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後
關燈
小
中
大
總論
婦人新産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難。
何謂也?師曰:新産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亡血複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難。
(《金匮》) 凡診新産婦,先審少腹之痛與不痛,以征惡露之有無;次審大便之通與不通,以征津液之盛衰;再審乳汁之行與不行,及乎飲食之多少,以征胃氣之充餒。
必先審此三者,以脈參證,以證合脈,脈證相符,治之必愈。
○産後之病有三:血虛火動,為煩躁發熱之病,一也;虛火上載,敗血妄行,為頭暈腹痛之病,二也;脾胃虛弱,飲食過傷,為洩瀉痞滿之病,三也。
(《張氏醫通》) 凡産後危證,莫如三沖、三急。
三沖者,敗血沖肺、沖心、沖胃也;三急者,嘔吐、洩瀉、多汗也。
其用藥則有三禁:禁佛手散,以川芎能發汗也;禁四物湯,以地黃能作瀉也;禁小柴胡湯,以黃芩能阻惡露也。
(張飛疇) 治胎産病,當從厥陰證論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是為三禁,謂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發汗則同傷寒下早之弊;利大便則傷脾;利小便則内亡津液。
詳諸此說,雖為産育之大旨,然病變不同,倘有是證,則不得不用是藥,所謂有病則病受之。
經常之法,固不可不知,而應變之權,亦不可執也。
(《保産機要》) 産後有二病:一曰惡血脹逆;二曰元氣虛脫。
如小腹脹痛,惡心,發熱,此惡血未盡,防血脹上心,宜破血行血;若冷汗作瀉,少食懶言,防元氣虛脫,宜大補元氣,甚者加附子,以行參、之力,使氣易于複元。
一屬血之有餘,一屬氣之不足,攻補少差,必至危殆。
時醫治産後諸病,不論有餘不足,概用破血行血之劑,千人一律,惡血阻逆者獲效,元氣虛脫者必危。
(餘傅山) 或問:丹溪雲産後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從末治之。
又雲産後中風,不可作中風治而用風藥。
然則産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可乎?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合宜大補氣血;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中兼驅風;或因脾虛食傷者,補中加消導;或因惡露未盡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用補。
《經》曰:急則治标,緩則治本。
主、末二字,即标本之意也。
○或問:産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伐生發之氣,禁而不用,何欤?曰:新産之婦,血氣俱虛,故産後諸病,多不利于寒涼,惟宜甘溫以助資生之化源也。
先哲制四物湯,以芎、歸之溫,佐地、芍之寒,是寒溫适中,為婦人諸病之妙劑。
若用于産後,必取芍藥以酒炒,去酸寒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
丹溪慮彼俗醫鹵莽,不制而用之,故特舉其害之由,以戒之耳。
(虞天民) 按丹溪雲:芍藥酸寒,大伐生氣,産後忌之。
此言過也。
夫芍藥之寒,不過于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之大苦大寒可比也。
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尤為不可用矣。
每見産家過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壯,飲食藥餌,補之過度,以緻動火病熱極多。
若盡以産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于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産後要藥乎? ○産後有不虛證者,或其人年少當時,或素耐辛勞之質。
此輩本無不足,一旦受孕,腹中參入此物,血氣壅塞,為脹為嘔,是皆添設有餘。
及其既産,所留得去,仍複故吾。
常人之産,此類極多,何虛之有?然或内傷外感,産後之病,難保必無,倘有所犯,去之即愈。
即臨盆帶去血氣,未免暫見耗損,然以壅滞之餘,不過護胎随從之物,去者當去,生者旋生,何至是産皆虛也?凡此,但當因證施治,若執雲産後必當大補氣血,則實實之病,有所不免矣。
○産後有全實證者,如外感風寒,頭痛身熱,便實中滿,脈緊數洪大有力者,此表邪之實證也;又火之盛者,必熱渴躁煩,便結腹脹,舌焦喜飲,眼眵尿赤,脈見洪滑,此内熱之實證也;又郁怒動肝,胸脅脹痛,大便不利,脈弦而滑,此氣逆之實證也;又惡露未盡,瘀血上沖,腹痛拒按,大便難,小便利,此血逆之實證也;又凡富貴之家,保護太過,或過用參、,以緻氣壅,或過用糖酒,以緻内熱,此調攝之實證也;又或因産過食,以緻停蓄不散,此内傷之實證也。
以上諸證,姑舉其概。
然既有表邪,則不得不解;既有火邪,則不得不清;既有内傷停滞,則不得不為消導。
且人有強弱,産有虛實,病有真假,治有逆從,不可同日語也。
(張景嶽) 《良方》雲:産後以去敗血為先。
血滞不快,乃成諸病。
夫産後元氣既虧,營運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法必先逐瘀,瘀消然後進補。
今人治産後諸病,不問虛實,遽用補劑,以緻瘀血攻心而死。
慎之!(葉以濟) 産後服生化湯加人參,須崩暈形脫者宜之。
若無此證,則不可加。
若有血塊痛甚,止加紅花、肉桂,不可遂用補藥。
(單養賢) 血暈 婦人分娩,昏冒瞑目,因陰血暴亡,心神失養。
心與包絡,君火、相火也。
得血則安,亡血則危。
新産昏冒瞑目,是陰血暴亡,虛火上熾,不能鎮撫也。
但補其血,心得血養,神自安矣。
(李東垣) 如敗血入肝,惡露上攻,皆由瘀血為患,此血暈之屬有餘也,治當行血逐瘀;若陰血暴亡,虛火上升,皆由腹中空虛所緻,此血暈之屬不足也,治當滋陰降火。
但滋陰不可用地、芍,降火不可用苦寒。
(蕭慎齋) 産後血暈,有虛實之異。
實者,瘀血之假實也;虛者,氣血之真虛也。
夫血由氣化,氣行則血行,氣滞則血阻,是血随氣而流轉者也。
胎下之後,陰血暴行,氣分驟虧,失于運動,故将下未下之血,停蓄成瘀,上沖胸腹,因而作痛。
斯時頭暈眼花,劇則人事昏愦,牙關不開。
外治宜燒漆器,或熏醋炭;内治宜生化湯,或失笑散。
休素陰虛者加童便,體素陽虛者加肉桂,甚者加人參。
俗惑用參瘀反不行之說印定眼目,以緻氣陷而脫者多矣,此假實之證也。
若去血過多,氣孤無偶,察其外證,眼合口張,面白手撒,氣出多而入少,手足冷而厥逆,冷汗自出,脈細如絲,或浮大無根,此腎氣不納,而肺氣不主,根本搖搖,氣虛欲脫之象。
治宜血脫益氣,陽生陰長,急用人參兩許,而以歸、地、姜、附佐之,庶可救垂危于欲絕,此真虛之證也。
(《會心錄》) 敗血上沖 敗血上沖有三:或歌舞談笑,或怒罵坐卧,甚則逾牆上屋者,此敗血沖心也,多死。
治用花蕊石散。
如雖悶亂,不緻颠狂者,治用失笑散加郁金。
若飽悶嘔惡,腹滿脹痛者,此敗血沖胃也。
治用平胃散加姜、桂。
不應,送來複丹。
若嘔逆腹脹,血化為水者,治用《金匮》下瘀血湯。
若面赤,嘔逆欲死,或喘急者,此敗血沖肺也。
治用人參蘇木飲,甚則加芒硝以蕩滌之。
大抵沖心者十難救一,沖胃者五死五生,沖肺者十全一、二。
(《張氏醫通》) 惡露不淨 凡看産後病,須問惡露多少、有無,此要語也。
夫新産惡露,屬養胎餘血。
兒既産,氣血旺者,惡露随之而下;氣血弱者,阻礙小腹為病。
上攻則為血暈,蓄瘀則為兒枕心腹痛,及瘕積聚,四肢腫滿,血鼓諸證。
(彭用光) 前證,若肝熱不能生血者,用六味丸;肝虛不能藏血者,用逍遙散;脾虛不能攝血者,用六君子湯;氣陷不能統血者,用補中益氣湯;脾經郁熱,血不歸源者,用加味歸脾湯;脾經怒火,迫血妄行者,用加味四物湯;氣血兩虛者,用十全大補湯,肝經風邪,其血沸騰者,用一味防風丸。
(薛立齋) 産後惡露,大約以一月為期。
如不及一月而止者,氣血虛也;如窬一月而淋瀝不
何謂也?師曰:新産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亡血複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難。
(《金匮》) 凡診新産婦,先審少腹之痛與不痛,以征惡露之有無;次審大便之通與不通,以征津液之盛衰;再審乳汁之行與不行,及乎飲食之多少,以征胃氣之充餒。
必先審此三者,以脈參證,以證合脈,脈證相符,治之必愈。
○産後之病有三:血虛火動,為煩躁發熱之病,一也;虛火上載,敗血妄行,為頭暈腹痛之病,二也;脾胃虛弱,飲食過傷,為洩瀉痞滿之病,三也。
(《張氏醫通》) 凡産後危證,莫如三沖、三急。
三沖者,敗血沖肺、沖心、沖胃也;三急者,嘔吐、洩瀉、多汗也。
其用藥則有三禁:禁佛手散,以川芎能發汗也;禁四物湯,以地黃能作瀉也;禁小柴胡湯,以黃芩能阻惡露也。
(張飛疇) 治胎産病,當從厥陰證論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是為三禁,謂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發汗則同傷寒下早之弊;利大便則傷脾;利小便則内亡津液。
詳諸此說,雖為産育之大旨,然病變不同,倘有是證,則不得不用是藥,所謂有病則病受之。
經常之法,固不可不知,而應變之權,亦不可執也。
(《保産機要》) 産後有二病:一曰惡血脹逆;二曰元氣虛脫。
如小腹脹痛,惡心,發熱,此惡血未盡,防血脹上心,宜破血行血;若冷汗作瀉,少食懶言,防元氣虛脫,宜大補元氣,甚者加附子,以行參、之力,使氣易于複元。
一屬血之有餘,一屬氣之不足,攻補少差,必至危殆。
時醫治産後諸病,不論有餘不足,概用破血行血之劑,千人一律,惡血阻逆者獲效,元氣虛脫者必危。
(餘傅山) 或問:丹溪雲産後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從末治之。
又雲産後中風,不可作中風治而用風藥。
然則産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可乎?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合宜大補氣血;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中兼驅風;或因脾虛食傷者,補中加消導;或因惡露未盡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用補。
《經》曰:急則治标,緩則治本。
主、末二字,即标本之意也。
○或問:産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伐生發之氣,禁而不用,何欤?曰:新産之婦,血氣俱虛,故産後諸病,多不利于寒涼,惟宜甘溫以助資生之化源也。
先哲制四物湯,以芎、歸之溫,佐地、芍之寒,是寒溫适中,為婦人諸病之妙劑。
若用于産後,必取芍藥以酒炒,去酸寒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
丹溪慮彼俗醫鹵莽,不制而用之,故特舉其害之由,以戒之耳。
(虞天民) 按丹溪雲:芍藥酸寒,大伐生氣,産後忌之。
此言過也。
夫芍藥之寒,不過于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之大苦大寒可比也。
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尤為不可用矣。
每見産家過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壯,飲食藥餌,補之過度,以緻動火病熱極多。
若盡以産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于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産後要藥乎? ○産後有不虛證者,或其人年少當時,或素耐辛勞之質。
此輩本無不足,一旦受孕,腹中參入此物,血氣壅塞,為脹為嘔,是皆添設有餘。
及其既産,所留得去,仍複故吾。
常人之産,此類極多,何虛之有?然或内傷外感,産後之病,難保必無,倘有所犯,去之即愈。
即臨盆帶去血氣,未免暫見耗損,然以壅滞之餘,不過護胎随從之物,去者當去,生者旋生,何至是産皆虛也?凡此,但當因證施治,若執雲産後必當大補氣血,則實實之病,有所不免矣。
○産後有全實證者,如外感風寒,頭痛身熱,便實中滿,脈緊數洪大有力者,此表邪之實證也;又火之盛者,必熱渴躁煩,便結腹脹,舌焦喜飲,眼眵尿赤,脈見洪滑,此内熱之實證也;又郁怒動肝,胸脅脹痛,大便不利,脈弦而滑,此氣逆之實證也;又惡露未盡,瘀血上沖,腹痛拒按,大便難,小便利,此血逆之實證也;又凡富貴之家,保護太過,或過用參、,以緻氣壅,或過用糖酒,以緻内熱,此調攝之實證也;又或因産過食,以緻停蓄不散,此内傷之實證也。
以上諸證,姑舉其概。
然既有表邪,則不得不解;既有火邪,則不得不清;既有内傷停滞,則不得不為消導。
且人有強弱,産有虛實,病有真假,治有逆從,不可同日語也。
(張景嶽) 《良方》雲:産後以去敗血為先。
血滞不快,乃成諸病。
夫産後元氣既虧,營運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法必先逐瘀,瘀消然後進補。
今人治産後諸病,不問虛實,遽用補劑,以緻瘀血攻心而死。
慎之!(葉以濟) 産後服生化湯加人參,須崩暈形脫者宜之。
若無此證,則不可加。
若有血塊痛甚,止加紅花、肉桂,不可遂用補藥。
(單養賢) 血暈 婦人分娩,昏冒瞑目,因陰血暴亡,心神失養。
心與包絡,君火、相火也。
得血則安,亡血則危。
新産昏冒瞑目,是陰血暴亡,虛火上熾,不能鎮撫也。
但補其血,心得血養,神自安矣。
(李東垣) 如敗血入肝,惡露上攻,皆由瘀血為患,此血暈之屬有餘也,治當行血逐瘀;若陰血暴亡,虛火上升,皆由腹中空虛所緻,此血暈之屬不足也,治當滋陰降火。
但滋陰不可用地、芍,降火不可用苦寒。
(蕭慎齋) 産後血暈,有虛實之異。
實者,瘀血之假實也;虛者,氣血之真虛也。
夫血由氣化,氣行則血行,氣滞則血阻,是血随氣而流轉者也。
胎下之後,陰血暴行,氣分驟虧,失于運動,故将下未下之血,停蓄成瘀,上沖胸腹,因而作痛。
斯時頭暈眼花,劇則人事昏愦,牙關不開。
外治宜燒漆器,或熏醋炭;内治宜生化湯,或失笑散。
休素陰虛者加童便,體素陽虛者加肉桂,甚者加人參。
俗惑用參瘀反不行之說印定眼目,以緻氣陷而脫者多矣,此假實之證也。
若去血過多,氣孤無偶,察其外證,眼合口張,面白手撒,氣出多而入少,手足冷而厥逆,冷汗自出,脈細如絲,或浮大無根,此腎氣不納,而肺氣不主,根本搖搖,氣虛欲脫之象。
治宜血脫益氣,陽生陰長,急用人參兩許,而以歸、地、姜、附佐之,庶可救垂危于欲絕,此真虛之證也。
(《會心錄》) 敗血上沖 敗血上沖有三:或歌舞談笑,或怒罵坐卧,甚則逾牆上屋者,此敗血沖心也,多死。
治用花蕊石散。
如雖悶亂,不緻颠狂者,治用失笑散加郁金。
若飽悶嘔惡,腹滿脹痛者,此敗血沖胃也。
治用平胃散加姜、桂。
不應,送來複丹。
若嘔逆腹脹,血化為水者,治用《金匮》下瘀血湯。
若面赤,嘔逆欲死,或喘急者,此敗血沖肺也。
治用人參蘇木飲,甚則加芒硝以蕩滌之。
大抵沖心者十難救一,沖胃者五死五生,沖肺者十全一、二。
(《張氏醫通》) 惡露不淨 凡看産後病,須問惡露多少、有無,此要語也。
夫新産惡露,屬養胎餘血。
兒既産,氣血旺者,惡露随之而下;氣血弱者,阻礙小腹為病。
上攻則為血暈,蓄瘀則為兒枕心腹痛,及瘕積聚,四肢腫滿,血鼓諸證。
(彭用光) 前證,若肝熱不能生血者,用六味丸;肝虛不能藏血者,用逍遙散;脾虛不能攝血者,用六君子湯;氣陷不能統血者,用補中益氣湯;脾經郁熱,血不歸源者,用加味歸脾湯;脾經怒火,迫血妄行者,用加味四物湯;氣血兩虛者,用十全大補湯,肝經風邪,其血沸騰者,用一味防風丸。
(薛立齋) 産後惡露,大約以一月為期。
如不及一月而止者,氣血虛也;如窬一月而淋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