
如寅申之歲,陽明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英抑之不得前;少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陽未得遷正,則陽明不得升天;舊歲太陰未得退位,則少陰不得降地。
如戊寅戊申火運太過,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升;丙寅丙申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降也。
如卯酉之歲,太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芮抑之不得前;太陰當降為地之左聞,而地蒼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陽明未得遷正,則太陽不得升天;舊歲少陽未得退位,則太陰不得降地。
如己卯己酉土運有餘,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升;丁卯丁酉木運有餘,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降也。
如辰戌之歲,厥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柱抑之不得前;少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陽未得遷正,則厥陰不得升天;舊歲陽明未得退位,則少陽不得降地。
如庚辰度戌金運太過,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升;丙辰丙戌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降也。
如巳亥之歲,少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陽明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彤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厥陰未得遷正,則少陰不得升天;舊歲太陽未得退位,則陽明不得降地。
如辛巳辛亥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升;癸巳癸亥火運有餘,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降也。
脈之不應者,乃以三陰之中少陰所居之處言之,而又分南北二政以定其上下也。
故至真要大論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
又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正以北政之年,司天應尺而在泉應寸也。
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以地之左間為右寸也。
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以地之右間為左寸也。
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寸口者兩寸也,正以南政之年,上為寸而下為尺也。
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當右寸之位也。
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當左寸之位也。
此經文雖未盡言,然北舉在泉,則天在其中矣;南舉司天,則泉在其中矣。
故又曰∶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反其診者,謂南北相反而診之,當自見矣。
故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兩尺不應;太陰司天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厥陰司天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
南政之年,少陰在泉則兩尺不應;太陰在泉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厥陰在泉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也。
陰之所在,義詳運氣類五。
陰陽交、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左,當左脈不應,而反見于右;陽脈本在右,而反互移于左,是少陰所易之位,非少陽則太陽脈也,故曰陰陽交,交者死,惟辰戌醜未寅申巳亥八年有之。
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尺,當尺不應,而反見于寸;陽本在寸,而反移于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惟子午卯酉年有之。
然必也陰陽俱交,始為交也;尺寸俱反,始為反也。
若但本位當應而不應者,乃陰氣之不應也,止疾而已,不在陰陽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膠柱。
[卷二\運氣(下)]南北政歌 (前二句言寸,後二句言尺。
)南政子午兩寸沉,醜未巳亥左右尋。
(左右寸也。
)卯酉兩尺寅申左,(左尺。
)辰戌右尺真分明。
北政陽明沉兩寸,太陽少陽左右應。
(左右寸也。
)少陰兩尺厥陰左,(左尺。
)太陰右尺何須問。
\r南北政指掌圖\pt13a43.bmp\r其法以南政子年起中指端,北政子年起中指根,俱逆行輪之,凡年辰所值之處,即其不應之位。
如南政子起中指端,即兩寸不應,醜年左寸,寅年左尺,右數到底,皆南政不應之位。
北政子年起中指根,如前右數到底,皆北政不應之位。
[卷二\運氣(下)]推原南北政說 愚按南北政之義,諸說皆以甲己屬土,為五行之尊,故曰南政,似屬牽強。
夫幹支相合而成花甲,十幹之中,複各有所統十幹。
如六甲幹頭,必起甲子,至戊末而六十花甲盡;及至六己,複起甲子,至癸末而六十花甲盡。
故甲己年必起于甲子月,甲己日必起于甲子時。
此甲己二幹,所以為十幹之首,故象君而為南政,其餘則北面象臣而為北政,人之血脈,故亦應之。
即奇門諸家,亦獨以甲己為符頭。
此花甲自然之理,固不待土為五行之尊而分南北也。
晰理者以謂然否?\r九宮八風圖\pt13a44.bmp\r九宮八風篇曰∶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
立春居天留,春分居倉門,逐節挨宮各居四十六日,惟巽幹兩宮止四十五日,至幹而複反于坎。
如是無已,終而複始。
[卷二\運氣(下)]九宮星野說 \r九宮星野圖\pt13a45.bmp\r此即洛書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也。
此數上中下三層,橫皆十五;左中右三層,縱皆十五;巽中幹,坤中艮,四隅皆十五。
故奇門家曰∶縱橫十五在其中也。
天元紀大論曰∶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此星曜之所以有象也。
而六元正紀大論中,凡不及之年,則有所向災宮,五行九星,鹹有分野,不可不察。
如少羽歲雲災一宮者,以少羽屬辛,為水之不及,而一乃正北坎位,天蓬水星司也。
少角歲災三宮者,以少角屬丁,為木之不及,而三乃正東震位,天沖木星司也。
少宮歲災五宮者,以少宮屬己,為土之不及,而五乃中宮,天禽土星司也。
少商歲災七宮者,以少商屬乙,為金之不及,而七乃正西兌位,天柱金星司也。
少征歲災九宮者,以少征屬癸,為火之不及,而九乃正南離位,天英火星司也。
此皆以五運不及之方,故災及之。
若甲丙戊庚壬年,乃為歲運太過之年,則無災宮矣。
然經文止言五正之宮,而不詳言九宮者,乃概舉五方為言也。
使能再兼五行不盡之意而推展之,則四隅之外,及五太之年,豈無所傷,亦可意會而通矣。
按天元玉冊九星注曰∶天蓬一,水正之宮也。
天芮二,土神之應宮也。
天衡三,木正之宮也。
天輔四,木神之應宮也。
天禽五,土正之宮也。
天心六,金神之應宮也。
天柱七,金正之宮也。
天任八,土神之應宮也。
天英九,火正之宮也。
九星有位,以應九州之分野,即冀兖青徐揚荊豫梁雍,禹貢九州之次也。
\r天地陰陽升降圖\pt13a46.bmp\r假如亥年,太陽寒水原在天之右間,太陰濕土原在地之右間,至子年則太陽降而入地,為地之左間,太陰升而上天,為天之左間。
醜寅以後,循序皆然。
此客氣之一定者,舉此子年為例,其他年司天在泉遷正退位之序,可類推矣。
[卷二\運氣(下)]唐會要九宮九星 天蓬(太乙,坎水白。
)天芮(攝提,坤土黑。
)天沖(軒轅,震木碧。
)天輔(招搖,巽木綠。
)天禽(天符,中土黃。
)天心(青龍,幹金白。
)天柱(鹹池,兌金赤。
)天任(太陰,艮土白。
)天英(天乙,離火紫。
)\r天地五星圖\pt13a47.bmp\r五星之在天地,名号各有不同。
木星在天曰天沖,在地曰地蒼。
火星在天曰天英,在地曰地彤。
土星在大曰天芮,在地曰地阜。
金星在天曰天柱,在地曰地晶。
水星在天曰天蓬,在地曰地玄。
以分主東南西北中,而土則寄位西南也。
[卷二\運氣(下)]五星升降不前解 \r五星窒抑不升不降圖\pt13a48.bmp\r凡氣候有升降不前者,謂天氣不得降,地氣不得升也。
如本年司天之氣不及者,未得遷正,故地之右間不得升天;舊年司天之氣有餘者,不肯退位,故天之右間不即入地。
至真要大論曰∶主歲者紀歲。
可見逐年升降之權,皆由司天為主也。
六微旨大論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也。
如子午之歲,太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沖抑之不得前;太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阜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陰未得遷正,則太陰不得升天;舊歲厥陰未得退位,則太陽不得降地。
如壬子壬午木運太過,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升;甲子甲午土運太過,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降也。
如醜未之歲,少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厥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晶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陰未得遷正,則少陽不得升天;舊歲少陰未得退位,則厥陰不得降地。
如辛醜辛未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升;乙醜乙未金運有餘,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降也。
如寅申之歲,陽明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英抑之不得前;少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陽未得遷正,則陽明不得升天;舊歲太陰未得退位,則少陰不得降地。
如戊寅戊申火運太過,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升;丙寅丙申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降也。
如卯酉之歲,太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芮抑之不得前;太陰當降為地之左聞,而地蒼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陽明未得遷正,則太陽不得升天;舊歲少陽未得退位,則太陰不得降地。
如己卯己酉土運有餘,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升;丁卯丁酉木運有餘,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降也。
如辰戌之歲,厥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柱抑之不得前;少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陽未得遷正,則厥陰不得升天;舊歲陽明未得退位,則少陽不得降地。
如庚辰度戌金運太過,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升;丙辰丙戌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降也。
如巳亥之歲,少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陽明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彤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厥陰未得遷正,則少陰不得升天;舊歲太陽未得退位,則陽明不得降地。
如辛巳辛亥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升;癸巳癸亥火運有餘,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