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卦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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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

     【譯文】 初九,和悅待人,吉祥。

     《象傳》說:和悅待人吉祥,說明友善行為光明正大不被人疑忌。

     【解說】 初九,剛而居正,悅出自然,絕無勉強,就是和兌。

    悅能夠做到和,就能不失剛柔,吉祥自然,和悅不必有顧忌遲疑。

     【原文】 九二,孚①兌②,吉,悔亡③。

    [王弼注:“說不失中,有孚者也。

    失位而說,孚吉乃悔亡也。

    ”]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注釋】 ①孚:誠信。

     ②兌:通“悅”。

     ③亡:消除。

     【譯文】 九二,心中誠信和悅待人,吉祥,悔恨消亡。

     《象傳》說:心中誠信和悅待人,表明志在誠信。

     【解說】 “孚兌”,即心悅誠服。

    九二以陽剛之實居中,誠實出于剛中,故有誠信之志。

    不過,九二剛爻柔居位不正,“有悔”。

    但由于志在誠信,悔就消失了。

    九二中庸,不偏不倚,所以有誠信。

     【原文】 六三,來①兌,兇。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來兌者,言未及我,而我自來說也。

    ”] 《象》曰:來兌之兇,位不當②也。

     【注釋】 ①來:自下向上為往,自上來下為來。

     ②位不當:這是以六三的爻位爻象為說。

    六三是以陰爻居陽位,所以說是“位不當”。

     【譯文】 六三,前來取悅于人,有兇險。

     《象傳》說:前來笑臉取悅于人,有兇險,說明居位不妥當。

     【解說】 “來兌”,求悅。

    六三柔而不中不正,在外卦又無相應,因而,取悅于上下的四個陽爻。

    六三不悅于内,而悅于外,其悅不正。

    六三失位而不中,故“位不當”。

     【原文】 九四,商①兌未甯②,介③疾有喜。

    [王弼注:“商,商量裁制之謂也。

    介,隔也。

    ”]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注釋】 ①商:交談。

     ②甯:安甯,安定。

     ③介:小。

     【譯文】 九四,心中思度所喜悅之事不能安甯,治愈邪疾必有喜慶。

     《象傳》說:病愈之喜,是因為有值得慶賀的現象。

     【解說】 “介疾”,小病。

    九四剛爻居柔位,剛以柔用,不獨斷專行,總是充分商議之後才行動,就是“商兌”,商悅。

    商悅是如得介疾一樣不安甯,非常謹慎地喜悅(未甯,介疾有喜),不沾沾自喜,最終必然能收獲大的喜悅(有慶也)。

     【原文】 九五,孚于剝①,有厲。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孚,謂五也。

    二四變,體剝象故‘孚于剝’。

    在坎未光,‘有厲’也。

    ”]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注釋】 ①剝:剝落,削弱。

    這裡指使自己削弱之人。

     【譯文】 九五,施誠信于失信之人,有危險。

     《象傳》說:“施誠信于失信之人”,這是因為正當君位的原因。

     【解說】 剝,指上六陰爻,上六是上卦唯一的陰爻,居最上行将剝落,所以稱之為“剝”。

    九五陽剛中正,在君位,有被上六取悅和蒙蔽的危險(孚于剝)。

    九五剛爻居剛位,過分自信,與九二的君子敵應,親近上六的陰柔小人,這種喜悅可能被剝爛,所以“有厲”。

    九五是志得意滿的喜悅。

     【原文】 上六,引兌①。

    [王弼注:“以夫陰質,最處說後,靜退者也。

    故必見引,然後乃說也。

    ”]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②也。

     【注釋】 ①引兌:取悅,指用手段去取悅于人。

     ②光:光大。

     【譯文】 上六,沉溺于引誘取悅于人。

     《象傳》說:上六“引誘取悅于人”,說明它的喜悅之道尚未光大。

     【解說】 上六與六三,都是以悅來迷惑人、搬弄是非的小人,但六三處于二陽之間,求悅表現明顯,其心易知,其危害淺,所以這兩個陽爻都還吉利,而六三自己的結果卻是“兇”。

    上六超然于外,似乎無所求而為悅,是九五歡迎它而後來到的,故為“引兌”,其心難知,其危害深。

    所以九五“孚于剝”,使中道蒙蔽不光(未光也)。

    如果能使上六引而不兌,則其道就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