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關燈
小
中
大
治之。
诒按:此數行,說溫病源流俱徹,夫何間然。
凡溫病之發,必大渴煩擾,脅滿口苦,不惡寒反惡熱,脈氣口反盛于人迎,明系伏邪自内達表,必先少陽經始。
若因客寒而發者,宜小柴胡随所見經證加減。
無客邪者,黃芩湯主之。
病溫病亦多傳變并合,未有不及少陽者。
如太陽少陽合病,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承氣湯;三陽合病,柴胡湯,或雙解散加減。
凡三陽表證,煩熱口渴,俱宜黃芩湯之類,據此合病症治;則傳變并病,可例推矣。
诒按:此節論溫病證治頗合。
惟謂伏邪外達,必由少陽,則囿于舊說,不切病情。
且與上文溫邪行諸經,不知何經之動,前後亦自相刺謬矣。
凡治溫病熱病,無正發汗之理。
蓋其邪自内達外,無表證明矣。
若果證顯非時暴寒,惡寒頭痛而脈緊者,亦不可純用表藥,宜栀豉湯或益元散加薄荷、蔥、豉;重則涼隔散去硝、黃,加蔥、豉,探吐取汗最妙。
蓋此怫郁之熱,乘春溫之氣而發,雖有非時暴寒,隻宜辛平之劑發散。
诒按:溫邪初起,用蔥、豉取汗最穩,不必探吐也。
凡下之前後,或将汗已汗,或下後餘熱不止,反大汗淋漓者,此實熱雖去,而餘邪未盡,可與小劑黃芩湯,或解毒湯調之。
诒按:若陰津不足之體,用清養胃陰之劑最妙。
若下後,渴雖減而饑欲得食者,此伏邪初散,陰火乘虛擾亂也。
凡溫熱病下後多此,慎勿便與粥飲,得食則複。
诒按:近人不明此理,因此而緻反複者甚多。
凡溫病下後,熱不退,下證尚在者,可再三下之,以熱退為度。
诒按:傷寒病糞多堅栗,下之宜猛而重;一下之後,可以連下者甚少。
溫熱病糞多粘黑如醬,下之宜緩而輕,下後停一、二日,垢熱再聚,即當再下,有下至三四日始清者,不得謂已下者不宜再下也。
若下後,熱不止,而脈澀咽痛,胸滿多汗,此熱傷血分也,葶苈苦酒湯探吐之。
诒按:熱傷血分之證,當養血以化餘熱,如生地、元參、銀花、犀角、洋參、竹茹之類,乃合病情。
若葶苈、苦酒之法。
決不可投。
所謂交陽者,非陰寒交熱而為陽也。
乃怫熱蓄之于裡,郁極乃發,則交傳而出于表之陽分,是謂交陽而後作汗也。
或郁而不能出表,是否極不泰,即正氣衰殘,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而死矣。
夫欲汗而脈忽沉伏者,陽氣并入于裡故也。
交陽而躁亂昏冒者,裡熱郁極,故神昏而躁擾也。
凡戰汗而不快,或戰而不汗,此并之不甚,故雖戰而病不去也。
通宜三一承氣湯,或合黃連解毒湯下之,所以散怫熱而開郁結也。
凡戰汗時,頻與熱姜湯,助其開發最佳,可免戰不快而無汗之患。
诒按:姜性助熱,不如茅根為佳。
凡可下之症,或得下而汗即出者;或服藥而怫郁頓開,先汗出而後利者;或利性但随汗洩,則氣和而愈竟不利者;亦有戰不快,交不通而死者;或不戰而汗出者;或但戰無汗而愈者。
世俗不知,乃以惡寒戰栗為陽虛陰勝,因而誤治者多矣。
诒按:凡此病情疑似之際,死生反掌,均須用心。
凡溫病發于三陰,脈微足冷者,多難治。
凡溫病大熱,脈反細小,手足逆冷者,死證也。
凡溫病初起,大熱神昏谵語,熱甚脈小足冷,五六日而脈反躁急,嘔吐昏沉,舌本焦黑,或失血躁熱脈大,或痙搐昏亂,或脈促結代沉小者,皆死。
溫熱病,大熱不得汗者死;得汗後而反熱,其脈躁盛者,亦死也。
凡溫熱誤汗之,狂言不能食,其脈躁盛者,皆不可治也。
诒按:此節所列溫病不治之症,不外三種:邪氣郁伏不達者,一也;正虛不能托邪者,二也;陰氣被爍涸者,三也。
夏至後,炎暑司令,相火用事。
有發熱身疼,不惡寒但惡熱而大渴者,為熱病。
傷寒例雲:凡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熱。
蓋久伏之邪,随時令之暑熱而發也。
以邪非外來,故但惡熱而不惡寒。
熱自内發,故口燥渴而引飲多。
其邪既郁為熱,不宜辛溫發汗,不得複指為寒;而仲景仍以傷寒目之者,謂其初受病時,皆寒氣郁伏所緻耳。
世言仲景無溫熱治法,試觀太陽、陽明篇中黃芩、白虎等湯,豈治傷寒可用之藥也。
白虎為金神,非盛暑熱病,内外熱極者,不可用。
氣虛人用之,往往成結胸,甚至不救。
故有立夏以前、處暑以後,不可妄用白虎之戒。
夫傷寒之不可用黃芩、白虎,猶溫病之不可用麻、桂、青龍也。
即治溫熱,亦須無非時暴寒者方可用。
诒按:此節申明黃芩、白虎,仲景本為溫熱而設,非傷寒方也。
惟節末一轉,又設為黃芩、白虎之厲禁。
于理未嘗不是,特嫌其于熱病正治法,未免喧賓奪主耳。
若溫病七八日,或十餘日,前邪未除,重感于寒,忽然寒熱交作,交為溫瘧,方書以為壞證。
按傷寒例雲: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變為溫瘧。
其證胸脅滿,煩渴而嘔,微惡寒者,治以小柴胡去參、半,如栝蒌根、石膏。
無寒但熱,其脈如平,骨節煩疼,時嘔者,用白虎湯加桂枝。
慎不可辛溫發散,以助其虐。
诒按:前症煩渴微惡寒,宜白虎加桂枝;後症但熱不寒,并不得加桂枝矣。
至内經所言,先熱後寒之溫瘧,乃得之冬中于風,寒氣藏于骨髓之中。
至春陽氣大發,邪氣不能出。
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洩,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并出。
此病藏于腎,其先從内出之于外也。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
衰則氣複反入,反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
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
治宜人參白虎湯,或有客邪,則加桂枝;更以金匮腎氣丸去附子,倍加桂枝作湯,渴則飲之。
蓋從腎出而大熱,則其内先已如焚,故急以白虎退熱。
迨瘧勢外衰,複返于腎,而陰精與之相持,乃為寒。
設不知壯水之主,以救其陰,十數發後,陰精竭矣。
此伏邪自發之溫病,與溫病後重感于寒所變之溫瘧,名同而實異,然皆不越乎少陰一經,故詳辨之,以破此異同之惑。
诒按:兩證來源稍異,而救陰撤熱,其治法大緻相同。
惟前證重感新寒,當随證參用疏邪之意,方為周密。
卷中 辨正吳又可溫疫論各條 诒按:吳氏所論溫疫中後治法,大概與伏溫相合。
故後來張石頑、蔣問齋等治溫熱病,每每引用。
惟方藥粗悍,宜于藜藿壯實之體,而不宜于膏粱虛弱之人耳。
所可議者,開手即謂溫疫穢濁之邪,由口鼻吸受,藏于募原而發。
将伏氣化溫之病,概行抹煞。
并疑内經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語為不足憑。
試思募原之邪,專在氣分,即使善于傳變,亦何至有先裡後表,但裡不表,裡而又裡,如後面所稱九傳之變證哉!至所叙初起證情,以及舌苔脈象,大略是暑濕濁邪蒙蔽中焦之證,與疫厲惡毒之邪,沿門阖戶,如
诒按:此數行,說溫病源流俱徹,夫何間然。
凡溫病之發,必大渴煩擾,脅滿口苦,不惡寒反惡熱,脈氣口反盛于人迎,明系伏邪自内達表,必先少陽經始。
若因客寒而發者,宜小柴胡随所見經證加減。
無客邪者,黃芩湯主之。
病溫病亦多傳變并合,未有不及少陽者。
如太陽少陽合病,黃芩湯;少陽陽明合病,承氣湯;三陽合病,柴胡湯,或雙解散加減。
凡三陽表證,煩熱口渴,俱宜黃芩湯之類,據此合病症治;則傳變并病,可例推矣。
诒按:此節論溫病證治頗合。
惟謂伏邪外達,必由少陽,則囿于舊說,不切病情。
且與上文溫邪行諸經,不知何經之動,前後亦自相刺謬矣。
凡治溫病熱病,無正發汗之理。
蓋其邪自内達外,無表證明矣。
若果證顯非時暴寒,惡寒頭痛而脈緊者,亦不可純用表藥,宜栀豉湯或益元散加薄荷、蔥、豉;重則涼隔散去硝、黃,加蔥、豉,探吐取汗最妙。
蓋此怫郁之熱,乘春溫之氣而發,雖有非時暴寒,隻宜辛平之劑發散。
诒按:溫邪初起,用蔥、豉取汗最穩,不必探吐也。
凡下之前後,或将汗已汗,或下後餘熱不止,反大汗淋漓者,此實熱雖去,而餘邪未盡,可與小劑黃芩湯,或解毒湯調之。
诒按:若陰津不足之體,用清養胃陰之劑最妙。
若下後,渴雖減而饑欲得食者,此伏邪初散,陰火乘虛擾亂也。
凡溫熱病下後多此,慎勿便與粥飲,得食則複。
诒按:近人不明此理,因此而緻反複者甚多。
凡溫病下後,熱不退,下證尚在者,可再三下之,以熱退為度。
诒按:傷寒病糞多堅栗,下之宜猛而重;一下之後,可以連下者甚少。
溫熱病糞多粘黑如醬,下之宜緩而輕,下後停一、二日,垢熱再聚,即當再下,有下至三四日始清者,不得謂已下者不宜再下也。
若下後,熱不止,而脈澀咽痛,胸滿多汗,此熱傷血分也,葶苈苦酒湯探吐之。
诒按:熱傷血分之證,當養血以化餘熱,如生地、元參、銀花、犀角、洋參、竹茹之類,乃合病情。
若葶苈、苦酒之法。
決不可投。
所謂交陽者,非陰寒交熱而為陽也。
乃怫熱蓄之于裡,郁極乃發,則交傳而出于表之陽分,是謂交陽而後作汗也。
或郁而不能出表,是否極不泰,即正氣衰殘,陰氣先絕,陽氣後竭而死矣。
夫欲汗而脈忽沉伏者,陽氣并入于裡故也。
交陽而躁亂昏冒者,裡熱郁極,故神昏而躁擾也。
凡戰汗而不快,或戰而不汗,此并之不甚,故雖戰而病不去也。
通宜三一承氣湯,或合黃連解毒湯下之,所以散怫熱而開郁結也。
凡戰汗時,頻與熱姜湯,助其開發最佳,可免戰不快而無汗之患。
诒按:姜性助熱,不如茅根為佳。
凡可下之症,或得下而汗即出者;或服藥而怫郁頓開,先汗出而後利者;或利性但随汗洩,則氣和而愈竟不利者;亦有戰不快,交不通而死者;或不戰而汗出者;或但戰無汗而愈者。
世俗不知,乃以惡寒戰栗為陽虛陰勝,因而誤治者多矣。
诒按:凡此病情疑似之際,死生反掌,均須用心。
凡溫病發于三陰,脈微足冷者,多難治。
凡溫病大熱,脈反細小,手足逆冷者,死證也。
凡溫病初起,大熱神昏谵語,熱甚脈小足冷,五六日而脈反躁急,嘔吐昏沉,舌本焦黑,或失血躁熱脈大,或痙搐昏亂,或脈促結代沉小者,皆死。
溫熱病,大熱不得汗者死;得汗後而反熱,其脈躁盛者,亦死也。
凡溫熱誤汗之,狂言不能食,其脈躁盛者,皆不可治也。
诒按:此節所列溫病不治之症,不外三種:邪氣郁伏不達者,一也;正虛不能托邪者,二也;陰氣被爍涸者,三也。
夏至後,炎暑司令,相火用事。
有發熱身疼,不惡寒但惡熱而大渴者,為熱病。
傷寒例雲:凡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熱。
蓋久伏之邪,随時令之暑熱而發也。
以邪非外來,故但惡熱而不惡寒。
熱自内發,故口燥渴而引飲多。
其邪既郁為熱,不宜辛溫發汗,不得複指為寒;而仲景仍以傷寒目之者,謂其初受病時,皆寒氣郁伏所緻耳。
世言仲景無溫熱治法,試觀太陽、陽明篇中黃芩、白虎等湯,豈治傷寒可用之藥也。
白虎為金神,非盛暑熱病,内外熱極者,不可用。
氣虛人用之,往往成結胸,甚至不救。
故有立夏以前、處暑以後,不可妄用白虎之戒。
夫傷寒之不可用黃芩、白虎,猶溫病之不可用麻、桂、青龍也。
即治溫熱,亦須無非時暴寒者方可用。
诒按:此節申明黃芩、白虎,仲景本為溫熱而設,非傷寒方也。
惟節末一轉,又設為黃芩、白虎之厲禁。
于理未嘗不是,特嫌其于熱病正治法,未免喧賓奪主耳。
若溫病七八日,或十餘日,前邪未除,重感于寒,忽然寒熱交作,交為溫瘧,方書以為壞證。
按傷寒例雲: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變為溫瘧。
其證胸脅滿,煩渴而嘔,微惡寒者,治以小柴胡去參、半,如栝蒌根、石膏。
無寒但熱,其脈如平,骨節煩疼,時嘔者,用白虎湯加桂枝。
慎不可辛溫發散,以助其虐。
诒按:前症煩渴微惡寒,宜白虎加桂枝;後症但熱不寒,并不得加桂枝矣。
至内經所言,先熱後寒之溫瘧,乃得之冬中于風,寒氣藏于骨髓之中。
至春陽氣大發,邪氣不能出。
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洩,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并出。
此病藏于腎,其先從内出之于外也。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
衰則氣複反入,反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
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
治宜人參白虎湯,或有客邪,則加桂枝;更以金匮腎氣丸去附子,倍加桂枝作湯,渴則飲之。
蓋從腎出而大熱,則其内先已如焚,故急以白虎退熱。
迨瘧勢外衰,複返于腎,而陰精與之相持,乃為寒。
設不知壯水之主,以救其陰,十數發後,陰精竭矣。
此伏邪自發之溫病,與溫病後重感于寒所變之溫瘧,名同而實異,然皆不越乎少陰一經,故詳辨之,以破此異同之惑。
诒按:兩證來源稍異,而救陰撤熱,其治法大緻相同。
惟前證重感新寒,當随證參用疏邪之意,方為周密。
卷中 辨正吳又可溫疫論各條 诒按:吳氏所論溫疫中後治法,大概與伏溫相合。
故後來張石頑、蔣問齋等治溫熱病,每每引用。
惟方藥粗悍,宜于藜藿壯實之體,而不宜于膏粱虛弱之人耳。
所可議者,開手即謂溫疫穢濁之邪,由口鼻吸受,藏于募原而發。
将伏氣化溫之病,概行抹煞。
并疑内經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語為不足憑。
試思募原之邪,專在氣分,即使善于傳變,亦何至有先裡後表,但裡不表,裡而又裡,如後面所稱九傳之變證哉!至所叙初起證情,以及舌苔脈象,大略是暑濕濁邪蒙蔽中焦之證,與疫厲惡毒之邪,沿門阖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