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卦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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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初六,抑止其腳趾的行動,沒有過錯,利于永久堅守正道。
《象傳》說:“抑止其腳趾的行動”,說明沒有離失正道。
【解說】 初爻為趾,腳趾不動僅僅是自己不動而已,但腳趾的停止還要服從上面部位的停止,上止則止,上行則行,這就是艮“未失正也”,故“利永貞”。
陰柔弱小不要妄動,宜服從。
【原文】 六二,艮其腓①,不拯其随②,其心不快。
[王弼注:“雖,謂趾也。
止其腓,故其趾不拯也。
腓體躁而處止,而不得拯其随,又不能退聽安靜,故其心不快也。
”]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聽③也。
【注釋】 ①腓:小腿肌肉,腿肚子。
②不拯其随:上巽為進退、震為拯,震伏巽為不拯,因而說“不拯其随”。
拯,上舉,擡起。
随,足趾。
③聽:聽從。
【譯文】 六二,抑止其小腿的行動,無法舉步向上承應跟随,心裡不痛快。
《象傳》說:“無法舉步向上承應跟随”,這是由于未能聽從其勸退回。
【解說】 腓是腿肚,指小腿,六二所在相當于小腿肚。
“不拯其随”是不能擡腿,拯為舉,随為腿,就是小腿艮止不能動了,六二本來居中得正,但居互坎(二三四爻)被陷,不能退讓聽從九三(大腿)。
坎為耳,為聽從。
小腿僵直是因為不順從上面,六二此時是不當止而止。
【原文】 九三,艮其限①,[陸德明《經典釋文》:“限,要也。
”朱熹《周易本義》:“限,上下身之際,即腰胯也。
”]列②其夤③,[王弼注:“夤,當中脊之肉也。
”]厲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注釋】 ①限:腰部。
②列:同“裂”,分離。
③夤:夾脊肉。
【譯文】 九三,抑止其腰部的行動,脊肉撕裂,危險就像烈火一樣熏灼其心。
《象傳》說:“抑止其腰部的行動”,說明身處的危險像烈火一樣熏烤其心。
【解說】 “艮其限”,是腰不能動。
限,人體上下的界限,指腰部。
九三處上下兩陰之間,陰陰排斥,故危厲,心急如焚。
“夤”是脊背的肉。
“列”是裂的本字。
九三剛爻居剛位,又不在中位,過分剛硬僵直,使腰不能屈伸,痛苦萬分。
九三陽爻是下卦艮的主爻,又與上卦唯一的陽爻敵應,與上下左右的人,都不能和諧相處,當然危厲。
【原文】 六四,艮其身①,無咎。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身,腹也。
觀坤為身,故‘艮其身’。
得位承五,故‘無咎’。
”] 《象》曰:“艮其身”,止諸②躬③也。
【注釋】 ①身:軀幹。
②諸:之于。
③躬:身體,自身。
【譯文】 六四,抑止上身的活動,沒有過錯。
《象傳》說:“抑止上身的活動”,說明能自己控制而保持正直。
【解說】 六四是腰以上的身體部分不動(止諸躬也,躬即是身)。
六四陰爻居陰位得正,這部分從來不自行其是地妄動,與腰腿和諧相處,躬自厚而薄責于人,所以“無咎”。
【原文】 六五,艮其輔①,[程頤《易傳》:“輔,言之所由出也。
”]言有序②,[高亨《周易大傳今注》:“言有序,不妄談也。
”]悔亡③。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以中正’者,位雖不正,以居得其中,故不失其正,故‘言有序’也。
”] 【注釋】 ①輔:頰輔,即面部的兩頰,此指嘴巴。
②序:次序,條理。
③亡:消除。
【譯文】 六五,抑止其口,說話中肯而條理分明,悔恨消亡。
《象傳》說:“抑止其口”,因為不偏倚,正确無誤。
【解說】 “輔”是颚的關節。
六五在卦的上方,相當于颚的關節,艮止在颚的關節,是要求言語謹慎,說話中肯條理分明。
俗話說,“禍從口出”,言語有所把關,自然可以“悔亡”。
【原文】 上九,敦①艮,吉。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無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
”]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注釋】 ①敦:敦厚。
【譯文】 上九,敦厚而知足知止,吉利。
《象傳》說:謹慎敦厚而知足知止,吉利,說明上九能以敦厚的品德獲得善終。
【解說】 上九是艮止的最上方,且是終極陽爻,說明能夠保持晚節,止于至善。
《象傳》說:“抑止其腳趾的行動”,說明沒有離失正道。
【解說】 初爻為趾,腳趾不動僅僅是自己不動而已,但腳趾的停止還要服從上面部位的停止,上止則止,上行則行,這就是艮“未失正也”,故“利永貞”。
陰柔弱小不要妄動,宜服從。
【原文】 六二,艮其腓①,不拯其随②,其心不快。
[王弼注:“雖,謂趾也。
止其腓,故其趾不拯也。
腓體躁而處止,而不得拯其随,又不能退聽安靜,故其心不快也。
”]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聽③也。
【注釋】 ①腓:小腿肌肉,腿肚子。
②不拯其随:上巽為進退、震為拯,震伏巽為不拯,因而說“不拯其随”。
拯,上舉,擡起。
随,足趾。
③聽:聽從。
【譯文】 六二,抑止其小腿的行動,無法舉步向上承應跟随,心裡不痛快。
《象傳》說:“無法舉步向上承應跟随”,這是由于未能聽從其勸退回。
【解說】 腓是腿肚,指小腿,六二所在相當于小腿肚。
“不拯其随”是不能擡腿,拯為舉,随為腿,就是小腿艮止不能動了,六二本來居中得正,但居互坎(二三四爻)被陷,不能退讓聽從九三(大腿)。
坎為耳,為聽從。
小腿僵直是因為不順從上面,六二此時是不當止而止。
【原文】 九三,艮其限①,[陸德明《經典釋文》:“限,要也。
”朱熹《周易本義》:“限,上下身之際,即腰胯也。
”]列②其夤③,[王弼注:“夤,當中脊之肉也。
”]厲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注釋】 ①限:腰部。
②列:同“裂”,分離。
③夤:夾脊肉。
【譯文】 九三,抑止其腰部的行動,脊肉撕裂,危險就像烈火一樣熏灼其心。
《象傳》說:“抑止其腰部的行動”,說明身處的危險像烈火一樣熏烤其心。
【解說】 “艮其限”,是腰不能動。
限,人體上下的界限,指腰部。
九三處上下兩陰之間,陰陰排斥,故危厲,心急如焚。
“夤”是脊背的肉。
“列”是裂的本字。
九三剛爻居剛位,又不在中位,過分剛硬僵直,使腰不能屈伸,痛苦萬分。
九三陽爻是下卦艮的主爻,又與上卦唯一的陽爻敵應,與上下左右的人,都不能和諧相處,當然危厲。
【原文】 六四,艮其身①,無咎。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身,腹也。
觀坤為身,故‘艮其身’。
得位承五,故‘無咎’。
”] 《象》曰:“艮其身”,止諸②躬③也。
【注釋】 ①身:軀幹。
②諸:之于。
③躬:身體,自身。
【譯文】 六四,抑止上身的活動,沒有過錯。
《象傳》說:“抑止上身的活動”,說明能自己控制而保持正直。
【解說】 六四是腰以上的身體部分不動(止諸躬也,躬即是身)。
六四陰爻居陰位得正,這部分從來不自行其是地妄動,與腰腿和諧相處,躬自厚而薄責于人,所以“無咎”。
【原文】 六五,艮其輔①,[程頤《易傳》:“輔,言之所由出也。
”]言有序②,[高亨《周易大傳今注》:“言有序,不妄談也。
”]悔亡③。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以中正’者,位雖不正,以居得其中,故不失其正,故‘言有序’也。
”] 【注釋】 ①輔:頰輔,即面部的兩頰,此指嘴巴。
②序:次序,條理。
③亡:消除。
【譯文】 六五,抑止其口,說話中肯而條理分明,悔恨消亡。
《象傳》說:“抑止其口”,因為不偏倚,正确無誤。
【解說】 “輔”是颚的關節。
六五在卦的上方,相當于颚的關節,艮止在颚的關節,是要求言語謹慎,說話中肯條理分明。
俗話說,“禍從口出”,言語有所把關,自然可以“悔亡”。
【原文】 上九,敦①艮,吉。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無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
”]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注釋】 ①敦:敦厚。
【譯文】 上九,敦厚而知足知止,吉利。
《象傳》說:謹慎敦厚而知足知止,吉利,說明上九能以敦厚的品德獲得善終。
【解說】 上九是艮止的最上方,且是終極陽爻,說明能夠保持晚節,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