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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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必潮熱,退熱則曰青蒿、鼈甲、地骨皮、銀柴胡。

    服之至脾損腹脹,食少作瀉,則以谷芽、石斛為助脾之靈丹;服之使肺損氣喘,不能側卧,則以百合、沙參為保肺之神劑。

    服之無效,更多服之,多服不惟無效,且瀕于危,尤令服之不已,使氣血日虧,真元削盡,脈僅一絲,氣存一息,猶曰有火不可補。

    嗚呼!補固不可,死獨可乎?在丹溪醫學多精到處,獨以六味知柏為治勞之方,實足贻禍于後世。

    然猶未若此日用如許清降損真之毒藥也。

    不知其出自何書?得何傳受?一見失血、咳嗽、發熱等證,動以此種套藥投之,一醫有然,更數醫皆然,庸流有然,即名醫亦無不然。

    使患此證者,以為此外更無他法,安心守定此藥,直服至死而後已。

    屢死而醫若罔聞,終不知變計,良可歎矣!餘值此證,惟是脈已細數,形消肉脫,兩側不能卧者,肝肺損,脾腎絕,不能複救,亦付之無可如何而已。

    否則相其虛之輕重而補之養之,往往得生,不可謂非明效大驗矣。

    而醫者猶必曰有火不可補,病患亦自謂有火不可補,要知此有火不可補五字,便是必死不可救五字。

    試思世之以清降治勞者多矣,其遠者勿論,即耳目所及者,細數之,千百人中有一二得生者乎?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吳天士) 夫人之虛,不屬于氣,即屬于血,五髒六腑莫能外焉。

    而獨舉脾腎者,水為萬物之元,土為萬物之母,二髒安和,一身皆治,百疾不生。

    夫脾具土德,脾安則土為金母,金實水源,且土不淩水,水其安位,故脾安則腎愈安;腎兼水火,腎安則水不挾肝上泛而淩濕土,火能益土營運而化精微,故腎安則脾愈安。

    孫思邈雲:補脾不如補腎。

    許學士雲:補腎不如補脾。

    兩先生深知二髒為人生之根本,有相贊之功能,故其說似背,而其旨實同也。

    救腎者,必本于陰血,血主濡之,血屬陰,主下降,虛則上升,當斂而抑之,六味丸是也;救脾者,必本于陽氣,氣主煦之,氣為陽,主上升,虛則下陷,當升而舉之,補中湯是也。

    近世治勞,專以四物湯加知柏,不知秋冬之氣非所以生萬物者也。

    丹溪有言:實火可瀉,虛火可補。

    勞證之火,虛乎?實乎?瀉之可乎? 矯其偏者,辄以桂、附為家常茶飯,此惟火衰者宜之。

    若血虛氣熱之人,能無助火為害哉?大抵虛勞之證,疑難不少,如補脾保肺,法當兼行,然脾喜溫燥,肺喜清潤,保肺則礙脾,補脾則礙肺,惟燥熱而甚,能食而不瀉者,潤肺當急,而補脾之藥亦不可缺也。

    倘虛羸而其食少瀉多,雖喘嗽不安,但以補脾為急,而清潤之品宜戒矣。

    脾有生肺之能,肺無扶脾之力,故補脾之藥尤要于保肺也。

    又如補腎理脾,法當兼行,然方欲以甘寒補腎,其人食減,恐不利于脾;方欲以辛溫快脾,其人陰傷,恐愈耗其水。

    兩者并衡而較重脾者,以脾土上交于心,下交于腎故也。

    若腎大虛,而勢困笃者,又不可拘,随時活法可耳。

    又如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宜不可偏也。

     然東垣曰:甘溫能除大熱。

    又曰:血脫補氣,獨陰不長,虛者必補以人參之甘溫,陽生陰長之理也。

    且虛勞受補者可治,不受補者不治,故葛可久治勞十方,用參者七;丹溪專主滋陰,治勞方案,用參者亦十之七。

    自好古肺熱傷肺、節齋服參必死之說印定眼目,甘用苦寒,直至上嘔下洩,猶不悔悟,良可悲已!不知肺熱脈實者,與參誠不相宜,若火來乘金,脈虛金傷者,非參不保。

    前哲有言曰:土旺則金生,勿拘拘于保肺;水壯則火熄,毋汲汲于清心。

    可謂洞達《經》旨,深窺根本之治者也。

    (李士材) 治虛有三本:肺、脾、腎是也。

    肺為五髒之天,脾為百骸之母,腎為性命之根,治虛之道畢矣。

    夫東垣論脾胃為四家之首,丹溪法滋陰為勞證之宗,立齋究明補火,謂太陽一照,陰火自彌。

    斯三先生皆振古之賢,然皆主于一偏,而不獲全體之用。

    是《脾胃論》出于東垣,則無弊,若執東垣以治者,未免以燥劑補土,有損于清肅之金。

    滋陰之說出于丹溪,已有弊,若執丹溪以治者,全以苦寒降火,有礙于中州之化。

    至于陽常有餘,陰常不足,此實一偏之見,後人沿習成風,凡遇陰虛陽亢之疾,辄以知柏補腎清金,未能生水,而反滅火。

    夫腎者坎也,一陽陷于二陰,二陰者真水也,一陽者真火也。

    腎中真水生肝木,肝木生心火;腎中真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

    生人之本,從下而起,如羲皇之畫卦然。

    腎髒合水火二氣而為髒腑之根,真水不可滅,真火獨可熄乎?然又有執立齋補火之說,動用苁蓉、鹿茸、桂、附等類,而罔顧其人之有無郁火郁熱,更不慮其曾經傷肺與否?夫虛火可補,理固誠然,如補中益氣湯用參、、術、草之甘溫以除大熱。

    苟非清陽下陷,猶不敢輕加升、柴,而辛熱太過之品,乃反施之郁火郁熱之證,奚啻抱薪救火乎?予惟執兩端以用中,合三部以平調,一曰清金保肺,無犯中州之土。

    此用丹溪而不泥于丹溪也。

    一曰培土調中,不損至高之氣。

    此用東垣而不泥于東垣也。

    一曰金行清化,水自流長,乃合金水于一緻也。

    但主脾主腎,先賢頗有發明,而清金保肺一着,尚未有透達其精微者,故予于論肺獨詳。

    此治勞之三本宜究也。

    (何德修) 虛勞之證,《金匮》叙于血痹之下,可見勞則必勞其精血也。

    營血傷,則内熱起,五心常熱,目中生花見火,耳内蛙聒蟬鳴,乃至飲食不為肌膚,怠惰嗜卧,骨軟足酸,營行日遲,衛行日疾,營血為衛氣所迫,不能内守,而脫出于外,或吐或衄,或出二陰之竅,血出既多,火熱迸入,逼迫煎熬,漫無休止,營血有立盡而已。

     更有勞之之極,而血痹不行者,血不脫于外,而但蓄于内,蓄之日久,周身日走之隧道悉痹不流,惟就幹涸,皮鮮滑澤,面無榮潤,于是氣之所過,血不為動,徒蒸血為熱,或日晡,或子午,始必幹熱,俟熱蒸氣散,微汗而熱解,熱蒸不已,瘵病成焉。

    亦有始因脫血,後遂血痹者,血虛血少,艱于流布,發熱緻痹尤易易也。

     《内經》凡言虛病,不及于勞,然于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高,五髒各見危證,則固已言之。

    秦越人始發虛損之論,謂虛而感寒,則損其陽,陽虛則陰盛,損則自上而下;虛而感熱,則損其陰,陰虛則陽盛,損則自下而上。

    自上而下者,過于胃,則不可治;自下而上者,過于脾,則不可治。

    蓋飲食多,自能生血,飲食少,則血不生,血不生則陰不足以配陽,勢必五髒齊損。

    越人歸重脾胃,旨哉言矣。

    至《金匮》之文,大意謂精生于谷,谷入少而不生其血,血自不能化精。

    《内經》于精不足者,必補之以味,補以味而節其勞,則精貯漸富,大命不傾,所以垂訓十則,皆以無病男子精血兩虛為言,而虛勞之候,煥若指掌矣。

    故血不化精,則血痹矣,血痹則營虛,營虛則發熱,熱久則蒸其所瘀之血化而為蟲,遂成傳屍瘵證。

    故狐惑之證,聲啞嗄,勞瘵之證,亦聲啞嗄,是則聲啞者,氣管為蟲所蝕明矣。

    仲景于男子平人,諄諄緻戒,無非謂營衛之道,納谷為實。

    居常調營衛,以安其谷,壽命之本,積精自剛;居常節嗜欲,以生其精,至病之甫成,脈才見端。

     惟恃建中、複脈為主治,皆稼穑作甘之善藥,一遵精不足者,補之以味之旨也。

    後人諸方,千蹊萬徑,以治虛勞,何反十無一全?及其痹不行,仲景亟驅其舊,生其新,幾希于勞瘵将成未成之間,誠有一無二之聖法。

    試觀童子髒腑脆嫩,才有寒熱積滞,易于結癖成疳,待其血痹不行,氣蒸發熱,即不可為;女子血幹經閉,發熱不止,勞瘵之候更多,待其勢成,治之無及。

    傥能服膺仲景幾先之哲,吃力于瘵病将成未成之界,其活人之功,皆是起白骨而予以全生矣。

     ○虛損病,亦有易複難複兩候:因病至虛者,緩調自複;因虛緻損者,虛上加虛,卒難複也。

    故因病緻虛,東垣、丹溪法在所必用;若虛上加虛而至于損,元氣索然,丹溪每用人參膏至十餘斤,多有得生者。

    (喻嘉言) 虛損傷陰,本由五髒,雖五髒各有所主,然證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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