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卦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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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則行,當止則止 艮卦象征山。

     【題解】 動極生靜,震極艮止。

    “艮”就是停止的意思。

    艮卦由震卦“上轉下轉”而來,根據萬物不可以始終震動,需要适可而止的卦序邏輯要求,接着震卦的必然是艮卦。

    它是事物經震蕩動極之後,複處于一種不可避免的極為靜止的狀态的表現。

    艮是八純卦之一,以山為象。

    曆史上的《連山易》以本卦為首,記錄了先民穴居時代披荊斬棘,勇敢無畏的精神風貌。

    艮卦的卦象,艮下艮上,下山上山,前山後山,有山疊山,山外山,山上山之貌,是山障路阻,前行止步之時,内含因勢而止之意。

     有人認為,止是停滞、倒退,對事物的發展十分不利,故是兇态。

    這是片面的。

    天下事當行則行,當止則止。

    知進不知止,絕非明智睿達。

    易家提醒人們注意艮德的修養,即達到卦辭所說的“艮,其背,不獲其身。

    行于庭,不見其人”的境界,從而動定自如,知進識止,無悔無咎。

     【原文】 艮①,[孔穎達《周易正義》:“艮,止也。

    ”]其背,不獲其身②。

    [王弼注:“所止在後,故不得其身也。

    ”]行其庭③,不見其人,無咎④。

     【注釋】 ①艮:卦名。

    卦義:即山,止,時止,行止,止步,靜止等。

     ②不獲其身:艮卦,說輔頰不說口,說身不說腹,說夤(夾脊肉)不說臍,是一人背面站立之象。

    凡對應之爻都是敵應。

     ③庭:庭院。

     ④咎:災禍,過失。

     【譯文】 艮卦象征抑止,抑止其背部的活動,其身體不能面向所抑止的地方。

    猶如在庭院中行走,沒看見背後的人,沒有過錯。

     【解說】 艮卦的卦形是反震。

    震為動,艮為止,一動一靜,相互為用。

    艮卦卦形也是山的形象,表現陽已上升到極點,所以停止。

    艮引申有違背,怨恨、堅硬、艱難的含義。

     人的身體,最不容易動的靜止部分,就是背部。

    它不為身體和外物所動,不會妄動,如此就可達到“行其庭,不見其人”忘我的境界,也就不存在咎害。

     【原文】 《彖》曰:艮,止也。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位窮于上,故‘止也’。

    ”]時①止則止,時行則行,[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時止謂上陽窮止,故‘止’。

    時行謂三體處震,為行也。

    ”]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②也。

    上下敵應③,不相與也。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艮其背,背也。

    兩象相背,故‘不相與也’。

    ”]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注釋】 ①時:最合适的時間。

     ②所:場所,所在。

     ③敵應:一卦六爻分上下兩個八經卦,初應四、二應五、三應上,同性相對為“敵應”;異性相對為“正應”或“比應”。

     【譯文】 《彖傳》說:艮的意思是抑止。

    應當停止時就停止,可以行動時就行動,動靜都不失時機,前途必然光明。

    “在該停止的地方停止”,說明抑止要适得其所。

    全卦六爻上下相互敵對,不能相應。

    所以說“其身體不能面向所抑止的地方,猶如在庭院中行走,沒看見背後的人,沒有過錯”。

     【解說】 艮是止的意思,能夠适時适地适可而止。

    背在人身不是不随身體動,而是不知道身在動。

    吉兇禍福都全然不知,所以“光明”。

    艮卦内外兩艮各“止其所”。

    艮卦的初四、二五、三上皆不相應,所謂上下敵應,也就不相親密相處。

    不相應有人也似無人,有人走過庭院,也不覺得。

    甯靜自然會“無咎”。

     【原文】 《象》曰:兼山①,艮。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君子謂三也。

    三君子位。

    震為出。

    坎為隐伏,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者,止之為義,各止其所。

    故君子于此之時,思慮所及,不出其已位也。

    ”] 【注釋】 ①兼山:艮卦,艮為山,一卦上下都是山,因而說“兼山”。

    兼,同時具有。

     【譯文】 《象傳》說:兩山重疊,象征抑止。

    君子察此,經常考慮行動不應超越本位。

     【解說】 山連着山就是兼山,就是艮卦的形象,艮意味着止,卦名稱作艮為止。

    君子從中得到啟示,思考問題不超越自己的地位,适可而止。

     【原文】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①貞。

    [王弼注:“處止之初,行(無)所之,故止其趾乃得(無)咎。

    至靜而定,故利永貞。

    ”]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注釋】 ①永: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