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宅真訣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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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陳時旸幸昌父著。
男陳泰運當期父續補,陳泰會乘之父編正。
秣陵焦竑弱侯父參閱。
廣陵車從轼五車,錢體元子仁。
父仝訂。
總論宅地 夫宅地之理,與陰地同,有不同者,龍必欲其長,穴必欲其闊,水必欲其大,灣聚砂必欲其大交結,遠朝拱蓋,必然明備。
陽宅力量大于陰地,故必山水大聚會處,然後結也。
故有二三百裡之龍,盡頭結葬地,亦決然結宅地。
其龍比葬地必長數倍,過脈處必穿田度水,跌斷,過峽處必過細,作蜂腰狀,其遮護處必周密重疊,若止山隴過脈,力量便減。
至于穴法,則迥與陰地不同。
陰地雖千裡,來龍入首不過尋丈之地。
若陽基則大者為藩省,次者為郡邑,最小者為鄉村鎮市,或數千裡,或數十裡,或數裡,其鋪展之弘闊,非幹龍長盛者不能結也。
若夫朝應、護從、水口等山,亦須眼界寬闊中認之,不與陰地止收近穴之砂為得用者同也。
蓋陽基之砂,未嘗不周密富麗,特其周回廣遠,非舉目間所能盡收,實則重疊朝拱,關鎖交結,其周密富麗,尢有大可觀者。
其水則以數源數溪會合朝抱大灣聚為美,雖鎮市鄉村,未嘗不通舟楫。
此可見水之會聚處,方結陽基也。
故有兩水夾送到頭,翻身逆朝一水而結者;有兩水夾送交會,就順水而結者;有一邊大河繞抱,一邊小水相合而結者,有坐水而結者,有據水而結者,有四面皆水者。
數等不同,要皆以得水為上。
此陽基結作,其龍穴砂水與陰地不同之大槩也。
論平地陽宅 平洋之地,一望無際,亦必以龍之來曆、穴之結處高于衆地而後為真。
若坦無高下,或穴勢又複低沉,則非矣。
然所謂高者,亦隻尺許數寸間論之也。
此等平夷之處,隻看水之交會及大繞抱處為有結作。
而作穴之處,則子微所謂最高是也。
蓋其地雖廣邈,斷有片高處,即是正穴。
如今之郡邑,亦有水鄉中建立者,何嘗見官治為水淹沒,縱水到衙門,亦必不及堂奧。
此可見是至高處也。
又如人家雖依附官治,若住在兩高合槽低沉處者,其家必貧困,不旺人丁。
若第宅據高處者,必是富貴之家。
至于陰地亦然。
若在平野。
亦必高于衆地,而後可扡,不然平陽無氣,易于絕滅,不可不慎也。
此可見平地陽基,的以最高處為貴矣。
然又有一等平支中之高者,卻為護衛照應,不是正氣所鐘,雖高亦為不吉。
以為梵宮神宇之基,每有感應,以為第宅,則不可居,又當詳審焉。
論山谷陽宅 凡山谷陽基,欲其脫落平地,寬廣平夷,四面拱衛,無有凹缺,下手有力,明堂開暢,水口交固,其穴亦欲開廣平坦,如在平洋為善,若窄狹則不吉矣。
經曰:大凡陽宅怕穴小,穴小最宜安墳妙。
小穴若為輪奂居,氣脈傷殘俱鑿了。
況是子孫必衆多,漸次分别少比和。
一穴裂而為四五,正偏前後豈無訛。
又要高明爽朗,切忌四山高壓,幽陰窒塞,三陽不照。
經雲:四山高壓穴居兇,人口少興隆。
三陽不照名陰極妖怪多藏匿,幽陰窒塞号天牢,住宅決蕭條。
又忌卑下污濕,凹風射脅,水沖宅背,道路沖門,水深潺湲,下臨深淵。
經曰:卑下污濕不相宜,人口必多痍。
流水若還沖屋背,人散家财退。
凹風射脅最為兇,孤寡與貧窮。
道路沖門亦不宜,常有是和非。
蛟潭龍窟莫相親,陰盛必孤貧。
蓋山谷陽基,最要藏風,乘得龍氣為吉。
或有妄言者曰:陽宅盛勢不論氣,惟借坐山勢。
此說大誤。
凡陽基入首處,須要垂脈平鋪,撒落平地,來曆明白,大勢則有大水會合,細微則有小水界合。
若住在界水中者,無不敗絕,豈可乘借坐之虛勢,而不論氣脈之真受哉?此尢陽基之切要也。
論陰陽宅 夫陰宅陽宅之理雖同,然壟地主乎陰,其體含蓄周密,如花未開而瓣收斂;宅地主乎陽,其體舒展發散,如花巳開而片疏豁。
二者之異,又當知也。
人之生也,有宅地以居之,其死也,有葬地以藏之。
譬之于樹,根本盤伏,受地之氣以滋養;枝葉發露,受天之氣以暢達,二者不可阙一也。
祖宗者,子孫之根本,墓藏之所以受氣于地者也;子孫者,祖宗之枝葉,居宅之所以受氣于天者也。
根本之藏,必地氣融結之所,而後得滋養以長其枝葉;枝葉之居,必天光照臨之所,而後遂暢達以庇其根本。
缺一者福澤必偏,兼全者富貴悠久。
蓋祖宗、子孫,異形而一氣相通,故居宅、葬地,二物而一氣相運,由其一本故耳。
但宅為陽,夫道也;墓為陰,妻道也。
夫為妻綱,故陰宅雖重,而陽宅亦重也。
有
男陳泰運當期父續補,陳泰會乘之父編正。
秣陵焦竑弱侯父參閱。
廣陵車從轼五車,錢體元子仁。
父仝訂。
總論宅地 夫宅地之理,與陰地同,有不同者,龍必欲其長,穴必欲其闊,水必欲其大,灣聚砂必欲其大交結,遠朝拱蓋,必然明備。
陽宅力量大于陰地,故必山水大聚會處,然後結也。
故有二三百裡之龍,盡頭結葬地,亦決然結宅地。
其龍比葬地必長數倍,過脈處必穿田度水,跌斷,過峽處必過細,作蜂腰狀,其遮護處必周密重疊,若止山隴過脈,力量便減。
至于穴法,則迥與陰地不同。
陰地雖千裡,來龍入首不過尋丈之地。
若陽基則大者為藩省,次者為郡邑,最小者為鄉村鎮市,或數千裡,或數十裡,或數裡,其鋪展之弘闊,非幹龍長盛者不能結也。
若夫朝應、護從、水口等山,亦須眼界寬闊中認之,不與陰地止收近穴之砂為得用者同也。
蓋陽基之砂,未嘗不周密富麗,特其周回廣遠,非舉目間所能盡收,實則重疊朝拱,關鎖交結,其周密富麗,尢有大可觀者。
其水則以數源數溪會合朝抱大灣聚為美,雖鎮市鄉村,未嘗不通舟楫。
此可見水之會聚處,方結陽基也。
故有兩水夾送到頭,翻身逆朝一水而結者;有兩水夾送交會,就順水而結者;有一邊大河繞抱,一邊小水相合而結者,有坐水而結者,有據水而結者,有四面皆水者。
數等不同,要皆以得水為上。
此陽基結作,其龍穴砂水與陰地不同之大槩也。
論平地陽宅 平洋之地,一望無際,亦必以龍之來曆、穴之結處高于衆地而後為真。
若坦無高下,或穴勢又複低沉,則非矣。
然所謂高者,亦隻尺許數寸間論之也。
此等平夷之處,隻看水之交會及大繞抱處為有結作。
而作穴之處,則子微所謂最高是也。
蓋其地雖廣邈,斷有片高處,即是正穴。
如今之郡邑,亦有水鄉中建立者,何嘗見官治為水淹沒,縱水到衙門,亦必不及堂奧。
此可見是至高處也。
又如人家雖依附官治,若住在兩高合槽低沉處者,其家必貧困,不旺人丁。
若第宅據高處者,必是富貴之家。
至于陰地亦然。
若在平野。
亦必高于衆地,而後可扡,不然平陽無氣,易于絕滅,不可不慎也。
此可見平地陽基,的以最高處為貴矣。
然又有一等平支中之高者,卻為護衛照應,不是正氣所鐘,雖高亦為不吉。
以為梵宮神宇之基,每有感應,以為第宅,則不可居,又當詳審焉。
論山谷陽宅 凡山谷陽基,欲其脫落平地,寬廣平夷,四面拱衛,無有凹缺,下手有力,明堂開暢,水口交固,其穴亦欲開廣平坦,如在平洋為善,若窄狹則不吉矣。
經曰:大凡陽宅怕穴小,穴小最宜安墳妙。
小穴若為輪奂居,氣脈傷殘俱鑿了。
況是子孫必衆多,漸次分别少比和。
一穴裂而為四五,正偏前後豈無訛。
又要高明爽朗,切忌四山高壓,幽陰窒塞,三陽不照。
經雲:四山高壓穴居兇,人口少興隆。
三陽不照名陰極妖怪多藏匿,幽陰窒塞号天牢,住宅決蕭條。
又忌卑下污濕,凹風射脅,水沖宅背,道路沖門,水深潺湲,下臨深淵。
經曰:卑下污濕不相宜,人口必多痍。
流水若還沖屋背,人散家财退。
凹風射脅最為兇,孤寡與貧窮。
道路沖門亦不宜,常有是和非。
蛟潭龍窟莫相親,陰盛必孤貧。
蓋山谷陽基,最要藏風,乘得龍氣為吉。
或有妄言者曰:陽宅盛勢不論氣,惟借坐山勢。
此說大誤。
凡陽基入首處,須要垂脈平鋪,撒落平地,來曆明白,大勢則有大水會合,細微則有小水界合。
若住在界水中者,無不敗絕,豈可乘借坐之虛勢,而不論氣脈之真受哉?此尢陽基之切要也。
論陰陽宅 夫陰宅陽宅之理雖同,然壟地主乎陰,其體含蓄周密,如花未開而瓣收斂;宅地主乎陽,其體舒展發散,如花巳開而片疏豁。
二者之異,又當知也。
人之生也,有宅地以居之,其死也,有葬地以藏之。
譬之于樹,根本盤伏,受地之氣以滋養;枝葉發露,受天之氣以暢達,二者不可阙一也。
祖宗者,子孫之根本,墓藏之所以受氣于地者也;子孫者,祖宗之枝葉,居宅之所以受氣于天者也。
根本之藏,必地氣融結之所,而後得滋養以長其枝葉;枝葉之居,必天光照臨之所,而後遂暢達以庇其根本。
缺一者福澤必偏,兼全者富貴悠久。
蓋祖宗、子孫,異形而一氣相通,故居宅、葬地,二物而一氣相運,由其一本故耳。
但宅為陽,夫道也;墓為陰,妻道也。
夫為妻綱,故陰宅雖重,而陽宅亦重也。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