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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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死不治。
)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
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
微細而舌卷囊縮,脈至遲微,陽衰陰盛,真元漸絕之象。
暴脫者,能漸生;而漸絕者,又何能暴起哉?)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
兼見濡者,病將退也。
沉則邪已入裡,緊則寒邪不散,均主病危。
) 喘息擡肩,浮滑是順;沉澀肢寒,皆為逆證。
(喘症無非風與痰耳。
浮為陽為表為風,滑為陽中之陰而為痰為食。
若能散其邪,則機關可利,推其物則否塞可通,故曰順。
脈沉為陰為裡為下部;澀為陰為虛,乃元氣不能接續,豈能充四肢乎?是以喘息擡肩,而四肢又寒也。
若更見散脈,則元真將隨喘而散,死亡必矣,故曰逆。
)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病熱而有火症,火則脈應洪數。
若得沉微之陰脈,是無火矣。
無火而仍病熱,則知為無根之陽虛見熱象也,故危殆。
)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僭上,虛數二脈是其本。
然蒸熱而見澀小之脈,澀則精血少,小則元氣衰,真陰日損,邪火日增,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 勞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勞極損傷,氣血日耗,形體漸衰,所見之脈,隨病呈象。
如空虛之浮,不鼓之軟,欲絕之微,無力之弱,雖雲病脈,然與病猶相宜也。
至若雙弦,乃知土敗,急數定為火炎。
蓋弦為肝木,雙弦則木太盛,久病之土,何堪其侮,故知其必敗也。
數以為熱,急數則躁疾直強,略無半點和柔,邪火炎炎,真陰自絕,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
緩小脈順,為可喜。
脈數而大,邪盛正衰,為火爍真陰,誠為可憂。
) 畜血在中,牢大卻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血畜於內,瘀凝不行,瘀凝則脈大,不行則脈牢,亦因病呈象也。
逐之使去,巢穴一空,而緻新不難矣。
設脈沉小澀微,是病有餘而脈反不足,病有物而脈若無物,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虛大者生,細微短澀,形脫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
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浮大之脈為吉耳。
若脈細小浮澀,則氣血之虛衰,枯槁不言可知,再加身體瘦悴,是謂形脫,即戴人所雲:燔木則為炭,燔金則為液,燔石則為灰,煎海水則為鹽。
鼎水形氣兩敗,豈直可驚已哉!)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數大可療,澀小知亡。
(熱乘津液,則水道不利,水道不利而有熱必鬱蒸而外發,黃色見於鼻者,以鼻為肺竅耳。
數大為火象,火證見之又何妨乎?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亟矣。
)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吉象,沉急兇殃。
(癲狂既分陰陽,而脈皆取浮洪者。
蓋浮洪者屬陽,在陽狂者得之,固與證相宜;即陰癲者得之,亦將從陰轉陽,自裡達表之象,故均為吉兆。
若沉而急,沉則入陰迫裡,急則強急不柔,是無胃氣之脈也。
不論狂癲,兇殃立至。
) 癇宜虛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虛痰,脈來虛緩,自應然也。
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
安望其生耶?)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疝為肝病。
弦急,肝脈之常也。
況弦斂急直,氣不鼓暢者,鹹主痛脹,疝則未有不痛不脹者,故弦急而牢,見積聚之有根,亦見原本之壯實。
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最為相合。
若急則邪盛,弱則正衰,必有性命之憂矣。
)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也。
沉細而微,知元氣已衰,證實脈虛,無復他望矣。
)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心腹痛而脈見細遲,是氣減舒徐,厥邪欲退,理應從吉。
設或浮大,重則邪氣方張,裡證而得表脈,大非所宜;輕亦為中虛之證,不能收捷得之效也。
) 頭痛多弦,浮緊易治,如呈短澀,雖救何及。
(弦為陰脈,乃陽虛不能張大,或緻外邪所乘。
況頭
)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
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
微細而舌卷囊縮,脈至遲微,陽衰陰盛,真元漸絕之象。
暴脫者,能漸生;而漸絕者,又何能暴起哉?)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
兼見濡者,病將退也。
沉則邪已入裡,緊則寒邪不散,均主病危。
) 喘息擡肩,浮滑是順;沉澀肢寒,皆為逆證。
(喘症無非風與痰耳。
浮為陽為表為風,滑為陽中之陰而為痰為食。
若能散其邪,則機關可利,推其物則否塞可通,故曰順。
脈沉為陰為裡為下部;澀為陰為虛,乃元氣不能接續,豈能充四肢乎?是以喘息擡肩,而四肢又寒也。
若更見散脈,則元真將隨喘而散,死亡必矣,故曰逆。
)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病熱而有火症,火則脈應洪數。
若得沉微之陰脈,是無火矣。
無火而仍病熱,則知為無根之陽虛見熱象也,故危殆。
)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僭上,虛數二脈是其本。
然蒸熱而見澀小之脈,澀則精血少,小則元氣衰,真陰日損,邪火日增,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 勞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勞極損傷,氣血日耗,形體漸衰,所見之脈,隨病呈象。
如空虛之浮,不鼓之軟,欲絕之微,無力之弱,雖雲病脈,然與病猶相宜也。
至若雙弦,乃知土敗,急數定為火炎。
蓋弦為肝木,雙弦則木太盛,久病之土,何堪其侮,故知其必敗也。
數以為熱,急數則躁疾直強,略無半點和柔,邪火炎炎,真陰自絕,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
緩小脈順,為可喜。
脈數而大,邪盛正衰,為火爍真陰,誠為可憂。
) 畜血在中,牢大卻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血畜於內,瘀凝不行,瘀凝則脈大,不行則脈牢,亦因病呈象也。
逐之使去,巢穴一空,而緻新不難矣。
設脈沉小澀微,是病有餘而脈反不足,病有物而脈若無物,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虛大者生,細微短澀,形脫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
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浮大之脈為吉耳。
若脈細小浮澀,則氣血之虛衰,枯槁不言可知,再加身體瘦悴,是謂形脫,即戴人所雲:燔木則為炭,燔金則為液,燔石則為灰,煎海水則為鹽。
鼎水形氣兩敗,豈直可驚已哉!)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數大可療,澀小知亡。
(熱乘津液,則水道不利,水道不利而有熱必鬱蒸而外發,黃色見於鼻者,以鼻為肺竅耳。
數大為火象,火證見之又何妨乎?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亟矣。
)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吉象,沉急兇殃。
(癲狂既分陰陽,而脈皆取浮洪者。
蓋浮洪者屬陽,在陽狂者得之,固與證相宜;即陰癲者得之,亦將從陰轉陽,自裡達表之象,故均為吉兆。
若沉而急,沉則入陰迫裡,急則強急不柔,是無胃氣之脈也。
不論狂癲,兇殃立至。
) 癇宜虛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虛痰,脈來虛緩,自應然也。
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
安望其生耶?)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疝為肝病。
弦急,肝脈之常也。
況弦斂急直,氣不鼓暢者,鹹主痛脹,疝則未有不痛不脹者,故弦急而牢,見積聚之有根,亦見原本之壯實。
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最為相合。
若急則邪盛,弱則正衰,必有性命之憂矣。
)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也。
沉細而微,知元氣已衰,證實脈虛,無復他望矣。
)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心腹痛而脈見細遲,是氣減舒徐,厥邪欲退,理應從吉。
設或浮大,重則邪氣方張,裡證而得表脈,大非所宜;輕亦為中虛之證,不能收捷得之效也。
) 頭痛多弦,浮緊易治,如呈短澀,雖救何及。
(弦為陰脈,乃陽虛不能張大,或緻外邪所乘。
況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