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九真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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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玉龍各一枚,青缯四十尺,紫紋四十尺,金镮各三雙。
《七變舞天》,上金五兩,朱一斤,青缯三十二尺之誓。
信以質心,不得有阙,阙則違科。
師以天信投於山栖,以拯窮乏,餘以供營經書之具,不得他散。
師犯上科,奪玉童玉女,減算奪紀,注名度還北酆。
受者不依科,皆喪魂失神,風刀之考,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五篇曰:《消魔智慧》、《玉清隐書》、《寶洞飛霄絕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金真玉光》、《靈書紫文》、《金珰玉佩》、《金根上經》、《三天正法》,皆太上大道君、元始天王、金阙帝君之寶章,秘在玉清之宮,金房紫戶之内,典衛靈文玉童、玉女各三千人。
元始之初,皆千劫一傳,自三天立正之後,七百年内聽得三傳,百年中有其人聽一傳,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
授者對齋九十日,或三十日,或九日而傳。
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鬼役,無有解脫,己身被風刀之考,死充下鬼,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六篇曰:傳《消魔智慧》、《寶洞飛霄絕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皆上金十兩,玉劄一枚,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缯四十尺。
《金根衆經》、《靈書紫文》,上金五兩,金簡玉劄各一枚,枚長一尺六寸,廣二寸四分,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缯百尺,青紋四十尺。
《三天正法》,青缯三十尺,青布四十三尺,金環五雙,以為密誓。
上金十兩,通神之信。
《金真玉光》、《玉佩金珰》、《玉清隐書》,皆金魚、玉龍各一枚,以為誓信。
依科不得有阙,阙之則師奪玉童、玉女,注名還度北酆。
受者皆喪魂失神,考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七篇曰:《七星移度》、《白羽黑翩飛行羽經》、《飛步天綱蹑行七元》、《太上隐書》、《靈飛六甲》,皆太上太帝君、太微天帝君登空之道,隐化之秘章,秘在太上瓊宮之上,紫房之内,侍衛玉童、玉女皆三千人。
依科七千年一傳,三天立正之後,改七百年内聽三傳,若百年中有其人便傳。
傳授告齋九十日,或三十日,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
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北酆鬼投,十苦八難,己身被風刀之考,永沒幽源,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八篇曰:傳《七星移度》,青紋三十二尺,绛缯三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一雙。
《白羽黑翮飛行羽經》,金二兩,青缯三十二尺,以代截發嗡血之誓。
《飛步天綱》,錦三十尺,金魚、玉龍之誓。
《靈飛六甲》,白素六十尺,金環六雙,青絲六兩。
天科以信質心,不得有阙,阙則違玄科。
師奪玉童玉女,除落青簿玉名,移還北酆。
受者不依科,亡精喪神,罰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九篇曰:傳方丈震靈、豁落七元八天隐文、流金火鈴、金神虎符、消魔支幹夜照神燭、八術隐遁紫清玉符、五籍洞玄六甲上符、五行秘文玄都玉格諸符,凡有六百部。
太上悉以其文,标於舊經之内,以為立用。
傳授明科,悉依經科,傳受有阙,罪同上品。
有經無符,則天魔害人,有符無經,則思念無感,神真不绛。
科雲:皆不得單行,單行罪亦如之科。
經及符本同出於自然之氣,虛無之章旨,故不得獨修也。
無科修道,萬不成也。
玄都九真明科中品誡罪篇 玄都中品第一篇曰:諸是後學,七祖以下有殺害人命,劫賊攻略,謀圖奸淫,篡逆之禍,九族交通,謀反無道,其考尤重,怨對咎逮,積結九陰,非赦所原。
後生皆不得以餘殃之身,參涉真經,竊受寶文。
若有苦至,志尚自勵,首謝七玄,重施功德,拔出幽魂,披露己身於三光之下,散髻至頭,三年不倦,自赍重信,投於九江,贖解前咎,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然後行事。
有此之罪而不先自罰責,吐首天冥,而受法者,師及弟子同被風刀之考,七玄之祖長閉幽源,負石擔山,萬劫不解,身亡失經,明慎之焉。
玄都中品第二篇曰:凡欲修學上法,己身先有重罪,手殺人命,及酷虐下賤,殺害衆生,劫略百姓,謀圖奸詭,九族相交,()妬賢能,悖逆師主,不赦之罪,積結九陰,皆不得參受妙法,修行經文。
若能苦志,吐首先犯,效功施德,披露三光,散髻叩頭,三年陳謝罰校,可以贖己愆,拔出七玄,使三界各别,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行事。
有此之罪,而不先自首謝,責罰自厲,而受經文,師及弟子同受風刀之考,魂魄十苦八難,身役幽泉,自然失經,七祖父母長充幽徒,萬劫不解,學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三篇曰:凡是學者,受三奇寶文,上清秘經,輕洩目錄,以示不同,宣露妙秘,輕慢寶章者,一犯至十,罰功斷事三年,
《七變舞天》,上金五兩,朱一斤,青缯三十二尺之誓。
信以質心,不得有阙,阙則違科。
師以天信投於山栖,以拯窮乏,餘以供營經書之具,不得他散。
師犯上科,奪玉童玉女,減算奪紀,注名度還北酆。
受者不依科,皆喪魂失神,風刀之考,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五篇曰:《消魔智慧》、《玉清隐書》、《寶洞飛霄絕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金真玉光》、《靈書紫文》、《金珰玉佩》、《金根上經》、《三天正法》,皆太上大道君、元始天王、金阙帝君之寶章,秘在玉清之宮,金房紫戶之内,典衛靈文玉童、玉女各三千人。
元始之初,皆千劫一傳,自三天立正之後,七百年内聽得三傳,百年中有其人聽一傳,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
授者對齋九十日,或三十日,或九日而傳。
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鬼役,無有解脫,己身被風刀之考,死充下鬼,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六篇曰:傳《消魔智慧》、《寶洞飛霄絕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皆上金十兩,玉劄一枚,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缯四十尺。
《金根衆經》、《靈書紫文》,上金五兩,金簡玉劄各一枚,枚長一尺六寸,廣二寸四分,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缯百尺,青紋四十尺。
《三天正法》,青缯三十尺,青布四十三尺,金環五雙,以為密誓。
上金十兩,通神之信。
《金真玉光》、《玉佩金珰》、《玉清隐書》,皆金魚、玉龍各一枚,以為誓信。
依科不得有阙,阙之則師奪玉童、玉女,注名還度北酆。
受者皆喪魂失神,考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七篇曰:《七星移度》、《白羽黑翩飛行羽經》、《飛步天綱蹑行七元》、《太上隐書》、《靈飛六甲》,皆太上太帝君、太微天帝君登空之道,隐化之秘章,秘在太上瓊宮之上,紫房之内,侍衛玉童、玉女皆三千人。
依科七千年一傳,三天立正之後,改七百年内聽三傳,若百年中有其人便傳。
傳授告齋九十日,或三十日,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
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北酆鬼投,十苦八難,己身被風刀之考,永沒幽源,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八篇曰:傳《七星移度》,青紋三十二尺,绛缯三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一雙。
《白羽黑翮飛行羽經》,金二兩,青缯三十二尺,以代截發嗡血之誓。
《飛步天綱》,錦三十尺,金魚、玉龍之誓。
《靈飛六甲》,白素六十尺,金環六雙,青絲六兩。
天科以信質心,不得有阙,阙則違玄科。
師奪玉童玉女,除落青簿玉名,移還北酆。
受者不依科,亡精喪神,罰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九篇曰:傳方丈震靈、豁落七元八天隐文、流金火鈴、金神虎符、消魔支幹夜照神燭、八術隐遁紫清玉符、五籍洞玄六甲上符、五行秘文玄都玉格諸符,凡有六百部。
太上悉以其文,标於舊經之内,以為立用。
傳授明科,悉依經科,傳受有阙,罪同上品。
有經無符,則天魔害人,有符無經,則思念無感,神真不绛。
科雲:皆不得單行,單行罪亦如之科。
經及符本同出於自然之氣,虛無之章旨,故不得獨修也。
無科修道,萬不成也。
玄都九真明科中品誡罪篇 玄都中品第一篇曰:諸是後學,七祖以下有殺害人命,劫賊攻略,謀圖奸淫,篡逆之禍,九族交通,謀反無道,其考尤重,怨對咎逮,積結九陰,非赦所原。
後生皆不得以餘殃之身,參涉真經,竊受寶文。
若有苦至,志尚自勵,首謝七玄,重施功德,拔出幽魂,披露己身於三光之下,散髻至頭,三年不倦,自赍重信,投於九江,贖解前咎,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然後行事。
有此之罪而不先自罰責,吐首天冥,而受法者,師及弟子同被風刀之考,七玄之祖長閉幽源,負石擔山,萬劫不解,身亡失經,明慎之焉。
玄都中品第二篇曰:凡欲修學上法,己身先有重罪,手殺人命,及酷虐下賤,殺害衆生,劫略百姓,謀圖奸詭,九族相交,()妬賢能,悖逆師主,不赦之罪,積結九陰,皆不得參受妙法,修行經文。
若能苦志,吐首先犯,效功施德,披露三光,散髻叩頭,三年陳謝罰校,可以贖己愆,拔出七玄,使三界各别,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行事。
有此之罪,而不先自首謝,責罰自厲,而受經文,師及弟子同受風刀之考,魂魄十苦八難,身役幽泉,自然失經,七祖父母長充幽徒,萬劫不解,學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三篇曰:凡是學者,受三奇寶文,上清秘經,輕洩目錄,以示不同,宣露妙秘,輕慢寶章者,一犯至十,罰功斷事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