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醫鑒病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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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床第。
即神思性情。
亦幾為之磨蠍不堪矣。
至延明醫。
餌善藥。
猶是第二義。
必先閑卻心身。
忘情思慮。
恬靜勿躁。
語默雍容。
一切事務漠不相聞。
起居得宜。
飲食擇美。
脫着随時。
勿近佳麗。
勿戀娛悅。
勿過幽寂。
火亦易起。
既得保養之力。
然後佐以良劑勤服不辍。
自有蘇生之期何患二豎不躍躍然從心頭解也。
百病惟虛察内傷為最重非經年調治不能見效。
若複氣暴不靜。
性淫無制。
雖有千服神丹。
雖抵一點恣火。
尤須确守禁忌。
自擇便宜。
屏絕萬緣。
當視此身如已。
死之身方得有免死之日。
若少存一貪生之念。
便不免乎喪生之禍是在患者宜自珍耳。
[卷之六:病鑒]鬼疑 鬼神宰造化之權。
精誠可格。
此理甚微。
至乎憑根據作祟。
相傳有魑魅妖孽。
亦唯失德之家。
淫冶之婦。
或蹇運之夫。
往往因邪易入。
乘虛召感。
禦之之法。
别複一論耳。
若夫人病而眼中見鬼。
奇形異态。
舉家震駭。
以為真鬼而必死也。
延巫禱禳惑其矣。
愚甚矣。
其證有數種。
一病從三陽傳入胃腑熱迷心經緻神亂不安。
則目中見鬼。
夫神者心之主也。
鬼者神之分也。
氣全則為神。
神分則見鬼神。
散則為鬼也。
又人當春夏之交。
病時行瘟熱中心髒則死。
傷心經則亂目亦見鬼又一種體虛積。
勞暴厥陽氣上越假熱棼心。
目亦見鬼又見停痰上壅。
與食積留中作熱攻心。
目亦見鬼總由神亂則然投以清熱納氣及消痰蠲積之劑。
則病自愈也。
若其病久。
垂亡目亦。
見鬼者此乃元氣盡脫于外為神散不聚非。
神亂不安也。
及察素問有五屍鬼篇。
言人五髒虛而值運氣不及之年。
有克鬼見。
令人暴亡。
總以天虛而人虛應之虛則鬼見非真鬼也。
惟預施治法。
滋補真陰。
益助元氣。
心神完固。
不複散亂。
邪鬼自遁矣。
經曰得神者昌。
失神者亡。
得守者生。
失守者死。
又曰拘于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其斯之謂欤。
[卷之六:病鑒]審不治病 越人曰病有六不治者。
驕恣不論于理。
一不治也。
輕身重财。
二不治也。
衣食不能适。
三不治也。
陰陽藏氣不定。
四不治也。
形羸不能服藥。
五不治也。
信巫不信醫。
六不治也。
愚以為驕恣者多出于富貴之家。
富者盈滿自矜。
或深言以見非。
貴者倨傲自尊。
或忠告之難行。
于是污庸卑谄之流。
趨承恐後。
懷材抱德之英。
降辱甯甘。
故謙光為持躬之要。
而重士乃尊生之本也。
若此驕恣之與輕身信巫。
是本非不治之病。
乃自緻于敗亡。
而非衣服難适。
藏氣不定。
形羸拒藥。
終無可治之比也。
[卷之六:病鑒]無病服藥 藥為病設若人元氣充實。
真陰恬靜。
飲和可資攝養。
何必别假丹劑。
鼓溢氣血奔突散漫而為揠助之患。
每見有無故而服參歸術苁蓉骨脂滋益脾腎之藥。
暴緻血衄脹滿。
成不可解之疾者。
竊謂病者身之賊也。
藥治病之兵也。
朝廷不得已而用兵。
人有病而始用藥。
病實者尚虞驟補。
病虛者更畏妄攻藥其可漫嘗乎。
歲巳巳家大人佐郡錦官。
由渝州登陸以進。
道經永川兩昌内江諸邑。
目擊井裡蕭條。
民懷菜色。
因詢諸父老曰。
爾蜀古天府之國。
土沃人殷。
風俗醇美。
今何若是之凋殘乎。
諸父老曰。
正苦十年來奢酋構難。
間經援兵四集。
淫虐悍暴。
尤甚于賊也。
尚悲風鶴已邈。
澤雁未歸稱民賊者又輻疊至既罹烽煙之禍複遭塗炭之苦民愈不堪命矣始信将愎兵驕害甚乎賊。
語不誣。
于是家大人抵官勵操。
以治楚者治蜀。
及屢署郡邑符。
八載敷仁。
皆一意恬靜慈和。
為挽複元氣之善圖。
恥事針砭之速。
究竟功牧參苓。
蘇生重困。
時蜀臬江右曾銘石先生秉憲清嚴。
執鑒人倫。
每與當事擊楫寮采。
則曰守令者親民之官。
官以清着固難。
但未免尚峻刻耳。
若清且和。
留心民瘼。
如錦官蕭司馬者則尤難其人也。
噫治病與治國一也。
久病而服誤劑。
猶青苗之厲法。
無病而輕服藥。
乃黩武之危。
圖均害民也。
傷生也。
[卷之六:病鑒]藥随病施 先哲有雲用得其宜。
雖烏罔亦可奏功。
不得其宜。
至參苓亦能為害。
夫藥何定施哉。
昔有人患陽明胃腑證。
法須承氣。
因誤投參術。
幾殆。
後以他病陽虛發熱。
宜用參術。
卻為前故畏而不服。
亦緻留連增劇是猶因噎廢食者也籲同一藥石耳。
用之有宜有不宜。
而生死系之。
益見病者須擇好醫耳。
[卷之六:病鑒]草藥 無知愚民每每擅一二單方草藥。
為能立奏殊功。
且複省費。
誰不悅從。
但此須村裡堅剛異禀。
别具一副耐毒腸胃者用之極驗。
若元氣稍虛。
誤服旋傾。
目擊者屢矣。
書此為戒。
[卷之六:病鑒]針灸 針灸理極玄微。
必按穴精詳。
視人肥瘦短長。
以意消息。
毫芒不瘥者。
一着可勝百藥。
今之稱善此術者亦猶盲瞽索途。
反滋禍害耳。
此亦隻是瀉法。
而非補法。
即雲為補亦瀉中補也設若精氣兩虧。
敢妄施乎。
大抵陽衰虛寒。
六脈沉遲者。
亦借外火以資内火。
于法得矣。
若乎陰虛火旺。
脈數發熱之病。
灸之則害立生。
内經東垣。
論之詳矣。
[卷之六:病鑒]僞藥必辨 今病者既擇名手。
複得好方。
而藥非地道。
雜以僞者。
非惟無功。
适足取害耳。
如沙參之假人參。
苜蓿根之假黃。
本頭之僞川芎。
浙貝母之僞川貝母。
廣黃連之僞川黃連。
紫楝根之僞巴戟。
南當歸之充秦歸。
浙地之充懷地。
建山藥之充懷山藥。
丁茄葉之僞藿香。
染獨活之僞當歸。
粗鵝管之僞鐘乳。
金蓮根之僞肉苁蓉。
浙枸杞之僞甘枸杞。
黃絲子之僞菟絲。
西五味之亂北五味。
杜蘅之亂細辛。
楓香之雜乳香。
黑束之亂沉香。
沙石之雜靈脂。
牛膠。
之僞阿膠川烏之僞附子。
土防己野馬肝之亂何首烏。
諸如此類。
不可勝窮小人既售赝器君子當具灼鑒。
[卷之六:病鑒]制藥必親 陶弘景曰王公貴勝。
合藥之日。
群下竊換好藥。
終不能覺。
以此療病。
故難責效餘以為制藥必親者非親自監督。
必委之素親信之人。
始可托也。
若竊換猶是小事。
甚有仇家妒嫉。
及競産争寵。
蕭牆内寡因而暗藏殺機。
或賂奸醫。
或誘婢仆。
加入砒。
或乘順便投入蠱毒。
每見病家不及覺察。
屢被傾生。
迨至事洩。
噬臍何及。
此不容不謹也。
即神思性情。
亦幾為之磨蠍不堪矣。
至延明醫。
餌善藥。
猶是第二義。
必先閑卻心身。
忘情思慮。
恬靜勿躁。
語默雍容。
一切事務漠不相聞。
起居得宜。
飲食擇美。
脫着随時。
勿近佳麗。
勿戀娛悅。
勿過幽寂。
火亦易起。
既得保養之力。
然後佐以良劑勤服不辍。
自有蘇生之期何患二豎不躍躍然從心頭解也。
百病惟虛察内傷為最重非經年調治不能見效。
若複氣暴不靜。
性淫無制。
雖有千服神丹。
雖抵一點恣火。
尤須确守禁忌。
自擇便宜。
屏絕萬緣。
當視此身如已。
死之身方得有免死之日。
若少存一貪生之念。
便不免乎喪生之禍是在患者宜自珍耳。
[卷之六:病鑒]鬼疑 鬼神宰造化之權。
精誠可格。
此理甚微。
至乎憑根據作祟。
相傳有魑魅妖孽。
亦唯失德之家。
淫冶之婦。
或蹇運之夫。
往往因邪易入。
乘虛召感。
禦之之法。
别複一論耳。
若夫人病而眼中見鬼。
奇形異态。
舉家震駭。
以為真鬼而必死也。
延巫禱禳惑其矣。
愚甚矣。
其證有數種。
一病從三陽傳入胃腑熱迷心經緻神亂不安。
則目中見鬼。
夫神者心之主也。
鬼者神之分也。
氣全則為神。
神分則見鬼神。
散則為鬼也。
又人當春夏之交。
病時行瘟熱中心髒則死。
傷心經則亂目亦見鬼又一種體虛積。
勞暴厥陽氣上越假熱棼心。
目亦見鬼又見停痰上壅。
與食積留中作熱攻心。
目亦見鬼總由神亂則然投以清熱納氣及消痰蠲積之劑。
則病自愈也。
若其病久。
垂亡目亦。
見鬼者此乃元氣盡脫于外為神散不聚非。
神亂不安也。
及察素問有五屍鬼篇。
言人五髒虛而值運氣不及之年。
有克鬼見。
令人暴亡。
總以天虛而人虛應之虛則鬼見非真鬼也。
惟預施治法。
滋補真陰。
益助元氣。
心神完固。
不複散亂。
邪鬼自遁矣。
經曰得神者昌。
失神者亡。
得守者生。
失守者死。
又曰拘于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其斯之謂欤。
[卷之六:病鑒]審不治病 越人曰病有六不治者。
驕恣不論于理。
一不治也。
輕身重财。
二不治也。
衣食不能适。
三不治也。
陰陽藏氣不定。
四不治也。
形羸不能服藥。
五不治也。
信巫不信醫。
六不治也。
愚以為驕恣者多出于富貴之家。
富者盈滿自矜。
或深言以見非。
貴者倨傲自尊。
或忠告之難行。
于是污庸卑谄之流。
趨承恐後。
懷材抱德之英。
降辱甯甘。
故謙光為持躬之要。
而重士乃尊生之本也。
若此驕恣之與輕身信巫。
是本非不治之病。
乃自緻于敗亡。
而非衣服難适。
藏氣不定。
形羸拒藥。
終無可治之比也。
[卷之六:病鑒]無病服藥 藥為病設若人元氣充實。
真陰恬靜。
飲和可資攝養。
何必别假丹劑。
鼓溢氣血奔突散漫而為揠助之患。
每見有無故而服參歸術苁蓉骨脂滋益脾腎之藥。
暴緻血衄脹滿。
成不可解之疾者。
竊謂病者身之賊也。
藥治病之兵也。
朝廷不得已而用兵。
人有病而始用藥。
病實者尚虞驟補。
病虛者更畏妄攻藥其可漫嘗乎。
歲巳巳家大人佐郡錦官。
由渝州登陸以進。
道經永川兩昌内江諸邑。
目擊井裡蕭條。
民懷菜色。
因詢諸父老曰。
爾蜀古天府之國。
土沃人殷。
風俗醇美。
今何若是之凋殘乎。
諸父老曰。
正苦十年來奢酋構難。
間經援兵四集。
淫虐悍暴。
尤甚于賊也。
尚悲風鶴已邈。
澤雁未歸稱民賊者又輻疊至既罹烽煙之禍複遭塗炭之苦民愈不堪命矣始信将愎兵驕害甚乎賊。
語不誣。
于是家大人抵官勵操。
以治楚者治蜀。
及屢署郡邑符。
八載敷仁。
皆一意恬靜慈和。
為挽複元氣之善圖。
恥事針砭之速。
究竟功牧參苓。
蘇生重困。
時蜀臬江右曾銘石先生秉憲清嚴。
執鑒人倫。
每與當事擊楫寮采。
則曰守令者親民之官。
官以清着固難。
但未免尚峻刻耳。
若清且和。
留心民瘼。
如錦官蕭司馬者則尤難其人也。
噫治病與治國一也。
久病而服誤劑。
猶青苗之厲法。
無病而輕服藥。
乃黩武之危。
圖均害民也。
傷生也。
[卷之六:病鑒]藥随病施 先哲有雲用得其宜。
雖烏罔亦可奏功。
不得其宜。
至參苓亦能為害。
夫藥何定施哉。
昔有人患陽明胃腑證。
法須承氣。
因誤投參術。
幾殆。
後以他病陽虛發熱。
宜用參術。
卻為前故畏而不服。
亦緻留連增劇是猶因噎廢食者也籲同一藥石耳。
用之有宜有不宜。
而生死系之。
益見病者須擇好醫耳。
[卷之六:病鑒]草藥 無知愚民每每擅一二單方草藥。
為能立奏殊功。
且複省費。
誰不悅從。
但此須村裡堅剛異禀。
别具一副耐毒腸胃者用之極驗。
若元氣稍虛。
誤服旋傾。
目擊者屢矣。
書此為戒。
[卷之六:病鑒]針灸 針灸理極玄微。
必按穴精詳。
視人肥瘦短長。
以意消息。
毫芒不瘥者。
一着可勝百藥。
今之稱善此術者亦猶盲瞽索途。
反滋禍害耳。
此亦隻是瀉法。
而非補法。
即雲為補亦瀉中補也設若精氣兩虧。
敢妄施乎。
大抵陽衰虛寒。
六脈沉遲者。
亦借外火以資内火。
于法得矣。
若乎陰虛火旺。
脈數發熱之病。
灸之則害立生。
内經東垣。
論之詳矣。
[卷之六:病鑒]僞藥必辨 今病者既擇名手。
複得好方。
而藥非地道。
雜以僞者。
非惟無功。
适足取害耳。
如沙參之假人參。
苜蓿根之假黃。
本頭之僞川芎。
浙貝母之僞川貝母。
廣黃連之僞川黃連。
紫楝根之僞巴戟。
南當歸之充秦歸。
浙地之充懷地。
建山藥之充懷山藥。
丁茄葉之僞藿香。
染獨活之僞當歸。
粗鵝管之僞鐘乳。
金蓮根之僞肉苁蓉。
浙枸杞之僞甘枸杞。
黃絲子之僞菟絲。
西五味之亂北五味。
杜蘅之亂細辛。
楓香之雜乳香。
黑束之亂沉香。
沙石之雜靈脂。
牛膠。
之僞阿膠川烏之僞附子。
土防己野馬肝之亂何首烏。
諸如此類。
不可勝窮小人既售赝器君子當具灼鑒。
[卷之六:病鑒]制藥必親 陶弘景曰王公貴勝。
合藥之日。
群下竊換好藥。
終不能覺。
以此療病。
故難責效餘以為制藥必親者非親自監督。
必委之素親信之人。
始可托也。
若竊換猶是小事。
甚有仇家妒嫉。
及競産争寵。
蕭牆内寡因而暗藏殺機。
或賂奸醫。
或誘婢仆。
加入砒。
或乘順便投入蠱毒。
每見病家不及覺察。
屢被傾生。
迨至事洩。
噬臍何及。
此不容不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