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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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九十七寸,為今五鬥,則知曲尺二寸,為六勺七抄。
以古方參之:半夏秫米湯,半夏五合,準今三勺三抄半;秫米一升,準今六勺七抄;甘瀾水五升,準今三合三勺;煎取升半,準今一合,分三次,每服一小杯。
(杯如抔飲,約可手掬,今比此尤小,故曰小杯。
)四逆散,每服方寸匕,準今一錢;其洩利下重者,加薤白一升,末藥少,而一升之薤,其少亦可知。
方寸匕者,做匕正方一寸,依曲尺之寸度為之。
錢匕者,以五銖錢為之開元錢,亦可皆抄散取不落為度。
古人用散藥,以刀圭抄取之,匕亦刀圭之意也。
準前論一刀圭為三十二黍,方寸匕者,十刀圭也。
立方一寸,積千分三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分,為方一寸匕之實,容一千二百黍,準今一錢。
藥之輕重不同,今但就黍計之,以得其大概。
《千金》論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雲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並用五銖錢也。
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
按:五銖錢與開元錢徑相同,準曲尺九分,其薍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分,三除之,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一錢匕之實。
乃以三百三十三分為首率,重一錢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得重五分六釐為四率,是一錢匕之重也。
半錢匕者,準今二分八釐,錢五匕者,準今一分四釐也。
以古方參之:五苓散、四逆散等方,每服方寸匕,準今一錢。
桃花湯,赤石脂末半斤,每服方寸匕,日三服,每方寸匕,準今之二錢,石藥性重也。
燒褌散,每服方寸匕,日三服,灰性必輕。
大陷胸湯,甘遂一錢匕,分二服,每服是半錢匕,準今二分八釐。
十棗湯,強人服一錢匕,準今五分六釐。
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
一撮者以三指為度 《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得一百二十八黍,準今四分。
以古方參之:澤術麋銜散,藥共二十五分,準今四錢七分五釐,以三指撮,為後飯每服四分,日三服,三日後病瘳,藥亦盡矣。
風引湯,藥共五十五兩,準今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井水煮服,石藥性重,每服八分,以五十餘日為度。
凡丸藥如梧子大者,準藥末一分。
如彈丸及雞子黃者,準藥末一錢。
《千金》論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桐子大也。
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
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準之。
準前論刀圭容三十二黍,應重一分,方寸匕加十倍,應重一錢。
以古方參之:已椒藶黃丸,藥共四兩,準今三錢,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蜜在外,十日而瘳可知也。
薯蕷丸,藥共百七十八分,準今三兩三錢八分,大棗百枚為膏,和蜜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每丸藥末當重三分四釐,因有大棗百枚及蜜,故得如彈子大也。
彈子大者,或較小於雞子黃,然亦不甚相遠耳。
理中丸藥共十二兩,準今九錢一分,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
腹中未熱者,益至三四丸。
每丸藥末一錢,當得九丸,然不及湯。
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作湯者,即用此九錢一分之藥煎之也。
寇宗奭疑
以古方參之:半夏秫米湯,半夏五合,準今三勺三抄半;秫米一升,準今六勺七抄;甘瀾水五升,準今三合三勺;煎取升半,準今一合,分三次,每服一小杯。
(杯如抔飲,約可手掬,今比此尤小,故曰小杯。
)四逆散,每服方寸匕,準今一錢;其洩利下重者,加薤白一升,末藥少,而一升之薤,其少亦可知。
方寸匕者,做匕正方一寸,依曲尺之寸度為之。
錢匕者,以五銖錢為之開元錢,亦可皆抄散取不落為度。
古人用散藥,以刀圭抄取之,匕亦刀圭之意也。
準前論一刀圭為三十二黍,方寸匕者,十刀圭也。
立方一寸,積千分三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分,為方一寸匕之實,容一千二百黍,準今一錢。
藥之輕重不同,今但就黍計之,以得其大概。
《千金》論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雲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並用五銖錢也。
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
按:五銖錢與開元錢徑相同,準曲尺九分,其薍六十三分,以九分乘之,得五百六十七分,三除之,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一錢匕之實。
乃以三百三十三分為首率,重一錢為次率,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得重五分六釐為四率,是一錢匕之重也。
半錢匕者,準今二分八釐,錢五匕者,準今一分四釐也。
以古方參之:五苓散、四逆散等方,每服方寸匕,準今一錢。
桃花湯,赤石脂末半斤,每服方寸匕,日三服,每方寸匕,準今之二錢,石藥性重也。
燒褌散,每服方寸匕,日三服,灰性必輕。
大陷胸湯,甘遂一錢匕,分二服,每服是半錢匕,準今二分八釐。
十棗湯,強人服一錢匕,準今五分六釐。
文蛤散一錢匕,藥性較輕。
一撮者以三指為度 《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得一百二十八黍,準今四分。
以古方參之:澤術麋銜散,藥共二十五分,準今四錢七分五釐,以三指撮,為後飯每服四分,日三服,三日後病瘳,藥亦盡矣。
風引湯,藥共五十五兩,準今四兩一錢八分,取三指撮,井水煮服,石藥性重,每服八分,以五十餘日為度。
凡丸藥如梧子大者,準藥末一分。
如彈丸及雞子黃者,準藥末一錢。
《千金》論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桐子大也。
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
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準之。
準前論刀圭容三十二黍,應重一分,方寸匕加十倍,應重一錢。
以古方參之:已椒藶黃丸,藥共四兩,準今三錢,蜜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每日三丸,每丸一分,蜜在外,十日而瘳可知也。
薯蕷丸,藥共百七十八分,準今三兩三錢八分,大棗百枚為膏,和蜜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每丸藥末當重三分四釐,因有大棗百枚及蜜,故得如彈子大也。
彈子大者,或較小於雞子黃,然亦不甚相遠耳。
理中丸藥共十二兩,準今九錢一分,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服,夜二服。
腹中未熱者,益至三四丸。
每丸藥末一錢,當得九丸,然不及湯。
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作湯者,即用此九錢一分之藥煎之也。
寇宗奭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