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六經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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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則頭疼身熱脊強,
此太陽正病也。
以後凡言太陽證,即頭疼身熱脊強也。
凡言表證者,亦即太陽證也,各經仿此。
陽從下起,三陽之長曰太陽。
脈尺寸俱浮,浮緊傷寒,浮緩傷風。
太陽受病,當一二日發。
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背腰脊強。
頭者,諸陽之會,氣病則麻,血病則痛。
身熱者,寒客皮毛,郁閉其陽,而後發熱,陽雖人身正氣,郁則為邪、為熱。
熱雖甚不死,蓋傷寒始于寒而終成于熱也。
惟不發熱而但惡寒者,邪發于陰也。
或熱多寒少、或不大便而泉清頻數、或熱結膀胱溺澀、或汗多溺難、或汗後不解、或汗漏不止、或過經不解、或蓄血發黃、或喘、或嘔,皆太陽所主。
陽明則目痛鼻幹不眠。
陽為明,夾于二陽之中,陽氣盛極,故曰陽明。
脈尺寸俱長。
長而微洪經病,長而沉數腑病。
太陽脈靜則不傳,如脈數急欲吐者,此寒邪變熱,傳于陽明,當二三日發。
以其經中客邪,故目痛鼻幹。
身熱者,陽明主肌肉,邪甚則身前皆熱。
不眠者,煩盛津幹,胃氣不和也。
太陽未罷者,發熱惡寒。
太陽已罷者,不惡寒而反惡熱,煩渴作嘔,津幹便硬,或即狂言,謂之正陽明。
少陽陽明,脅滿不大便而嘔。
或瘀血發黃,或下血谵語,或胸煩懊,皆此經所主。
然亦有裡寒下利,或寒氣結積而為痼瘕者,不可不知。
少陽耳聾脅痛,寒熱嘔而口為之苦; 少,初也。
陽氣初嫩,亞于陽明,故曰少陽。
脈尺寸俱弦,弦而滑數者,陽極發厥;弦而和者,病欲散。
少陽受病,當三四日發。
以其脈循脅絡于耳,故風熱上壅不利,則耳聾脅痛、寒熱往來、不食、嘔而口苦幹、目眩。
若不嘔吐而能食者,為三陰不受邪也。
若身無大熱燥悶者,陽去入陰無疑矣。
似瘧,婦人血結,皆此經所主。
太陰腹滿自利,尺寸沉而津不到咽。
陰從天降,首曰太陰。
在陽為表,在陰為裡,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裡則見陰脈,故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細無力當溫。
太陰受病,當四五日發。
以其脈布胃中,絡于咽溢,故腹滿或痛,而嗌喉下幹燥。
或大便不通,小便如常;或自利,手足溫而渴者,為傳經腑熱。
或自利不渴,手足冷者,為直中陰證。
或因内傷飲食,冷氣入脾,必腹痛胸膈不快。
然太陰乃三陽之終,三陰之始,陽經表證未盡宜汗,半表裡胸滿多痰宜吐,傳經裡熱宜下,直中陰經宜溫。
調脾勝邪,正在此關。
少陰舌幹口燥,次于太陰,故曰少陰。
脈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微無力當溫。
少陰受病,當五六日發。
以其脈起于足心,貫腎絡于肺系,故舌幹口燥而渴。
或自利清水,心痛腹脹;或大便閉硬,不欲濃衣者,皆熱入裡之深也。
苦厥逆畏寒,欲吐不吐,腹痛自利,小便白色,或幹嘔,亡陽咽痛,脈微欲寐者,乃陰毒入髒之深也。
或下利體痛,咳嘔者,水氣也。
或飯食入口則吐,脈弦遲,厥逆,心下實者,不可下也,宜吐之。
或脈沉發熱者,汗之。
蓋有初得病直攻少陰,不先自太陽傳次而入也。
厥陰煩滿囊拳。
厥陰者,陰盡則變而厥逆生。
蓋傳經至此已盡,無複可傳,再傳則逆于手經矣。
脈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遲無力當溫,浮緩者病自愈。
厥陰受病,當六七日發。
以其脈循陰器,絡于肝,故唇青舌卷。
或煩滿者,胸中氣滿急也;或囊拳者,陰囊縮也;在女子則陰戶急痛引小腹,此傳經厥陰,風熱毒深于内也。
肝木移熱克脾,脾受賊邪,五髒六腑皆困,榮衛不通,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則死,速下以救,五死一生。
或下利谵語者,内有燥屎也,仍宜下之;或嘔而發熱者和之;或發熱惡寒如瘧,囊不縮,脈微浮微緩,胃之脈,脾氣既全,不受賊邪,榮衛将複,水升火降,寒熱作而大汗解矣;或下利腹脹,身疼者,當先救表,而後溫裡;若下利清谷,大汗出而厥,四肢疼,小腹拘急;或幹嘔吐沫,或氣沖心痛,發熱消渴吐蛔,皆厥陰寒證也,宜溫之。
以上正文六言,乃萬病之祖,非得之《内經》,不能六言包括無遺如此。
凡言六經所見之證,即此三陽三陰經證也,雜病亦然。
經絡難拘日數, 經曰:一日足太陽膀胱之經,二日足陽明胃之經,三日足少陽膽之經,四日足太陰脾之經,五日足少陰腎之經,六日足厥
以後凡言太陽證,即頭疼身熱脊強也。
凡言表證者,亦即太陽證也,各經仿此。
陽從下起,三陽之長曰太陽。
脈尺寸俱浮,浮緊傷寒,浮緩傷風。
太陽受病,當一二日發。
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背腰脊強。
頭者,諸陽之會,氣病則麻,血病則痛。
身熱者,寒客皮毛,郁閉其陽,而後發熱,陽雖人身正氣,郁則為邪、為熱。
熱雖甚不死,蓋傷寒始于寒而終成于熱也。
惟不發熱而但惡寒者,邪發于陰也。
或熱多寒少、或不大便而泉清頻數、或熱結膀胱溺澀、或汗多溺難、或汗後不解、或汗漏不止、或過經不解、或蓄血發黃、或喘、或嘔,皆太陽所主。
陽明則目痛鼻幹不眠。
陽為明,夾于二陽之中,陽氣盛極,故曰陽明。
脈尺寸俱長。
長而微洪經病,長而沉數腑病。
太陽脈靜則不傳,如脈數急欲吐者,此寒邪變熱,傳于陽明,當二三日發。
以其經中客邪,故目痛鼻幹。
身熱者,陽明主肌肉,邪甚則身前皆熱。
不眠者,煩盛津幹,胃氣不和也。
太陽未罷者,發熱惡寒。
太陽已罷者,不惡寒而反惡熱,煩渴作嘔,津幹便硬,或即狂言,謂之正陽明。
少陽陽明,脅滿不大便而嘔。
或瘀血發黃,或下血谵語,或胸煩懊,皆此經所主。
然亦有裡寒下利,或寒氣結積而為痼瘕者,不可不知。
少陽耳聾脅痛,寒熱嘔而口為之苦; 少,初也。
陽氣初嫩,亞于陽明,故曰少陽。
脈尺寸俱弦,弦而滑數者,陽極發厥;弦而和者,病欲散。
少陽受病,當三四日發。
以其脈循脅絡于耳,故風熱上壅不利,則耳聾脅痛、寒熱往來、不食、嘔而口苦幹、目眩。
若不嘔吐而能食者,為三陰不受邪也。
若身無大熱燥悶者,陽去入陰無疑矣。
似瘧,婦人血結,皆此經所主。
太陰腹滿自利,尺寸沉而津不到咽。
陰從天降,首曰太陰。
在陽為表,在陰為裡,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裡則見陰脈,故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細無力當溫。
太陰受病,當四五日發。
以其脈布胃中,絡于咽溢,故腹滿或痛,而嗌喉下幹燥。
或大便不通,小便如常;或自利,手足溫而渴者,為傳經腑熱。
或自利不渴,手足冷者,為直中陰證。
或因内傷飲食,冷氣入脾,必腹痛胸膈不快。
然太陰乃三陽之終,三陰之始,陽經表證未盡宜汗,半表裡胸滿多痰宜吐,傳經裡熱宜下,直中陰經宜溫。
調脾勝邪,正在此關。
少陰舌幹口燥,次于太陰,故曰少陰。
脈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微無力當溫。
少陰受病,當五六日發。
以其脈起于足心,貫腎絡于肺系,故舌幹口燥而渴。
或自利清水,心痛腹脹;或大便閉硬,不欲濃衣者,皆熱入裡之深也。
苦厥逆畏寒,欲吐不吐,腹痛自利,小便白色,或幹嘔,亡陽咽痛,脈微欲寐者,乃陰毒入髒之深也。
或下利體痛,咳嘔者,水氣也。
或飯食入口則吐,脈弦遲,厥逆,心下實者,不可下也,宜吐之。
或脈沉發熱者,汗之。
蓋有初得病直攻少陰,不先自太陽傳次而入也。
厥陰煩滿囊拳。
厥陰者,陰盡則變而厥逆生。
蓋傳經至此已盡,無複可傳,再傳則逆于手經矣。
脈尺寸俱沉,沉實有力當下,沉遲無力當溫,浮緩者病自愈。
厥陰受病,當六七日發。
以其脈循陰器,絡于肝,故唇青舌卷。
或煩滿者,胸中氣滿急也;或囊拳者,陰囊縮也;在女子則陰戶急痛引小腹,此傳經厥陰,風熱毒深于内也。
肝木移熱克脾,脾受賊邪,五髒六腑皆困,榮衛不通,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則死,速下以救,五死一生。
或下利谵語者,内有燥屎也,仍宜下之;或嘔而發熱者和之;或發熱惡寒如瘧,囊不縮,脈微浮微緩,胃之脈,脾氣既全,不受賊邪,榮衛将複,水升火降,寒熱作而大汗解矣;或下利腹脹,身疼者,當先救表,而後溫裡;若下利清谷,大汗出而厥,四肢疼,小腹拘急;或幹嘔吐沫,或氣沖心痛,發熱消渴吐蛔,皆厥陰寒證也,宜溫之。
以上正文六言,乃萬病之祖,非得之《内經》,不能六言包括無遺如此。
凡言六經所見之證,即此三陽三陰經證也,雜病亦然。
經絡難拘日數, 經曰:一日足太陽膀胱之經,二日足陽明胃之經,三日足少陽膽之經,四日足太陰脾之經,五日足少陰腎之經,六日足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