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風

關燈


    (《臨證指南》) 傷風之病,本由外感,但邪甚而深者,遍傳經絡,即為傷寒;邪輕而淺者,止犯皮毛,即為傷風。

    皮毛為肺之合,上通于鼻。

    故在外則為鼻塞聲重,或為頭痛寒熱;在内則為咳嗽,甚則為痰為喘。

    有寒勝而受風者,必無汗;熱勝而受風者,必多汗。

    強者,數日邪散則愈;弱者,邪不易解,延綿不除。

    蓋風邪傷人,必在肩後頸根大杼、風門、肺俞之間,由茲達肺最近。

    凡體質薄弱,邪尤易犯。

    但知晝夜密護其處,勿使受涼,則可免患。

    (張景嶽) 更衣脫帽,沐浴當風,皮毛之間卒然受邪,内舍于肺者,外因也;衣被過濃,上焦壅熱,内熱生風,似乎傷風者,内因也。

    肺家素有痰熱,複受風邪束縛,内火不得舒洩,謂之寒暄,此表裡兩因之實證也;有平昔元氣虛弱,表疏腠松,略有不謹,即顯風證者,此表裡兩因之虛證也。

     ○風循經絡,亦有六經傳變。

    初起頭疼身熱與傷寒同,但傷風必鼻塞流涕,且多惡風,居暖室中則坦然自如;傷寒惡寒,雖近烈火,仍複怕寒。

    傷風在表有汗,而手足微煩;傷寒在表無汗,而手足微冷。

    傷風在裡,肺熱而皮膚發疹;傷寒在裡,胃熱而肌肉發斑,皆各異也。

    (《證治彙補》) 傷風一證,諸家皆與感冒四氣并中風條混治,惟陳無擇别立傷風一門,且根據《傷寒》以太陽為始,分注六經,可謂詳晰。

    但風本外邪,諸方例用發表,然受病之源,亦有不同。

    若表虛受風,專用發表,必緻汗多亡陽。

     若内挾痰熱,宜内外交治,亦不可專于解表。

    或曰:此雲表虛,與傷寒中風表虛同欤?曰:不同也。

    彼以太陽中風,而于有汗無汗分虛實,實者加麻黃,虛者加葛根,俱解表也,此雲表虛者,當固衛氣而散風邪者也。

    (劉宗濃)
0.05190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