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治驗醫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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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治驗醫案下]雜病門
愚按傷寒為外感。
雜病為内傷。
今昔諸賢。
論之詳矣。
谫劣如餘。
不必複贊一詞也。
雖然外感由于六氣外侵。
内傷由于五髒自病。
愚以為六氣之入。
未有不先于元氣虛弱。
以緻衛氣不能衛外。
而任邪氣侵衛。
營氣不能營内。
而任邪氣攻内也勞倦不能耐。
則肺之元氣虛。
思慮不能周則心之元氣虛。
飲食不能運。
則脾之元氣虛。
智謀不能決。
則肝之元氣虛。
精血不能充則腎之元氣虛此五髒之内傷也夫人一身陰陽表裡經絡髒腑總由一氣貫通。
故氣實則五髒亦實。
皮毛便固。
六氣難侵。
氣虛則皮毛并虛。
六氣雖不入。
而五髒自生招感。
古人謂肝虛風自生。
腎虛寒自生。
義可見矣。
顧安得以陰陽表裡。
經絡髒腑。
而岐視之乎。
奈何學人不察。
乃以外感内傷。
分為兩科。
是将分一人而為兩身。
則天地可不必交泰。
水火可不必既濟。
人身氣血便不必相根據附矣。
于是專傷寒者昧于雜病。
專雜病者昧于傷寒。
一遇傷寒似雜病者治以雜病之藥。
雜病似傷寒者治以傷寒之藥。
不幾謬妄颠倒。
殺人反掌乎。
此古今所通病。
而緩扁所莫療。
餘曰治固可分而術則當兼習者也留心斯道者識之。
勿以為業不專門者不精。
[卷之五:治驗醫案下]命門火衰陽氣脫陷症 甲申季春侍禦曾儆炫次子奕昭。
年四旬。
素戀帏幕。
複因喪子悲郁。
病兩載。
治療增劇。
至念七日。
延餘見其面黯無光。
頭顱俯垂。
或語微喜睡。
飲食少思。
或兩足痿軟。
大便滑洩。
小水清利。
外症則頭瘡未愈。
脈六部沉遲不鼓。
左關沉澀。
左尺兼緩。
脾脈亦弦此為陽虛已極法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及閱所服方案。
大都皆歸芍棗仁苡薏威靈仙黃柏知母諸品。
餘曰病本起于肝腎兩虛。
即勤加峻補。
猶慮不濟。
奈何反以苦寒敗胃滑腸耗氣之物。
大洩真陽乎。
夫面黯無光。
頭顱俯垂。
乃陽氣不能上溫而複下陷也。
語微喜睡。
乃陽氣不能升發也。
飲食少思。
乃脾敗于寒劑。
而胃氣虛寒。
不能健啖也。
兩足痿軟。
乃筋脈緩弛。
肝氣不收也。
二便滑利。
乃命門火衰不能溫土。
腎氣虛寒不能約液也。
瘡口不合。
乃脾氣敗也。
脈沉遲不鼓。
則為元氣衰左關沉澀受克于金右關弦受克于木左尺虛緩則為土克斷以季夏初秋當不起與其弟奕遠言曰脈見三克。
若不急治。
何以回生。
備開一案。
與之為券。
餘用補中益氣湯。
去升麻陳皮倍人參。
加桂附炮姜骨脂五味與服。
四劑洩數漸少脈亦稍健。
仍授方以八味丸去澤瀉加人參炙草阿膠五味諸品。
彼已市藥待制。
其乃内以餘所開醫案。
往詢前醫。
醫謂餘妄用燥藥。
仍根據前治至六月十二日而殁。
乙酉季夏姻家陳泰宇年逾六旬。
病虛喘吐痰。
自汗倦卧。
不進飲食。
多食便嘔。
小便清長。
大便滑洩。
面青黯。
形肉日脫脈左三部虛浮無力。
右關尺弦小餘以為命門火衰陽氣脫陷真藏脈見逢土堪憂勉進六君加姜桂。
丸八味。
初劑症亦減。
數劑如舊。
遂辍服。
至月終漸笃。
仍投前藥一二劑。
越次月初四日複再延餘脈益少胃氣。
用大劑參術歸桂附毫不應斷以越三旬當殁。
令二子備後事。
彼别延一醫。
病餘用桂附誤認為痰火實症。
投清氣化痰麥冬栝蒌之類。
初服頓覺胸次豁然。
連三服竟完谷吐出。
益增昏。
且勒金酬券。
再請陳雪潭用益土藥。
猶庶幾近之。
即知補母。
亦遲不及事。
果以是月念八日而終。
先是五月内過餘求診。
令急服補藥。
乃因循增劇。
始延治。
晚矣。
愚按前症乃命門火衰不能生脾土以緻脾土不能生肺金夫多食便嘔。
形肉日脫。
自汗吐痰。
大便滑利皆土敗金虧真藏為患此時即恪服虛則補母之劑。
猶慮不濟。
奈何誤認為實則瀉子。
而用清金安得不速人于斃乎。
又每見世醫一遇痰症。
不分虛實。
執以為火。
動手便攻。
而病家亦甘心自誤。
然痰有熱痰寒痰風痰濕痰酒痰血痰氣痰驚痰食痰老痰新痰。
有屬腎津上溢。
脾液上湧泛而似痰者。
郁火上升者。
屬飲屬涎。
若咯若唾若咳若吐。
病源非一皆不可不詳為辨仍察其所兼何症此為第一吃緊庶幾施治非謬即吐痰一症未有不由于元氣虛寒。
命火衰微所緻。
投以四神八味之屬。
急資化源。
或克有濟者。
敬附錄先哲經驗數案于後。
取其大法。
以告世之醫病兩家。
治病當求其本。
勿徒徇現下之症。
而漫投不切之劑。
抑亦以破時師拘攣之見。
按薛立齋先生曰一儒者雖盛暑喜燃火。
四肢嘗欲沸湯漬之。
而面赤吐痰。
又似實火吐甚宿食亦出。
惟食椒姜之物方快。
餘謂食之反出。
乃脾胃虛寒。
用八味丸及十全大補。
加炮姜漸愈。
不月而康。
又曰工部陳禅林。
發熱有痰。
服二陳黃連枳殼之類。
病益甚。
甲辰季冬請治其脈右尺微細。
右關浮大。
重按微弱。
餘曰此命門火衰。
不能生土而脾病當補火以生土。
或可愈也。
不悟。
仍服前藥。
脾土愈弱。
至乙巳閏正月病已革。
複邀治。
右寸脈平脫。
此土不能生金。
生氣絕于内矣。
辭不治。
經雲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凡病在子當補其母況病在母而屬不足反瀉其子不死何待又雲光祿邝子泾面白。
神勞。
食少難化。
所服皆二陳枇栀枳實之類。
形體日瘦。
飲食日減。
餘謂此脾胃虛寒之症。
法當補土之母。
彼不信。
乃徑補土。
以緻不起。
又雲表弟婦咳嗽發熱。
嘔吐痰涎。
日夜約五六碗。
喘咳不止。
胸滿燥渴。
飲食不進。
崩血如湧。
此命門火衰。
脾土虛寒。
用八味丸及附子理中湯加減治之而愈。
又雲羅工部仲夏腹惡寒而外惡熱。
鼻吸氣而腹覺冷體畏風而惡寒。
脈大而虛微。
每次進熱粥瓯許。
必兼食生姜瓯許。
若粥離火食。
腹内即冷。
餘曰熱之不熱。
是無火也。
當用八味丸益火之源。
以消陰翳。
彼反服四物玄參之類而殁。
又雲一儒者體肥善飲。
仲秋痰喘。
用二陳芩連益甚。
加桑皮杏仁盜汗氣促。
加貝母枳殼。
不時發熱。
餘以為脾肺虛寒用八味丸以補土母。
補中益氣湯以接中氣而愈又雲都憲孟有涯氣短痰暈服辛香之劑痰盛遺尿。
兩尺浮大。
按之如無。
餘以為腎家不能納氣歸源。
香燥緻甚耳。
用八味丸料三劑而愈。
又雲一男子素濃味胸滿痰盛。
餘曰膏粱之人。
内多積熱。
與法制清氣化痰丸而愈。
彼為有驗。
修合饋送。
脾胃虛者無不受害。
又雲先兄體貌豐偉。
唾痰甚多。
脈洪有力。
殊不耐勞。
遇風頭暈欲仆。
口舌欲裂。
或至赤爛。
誤食姜蒜少許。
口瘡益甚。
服八味丸及補中益氣加附子錢許。
即愈停藥月餘。
諸症仍作。
此命門虛火不歸原也。
以上十條。
蓋立齋先生治命門火衰吐痰虛症也。
其治陰虛諸痰。
亦晰治甚良。
夫先生一代醫聖。
千載宗工。
叨僥武世兩廟宸眷最渥。
時工部陳禅林光祿邝子泾羅工部諸君。
尚違先生之治。
甘心任時師攻伐喪生。
餘可知矣自王節齋老痰丸。
王隐君滾痰丸之論一出。
舉世争相豔習,罔顧敗胃瀉陽。
無辜生靈。
殒命于二王作俑。
可勝哀悼。
然二王之法。
隻可投于元氣壯實。
積熱為患者。
暫用亦得見效也。
故汴督學西衢葉敬君先生序類經文雲。
餘初與景嶽交。
自癸卯歲始。
餘以苦心誦着。
耗脾家之思慮。
兼耗腎家之伎巧。
于是病洩瀉者二十年。
醫家鹹以為火盛。
而景嶽獨以為火衰。
遂用參術桂附之劑。
培命門之火。
而吠者競起。
餘獨堅信不回。
服之五年不辍。
竟使前病全瘥。
而脾腎還元。
餘之敢于多服者膽力之決斷也。
景嶽之敢于多用者識力之明透也。
非景嶽不能有此識。
非餘不能有此膽。
餘兩人之相與亦奇矣。
嗟乎欲治命門而舍桂附。
非其治也而先生所雲吠者競起。
則時名諸醫竟不知命門為何物乃謂久瀉屬火盛謬滋大矣而餘之治曾奕昭陳泰宇。
以補母之藥。
反贻同道之诮。
不亦宜乎夫先生以吠喻時名之醫。
雖其言固太峻。
而揆之情理。
殊為恰當。
但愚以為應用桂附而不用桂附與不應用桂附而妄用桂附皆吠之屬也應用而不用則為膽小無識而誤人不應用而妄用則為膽大逞臆而害人誤人而因循緻死。
與害人而逼迫随亡。
均有罪耳。
今之醫者不明陰陽水火虛實真假之義。
而隻見病治病縱巧可獵虛聲。
術足弋實利。
口給求售。
喜動王公。
架列百氏之書。
日應千人之請。
吾恐開口便錯。
庸妄取罪不能免已。
陶節庵有雲殺人不用刃者。
政此謂欤。
大要病之輕而緩者。
固可投以和平之劑優遊取效而症之重而速者生死呼吸亦猶迂緩漫視坐失機宜可
雜病為内傷。
今昔諸賢。
論之詳矣。
谫劣如餘。
不必複贊一詞也。
雖然外感由于六氣外侵。
内傷由于五髒自病。
愚以為六氣之入。
未有不先于元氣虛弱。
以緻衛氣不能衛外。
而任邪氣侵衛。
營氣不能營内。
而任邪氣攻内也勞倦不能耐。
則肺之元氣虛。
思慮不能周則心之元氣虛。
飲食不能運。
則脾之元氣虛。
智謀不能決。
則肝之元氣虛。
精血不能充則腎之元氣虛此五髒之内傷也夫人一身陰陽表裡經絡髒腑總由一氣貫通。
故氣實則五髒亦實。
皮毛便固。
六氣難侵。
氣虛則皮毛并虛。
六氣雖不入。
而五髒自生招感。
古人謂肝虛風自生。
腎虛寒自生。
義可見矣。
顧安得以陰陽表裡。
經絡髒腑。
而岐視之乎。
奈何學人不察。
乃以外感内傷。
分為兩科。
是将分一人而為兩身。
則天地可不必交泰。
水火可不必既濟。
人身氣血便不必相根據附矣。
于是專傷寒者昧于雜病。
專雜病者昧于傷寒。
一遇傷寒似雜病者治以雜病之藥。
雜病似傷寒者治以傷寒之藥。
不幾謬妄颠倒。
殺人反掌乎。
此古今所通病。
而緩扁所莫療。
餘曰治固可分而術則當兼習者也留心斯道者識之。
勿以為業不專門者不精。
[卷之五:治驗醫案下]命門火衰陽氣脫陷症 甲申季春侍禦曾儆炫次子奕昭。
年四旬。
素戀帏幕。
複因喪子悲郁。
病兩載。
治療增劇。
至念七日。
延餘見其面黯無光。
頭顱俯垂。
或語微喜睡。
飲食少思。
或兩足痿軟。
大便滑洩。
小水清利。
外症則頭瘡未愈。
脈六部沉遲不鼓。
左關沉澀。
左尺兼緩。
脾脈亦弦此為陽虛已極法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及閱所服方案。
大都皆歸芍棗仁苡薏威靈仙黃柏知母諸品。
餘曰病本起于肝腎兩虛。
即勤加峻補。
猶慮不濟。
奈何反以苦寒敗胃滑腸耗氣之物。
大洩真陽乎。
夫面黯無光。
頭顱俯垂。
乃陽氣不能上溫而複下陷也。
語微喜睡。
乃陽氣不能升發也。
飲食少思。
乃脾敗于寒劑。
而胃氣虛寒。
不能健啖也。
兩足痿軟。
乃筋脈緩弛。
肝氣不收也。
二便滑利。
乃命門火衰不能溫土。
腎氣虛寒不能約液也。
瘡口不合。
乃脾氣敗也。
脈沉遲不鼓。
則為元氣衰左關沉澀受克于金右關弦受克于木左尺虛緩則為土克斷以季夏初秋當不起與其弟奕遠言曰脈見三克。
若不急治。
何以回生。
備開一案。
與之為券。
餘用補中益氣湯。
去升麻陳皮倍人參。
加桂附炮姜骨脂五味與服。
四劑洩數漸少脈亦稍健。
仍授方以八味丸去澤瀉加人參炙草阿膠五味諸品。
彼已市藥待制。
其乃内以餘所開醫案。
往詢前醫。
醫謂餘妄用燥藥。
仍根據前治至六月十二日而殁。
乙酉季夏姻家陳泰宇年逾六旬。
病虛喘吐痰。
自汗倦卧。
不進飲食。
多食便嘔。
小便清長。
大便滑洩。
面青黯。
形肉日脫脈左三部虛浮無力。
右關尺弦小餘以為命門火衰陽氣脫陷真藏脈見逢土堪憂勉進六君加姜桂。
丸八味。
初劑症亦減。
數劑如舊。
遂辍服。
至月終漸笃。
仍投前藥一二劑。
越次月初四日複再延餘脈益少胃氣。
用大劑參術歸桂附毫不應斷以越三旬當殁。
令二子備後事。
彼别延一醫。
病餘用桂附誤認為痰火實症。
投清氣化痰麥冬栝蒌之類。
初服頓覺胸次豁然。
連三服竟完谷吐出。
益增昏。
且勒金酬券。
再請陳雪潭用益土藥。
猶庶幾近之。
即知補母。
亦遲不及事。
果以是月念八日而終。
先是五月内過餘求診。
令急服補藥。
乃因循增劇。
始延治。
晚矣。
愚按前症乃命門火衰不能生脾土以緻脾土不能生肺金夫多食便嘔。
形肉日脫。
自汗吐痰。
大便滑利皆土敗金虧真藏為患此時即恪服虛則補母之劑。
猶慮不濟。
奈何誤認為實則瀉子。
而用清金安得不速人于斃乎。
又每見世醫一遇痰症。
不分虛實。
執以為火。
動手便攻。
而病家亦甘心自誤。
然痰有熱痰寒痰風痰濕痰酒痰血痰氣痰驚痰食痰老痰新痰。
有屬腎津上溢。
脾液上湧泛而似痰者。
郁火上升者。
屬飲屬涎。
若咯若唾若咳若吐。
病源非一皆不可不詳為辨仍察其所兼何症此為第一吃緊庶幾施治非謬即吐痰一症未有不由于元氣虛寒。
命火衰微所緻。
投以四神八味之屬。
急資化源。
或克有濟者。
敬附錄先哲經驗數案于後。
取其大法。
以告世之醫病兩家。
治病當求其本。
勿徒徇現下之症。
而漫投不切之劑。
抑亦以破時師拘攣之見。
按薛立齋先生曰一儒者雖盛暑喜燃火。
四肢嘗欲沸湯漬之。
而面赤吐痰。
又似實火吐甚宿食亦出。
惟食椒姜之物方快。
餘謂食之反出。
乃脾胃虛寒。
用八味丸及十全大補。
加炮姜漸愈。
不月而康。
又曰工部陳禅林。
發熱有痰。
服二陳黃連枳殼之類。
病益甚。
甲辰季冬請治其脈右尺微細。
右關浮大。
重按微弱。
餘曰此命門火衰。
不能生土而脾病當補火以生土。
或可愈也。
不悟。
仍服前藥。
脾土愈弱。
至乙巳閏正月病已革。
複邀治。
右寸脈平脫。
此土不能生金。
生氣絕于内矣。
辭不治。
經雲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凡病在子當補其母況病在母而屬不足反瀉其子不死何待又雲光祿邝子泾面白。
神勞。
食少難化。
所服皆二陳枇栀枳實之類。
形體日瘦。
飲食日減。
餘謂此脾胃虛寒之症。
法當補土之母。
彼不信。
乃徑補土。
以緻不起。
又雲表弟婦咳嗽發熱。
嘔吐痰涎。
日夜約五六碗。
喘咳不止。
胸滿燥渴。
飲食不進。
崩血如湧。
此命門火衰。
脾土虛寒。
用八味丸及附子理中湯加減治之而愈。
又雲羅工部仲夏腹惡寒而外惡熱。
鼻吸氣而腹覺冷體畏風而惡寒。
脈大而虛微。
每次進熱粥瓯許。
必兼食生姜瓯許。
若粥離火食。
腹内即冷。
餘曰熱之不熱。
是無火也。
當用八味丸益火之源。
以消陰翳。
彼反服四物玄參之類而殁。
又雲一儒者體肥善飲。
仲秋痰喘。
用二陳芩連益甚。
加桑皮杏仁盜汗氣促。
加貝母枳殼。
不時發熱。
餘以為脾肺虛寒用八味丸以補土母。
補中益氣湯以接中氣而愈又雲都憲孟有涯氣短痰暈服辛香之劑痰盛遺尿。
兩尺浮大。
按之如無。
餘以為腎家不能納氣歸源。
香燥緻甚耳。
用八味丸料三劑而愈。
又雲一男子素濃味胸滿痰盛。
餘曰膏粱之人。
内多積熱。
與法制清氣化痰丸而愈。
彼為有驗。
修合饋送。
脾胃虛者無不受害。
又雲先兄體貌豐偉。
唾痰甚多。
脈洪有力。
殊不耐勞。
遇風頭暈欲仆。
口舌欲裂。
或至赤爛。
誤食姜蒜少許。
口瘡益甚。
服八味丸及補中益氣加附子錢許。
即愈停藥月餘。
諸症仍作。
此命門虛火不歸原也。
以上十條。
蓋立齋先生治命門火衰吐痰虛症也。
其治陰虛諸痰。
亦晰治甚良。
夫先生一代醫聖。
千載宗工。
叨僥武世兩廟宸眷最渥。
時工部陳禅林光祿邝子泾羅工部諸君。
尚違先生之治。
甘心任時師攻伐喪生。
餘可知矣自王節齋老痰丸。
王隐君滾痰丸之論一出。
舉世争相豔習,罔顧敗胃瀉陽。
無辜生靈。
殒命于二王作俑。
可勝哀悼。
然二王之法。
隻可投于元氣壯實。
積熱為患者。
暫用亦得見效也。
故汴督學西衢葉敬君先生序類經文雲。
餘初與景嶽交。
自癸卯歲始。
餘以苦心誦着。
耗脾家之思慮。
兼耗腎家之伎巧。
于是病洩瀉者二十年。
醫家鹹以為火盛。
而景嶽獨以為火衰。
遂用參術桂附之劑。
培命門之火。
而吠者競起。
餘獨堅信不回。
服之五年不辍。
竟使前病全瘥。
而脾腎還元。
餘之敢于多服者膽力之決斷也。
景嶽之敢于多用者識力之明透也。
非景嶽不能有此識。
非餘不能有此膽。
餘兩人之相與亦奇矣。
嗟乎欲治命門而舍桂附。
非其治也而先生所雲吠者競起。
則時名諸醫竟不知命門為何物乃謂久瀉屬火盛謬滋大矣而餘之治曾奕昭陳泰宇。
以補母之藥。
反贻同道之诮。
不亦宜乎夫先生以吠喻時名之醫。
雖其言固太峻。
而揆之情理。
殊為恰當。
但愚以為應用桂附而不用桂附與不應用桂附而妄用桂附皆吠之屬也應用而不用則為膽小無識而誤人不應用而妄用則為膽大逞臆而害人誤人而因循緻死。
與害人而逼迫随亡。
均有罪耳。
今之醫者不明陰陽水火虛實真假之義。
而隻見病治病縱巧可獵虛聲。
術足弋實利。
口給求售。
喜動王公。
架列百氏之書。
日應千人之請。
吾恐開口便錯。
庸妄取罪不能免已。
陶節庵有雲殺人不用刃者。
政此謂欤。
大要病之輕而緩者。
固可投以和平之劑優遊取效而症之重而速者生死呼吸亦猶迂緩漫視坐失機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