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隐廬醫學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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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補,以為趨避逢迎之術,病家每樂與之周旋。

    豈知藥不能殺人者,必不能起人于死而生之。

    遷延贻誤,何獨非殺人哉?且夫世所謂能殺人者,石膏、大黃、麻黃、肉桂、附子、人參之屬也。

    今皆屏不敢用,即有引用古方者,但取其一二不關緊要之味,謂師某法,用某方,其實未嘗師其法,用其方也。

    并有不知其全方者。

    如旋複代赭、竹葉石膏、小柴胡等湯之不知其人參。

    黑膏湯之但知有生地、豆豉二味,不知又有豬膚、雄黃、麝香三味也。

    (載在《外台秘要》以治陽毒發斑。

    )他若溫而兼補,則如理中湯之以姜附合人參也。

    清而兼補,則如白虎湯之以石膏加人參也。

    散而兼補,則如清暑益氣湯之以升、葛合參、也。

    寒溫并用,則如瀉心湯之芩、連姜、附,左金丸之黃連、吳萸是也。

    表裡兩解,則如大青龍湯之麻、桂、石膏,白虎湯之加桂枝、柴胡是也。

    汗下并行,則如大胡柴湯之柴胡、大黃,又如柴胡加芒硝湯、桂枝加大黃湯是也。

    更有如清熱燥濕之用蒼術白虎湯,攻下和中之用調胃承氣湯之類,不勝枚舉。

    要在方中乎病耳。

    何一不可用之藥,而故為疑忌乎?今之醫者,論藥不論病,用方不用藥。

    但雲某藥太補,某藥太瀉,某藥太溫,某藥太涼,某藥太熱,某藥太表,某藥太散,某藥太燥,某藥太膩,某藥太攻,某藥太消。

    去其偏勝,得其中和,誠無愈于粥飯矣!何必服藥哉?此皆不知藥為病設,專為補偏救弊之用故也。

     于是乎有當用不用以緻誤者,不當用而用以緻誤者,有當用而輕用以緻誤者,有不當用反重用以緻誤者。

    誤之淺深不同,其為不識病情則一也。

    今夫病名不同,則治病之方與藥,自不得而同。

    倘謂病寒者不可溫。

    病熱者不可涼,病虛者不可補,病實者不可攻,通乎不通。

    倘謂病寒者反宜涼,病熱者反宜溫,病虛者反宜攻,病實者反宜補,通乎不能。

    倘謂病無論寒熱虛實,我将以不溫、不涼、不攻,不補之藥,約略治之,而可盡去其攻補溫涼之味,通乎不通。

     乃不通之論,在不通者聞而信之,原不足為奇。

    最奇者,号為通人,而亦信不通之語。

    則無怪乎不通之論充塞乎宇宙,而日殺不辜,無人顧問也。

     今設有病熱者于此,不問其虛熱實熱,表熱裡熱,而惟以藥汗之,未有不以為宜然者。

     豈知表有寒可汗。

    表無寒不可汗,不可汗而汗之,是愈虛其表,而熱愈熾也。

     本欲清其熱,反使增其熱,病家亦可以悟矣,然而不悟也。

    況乎虛熱之宜用甘溫以退者,更無人能解者乎?有如婦人産後,惡露暢行,血虛發熱,不可汗也。

    汗之則表虛而熱陷;不可清也,清之則熱不解而變症雜出矣。

    芎歸、獨參、四君、四物、八珍、十全大補湯之所以為産後良劑也。

    又如小兒病後,髒腑空虛,陰寒發熱,日輕夜重,不可以汗,不可以清,與産後同。

    輕則逐寒蕩驚湯,重則加味理中、附桂八味、十全大補等湯,以退虛熱。

    方中且重用姜、桂、丁、附之熱品矣。

    彼但見其外之熱,不察其内之虛,孤陽無傳,寒極似火,不且詫為怪事哉。

    雖然,溫補之劑,苟不中病,為禍甚烈,不可以不細審焉。

    當視其色,聽其聲,察其氣,觀其飲食,問其二便,驗其舌苔,核其脈症,而虛實之熱判矣。

    若在産後,須通其瘀,瘀既暢行,腹不作痛,盒飯進補。

    體虛而瘀未暢行者,尤當兼補氣血以行之,氣行血行而瘀亦行也。

    此理甚明,人所易曉,而醫者往往不知,是可怪也!是非病家之多疑忌,故為此畏首畏尾之狀乎?不然,則是不識病之虛實也。

     傷寒初起一二日,邪在太陽,無汗以麻黃湯以汗之。

    有汗者名中風,不用麻黃以發汗,而用桂枝以解肌,芍藥之酸收,甘草之甘平以和之,仲景法也。

    今之治風溫、濕溫有自汗者皆汗之,此何法也?且不用涼散而用溫散,或加生地、石斛之滋膩,與病相反,此又何法也?汗之不已,濕與熱郁蒸于内,舌必變灰,灰而幹燥,固宜存津以救陰。

    在經宜白虎,在腑宜承氣,非獨沙參、生地、石斛足以塞其責也。

    灰而濕潤,正宜香燥以化濕,苦寒以洩熱。

    于此而誤認為幹灰,而以幹灰之法治之,謂為防其劫津,豈知濕盛于内,行将内閉,香燥之不暇,焉有濕邪未化,津液先劫之理!若妄以沙參、麥冬、生地、石斛等味,與豆豉、豆卷同劑而投,必至濕蒙熱盛,神昏不省,複以犀角、牛黃、紫雪、至寶等品,以引邪入心,而内閉死矣。

    嗚呼!寒也,溫也,風也,濕也,病名既異,治豈得而同哉?自夫人以發汗為治百病良法,而風溫、濕溫,遂成不治之症。

    苟初起有不用發汗之藥者,病家先已疑之矣。

    夫濕病無速愈之理,稍淹時日,必更他醫,必曰此失表也。

    急表之,已恐弗及,表之而病益重益危,至不可救,仍舊咎于前醫之未表,疹不能速發,病家亦深信之。

    切齒于前醫,反自恨不早延後醫發散之為誤。

    後有病者,必不敢再延前醫,而惟後醫之發散是從,雖連殺數人不悟也。

    是故,殺人而人不知,殺人而名日起,殺人而利愈獲,即曰病家迫之使然,然豈竟無天道哉?他日者,以此道殺其家之人,即以此道自殺其身。

    因種于前,果結于後。

    勿真謂誤人無罪,而操刀妄割也。

     餘曩客婁東,見死于病者,無非此藥,心竊哀之。

    此苦口婆心語之所以作也。

    今來郡城,名醫林立,當不似吾前之所見,而容或亦有類于此者,病家不可以不知也。

    苟聞吾語而默察之,亦可以窺破其伎倆矣。

    (己酉秋杪,鞠坪氏識。

    ) 今亦有不可解者。

    蘇城之病,無一不是陰虧,無方不用洋參、石斛。

    即舌苔垢膩,不思飲食,濕阻中焦,而亦以此投之。

    至脾為濕困,神倦胃呆,則以為虛而補之以人參。

    及胸膈飽悶,不能進食,又以為虛不受補,而束手無策矣。

    嗚呼!貧家患此,不藥可愈;而富室則百無一免,至死猶不知其誤。

    是以醫膽愈大,醫心愈粗,不必視病,早已胸有成方。

    一若既為蘇人,即不當病陽虛,而必為陰虧者,豈不可笑!然則,蘇城藥肆中,一切香燥溫熱寒涼之品可不備,醫書中,凡治風寒暑濕燥火之方可盡删。

    洵如是也,何不懸一滋陰之方于藥肆中,使凡有病者皆服之,免得延醫切脈,多此紛纭擾攘之為愈乎?嗟嗟!謬種流傳,遂成風氣,此亦劫運使然,非人力所易挽回。

    而吾所以哓哓不置者,亦欲使不在劫中者,得吾說而憬然自悟爾。

    甚矣!蘇城之洋參、石斛,與太倉之豆豉、豆卷,用藥不同,誤人無異,餘故連類書之,以告兩地之患病者。

    (辛亥初夏,鞠坪又識。

    ) 論濕溫證用藥之誤 人有積濕,或因脾虛不能運化,或因喜啖濃肥,恣飲茶酒之故。

    蓋濕蘊則生熱,無寒熱者,謂之濕熱病。

    先寒後熱,有汗而熱不解者,謂之濕溫證。

    雖在傷寒門内,不得用傷寒方中治太陽經證之桂枝、麻黃湯,此盡人皆知者也。

    其脈必濡大而數,其舌苔必白膩轉為黃膩,或見濕灰,口雖覺幹,不能多飲;或含水而不欲下咽,此因濕盛于中,故不能飲,熱勝于濕,故口覺幹也。

    夫濕為病之本,熱乃濕所化;然則治濕溫者,必芳香以燥之,苦寒以洩之,淡滲以利之,為一定之理,毫無疑義者也。

    今之治濕溫者反是,其方必用豆豉、生地,名曰黑膏湯。

    欲以豆豉表汗,生地洩熱也。

    不知今之豆豉,不用桑葉制,而用麻黃制,是以熱助熱也。

    生地性粘膩,滞痰涎,是以濕助濕也。

    助之不已,則濕愈盛而熱愈熾,時覺口渴,(熱熾故也。

    )舌苔垢膩,其至灰黑,(濕盛故也。

    黑為水色。

    )神志昏迷,口多呓語。

    (皆熱熾濕盛之見象。

    )醫者不知其為藥所誤,見其昏迷呓語,以為必發疹子,而重用豆豉、豆卷(亦麻黃制。

    )等以汗之,不恤竭力以助其熱;見其舌灰口渴,以為防其劫津,而重用沙參、石斛等以潤之,不恤竭力以助其濕。

    至此而昏迷愈甚,舌色愈灰,痰涎上湧,命在頃刻,萬無生理。

    醫乃手足無措,無以名之,名之曰肺閉,而用紫雪丹、至寶丹、牛黃丸、濂珠粉、烏犀角,一服再服,使濕熱之邪,盡引入心包,遂一厥而不複醒矣。

    豈知濕為陰邪,為濁邪;暑為陽邪,為清邪。

    清陽之邪,有氣無質,可用紫雪等丹開洩而去;陰濁之邪,有氣有質,不可用開洩,一開洩則邪陷心包,死不旋踵矣!嗚呼!濕溫一症,始誤于豆豉,生地等之助熱助濕,繼誤于豆卷、石斛等之助熱助濕。

    終誤于紫雪、至寶等之引邪入心,以置之必死之地,而豈知濕溫本非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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