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運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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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少又生太,故太征為終運。

    己年則少宮陰土為初運,少宮生太商為二運,太商生少羽為三運,少羽生太角為四運,太角生少征為終運。

    太少互生,凡十年一主令而竟天幹也。

    但主運則必春始于角而冬終于羽,客運則以本年中運為初運而以次相生,此主運客運之所以有異也。

    夫五運六氣者,無非天地之氣候,六氣有司天在泉以主歲,五運有大運以主歲,六氣有主客氣以主歲時,五運亦有主客運以行天令。

    運氣全書雲∶地之六位則分主于四時,天之五運亦相生而終歲度。

    天元玉冊截法中亦有歲之客運,行于主運之上,與六氣主客之法同。

    雖本經未有明言,而運氣生化之理,在所必至,當以天元玉冊為法。

     [卷二\運氣(下)]五運太少齊兼化逆順圖解 \r五運太少齊兼化圖\pt13a22.bmp\r\r六十年氣運相臨逆順圖\pt13a23.bmp\r氣運有盛衰之殊,年幹有太少之異。

    陽年曰五太,因其氣旺有餘也;陰年曰五少,因其氣衰不及也。

    太過則己勝,反齊勝己者之化;不及則己弱,以緻勝己者來兼其化。

    上應于天,有星辰倍減之象;下應于地,有動植耗育之征。

    蓋以五運之休囚旺相不同,而萬物之成熟災傷有濃薄也。

    然而不及之年,得助合則同其正化;太過之紀,被制抑則得其平和。

     此生化勝複之理,所以無窮;而方月應變之妙,豈容執一。

    要非知權達變之士,有不可以易造者也。

    條略于下∶太過歲凡五運陽年,各主六年,五六共三十年。

    太過之年,反齊勝己之化。

    如太宮土運,反齊木化;太角木運,反齊金化;太商金運,反齊火化;太征火運,反齊水化;太羽水運,反齊土化也。

     不及歲五運陰年,各主六年,五六共三十年。

    不及之年,則勝者來兼其化。

    如少宮土運,木來兼化;少角木運,金來兼化;少商金運,火來兼化;少征火運,水來兼化;少羽水運,土來兼化也。

     太宮六甲年也。

     太商六庚年也,金運太過。

    若逢子午君火、寅申相火司天之年,則太商被天之抑,乃得其平,所謂上征與正商同也。

    正商者,如乙酉比和之類。

    餘仿此。

    若逢辰戌寒水司天,亦為小逆,以水為金子,子居父上,故曰逆。

    餘仿此。

     太角六壬年也,木運太過。

    若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則為逆,以子居父上也。

     太征六戊年也,火運太過。

    若逢辰戌寒水司天,則太征被抑,乃得其平,所謂上羽與正征同也。

     太羽六丙年也。

     少宮六己年也,土運不及。

    若逢醜未濕土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則木兼土化,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少商六乙年也,金運不及。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以金不及,火來兼化,則木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少角六丁年也,木運不及。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則金兼木化,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若逢醜未濕土司天,以木不及,金來兼化,則土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少征六癸年也,火運不及。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之年,以火不及,水來兼化,則金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少羽六辛年也,水運不及。

    若逢醜未濕土司天,則土兼水化,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齊化凡陽年太過,則為我旺,若遇克我之氣,其有不能勝我,我反齊之。

    如戊運水司天,上羽同正征,是以火齊水也。

    庚運火司天,上征同正商,是以金齊火也。

     兼化凡陰年不及,則為我弱,我弱則勝我者來兼我化,以強兼弱也。

    如己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是以木兼土也。

    辛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是以土兼水也。

    丁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是以金兼木也。

     平氣如運太過而被抑,運不及而得助也。

    如戊辰陽年,火運太過而寒水司天抑之;癸巳陰年,火運不及而巳位南方助之;辛亥水運不及而亥位北方助之。

    又如丁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也;己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也;乙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也。

    皆曰平氣,而物生脈應,皆得平和之氣也。

     得政如乙年陰金,木司天,金運不及,火來兼化,則木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丁年陰木,土司天,木運不及,金來兼化,則土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癸年陰火,金司天,火運不及,水來兼化,則金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此雖非亢則害,然亦以子救母,而實則承乃制之義。

     幹德符謂新運初交之月日時,與運相合者,亦得其平。

    如丁亥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壬者,則壬與丁合之類是也,非初交之時日則不相濟。

    所謂合者,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

    又如陰年勝氣未至,及被勝既複之後,得六氣初交之時日及月建之幹相助合者,即得正位,亦獲平氣也。

     上凡諸言上者,司天為上也。

    諸言正宮、正商類者,乃五運之平氣為正也。

    五運本少,所紀各不同者,蓋有遇有不遇也。

    又如君火、相火、寒水,例屬陽年之司天;風木、濕土、燥金,例屬陰年之司天。

    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天勝運,或運勝天,或太過者不務其德,或不及者逢其所勝。

    故五營運大論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相得者,如木火相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臨,以上生下,司天生運者是也。

    不相得者,如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金相臨,金木相臨,以上克下,司天克運者是也。

    又如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以下生上,雖曰相生,然子居母上,亦為小逆而主微病。

    又如木臨金土,火臨水金,土臨木水,金臨火木,水臨土火,乃天運相克,為不相得,故其病甚。

     其他若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則其符會,雖皆曰平氣,然而純駁固自不同,逆順亦有輕重。

    且司天既有臨遇,在泉豈無臨遇?天地既有臨遇,六步豈無臨遇?玄理無窮,一隅三反,貴在因機推測也。

    此當與天符歲會圖及六十年運氣政令之紀相參看。

     [卷二\運氣(下)]天地六氣圖解 \r天地六氣之圖\pt13a24.bmp\r天元紀大論曰∶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又曰∶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又曰;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天為寒,在地為水。

    夫六氣之合于三陰三陽者,分而言之,則天地之化,有氣有形;合而言之,則陰陽之理,标由乎本。

    (所謂标本者,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标。

    有本标中氣圖解,見後第四卷。

    )如主氣之交司于四時者,春屬木為風化,夏初君火為熱化,盛夏相火為暑化,長夏屬土為濕化,秋屬金為燥化,冬屬水為寒化,此六化之常,不失其常,即所謂當其位則正也。

    如客氣之有盛衰逆順者,則司天主上,在泉主下,左右四間,各有專王,不時相加以為交合,此六化之變,變有不測,即所謂非其位則邪也。

    故正則為德化政令,邪則為災變眚傷。

    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之至暴而亡,而凡為淫勝、邪勝、相勝、相複等變,亦何莫非天地六化之氣所緻欤! [卷二\運氣(下)]正化對化圖說 \r六氣正化對化圖\pt13a25.bmp\r六氣分上下左右而行天令,十二支分節令時日而司地化。

    然以六氣而加于十二支,則有正化對化之不同。

    如厥陰之所以司于巳亥者,以厥陰屬木,木生于亥,故正化于亥,對化于巳也。

    少陰所以司于子午者,以少陰為君火,當正南離位,故正化于午,對化于子也。

    太陰所以司于醜未者,以太陰屬土居中,王于西南未宮,故正化于未,對化于醜也。

    少陽所以司于寅申者,以少陽屬相火,位卑于君,火生于寅,故正化于寅,對化于申也。

    陽明所以司于卯酉者,以陽明屬金,酉為西方金位,故正化于酉,對化于卯也。

    太陽所以司于辰戌者,太陽為水,辰戌屬土,然水行土中而戌居西北,為水漸王鄉,是以洪範五行以戌屬水,故正化于戌,對化于辰也。

    一曰正司化令之實,對司化令之虛。

    一曰正化從本生數,對化從标成數。

    皆以言陰陽之衰盛,合于十二辰,以為動靜消息者也。

    此說詳具玄珠,今錄之以備參考。

     [卷二\運氣(下)]交六氣節令圖解 \r交六氣節令圖\pt13a26.bmp\r 歌曰∶大寒初氣春分二,小滿三兮大暑四,秋分交着五之初,小雪為終六之次。

     四時六氣,節有常期;溫暑涼寒,歲有當令。

    運氣全書雲∶陰陽相遘,分六位而日月推移;寒暑弛張,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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