蔔法詳考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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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蔔法【玉靈秘本】 古史之蔔久已失傳,一因周末秦漢時,遊談策士惡龜蔔言吉兇,害其所為;一因高惠文景時,未暇稽考;一因武帝博求藝能之士,而邱子明之屬射事頗中,後因巫蠱事發,或挾其龜蔔以報其素所眦睚,百僚皆曰龜策能言,此龜蔔之所以失也。

    自是以後,民家雖有傳者,乃地不産龜,徒存其術,不數傳,後古之繇頌,渺無存矣。

    顧山龜不若水龜之多,而吳下産龜最盛,故其術猶有傳者。

    三兆、四兆、五兆,雖或與《洪範》龜策傳略有不同,而體色之辨,觀拆之法,或亦猶存古之道也。

    禮失而求諸野,聊以景存羊之意雲爾。

     選龜【此下諸說皆得于吳中蔔者】 龜以大者為佳,小者不用。

    色以黃白明潤者為佳,黑者昏暗者不用,藏久而枯朽者亦不用。

     龜之上者,有王、相、将、判四種。

    闆下近首有二文抱首而斜出,若或二文直出,名曰沖天,是之謂王,其上也;其左右牆中各有一眼,名之為将,其次也;左有眼而右無之者曰判,右有眼而左無之者曰相,又其次也。

    此四種皆龜之最貴者也。

     攻龜 攻龜之法,去其甲,存其牆。

     刻龜之刀,制長四五寸,寬二三分,其厚分許,正中如斧形而方其刃。

     龜闆之部位,正中一線自下而上直出者,名曰千裡路。

    其橫出者五文,上一文斜出而抱首,即前所雲沖天而為王者;下一文斜出而抱尾;其中之直者僅三文耳。

    三文之中,有二方皆可刻劃,東曰甲乙,西曰丙丁,正中一方旁連兩牆,名曰腰金。

    第一直文之下,腰金之上,其橫而方平者,名曰沖天。

    凡占,惟此方為驗。

    如止一事,則刻甲乙之左方而占之;二事,則并刻丙丁之右旁而占之;三事,則占腰金之甲乙;四事,則占腰金之丙丁,皆刻之;五事、六事,則并腰金下之橫方,名曰兜财者,而皆刻之矣。

    其刻也必方之,故謂之方。

     灼契 以炭屑一兩,用鉛粉三錢拌勻,以棗肉和而成錠,其粗如箸,其長三四分,如其方而止,名三一丸。

    每當灼時,既刻其方,乃以刻方之闆向下,近肉處向上,視其已刻而透明者,用三一丸炙于火中,俟其通明,乃以三一丸置于刻劃方形透明之上,橫安而灼之。

    凡橫文既刻之後,尚有六處亦須用刀刻之,前近上首之一叉,其一也;後近下尾之一叉,其一也;此外則近四足之四叉,皆須以刀刻之,然後灼之。

     選龜之法,先辨雌雄,從近尾之一叉兩旁,以二指平掇之,掇而起者為雄,掇而不起者為雌。

     其橫文,以甲乙略高于丙丁者為妙,丙丁高于甲乙者為劣。

     灼龜之法,必五行全具焉。

    以碗盛水,置錢于中,用二木界尺架于其上,然後置龜闆焉,刻者向下,而近肉者向上,以三一丸灼之,水為水,火為火,錢為金,界尺為木,碗為土。

    煦按:當以火化者為土,此灼龜之五行也。

     占龜 既灼之後,其龜闆炸然有聲,是雲龜語。

    然後覆闆而視之,即以所盛之水以指濯其刻處,必有坼焉,然後審其直橫諸象,以占其吉兇。

     既占其坼矣,乃以繩約其坼處,以香火供之,必待三日而坼始複合。

    或有一日、二日而龜闆仍複作聲者,是猶有未盡之言也,須複占之。

     又謂左右俱分,父子才官,皆自千裡路而分之,自内而外,或止有橫文,亦未可知,因拟龜闆畫圖于下。

     玉靈秘本【此吳中俗蔔也,其書不免鄙俚,然其觀兆之法與三兆略同,其上下俯仰、首尾之象,亦與《史記》龜經相似,或者先聖所傳之遺制猶未盡失也,姑存之以俟博雅君子,亦愛禮存羊之意雲爾,其鄙俚淆訛亦頗多改定】 六神休囚吉兇論 青龍休囚,宅虛喜。

    勾陳休囚,田土失。

    螣蛇休囚,不惹殃。

    朱雀休囚,官事息。

    玄武休囚,益财谷。

    白虎休囚,免哭泣。

     五換觀形勢訣 諸形不可拘于位,衆兆移來五換看,但要存心高着眼,其中禍福一般般。

     其二 金木水火一般同,北可為南西可東,心變吉兇皆可變,理通禍福自然通。

     詳龜字樣吉兇 龜中字樣少人知,絲忽全憑眼力推,着意搜尋明禍福,纖毫不得有差違。

     詳網字樣歌訣 輕清平直伏高低,野就回臨戴白垂,纖活有情昂瀝漤,休囚旺相拗乖違,靜明洪潤健蒙昧,折折颠狂枯朽衰,震驿夾絲蕾豁發,縱橫蛀足窈窕枝,浮暗脫矜拖管漏,實圓落滞墜剛齊,詳龜字樣君須記,兇吉憑斯仔細推。

    謹按:此上諸形皆見《史記